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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时文美文例文》第77期(28篇)优秀作文素材 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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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考语文《时文美文例文》第77期(28篇)优秀作文素材新人教版莫言因文革小学辍学务农:青年投稿屡屡遭退提起莫言,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电影《红高粱》里那些色彩鲜艳的画面和黄土地上张扬的生命力,那里就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高密不仅仅是莫言地理意义上的家乡,更是他几十年来在文学创作道路上一直苦心构筑的文学故乡。他的小说创作几乎从未离开高密,那是独属于他的文学王国。他在这片充满想象力的土地上展开叙事,并向历史纵深挖掘,向广袤的中国乡村延伸。从辍学回家的放牛娃到享誉世界的名作家,莫言的文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但他一步步探索出了独特的创作风格,天马行空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  小时候  小学辍学务农  莫言,本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莫言的文学道路并不一帆风顺,而是充满了坎坷和曲折。  小时候在家乡上学时,莫言的文学功底很好,作文写得非常漂亮,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朗诵。1967年小学五年级时,他因文革和得罪别人被迫辍学回家务农,当起放牛娃。莫言曾说,他小时候之所以想当一个作家,就是想一日三餐都吃上香喷喷的饺子,就是想娶石匠女儿当老婆。  当兵时  投稿屡遭退稿  长大后,20多岁的莫言离开家乡当了兵,历任班长、保密员、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那时,他又拿起笔开始写作,作家梦在这个年轻人的内心再次熊熊燃起。当时,莫言写了很多作品,向全国报纸、杂志投稿。他一般都选择地市级刊物投稿,而不是大报大刊。  每次莫言都满怀信心地把厚厚的稿纸装进信封,之后开始漫长且充满希望地等待,最后等来的往往是破烂不堪的退稿信封,里面最多塞上一封编辑部铅印的退稿信。  1981开始发表之路  1981年的一天,莫言收到一封保定市《莲池》编辑部的信,他发表了人生的第一篇短篇小说《春夜雨霏霏》。同年,他的女儿管笑笑出生。  1984年秋天,尚不知名的莫言得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主任、著名作家徐怀中先生的赏识,进入该系学习。军艺的学习对莫言的创作影响巨大,他曾说:“军艺使我的创作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转折。我明白了只有跟别人不同,才有可能冒出头来。”  至今,莫言共发表了80多篇短篇小说、30部中篇小说、11部长篇小说,出版过5部散文集、一套散文全集、9部影视文学剧本,以及两部话剧作品。他的作品还被广泛地翻译成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瑞典语、俄语、日本语、韩语等十几种语言。  1985形成自我风格1985年,莫言发表了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赢得全国性声誉,这成为他的成名作。这部小说与短篇小说《枯河》是姐妹篇,都有莫言少年时期当童工的惨痛记忆。1967年,12岁的莫言在工地旁因饥饿难耐,偷拔了生产队的一根红萝卜,被押送到工地进行批斗。他在毛主席像前痛哭流涕,申明再也不敢了,回家后又遭到父亲的毒打。  《透明的红萝卜》属于莫言探索和逐渐形成语言风格的作品,此前他的十几篇短篇作品都可以看做是摸索和积累。《透明的红萝卜》创造了一个令人难忘的、被侮辱、被损害、被遗忘的“黑孩”形象。莫言曾经说过,如果非要在他的小说中找一个原型,那一定是“黑孩”。他说:“《透明的红萝卜》发表后,我感觉过去几十年在农村积累的素材、我本人的经历都可以变成很好的小说。”  1986引起文坛轰动  在军艺的两年里,尽管白天要上课,但莫言还是写出了80多万字的小说,其中包括《红高粱》。小说《红高粱》1986年发表后,在文坛上引起震动。  莫言把《红高粱》电影版权以800元卖给了当时的摄影师张艺谋。电影由姜文、巩俐主演,1988年获得西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引起世界对中国电影的关注。电影里,余占螯在红高粱地里拦路打劫戴凤莲,这场戏就在莫言的家乡取景拍摄。另外,导演霍建起把《白狗秋千架》改编成了电影《暖》,里面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概念。  1995身处风口浪尖  在写完《红高粱》系列之后,莫言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38岁的莫言在1993年推出了长篇小说《酒国》,那时下海大潮汹涌,文学遭遇冷落。莫言闲居在高密家里,有充分的时间构思和斟酌作品。  1995年春天,莫言花83天完成了他最具争议的作品《丰乳肥臀》。洋洋50万言的小说因内容尖锐而引起轩然大波。在他获得“大家文学奖”10万元奖金后,各种冷嘲热讽接踵而至,批判、挖苦源源不绝。但也有人说这是一部杰作。对于争议,莫言曾说:“我觉得你可以不看我所有的作品,但如果要了解我的文学世界,你应该看看《丰乳肥臀》。”这是莫言一部总结性的小说,从此,他结束了从《红高粱》开始的高密东北乡家族小说的写作。  2011获茅盾文学奖18\n  《丰乳肥臀》后,莫言暂停了小说的创作,期间写了《红树林》等影视剧本,还创作了很多散文等。直到1999年,他连续在《收获》杂志上发表了四部中篇小说,由此重返小说界。  此后几年,他陆续出版了长篇小说《四十一炮》《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至今已经出版了11部长篇小说。其中,2009年底出版的《蛙》于2011年8月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莫言后期的创作速度越来越慢,因为他希望每一部作品都有些新的变化。在文学的道路上,莫言在艰难而又幸福地跋涉着。当年在《莲池》上发表《春夜雨霏霏》的那位20岁出头的青年战士,已经成长为一名享有世界声誉的著名作家。  莫言大事记1955年2月生于山东高密。  1976年加入解放军,历任班长、保密员、图书管理员、教员、干事等职。  1986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  199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创作研究生班并获硕士学位。  1997年调至《检察日报》工作。  2006年,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发布,莫言以10年345万元的版税收入荣登第20位。  2011年8月,长篇小说《蛙》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2011年11月受聘请为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  2011年11月24日当选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2012年5月受聘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2012年10月11日获诺贝尔文学奖。莫言:中国文化隐秘的书写者  【核心提示】莫言的文字,击碎了萎缩与暧昧之维,令人想起汉唐诗文里“如决大川,如奔骐骥”的气象。他于血色与悲剧里,唤回了消失的尊严与梦想,他的厚重感所昭示的哲学,让人读出了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隐秘。  莫言还没有出名的时候,就被孙犁发现了。孙犁从其文字里,感到了有趣的东西,便说了一些好话。我猜想那是作家之间的特殊感受,在基本的情调上,他们确有相通的地方,或者说,在精神气质上,他们重叠的部分也是有的。  但莫言没有走孙犁那样的路,虽然写了乡土里迷人的存在,却把视野放在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与同代人的文学有别了。这里,有鲁迅的一丝影子,西洋现代主义的因素也内化其间,由此得以摆脱了旧影的纠缠。他对历史的记忆的梳理,有杂色的因素,从故土经验里升腾出另类的意象。不再仅仅是乡土的静静的裸露,而是将那奇气汇入上苍,有了天地之气的缭绕。先前的乡下生活的作品是单一的调子居多,除了田园气便是寂寞的苦气,多声部的大地的作品尚未出现。自莫言走来,才有了轰鸣与绚烂的画面感和交响的流动。这些在民国的文学也有,但还是零星点点的存在。莫言的规模和气象,已超过了民国许多作家,可以说是自成一路的摸索者。  他的选择,在上世纪80年代是一个亮点,既保留了左翼传统的因素,也颠覆了旧的模式。以布衣之躯,写天下众生,不是布道,不是为百姓写作,而是作为百姓的写作,于是就沉浸在泥土的深处,大地的精魂与地狱的苦难,都在其作品里以雄放的姿色出现了。  若是回想30年间的文学,莫言的探索有意味深长的所在。“文革”后的文学一方面是回归五四,一方面是向西方学习。莫言是二者兼得,择其所长而用之。最初的时候,许多批评家对其并不认可。如今读当年那些小说评论,当看出批评界的滞后。小说家的思维是没有固定的模式的。莫言很早就意识到流行的文学理念的问题,文学本来可以有另类的表达。他早期的小说就显示了一种从单一性进入复杂性的特点。《白狗秋千架》、《大风》、《断手》、《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等作品于混浊、零乱里依然有素朴的美。那种对人性的珍贵的元素的点化,在维度上已与传统的乡土小说有别了。他最初的语言很质朴,是带着七彩的光泽的。后来发生变化,节奏也快了。意象的密度也越来越大,雄浑的场景和无边的幽怨,在文字间荡来荡去。这使他一度缺少了节制,作品的暗影有些漫溢。他对恶的存在的描述,显得耐心和从容,以致让一些读者无法忍受。不过,恰是这种对审美禁区的突围,一个辽阔的世界在他笔下诞生了。《丰乳肥臀》、《檀香刑》,就有诸多的醉笔,不羁之情的放逐里是回音的流转,乡间的逍遥的史笔,催生了一部快意的交响。这个特点在近年的《生死疲劳》里依然能够看到,一个亲近泥土而又远离泥土的莫言,给读者带来的是一种审美的快意。  我以为莫言的出人意料的笔触,是把时空浓缩在一个小的范围里。中国社会本来一盘散沙,村民是分散居住者多。莫言把战争、革命、城乡都置于一个调色板里,浓缩了几代人的感受,差异性与对立性浑然于一体。这达到了一种多维文化记忆的效果。略萨写秘鲁的生活,就是各类文化符号的组合。马尔克斯笔下的哥伦比亚,其实存在着多种语言文化的汇聚之所,零乱的如梦一般,神语与人语在一个空间。拉丁美洲的文化是混血的,于是有奇异的存在出来。那些混杂着宿命与企盼之火的村落、小镇,就有了神奇的意味。中国的乡下,是空旷死寂者多,无数灵魂的不安与期待的焦虑都散失到历史的空洞里了。而莫言却把那些零散的灵魂召唤在同一个天底下,让其舞之蹈之,有了合唱的可能。《红高粱》、《金发婴儿》、《酒国》等文本那些轰鸣的多声部的交响,表面上与域外文学的某种情态是接近,但实际上多了中国乡下的独特的精神逻辑。18\n  这种审美的自觉,其形成是复杂的。他的敏感和执著,时时把自己从流俗里拉出,与模式化的表达距离遥遥。这里不能不谈到他的阅读兴趣。莫言喜欢鲁迅和俄国的巴别尔,这能够提供我们认识他审美特点的线索。鲁迅与巴别尔的小说,就是繁复的存在居多,绝不单一地呈现生活。巴别尔的作品,在画面背后里有多重意象,鲁迅也是如此。在莫言看来,好的小说家,在日常里能够看见灵魂里的隐秘,那些没有被表现和没有被召唤出来的存在,才是小说家要捕捉的东西。小说除了生活细节的清晰之外,还要有那些不确切性的隐含。巴别尔在《骑兵军》、《奥德萨故事》里所讲的一切,都是多民族、多风俗背景下的朴素的生活,但历史的复杂记忆在那个世界隐隐地闪动着。鲁迅其实颇欣赏巴别尔式的智慧,莫言也心以为然。他在一言多意的表达里,接近的恰是这样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思维方式与诗意的表达上,是与感知的惰性对立的。它不断挑战我们的认知极限,在跨越极限的瞬间,艺术女神的足音才能被人听到。  五四后的小说写到乡下的生活,平面者居多。要么是死灭的如鲁彦,要么是岑寂的如废名。惟有鲁迅写出了深度。莫言知道鲁迅的意义,他在精神深处衔接了鲁迅的思想,把生的与死的,地下与地上的生灵都唤起来了,沉睡的眼睛电光般地照着漫漫的长夜。《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酒国》、《丰乳肥臀》无不如此,到了《檀香刑》、《生死疲劳》已达到佳境。恢宏的如汉代的辞赋,高蹈于江湖之上,行走于神路之间。洋洋兮如江海涌动,灿灿然似初日朗照。白话小说的宏阔之气,自茅盾起初见规模,而到了莫言这里,则蔚为大观了。  我喜欢他对故土的那种多色的把握。他的幽默和超然的笔意并不遗漏苦楚的现状。他对不幸的生活的描绘颇为耐心,有时残酷到我们难以接受的程度,但他却从这苦痛里跳将出来,把国人庸常的触觉路径改变了,直指灵魂的深处。他在叙述故事的时候,既投入又疏离,制造了悲凉的画面后,自己又坦然地笑对一切,把沉重的话语引入空无的时间之维,我们的心也被拽向苍茫之所。  越到后来,他的小说的乡土元素越多,而且在残酷的拷问里,悲悯的情感越浓。有时候,仿佛醉心于去描述那些灰暗和丑陋的遗存,但在混杂之中,在精神的多种因子的碰撞中,伟岸的力量和不屈的生命激情依在,在翻滚摇曳的咏叹里,人间的爱意汩汩地流动着。  他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里说过这样一段话,可以引证他的审美态度:  圣经是悲悯的经典,但那里不乏血肉模糊的场面。佛教是大悲悯之教,但那里也有地域和令人发指的酷刑。如果悲悯是把人类的邪恶和丑陋掩盖起来,那这样的悲悯和伪善是一回事。《金瓶梅》素负恶名,但有见地的批评家却说是一部悲悯之书。这才是中国式的悲悯,这才是建立在中国哲学、宗教基础上的悲悯,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哲学和西方宗教基础上的悲悯。  我以为这里有他的生命哲学和审美的趣味。理解此话很是重要。我们过去的文学,过于强调纯粹,忽略的恰是在多语境里呈现的碰撞的东西。只有在复杂的时空里,才有立体的人与精神。莫言的创作就是在这种多元的因素里保持着赤子之心。他知道,一个经历了苦难的民族,展示他们的过去,暧昧的眼光是不能搜索到本质的。只有像鲁迅那样的直面,才可能出污泥而不染,从血腥的存在里找到美丽的闪光点。从《红高粱》到《蛙》,一个个精神围墙被突破了。那种力量感所升腾的浑厚的气韵,在百年小说间的确是个奇迹。莫言被域外读者所关注,与中国的文化形象有关。他让世界看到了被遮蔽的精神绿地。记得日本的学者丸山昇对我说,最早听京剧,柔美的东西很多,被深深吸引。他以为中国艺术里惟有旦角的演唱最为美丽。有一次他在中国听袁世海的演出,被雄浑的旋律和咏叹所征服。原来京剧最震撼人心的还有花脸的艺术,这给了他一个刺激,遂发现了中国艺术最迷人的一隅。我觉得莫言的写作,有点京剧的花脸的意味,是奔放、遒劲、大气之所。中国人的作品,柔美者偏多,浑厚、刚健、敢于笑对群雄的朗然精神殊少。莫言的文字,击碎了萎缩与暧昧之维,令人想起汉唐诗文里的“如决大川,如奔骐骥”的气象。在回望近代以来的历史的时候,他于血色与悲剧里,唤回了消失的尊严与梦想,他的厚重感所昭示的哲学,让人读出了中国文化生生不息的隐秘。在这个层面认识他,或许能见到他奇特的价值。美文篇月在青草榻上文/简媜   歇宿在叠叠的岩石边,暮色看起来像一张稀薄的渔网,网住了几颗幽微的远星、一个游动的人。   蛇藤盘绕于树干间,我采采柔嫩的青草,铺设于地,今夜就结巢于此吧!    白日里拾阶而上,几经蜿蜒,倒看出这山的走势:山势如一条游龙,峦与峦结合又相互推动,我藏身的这山便被另一座更浑厚的大山所怀抱,形成转弯的姿态。两山之间的空隙就由瀑布来弥补。我必须登临得更高,才能亲闻瀑布的呼啸,此时在我不远之处,只是化身为山涧而已。也许明晨,唤我醒来的,会是涧水那温柔的声音吧!   那么晨间两位洗衣的姑娘,也与我共饮一涧水了。山底的村落巳到吹灯时刻,她们已将心事折叠了,连同今日的衣裳放进柜子里了吧?村落在我眼下,已被深蓝的夜色拥抱着,偶有孤灯缓缓前进,那该是迟归的夜行者!他以为自己最晚了,怎能测知还有更晚的人正目送他回归?      山的黑夜,让我分外沉静。从来不曾发现在完全的沉静里有一丝甘美,那味道不在舌,不在耳畔,也不在眼睛,仿佛是从我躺卧的青草茎里漫溢出来的,又像从遥远而又接近的地方而来。水溅在岩石上传来一种回音,引起了我甘美的想象。但当我刻意去追索,青草与水声又失去原先的甘美了。   我被自己蒙蔽了吧?   沉静之所以甘美,是因为我的心与山悄悄结合了;而山何尝停滞过?夜色的浓淡、星空里星子的移动、山涧的流畅、花树的翻覆,以及不知憩息于何处洞穴的兽的鼾声,共同和弦才能完,成山的笙歌——所有的生灵放弃了它们的武装,才得以如此静好。   我所体会的甘美,便是在无所欲求的心境下,成全了山又分享了山的馨香。   姑娘们窗前的桂花会在夜间飘落吗?若我已经呼吸了远村飘来的桂香,我也要欣然同意,她们也与我分享这一份静美了。   至于追来的月与惊呼的乌啼,就让山涧安抚它们吧!山的笙歌不押韵,更能容纳弦外之音。   但那羞愧的月亮似乎为自己的莽撞感到不安,悄声地走了。春山夜静,待我翻身,原来她已睡在我的青草塌上,忘了将灯吹熄。                                                   (选自简媜散文集《空灵》)美丽的茧文/简媜18\n让世界拥有它的脚步,让我保有我的茧。当溃烂已极的心灵再不想作一丝一毫的思索时,就让我静静的回到我的茧内,以回忆为睡榻,以悲哀为覆被。这是我唯一的美丽。  曾经,每一度春光惊讶着我赤热的心肠。怎么回事呀?它们开得多美!我没有忘记自己睁在花前的喜悦。大自然一花一草生长的韵律,教给我再生的秘密。像花朵对于季节的忠实,我听到杜鹃颤微微的倾诉。每一度春天之后,我更忠实于我所深爱的。  如今,仿佛春已缺席。  突然想起,只是一阵冷寒在心里,三月春风似剪刀啊!  有时,把自己交给街道,交给电影院的椅子。那一晚,莫名其妙地去电影院,随便坐着,有人来赶,换了一张椅子,又有人来要,最后,乖乖掏票看个仔细,摸黑去最角落的座位,才是自己的。被注定了的,永远便是注定。突然了悟,一切要强都是徒然,自己的空间早已安排好了,一出生,便是千方百计往那个空间推去,不管愿不愿意,乖乖随着安排,回到那个空间,告别缤纷的世界,告别我所深爱的,回到那个一度逃脱,以为再也不会回去的角落。当铁栅的声音落下,我晓得,我再也出不去了。  我含笑躺下,摊开偷回来的记忆,一一捡点。也许,是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也许,很宿命地直觉到终要被遣回,当我进入那缤纷的世界,便急着把人生的滋味一一尝遍。很认真,也很死心塌地。一衣一衫,都还有笑声,还有芳馨。我要仔细收藏的,毕竟得来不易。在最贴心的衣袋里,有我最珍惜的名字,我仍要每天唤几次,感觉那一丝温暖。它们全曾真心真意待着我。如今在这方黑暗的角落,怀抱着它们入睡,已是我唯一能做的报答。  够了,我含笑地躺下,这些已够我做一个美丽的茧。  每天,总有一些声音在拉扯我,拉我离开心狱,再去找一个新的世界,一切重新再来。她们比我还珍惜我,她们千方百计要找那把锁解我的手铐脚镣,那把锁早已被我遗失。我甘愿自裁,也甘愿遗失。  对一个疲惫的人,所有的光明正大的话就像一个个彩色的泡沫。对一个意志薄弱的生命,又怎能命它去铸坚强的字句?如果死亡是唯一能做的,那么就任它的性子吧!这是慷慨。  强迫一只蛹去破茧,让它落在蜘蛛的网里,是否就是仁慈?  所有的鸟儿都以为,把鱼举在空中是一种善举。  有时很傻地暗示自己,去走同样的路,买一模一样的花,听熟悉的声音,遥望那扇窗,想象小小的灯还亮着,一衣一衫装扮自己,以为这样,便可以回到那已逝去的世界,至少现在,闭上眼睛,感觉自己真的在缤纷之中。  如果,有醒不了的梦,我一定去做;  如果,有走不完的路,我一定去走;  如果,有变不了的爱,我一定去求;  如果,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让我回到宿命的泥土!这三十年的美好,都是善意的谎言,我带着最美丽的那部分,一起化作春泥。  可是,连死也不是卑微的人所能大胆妄求的。时间像一个无聊的守狱者,不停地对我玩着黑白牌理。空间像一座大石磨,慢慢地磨,非得把人身上的血脂榨压竭尽,连最后一滴血水也不剩下时,才肯利落的扔掉。世界能亘古地拥有不乱的步伐,自然有一套残忍的守则和过滤的方式。生活是一个刽子手,刀刃上没有明天。  面对临暮的黄昏,想着过去。一张张可爱的脸孔,一朵朵的笑声......一分一秒的年华......一些黎明,一些黑夜......一次无限温柔生的奥妙,一次无限狠毒死的要挟。被深爱过,也深爱过。认真地哭过,也认真地求生,认真地在爱。如今呢?......人世一遭,不是要学认真地恨,而是要来领受我所该得的一份爱。在我活的第三十三个年头,我领受了这份赠礼,我多么兴奋地去解开漂亮的结,祈祷是美丽与高贵的礼物。当一对碰碎了的晶莹琉璃在我颤抖的手中,我能怎样,认真地流泪,然后呢?然后怎样?回到黑暗的空间,然后又怎样?认真地满足。  当铁栅的声音落下,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出去。  趁生命最后的余光,再仔仔细细检视一点一滴,把鲜明生动的日子装进,把熟悉的面孔,熟悉的一言一语装进,把生活的扉页,撕下那页最重最钟爱的,也一并装入,自己要一遍又一遍地再读。把自己也最后装入,甘心在二十岁,收拾一切灿烂的结束。把微笑还给昨天,把孤单留给自己。  让懂的人懂。  让不懂的人不懂;让世界是世界,  我甘心是我的茧。家在途中文/白岩松  对于我来说,家是一个随着年龄而不断变化的概念。  童年时,家是一声呼唤。那时的我似乎比今日的孩子拥有更多的自由。放学后,不会先在父母前露面,而是与左右相邻的小伙伴聚在一起,天马行空,玩的天昏地暗,直至炊烟散去,听见焦急的父母在四处喊:“回家了,吃饭了。”  这样的声音伴着我的童年,月复一月,迄今仍在我的耳畔回响。  一转眼,童年过去了,当胡须慢慢从嘴角长出,家又成了一个想逃脱的地方。  书,看多了,世界也变得大了,一张床小了,父母的叮咛也显得多余了。什么时候我会拥有自己的天空?  再后来,上了大学,家又成了一张汇款单。  每到月初,是最想家的时候,此时口袋已经空荡荡了,多么盼着,邮箱里会有自己熟悉的笔记,把那份“物质力量”寄来。18\n  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开始“受伤”,开始在人海中翻腾,开始知道,有些疼痛无法对人说,甚至知心朋友。于是,重新开始想家。当受了“重伤”时,幻想着飞到远方的家中,在推开家门的一瞬,让自己泪流满面。此刻,世界很大,而我所需要的,只是家中熟悉的那种味道,那窗前一成不变的景观……  远离母亲,在外省生存,工作之余便有无数个周末无处打发,手中电话本很厚,从头翻到尾,却没有一个号码是为你此时准备的。这个时候,家又变成要和另一个人一起建立的那一个新的小家。  从相识、相恋到相拥,一个平凡的日子里,拥有了一个平凡的小家。此时,家的概念又变了,它是深夜回家时那盏为你点起的灯;是傍晚你看看书我看看电视偶尔交谈几句的那种宁静;是一桌胃口不好时也吃得下的饭菜;是得意忘形时可以呼朋唤友可以张口粗话的地方。  半年前,我成了父亲,我和一个新的生命在家中相逢,一种奇妙的感受充斥着我的心,小生命开始让我“玩物丧志”,想挣扎却又那么愿意沉溺其中。这时候,家又是一种力量,一种用幸福来缚住你的力量。  家的概念在不停地变换着,生命在这种变换中匆匆地走着。众多的概念中,家有时也意味着一种悲伤。比如当年父亲的辞世,便让我知道,世界对你的伤害加在一起有时也不如家中的变故给你的大。然而在家中,你也会感受到一种坚强,比如父亲过世后,母亲虽身子柔弱却开始变得坚强,她带着我们哥俩,一步一步地从变故中走出,之后,家又重新“站立”了起来,又变得祥和,变得不再阴云密布。家在这个过程中,又像是一种生命顽强的植物: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命起步虽久,前路却还遥远。家的概念还会变换,然而我已经知道,家是奔波得来的,而家也终究是奔波的意义,只是这家有时是自己的,有时是芸芸众生的。在南下的列车上席慕容  有时候,对事物起了珍惜之心,常常只是因为一个念头而已,这个念头就是:枣这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仅有的一件。  然后,所有的爱恋与疼惜就都从此而生,一发而不可遏止了。而无论求得到或者求不到,总会有忧伤与怨恨,生活因此就开始变得艰难与复杂起来。  而现在,坐在南下的火车上,看窗外风景一段一段的过去,我才忽然发现,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又岂只是一些零碎的事与物而已呢?  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一生,也是我只能拥有一次的,也是我仅有的一件啊!  那么,一切来的,都会过去,一切过去的,将永不会再回来,是我这仅有的一生中,仅有的一条定律了。  那么,既然是这样,我又何必对某些事恋恋不舍,对某些人念念不忘呢?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在相见时仍会狂喜,在离别后仍会忧伤呢?  既然没有一段永远停驻的时间,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空间,我就好象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流浪者,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搜集那些我珍爱的事物呢?搜集来了以后,又能放在哪里呢?  而现在,坐在南下的火车上,手不停笔的我,又为的是什么呢?  我一直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早有安排,只是,时机没到时,你就不能领会,而到了能够让你领会的那一刹那,就是你的缘份了。有缘的人,总是在花好月圆的时候相遇,在刚好的时间里明白应该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迟,才能在刚好的时刻里说出刚好的话,结成刚好的姻缘。  而无缘的人,就总是要彼此错过了。若真的能就此错过的话倒也罢了,因为那样的话,就如同两个一世也没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既然不相知,也就没有得失,也就不会有伤痕,更不会有无缘的遗憾了。  遗憾的是那种事后才能明白的“缘”。总是在“互相错过”的场合里发生。总是在擦身而过之后,才发现,你曾经对我说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话语,可是,在你说话的时候,我为什么听不懂呢?而当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慌乱地重导你时,你为什么又消失不见了呢?  年轻时的你我已是不可再寻的了,人生竟然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一种成长的痕迹,抚之怅然,但却无处追寻。只能在一段一段过去的时光里,品味着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沧桑。可笑的是,明知道演出的应该是一场悲剧,却偏偏还要认为,在盈眶的热泪之中仍然含有一种甜蜜的忧伤。 这必然是上苍给予所有无缘的人的一种补偿吧。生活因此才能继续下去,才会有那么多同样的故事在几千年之中不断地上演,而在那些无缘的人的心里,才会常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模糊的愁思吧。 而此刻,坐在南下的火车上,窗外的天已经暗下来了。车厢里亮起灯来,旅客很少,因而这一节车厢显得特别的清洁和安静。我从车窗望出去,外面的田野是漆黑的,因此,车窗象是一面暗色的镜子,照出了我流泪的容颜。  在这面突然出现的镜子前,我才发现:原来不管我怎样热爱我的生活,不管我怎样惋惜与你的错过,不管我怎样努力地要重寻那些成长的痕迹;所有的时刻仍然都要过去。在一切痛苦与欢乐之下,生命仍然要静静地流逝,永不再重回。  也许,在好多年以后,我唯一能记得的,就是在这列南下的火车上,在这面暗色的镜前,我颊上的泪珠所给我的那种有点温热又有点冰冽的感觉了吧。茉莉席慕容  院墙边那一棵老茉莉今年疯了,一个五月下来,整整开了上千朵的花!  茉莉是依墙攀缘而上的,在红砖墙上原来留了一些装饰用的空格,几年下来,它的枝叶就在这些空格里穿来穿去,竟然爬满了一墙。叶子又肥又绿,衬着那些三朵五朵长在一起的小小花苞,真像夜空里满天的繁星,好看极了。18\n  在起初,看到那样多那样密的花苞时,我还迟迟不敢相信,不敢相信每一朵都真的会开,不敢相信会真有那样的时刻。  可是,过了几天,它们真的陆续地开起来了,而且越开越多。每天,只要一到落日时分,小朵小朵的蓓蕾就会慢慢绽放,圆圆柔柔的,伴随着那种沁人心脾的芳香。整个晚上,我就站在墙边,站在花下,一朵一朵地数着,数到眼睛都花了的时候,也不过只是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而已。可是,那些还没来得及数到的,那些怎样也算不清楚、怎样也点不完全的花朵,还在枝叶茂密的地方盛开着,清香而又洁白。  那几个初夏的夜晚,只要一站在花前,看着满树的茉莉,我就会变得颠颠倒倒的,好像整个人也跟着这一树的花朵疯了起来。  那一阵子,跟朋友写信,总忍不住要提一下这件事,怕朋友不相信,还在信里来上几朵香香的茉莉寄去,还是觉得不够,又想要替它照几张相片。  那天晚上,丈夫在他的灯下看书,不理睬我,我就在窗外一直央求他。被我缠不过了,他只好拿了相机出来,一面又气又笑地问我:  "你照这些花到底要干什么?"  "做一个证明啊!"我理直气壮地回答他:"证明我真有一棵茉莉,证明它真的开了那么多朵花啊!"  "这样一张相片又能证明什么呢?花的香气和它的漂亮都是照不出来的。其实,相信你的朋友,用不着证明也会相信你,而那些不相信你的人,无论给他们什么证明也是没有用的啊!"  丈夫一面数落着我,一面还是给我在花前好好地照了几张,在他又回到他的灯下之后,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墙边,站了好久,想着他说的话。  是啊!这样一张相片又能证明什么呢?相信我的朋友,用不着任何的证明就会相信我。他们愿意相信我的每一句话,愿意相信我在这初夏的夜晚,在这棵芬芳的花树前种种的欢喜与赞叹。并且也乐意与我分享这所有的经验。  而那些不肯也不愿相信我的人,尽管我怎样努力,恐怕也不会得到他们的信任的。  这世间有那么多不同种类的人,我为什么一定要让所有的人都来相信我呢?而且,这世间有多少美丽的时刻是无法留下证据也无法留下痕迹来的啊!我又凭什么一定要别人来相信我呢?  相信了我以后,又能怎么样呢?再迟也要绽放席慕容小区内的那株海棠花,过春节的时候就开了,火火红红的一树,很有些轰轰烈烈,让我们早早地感受到了春的暖意。那些花开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就淡出了我们的视线,树上陆续长出绿意盎然的嫩叶。转眼两个多月过去,别的树已长出了嫩绿的叶子,而她的叶已由嫩绿转成了深绿。可是,就在昨天,当我从它面前经过时,居然看见树上又开了两朵花,还是那么火红热烈,不由让人为之一振。  两朵花的出现,除了让我感到欣喜外,还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脑中不由蹦出几个字,再迟也要绽放。  这两朵花已经错过了开放的季节,她们本可以储蓄能量到明年再开,但是她不,再迟她也要绽放。  由这朵花我不由想到一些人。那个让我们感到荣耀的老乡,唐代文学家陈子昂。他十八岁后才开始警醒而发愤读书,24岁便举进士,以上书论政得到武后重视,授麟台正字,后迁右拾遗。陈子昂主张改革六朝以来绮靡纤弱的诗风,恢复《诗经》的“风、雅”传统,强调比兴寄托,提倡汉魏风骨。陈子昂是唐诗革新的前驱者。其诗思想进步充实,语言刚健质朴,对唐代诗歌影响巨大,张九龄、李白、杜甫、元稹、白居易都从中受到启迪,被称为一代文宗。他存诗100余首,其中最让人朗郎上口的是那首《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按理说人过了十八岁,早已过了读书的黄金年龄,如果是一般的人,这一生就注定碌碌无为了,但是,陈子昂及时醒悟了,也许他也想到了再迟也要绽放,于是他成功了。  我还想起一个人,姜子牙。相传姜子牙的先世为贵族,在舜时为官,后来家道中落,至姜子牙时已沦为贫民。为维持生计,姜子牙年轻时曾在商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宰牛卖肉,又到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做过卖酒生意。他虽贫寒,但胸怀大志,勤苦学习,始终不倦地研究、探讨治国兴邦之道,以期有朝一日能够大展宏图,为国效力。直到暮年,终于遇到了施展才华之机。西周初年,被周文王封为“太师”(武官名),被尊为“师尚父”,辅佐文王,与谋“翦商”。后辅佐周武王灭商。因功封于齐,成为周代齐国的始祖。他是中国历史上最享盛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谋略家。所谓暮年,就是五十岁以后的年龄了,一般人到了这个年龄就开始安享晚年了,但是姜子牙却不,对渺渺的前途依然充满希望,他觉得只要不放弃,总有绽放的那一天。机会总是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到最终他是大器晚成。  以上这两个人,离我们生活的年代太久远,不如身边的人真切,接下来我就举一个身边的例子。不久前我去参加过一个绘画班的学习。班里大概有十个人,有男有女,年龄几乎都在四十岁以上,而且都有一份固定工作。这些人在年少时都有一个绘画梦,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四十岁以前未能圆梦。而今有条件了,便毅然参加了这个培训班。每周六上午大家齐聚文化馆,由县内一老画家执教。课堂上老师先讲要领,然后现场作一副画让学生观摩,接下来就由学生自己作画。每堂课同学们都听得很专注,绘画时认真细致,那一笔一画现在看起来那么稚嫩,但是如果长期坚持下去,谁又能说以后他们当中不会出绘画名家呢。  花不会一朝一夕绽放,人不会一朝一夕成功。那两朵海棠花从孕育到绽放,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雨的侵蚀,也不知经历了多少的内心挣扎。也许当初她没想好要开放,等到别的花开过之后她才幡然醒悟;也许她想过,自己已错过花期,如果迟开放,别人会不会嘲笑自己的懒惰?笑自己不知春秋?但是最终她绽开了,人们丝毫没有嘲笑她,反而被她的那份勇气和坚持打动,从她身上领悟到一种精神――再迟也要绽放。再迟也要绽放。什么事都不怕迟,就怕没有心,只要认定了,就不要放弃,总有一天会绽放出瑰丽的光彩。18\n另外一课乔叶胖胖已经经历过两个亲人的死亡了。  第一个人是我的奶奶,他的曾外祖母。年届八十的奶奶去世前夕,我带胖胖去看她,她看着胖胖,吃力地笑道:胖胖。老婆婆(我们那里对曾外祖母的称呼),你怎么了?  有病了。  你想睡了?胖胖注意到了奶奶沉重的眼睑。 奶奶点点头。  等医生给你打完针,你就可以睡了。他说,一边用一只手拍打着奶奶的被子,仿佛奶奶是个孩子,需要他哄着入睡。另一只手轻轻地摸着奶奶的脸,仿佛这样可以减轻奶奶的病痛。看着他娇嫩的小手在奶奶苍老的脸上滑过,宛如凄凉的土地上开出鲜艳花朵,我的泪水止不住涌了出来。一个处在生命的起点,一个濒临生命的终点,我从未见过对比如此强烈的生命图景。奶奶竭尽全力绽放的笑容和儿子纯净如雪的天真容颜,让我的心在震撼的同时也充满了辛酸。   那时胖胖刚刚两岁,奶奶的葬礼我没有让他参加。潜意识里觉得,让这样幼小的孩子去经历人生最长久的别离和最刻骨的悲伤,有些太残酷了。  等医生给你打完针,你就可以睡了。他说,一边用一只手拍打着的被子,仿佛是个,需要他哄着入睡。另一只手轻轻地摸着的脸,仿佛这样可以减轻的病痛。看着他娇嫩的小手在苍老的脸上滑过,宛如凄凉的土地上开出鲜艳花朵,我的泪水止不住涌了出来。一个处在生命的起点,一个濒临生命的终点,我从未见过对比如此强烈的生命图景。竭尽全力绽放的笑容和儿子纯净如雪的天真容颜,让我的心在震撼的同时也充满了辛酸。 那时刚刚两岁,的葬礼我没有让他参加,一是因为葬礼上人多事杂,照顾不到他,另外潜意识也觉得,让这样幼小的去经历人生最长久的别离和最刻骨的悲伤,有些太残酷了。如果他不能明白这样的事,那么参加也没有意义。如果他能明白这样的事,那么我宁可不给他机会去明白,不让他在清水般的童年岁月里,罩上那朵浓密的乌云。然而有些事情终是无法逃避的。去年冬天,爸爸旧疾复发,突然离开我们。爸爸其实是公公,一直对我视如己出,所以在我心里也如同生父。他是一位非常好的老人,修养完备,忠厚智慧,仁爱善良,正直宽容。我爱人是他最小的,老人生前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胖胖又是他最小的孙子,自然最多地享受了他的宠爱。看着儿子苹果一样熟睡的小脸,听着众人汹涌的哭声,我觉得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陪着深爱他的爷爷走完阳光下的最后一程。第二天早上,起床,来到客厅,看见他爷爷躺在那里,奇怪地笑了:爷爷怎么躺在这里啊。我流着泪把他抱过来,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爷爷怎么了?我知道他必定会这么问我。爷爷累了。我说。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后的几天里,学会了磕头。每当灵桌前没人吊唁时,他就会在他爷爷的遗像前跪下,学着别人的样子鞠躬磕头,还认真地数着一二三四。我发现这种仪式对他来说,更像是一种游戏,因为一到吃饭时间他就会跑到爷爷身边喊他吃饭,还絮絮地说:菜有粉条,有海带,还有很多肉。也会常常问我:爷爷怎么还不醒啊,怎么这么能睡啊。下葬的那天,按照传统的规矩他的额上系着一条红丝带,打着幡,把他爷爷送到了墓地。回到家后,他问我:妈妈,为什么要把爷爷送到那里?爷爷不冷吗?爷爷一直不吃饭不饿吗?爷爷再也不会吃饭了。我说。我忽然决定把真相告诉他,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破绽百出的谎言。他再也不会醒了,我忍着泪说,他死了。什么是死?我领他来到走廊里,给他看一朵开败的菊花,几丝菊花瓣零零落落地飘在地上。 这几个花瓣落下来了,再也回不到花上了,这就是死。我说,人死了也是这样,再也不会说话,不会吃饭,不会走路,不会笑,不会哭,什么也不会,只能躺在地下睡觉。爱他、喜欢他的人都会感到难过,因为再也不能和他在一起生活了。那电视里的人怎么死了还能活过来? 电视里是演戏,都是假的。我又给他讲蝴蝶蚂蚱燕子等小生命的自然历程。我要爷爷!他听着听着哭了起来,小朋友都有爷爷,他们的爷爷怎么不死?谁的爷爷都会死的,每一个人都会死,只是死的时间不一样。爸爸妈妈也会死吗?是的。我不要你们死!他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我要爸爸妈妈!爸爸妈妈现在不会死的,要等到像爷爷那样老才会死的。我们还要在一起过很长很长的日子。我摸着他黑油油的头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柔情,所以,你要好好地爱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要好好地爱你,好不好?这大约是我们之间最深刻的一次谈话了。儿子从此开始敏感于死,死成了一个让他特别警醒的词语。一次,他病了,却怎么也不肯吃药,我哄劝无效,叹道:,你要把妈妈气死了。我不气死妈妈,我吃药。他马上说,然后端着水,拿起药片咽了下去。18\n我的心一时五味杂陈,他似乎真的是有些明白死意味着什么了。他怕失去至爱的亲人,为此,他愿意放弃自己的任性,收敛自己的蛮横,为亲人的不死作出自己小小的牺牲和努力。对一个四岁的来说,这就是珍惜和把握吧。仅从这个意义上,让他经历这些死亡的场景也是有益处的,我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紫陌红尘的一分子,有意让他与悲哀隔绝,得到的不一定就是无忧的童年。既然生死这堂大课终有一天得上,让他早早地对生命的哲学有所感知也没有什么不好。当然,不能过分渲染死亡的可怕,无原则地用死来恫吓,给带来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毕竟,死是属于生的必修课。让了解死并不是为了让他流出恐惧的泪水,而是为了让他展现出更充满生命意味的灿烂笑容。死亡的话题是朵乌云,如果落成适宜的雨水,也许会让童年的花开得更丰富、更圆润、更美,我想。坐在最后一排乔叶上小学时,我一直是个自卑的女孩,因为丑,因为笨,因为脾气倔强、性格孤僻和同学们合不来……每次调座位,老师都把我安排到最后两排,只因为班上有好学生才有资格坐前排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到后来,虽然我个子很矮且是全班视力最差的一个,但我索性赌气似地主动要求老师把我固定到最后一排去。坐在最后一排的几乎都是调皮男生,我和他们无话可说,要想听课却又看不清黑板上的板书,所以每次上课,只是呆滞地盯住黑板做一些毫无意义的遐想。后来,班主任调走了,年轻漂亮的白老师接任。她说她对每个同学的情况都能知道得明明白白。我不屑地瞧着她:她真有那么大神通?她会知道我近视吗?她知道我是赌气坐最后一排吗?她会知道……没想到过了几天,她竟真的注意到了我。那天语文自习课上,我摊开练习本做题,其实我只做造句和一些想象性的题。我正噙着笔胡思乱想,一只手伸过来抽走了我的练习本:“小脑瓜想什么呢?”从未享受过如此“待遇”的我禁不住心头一暖,但还是老实地趴在桌上,胆怯地听着她翻阅的声音。过了世界上最漫长也是最短暂的几分钟,我畏惧地等待着习惯性的雷霆暴怒,却惊奇地听见她轻柔的笑声:“非常好,很有想象力。‘花骨朵们在树枝上聚精会神地倾听春天’,多有灵性啊。可为什么不说‘倾听春天脚步’呢?”“有时候春天是没有脚步的,是披着绿纱乘着风来的。”第一次受到了如此嘉奖,我顿时大胆起来。她没有说话,轻轻拍拍我的头,走上讲台用我的练习本讲起了造句。那半个小时使我第一次感到快乐、幸福、晕眩和陶醉。直到下课后同学们纷纷向我借练习本时,我才如梦初醒,惊慌失措地把练习本塞进书包里,要是让同学们看见那大片大片的空白,我该多丢人哪!于是我连夜把没做的题全部认认真真地补上了,通宵未眠。以后的日子里,白老师特别注意查阅我的作业,关切地询问我其他学科的情况,还抽空给我讲一些浅显的文学知识。每当她带着清香的气息在我身后停下时,每当她弯下腰接近我低低地说话时,每当她带着微微的笑容慢慢离去时,我都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激动、惭愧和快乐。我这才发现,我以往的愤愤不平和自暴自自弃是多么无知而愚蠢,我的虚荣和脆弱让我受到伤害是罪有应得,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积累起受人尊重和宠爱的财富、可以引以为荣的资本!——我只配坐最后一排。在我笨拙勤恳的努力下,我的各科成绩很快进步起来。可是由于近视看不清板书,仍给我的学习造成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障碍,但我没有告诉老师,我有什么资格向老师提要求?一天,白老师在我旁边听数学课,她因没课本而和我一起合看。她看到我把黑板上的“8”写成“3”才知道我的近视。过了一段时间,白老师宣布进行语文测试并声明:“前五名有奖。”一向对考试毫不在意的我也禁不住跃跃欲试地忙碌起来——就是不获奖也要有进步啊!“第一名,乔小叶!”白老师大声念道。天哪!我是第一名!我愣住了。“这次考试,同学们普遍不错。特别是乔小叶,坐在最后一排,眼睛还近视,可她不怕困难努力进取,终于取得好成绩。我不但要给她应获的获品,还要给她一份特别奖励——坐在第一排中间座位上!希望同学们向乔小叶学习,世界上有最后一排的座位,但不会有永远坐在最后一排的人。”我的热泪汹涌而出。这件事已经过去许多年了,这许多年里我淡忘了很多人和事,但那最后一排的位置和白老师的笑容至今仍历历在目刻骨铭心。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不会忘记这样一个把我的生命和灵魂引向另一种暖度、亮度与高度享受的人。那一声爹颜妍她10岁生日那天,她爹再也没有从井下上来。迫于生活的压力,娘带着她又嫁人了。她第一次看到他,惊住——他怎么这么老这么丑?和她亲爹比,他好像老了不止10岁,眼睛小得只有一条缝,满脸的褶子,有50岁了吧?她看到他就烦。这个男人娶了她娘后,也去矿上干活了,发了工资,一分不少地全交给她娘,下了班,买花生买糖葫芦给她,期望她叫他一声爹。  她偏不。娘让她叫爹,她执拗地说,凭什么?我爹已经死了。他站在一边,尴尬地笑着说,那就叫叔吧。  叔她也不肯叫,嫌他邋遢,而且吃饭没吃相,呼哧呼哧的。18\n  14岁,她到镇上读初中了。每个周末,他跑来接她,一路上他问长问短,她答得少,因为觉得没必要和他说。同学问她,接你的男人是谁?她答,一个远房亲戚。但他每次来看她,都会带好多好吃的给她,他说,你娘让我带给你的。后来有一次她发现,娘并没有带东西给她,是娘说漏了嘴,娘说,家里用钱紧,这个月就不带什么给你了。但是她还是收到了他送来的饼干和奶粉,他说,你娘说了,你正长身体呢,要多吃点儿有营养的东西。虽然来自农村,可她觉得,自己并不比那些城里的孩子吃得差。她知道,是这个男人关心着她。那时,她小小的心里,有了些许的温暖,但那一声爹,她是叫不出口的。    她考上了高中,他说,不如,我们搬到城里去吧。  娘反对,说搬到城里做什么?怎么生活啊?他说,为了孩子啊,孩子要到外面租房子住,我们怎能放心得下!再说,城里的钱要比这里好挣些,矿上马上不行了,我得多给你们娘儿俩挣点儿钱,孩子还要上大学呢。  那时她17岁,拧着衣角想哭。上高中的费用很高,他凑不够学费,去卖了血。抽屉里,有他卖血的单子,她是偶尔看到的,那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刘大苍。很恶俗的名字,看得她想掉眼泪,她说,叔,谢谢你。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搓着手,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他不善言谈,却总是和她找话说。有一天她听到他和娘说,这孩子多可怜,10岁没了爹,如果我再不对她好点儿,心里说不过去啊,明天是孩子的生日,你问问她喜欢什么,咱俩送她。  那是第一次有人给她过生日,是他亲手擀的面条,还有他送给她的一匹小马,布的,花10块钱从集镇上买来的,因为她属马。她吃着面条,觉得心头哽咽。为了她,他们全家搬到了城里。  他在街上做了修鞋匠,娘摆了水果摊儿。她天天要路过娘的水果摊儿和他的修鞋摊儿,他永远在那里忙碌着,有时看到她,他总是说,你等等。  他的鞋摊儿旁边,有一个面包店,还有一个卖烤红薯的。有时,他会给她买一块面包;有时,会买一块烤红薯,然后笑呵呵地继续修鞋。他一笑,眼睛就更小了,她呆呆地站在风中,举着那块烤面包。她知道,他虽然挨着面包房,可她肯定,他一次也没有舍得吃过烤面包。  那时,她有了和他相依为命的感觉。  不幸的事是在她高二的时候再次发生的。她的娘,突然倒在水果摊儿上,再也没有醒来。她想,她是个苦命的孩子,没了爹,又没了娘,从此,她靠谁?  他说,孩子,不要哭,有叔呢。  是啊,她还有个叔!她的丑叔!可是她和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将会如何?他什么也没有说,还是早出晚归,给她做饭,嘱咐她多吃饭。她学习忙,她的衣服全是他洗干净后叠好的。  一年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他拿着那张录取通知书哭了,他说,叔准备喝点儿酒庆祝庆祝。  那时,她想叫他一声爹,但她还是说了一句,叔,我去给你炒两个菜。她上大学,要很多的学费。他回了趟老家,把家里的老房子卖掉了,他说,以前总想老了还乡,现在不想了,卖了以后供你上学,只要你上出学来,叔就放心了。  她是带着他卖房子的钱去上大学的。他每月寄来生活费,她知道,那是他一块钱一块钱攒起来的。那些钱,经历了多少风吹日晒啊,他的头发已经白了,脸更黑了。  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托福,去美国之前,她回家与他告别。  那是她见到他第一次流眼泪,他说,孩子,外国要是不好就回来,不要担心叔,我会过得很好。她也哭了,说,叔,我担心你一个人……他就哽咽着说,没事,叔是铁打的人,你放心。她走时,他去送她,她说,叔,回吧,您多珍重。他挥着手,风吹起了白发,临走,递给她一个纸包,红色的纸里包着什么东西呢?在火车上打开纸包,她呆住了,是一万块钱。有100块的,有10块的,有一块两块五块的,很烂的一堆破钱,她抱着那堆钱,哭了。几年后,她飞了回来,是为他处理后事的。他突发脑溢血,死在了修鞋摊儿上。她为他定做了最好的棺木,比娘的还要好。按照当地的风俗披麻戴孝,并且在坟前摔了一个碗,那都是女儿应该做的事。好多人说,看人家,从美国留学回来还能对一个继父这样。可她知道,她欠他的,还远远无法补偿,她总想让他过上好日子,以偿还这半生恩情,可她现在明白,他早就是她的亲人了,而且在他心中,她就是他最亲最亲的女儿。  摔碗的时候要喊亲人,所有人都以为她会喊叔,她喊了那么多年叔,可她用尽力气哭着喊——爹,闺女为你送碗来了!  那一声爹,让她泣不成声!5点45分的爱情漠漠我是在第三次收拾画夹准备回去的时候注意到她的。18\n  她站在离我不远处的岩石上,不时地翘首向坡下张望着。初冬,漫山的黄栌树叶染红了大半个天空,暮蔼中,微风拂过山岗,火红的黄栌树叶片片起舞。  她看上去三十几岁的样子,中等偏瘦,长圆脸,一双细长的眼睛,脸上挂着那种农村妇女特有的憨厚和谦卑。  我问她在看什么,为什么每天的这个时候都要到这儿来。  她笑了,带着几分和她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羞涩和腼腆。她说,她男人在坡下的煤窑里工作,5点30分下班,她来这儿是想早一点看到他从竖井里上到地面上来。  果然,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依稀地看到,山坡下有一排低矮的房屋,屋后,一座高高的煤山掩映在茂密的黄栌树丛中,看上去象极了一抹滴落在油画上的墨渍。山腰间,一行铁车沿着道轨正象坦克一样缓慢地爬行着,铁车里,乌金滚滚,那,是矿工们的汗水。  她说,一天中自己最喜欢的是每个傍晚的5点45分,那是第一批下了班的工人从竖井里升上地面的时刻。说这话时,她又笑了,那亲切而自然的笑容,让她平凡的容颜生出一种圣洁的美丽和无法形容的生动来。  从她断断续续的诉说里,我知道了,她三十四岁,有两个孩子,儿子上六年级,女儿上三年级。公公死得早,留下婆婆和他们一起生活。她一个人种着十多亩地,男人在矿上打工,婆婆照顾一家人的生活,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也和和美美。她说,今年的收入不错,照这样下去,再有两年就能翻盖一下老屋了,到那时候,每个孩子都会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  说着,她下意识地用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幸福地憬憧满满地写在脸上。  小心翼翼地,我问她,是不是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的。她说是,她说自己最怕救护车的声音。一次,矿上的老会计突发心脏病,镇上的120急救车拉着警笛往矿上开的时候,把四里八村的矿工亲属都惊动了,人们纷纷涌向矿井,有人甚至一边跑一边哭。那天,到了矿上她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竟然跑丢了一只鞋。她说,直到现在,哪怕是在县城里听到这种声音,她的心便会抖个不停。  说这话时,她的脸上平静如水,而我,却分明感觉到,一丝酸楚从心底迅速涌向全身。  她说,下井的矿工脸上一层煤黑,穿的衣服都象黑炭一般,在别人的眼里这些煤黑子分不清谁是谁,可是我们这些家属一眼就知道谁是谁家的爷们儿。  说话间,罐笼提升起几个矿工出现在井口,我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表:5点45分,丝毫不差。  她不再说话,眼睛一眨不眨着盯着远处的竖井。  一罐又一罐,陆陆续续地,矿工们被电梯提升到井口。  她痴痴地站在散落着夕阳的岩石上,如释重负般喃喃自语着:又一天过去了,平平安安。  她开始收拾她的篓筐,我知道,她已经看到了她最想看的人,那个给了她爱情,给她带来温暖和力量支撑的人。  我要用车捎她一程,她谢绝了,她说翻过山梁就是她的家,走小路更快,男人喜欢喝两口儿,自己要赶在男人回来前给他把酒烫热。  看着她娇小的甚至有些枯干的背影消失在火红的黄栌树林里,那一刻,我忽然就为她那淳朴的爱情所感动。一边是辛劳琐碎的日常生活,一边是牵肠挂肚的惦念。在日日提心吊胆的张望中,矿工们的爱情早已被细细密密的岁月针脚缝合成了一件贴身的衣服,体已、暖身,相依为命。那些溶入在深情凝望中的牵挂,那些注入到一壶热酒一碗姜汤中的关爱,让花前月下的聊聊我我变得如此苍白、矫情。  5点45分的爱情,让我那颗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变得越来越粗糙越来越麻木的心,深深地沉浸在一股殷殷的温润中。大蒜的追忆沁香一瓣  大蒜是乡村里从秋至来年夏天的一道葱绿色的风景,它长得天然碧绿,是天然的绿色菜肴,嫩时吃茎叶,长足时吃蒜薹,老时吃蒜头,是清香悠悠飘万家的精灵。【一】  小时候,家乡的农田里,大多种的是棉花和水稻。除此之外就是在高地上种些大蒜、大豆、山芋和土豆之类的东西。蒜的种植大多在立秋之后。农谚说“种蒜不出九月,出九长独头”意思是说种蒜要抓住季节,以九月初到九月中旬为最佳节令,如果迟了也许就长不出好蒜,特别是好的大的蒜头。每当九月初的秋季,农田里的棉在摘,稻穗正在饱满期,这是种植大蒜的时节了。种蒜看似比较简单的农活,但比较麻烦,它和种植棉花一样,开头的播种很费事。种植时,先要把一畦田地的土翻好,然后用锄角在泥地上拉好笔直的条条,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要栽种蒜籽。  蒜籽就是我们常说的大蒜头的瓣,这常常是我们夜间的灯下活,全家人坐在一起,为把大蒜头掰成蒜瓣。首先得把蒜头的外衣掰开,掰剥的时候必须小心,防止把每瓣蒜头的外衣坏了,掰蒜瓣时还要逐个筛选。看到皮破质劣的或者太小的蒜籽就要去掉,留着自家煮菜之用。  由于蒜瓣总体很小,种蒜的时候要跪趴在地里干活。那时,母亲腰有伤,从早到晚一天下来常常会累得腰酸腿疼的站不起来,连睡觉也睡不着。看到母亲这副样子,我就会自告奋勇地帮助她一起完成这个任务,村里的其他家庭在读书的孩子们也会和我一样做,大家快快乐乐的,边唱歌边干活。  由于我们人小个子矮,平时喜欢爬在地上玩惯了,这样的活也很快适应。在母亲的指导下在地上跪趴而行,手拿着蒜瓣的种籽一个一个按枝距插入泥土,会是速度很快。一个整天都扑在泥土上,身上弄得像个泥鬼,但每当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时就受到母亲的奖励,奖励的东西是买一枝铅笔或一本练习簿,还有几粒糖果什么的。虽然微不足道,但我们觉得自己累得开心。【二】  18\n大蒜发芽的时候是一道难忘的风景,它们在秋雨的滋润下顶出泥土,露出绿亮亮的绿色芽尖,像是梳理和剪裁过的一样高低。如果天不下雨,还要到水渠里挑水浇地。这样,经过几天的夜露和雾霭的洗礼,它们会很快地向上催芽并长出碧绿色的叶子。  几场秋雨几多阳光,只要风调雨顺,这蒜苗就长得如雨后春笋般的快,眨眼间就绿满了所有的承包田地。这每家每户连在一起的一畦又一畦的蒜地,成为了一大片,仿佛是一条条绿色的地毯盖满了地上,绿色的蒜叶在风中舞动,那景致实在是美。  我家的蒜在母亲的料理下,每年都长得特别好,蒜的长相和粗壮,长得大又好看。大蒜进入初冬时节,村里人就要提着篮子去捡苗,这时的蒜大约一尺左右高,说是捡蒜苗其实就是拔得均匀一起,把丛密的地方拔出一定生长宽度,这拔下的就是嫩蒜,回家后除了留下点自家吃的,绝大部分都是洗净后拎到镇上去卖掉。往往能卖个好价钱。留在地里的大蒜就要让它们过冬长出蒜薹和结出根部的大蒜头。  大蒜过了严寒的冬天,春风轻吹和春雨滋润,在暖洋洋的太阳光下,越冬的青蒜憋足了劲,会焕发了青春的朝气,它们吸足肥源的叶长的又宽又长,颜色绿的发蓝,走近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气。  当所有的叶子都蓬勃向上伸展,蒜的体态就变粗,到了四月底和五月初,大蒜叶就越来越长得长了,然后又长出圆圆的长长的蒜薹。蒜薹不拔掉会在头上慢慢长出一个花苞似的东西,这就叫做大蒜的蒜薹。如果不把它抽出来,上面的一个鼓节的部分就会逐步长大,但不会开花,里面会长出许多、“小蒜”来,种在地下也可以长出蒜来,但因为它们太弱小了长不好,所以人们不会以它作种子,常常忍痛割爱,只有根部的蒜头才能作种子。  蒜叶在风中瓢动,幽香阵阵。这时的大蒜地又是另一个世界,大蒜叶开始明显变厚变老,蒜中间抽的薹是青青的,圆圆的、嫩嫩的,她们弯弯的翘首相望,似乎是等候一种快乐的亲吻。等到大蒜成长定型时,就要在蒜薹老气之前恰当的时间,把它抽出来。蒜薹,江南和上海一带还称之为蒜苗,这是大蒜从青春期走向中老年的标志,这蒜苗抽得恰到好处时是高档的菜肴,也能卖出好价钱,所以村里人十分小心。  抽蒜薹一般要到了中午过后才去干,这时我和母亲总是会拎着篮子下地,据说在中午过后,阳光强烈了,蒜薹被晒的发蔫时容易抽出来,但早晨蒜薹是脆的,容易折断。所以这个时候,村里的大人小孩都会走进蒜地。抽蒜薹其实也要有点技术水平,速度和用力要结合好,凡包得太紧的必须用刀片轻轻拉开蒜衣,要不然就会抽断的。这活要赶在蒜薹变老之前抽完,因为老了会变硬,卖到镇上去无人要。所以掌握农时十分重要。  抽蒜薹后的大蒜就不再垂直向上生长了,它们似乎是受了伤似的弯下了腰,看上去怪可怜的,其实这不是可怜,是它们从此要把精力抚养和照顾好根的蒜头,于是,处在泥土下的蒜头就逐渐老成起来……  蒜薹是上佳的菜肴,可以用来清炒、炒猪肉、炒鸡蛋等,都是难得的佳肴。  到过了立夏,大蒜头就基本成熟了,过了一至二周,人们就把它们从泥土里拔回去堆在屋檐下,因为这时候农田里的麦子也黄了,可以等天阴下雨干不成活时再去整理它们,或者在晚上把它们一棵一棵地整理好辫成蒜辫。蒜辫如果辫不好的话水分会晒干。一般情况下,常有几十个辫成一条的。大约四十个左右。这蒜辫也真是乡村里的一道风景,就像北方人家秋收屋檐下挂满的玉米棒子一样有景。如果有兴趣去走走看看,那肯定被蒜乡的风景陶醉。  我小时候对蒜很有感情,到了收蒜的季节,除了帮母亲没日没夜的收麦、插稻秧外,还要照看那些放在屋檐下的蒜,利用傍晚的时间,把蒜叶一绺一绺的扎好,蒜辫成了一条条大辫子,屋檐下就多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记得每到收蒜时节,母亲还会把洗净的蒜瓣放入一个小缸,用糖和醋腌来制大蒜头,封存缸口二十来天后,蒜在里面发酵入味,这时就可以拿出来作为菜来吃了,如果腌的好,是一道风味独特的小菜。那时候粮少,饿得不行时总会去拿个蒜头啃啃,有一段时间,家中是全靠腌的大蒜做菜,才度过了那一段艰难的时光。  大蒜常吃不腻,制作方法多多,而且一沾上都会爱不释手。每到新蒜一登场就是最好吃的时候,放点肉丝或肉片炒一炒,幽香无限。大蒜头也是好东西,可以用来烧鱼肉或清炒。特别是在四川人的灶头上,看到的花样繁多。他们在炒蒜时还要加上些辣椒与其他的香料,站在旁边闻闻,那种香味不把你醉倒才怪。那是一种美的享受。【三】  关于大蒜,生活中有很多故事,其中有二个总会记得。母亲生前口中,我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故事:七十年代初,村里有个出身不好的老人因生病看不起医生,后来老人听到吃蒜能治好这个毛病时,便在夜里到田里偷偷地拔了生产队的大蒜。蒜还没拿到家门口,就被村里的一个叫左左的人发现了,于是他就被告发到队干部那儿,老人后来是吃足了苦头,生产队把所有丢失蒜的事都倒在他的身上,老人被连戴高帽子五天,还批他是想养身变天,是屋檐下挂着的大蒜头和洋葱,根焦叶枯心不死。老人苦求痛哭:我病得那么厉害,怎么会搭上这蒜心和洋葱呢,结果又被一顿毒打……  这样的事放在今天那真是觉得天方夜谭,会是让人笑痛肚子的一篇小说。  曾经也听潇男先生讲过这么一个《蒜和大葱》的故事:说的是他小时候在山东那年去上学的事。一天,他在路边看到有二个穿着破烂衣服的中年人在胳膊拉胳膊的准备打架,他们睁大了眼睛,像是两只争斗的公鸡谁也不让谁。  一老妇拎着几根大蒜和大葱路过看到了,就大吼:“住手!你们饭都没得吃还有心思打架?”说这话的是一位老太,好像是认识他们。但两人仍不听话,眼看一场架要打起来了,老人忽然把篮子里的大蒜和大葱朝两人争斗的地方一扔就走了。  两个打架的眼前一亮,看到大蒜和大葱落在旁边,赶忙松手去抢地上的东西,几根大蒜和大葱就很快劝开了一场争斗,这真是蒜和葱之魅力所在。  这两个故事牛马不相容,怎么也搭不起来,回忆起来却是那么令人心酸和苦笑。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从另一个侧面可见到曾经有过的一种生活,而蒜在人们心中和生活中是被占据了多么重要的地位。【四】  大蒜不仅能有各种吃法,而且还有杀菌作用。据有关科学实践资料介绍,大蒜中含有的大蒜素具有广谱抗菌效果,它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病毒、流行性感冒病毒、乙型脑炎病毒、肝炎病毒、肺炎双球菌、念球菌、结核杆菌、伤寒、副伤寒杆菌、葡萄球菌、痢疾杆菌、霍乱弧菌等多种致病微生物都有杀灭作用。18\n  记得有一次我头疼患病毒性感冒了,母亲就用姜和蒜捣细后和汤让我喝下去。虽是辣味难受,但喝下去一出汗,感冒也就不知不觉就好了。真是神奇极了!  大蒜还具有明显的降血脂及预防冠心病和动脉硬化的作用,并可防止血栓的形成。大蒜能保护肝脏,提高肝脏的解毒功能,可以阻断亚硝胺致癌物质的合成,从而预防癌症的发生。大蒜中硒的含量较多,对人体胰岛素的合成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我有一位文友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皮肤也有疤痕印迹,后来坚持食用大蒜,他不仅减轻了病情,而且精神也越来越好。常食大蒜还有能延缓衰老的功能。如果经常接触铅或有铅中毒的人食用大蒜,还能有效地防治铅中毒。【五】  一片蒜地,一片新绿。如果说秋天是织锦的天地,那么大蒜也是秋天里的一道纯青惟美的风景。  每每看到大蒜,我就会想起童年时代种植大蒜和吃大蒜的时光,就会想起那些简直有点荒诞的二个发人深省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它亭亭玉立的青绿面容,看到了它们在风中微微起舞的欢乐情景,闻到了那种特别诱人的香味。于是,追忆的翅膀又飞向了遥远的那个种蒜的年代……几度秋思入梦来 杨璐  伫立赣江大堤,怅望天地间,浮云涌动,层林尽染,玉带飘空。玉华山岚气缠腰,若隐若现地接入云里头。山色苍翠,层峦叠嶂处掩饰着神秘的绿色银行。起伏的丘陵间,片片桔林呈现喜人的景象,圆圆的、半绿半黄的柑桔挂满了枝头,正从青涩渐入成熟。青葱的大地迈入了一年的金黄季,勤劳能干的农民在希望的田野上收获丰收的果实。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赣江中银波激荡,渔歌唱晚,舟棹映霞。鸳鸯戏水,白鹭凌空,岸底洲头,成双交嬉;空中击水,上下翻飞。幸福的鹧鸪穿梭于南北,清亮的嗓子,吟唱着秋季的唯美。风也柔了,洇含着一地温柔。风吹过山菊花,朵朵花魂凝沃土,金灿灿蕴藏着秋收的喜悦;风拂过柳丝,毛毛细雨湿衣衫,软绵绵呼唤着秋高的爽朗;风带起芦花,点点飞雪舞婆娑,轻飘飘弥漫着秋日的明媚。  此际,陇上秋色吸引着我的双眸,摇荡着我慕秋的心旌,一任青衣摇扇,背手挥毫,张开灵感的翅膀,让秋思翱翔于这水墨丹青的烟雨江南。古淦乃千年古县,是江右十八古县之一。当年的亭台楼榭,至今弥散着金色昏黄的夕阳,回廊曲折,纵横错落,秋色中晃动着莲步轻摇的身影,放眼四望依然是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秋日景象。今夜月明人尽望,几多秋绪向婵娟。流水生烟,漫过色彩斑斓的青铜王国,漫过滚滚沙尘的金戈铁马,漫过几经传唱的古老神话。北望家园心思重,小桥依旧恋黄昏。梦境温柔,把你的身影寻寻觅觅,寻找你饱经沧桑阅尽春秋的苍郁,寻向你千古传承的永远辉煌的金秋。  此际,陇上秋色撩拨着我的思绪,驰骋着我恋秋的情怀。一任暗香盈袖,芳草斜阳。我抚琴弄笛,唱一曲高山流水;我举杯邀月,问几回婵瘦娟愁;我闭目养神,梦一番天从人愿。古淦乃一介凡夫俗子,胸无城府行走于天地,心事渺茫,心如止水,不知今夕何年,也不知什么秋风秋雨愁煞人。人之处世追求高远,人之梦想无限风光,然而总有些难遂人愿。仰望星空,月色斑斓,秋意阑姗,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在我的诗情画意中,你是否依然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冰雪聪明,玉颜明眸,纤巧玲珑倒映水中央。你潮涨潮落的心窗,蕙质兰心般地灵动,至今闪烁着迷人的秋波。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你柔情似水,芳心蝶舞,一声轻唤,百般娇媚,在我的情感地带,洇开一道道旖旎风景。两岸芳屏前,心梦一线牵,我飘浮于蒹葭秋水,我凝望红尘深处的天籁,多想与你执手紫陌共渡风雨,细数似水流年的心岸历程。  此际,陇上秋色鼓捣着我的寂寞,印染着我挽秋的浪漫。一任莲菊更替,帘卷秋风。时下,秋云冬来匆匆,危楼凭栏而叹,白苇黄芦尚带秋,长风远水几时休。岁月无痕,人生易老,莫笑冯唐,今又冯唐,念光阴之短暂,叹日月之匆匆。岁月啊岁月,我用文心兰指,翻动着你婵娟与共,是谁明媚了寂寞流年。昨日春风杨柳,烟花三月,温阳润雨彩虹天,看如今,落叶缤纷,秋风萧瑟,菊黄东篱,蒹葭苍苍,梦里依然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秋天啊秋天,苍烟寥寥池水漫,白玉菡萏吹高秋。我在红尘紫陌且行且吟,时不时地伸手触摸你那片蓝天,掬一缕云霞写下无尽的诗篇。我云里穿行,梦中寻觅,只为吟唱你依依不舍的秋韵,描绘你杏花秋雨漫天扬。我枕着秋天的浪漫,让秋风再梳弄一把晚霞,让秋天的笑靥温暖我一池秋思。  秋蝉渐隐残声,韶华流光逝水。昨又重阳,今又重阳,青山绿水留连客,碧树丹枫点缀秋。眼前秋景即将尽,我恋恋不舍地把玩秋色秋风,我全神贯注地品味秋景秋情,好想在你思念的制高点,再奏一曲高山流水、阳春白雪。上善若水,百度相寻,不管结果如何。但教秋绪千千结,一任销魂几度秋。你装饰了我的梦编者按:年轻的心是属于奋斗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胫骨,饿其体肤。今日的努力定会为未来带来明媚的阳光,在青春里奋斗,为平凡的人生增添一抹不平凡的色彩。祝福作者,创造更美好的人生。 一无所有是一种财富,它让穷人产生改变命运的行动。生活的残忍,总是历练着我们,我们是成长中的孩子。——题记  刚从学校毕业出来,年少轻狂,总是在不甘中学会徘徊,学会孤独,学会独自承受。生活,是一件残忍的事情;社会,是一个大熔炉,你不得不感叹。  我在楼下,看风景,你在楼上看我,我装饰了你的眼睛,你却装饰了我的梦,还装饰着很多人的梦。  我、你和他,都是一个个一无所有的孩子,在梦想里颠倒未来,在未来颠覆你的影子。其实我们都在这条路上奋力挣扎。  父母赋予了我们生命,却带不给我们经济的支援,我们只能深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终有一天会直挂云帆际沧海。  于是,赤手空拳,便也想让上帝厚待,创出一片花开境地。  你说:“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我们那么年轻,是不是该做点什麽?”  于是,走访市场,结合经济状况,我们三个拿着为数不多的人民币,开始了我们人生的第一站。18\n  为自己,为青春,为未来。做了一个长长的决定——自主创业,有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把青春赌注在这一片蓝天白云里。希望飞得更远,走得更远。  我们选择了装修,这个行业,对于不谙世事的我们,又怎能在这片海洋里遨游天地呢?是的,真的会很辛苦,甚至是举步维艰。毫不疑问,我们正要经历这场风和雨。  你、他,在天刚微亮,便开着你那辆微旧的摩托车,载着我和他,一路飞驰,一路向北。  到达工地,你们俩便换上那灰扑扑的衣服和裤子鞋子,便是要开始一天的工作,我静静地在你们身旁,静默着岁月的流失。  准备好了两包干粉,牵来水管,用搅拌机把干粉均匀搅拌,伴着轰隆隆的声音,稀释中的粉浆在动力的作用下,呼啦啦地溅满了你的额头和衣裳上,像一朵朵洁白色的花绽放在你的身上。  和好后,你就用那灰刀和批板,挑起一坨坨的粉浆,在墙壁上,开始了工作,同时也氤氲出一片圣洁纯白,让我顶礼膜拜。这样的画面终是让我觉得,这面墙比起灰色无彩的水泥墙好上几百倍。因为它们在你灵巧的手心里,有了生命。  虽然,你不是画家,却填充了最干净的底色;虽然你不是艺术家,却让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从此活了起来。  你就这么轻轻一挥,不带走一片云彩,却瞬间,在这面墙留下了圣洁的眼神,这个房间便在刹那间充满了一个白色或粉色童话的梦想。  搭在屋子里的梯子,在你轻踩下,悠悠地晃荡着,如若稍不留神,便是要摔个四脚朝天,你是没法招架的。  有时候,飞扬的粉尘,总是不听话,肆意地钻进你的鼻子里,飘落在你那黑泽明亮的发间,沾染在浓眉大眼上,像只白色的蝶,扑闪扑闪。  我是知道,白色粉尘是人体最大的敌人。我的心微微颤抖,满心疼惜悲鸣,为着一杯羹,劳累奔波,日夜兼程奋斗。  这样的工作,总是让我心生恐惧,或许,有恐高症吧,有恐尘症吧。但更多的是为你的安全担忧。  而你,只是千万个建筑装饰人中的一员。平凡得如一粒尘土,盘旋在天空中。  就是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群体,承载这高楼大厦的飞跃,一砖一瓦都是用生命换来,用汗水换取的。  对于草根阶级的我们,在这个现实社会里,不停地挣扎着,充斥着无奈,也有不甘心,让自己走上这么一条道路。  听父亲说,年过56岁的堂叔今年去世了,高空作业坠落下来,直接摔得粉身碎骨,惨不忍睹。  所以我父亲总叫我注意安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我们已经不再害怕。年轻的心在白日里去如箭,狂奔着,唱着达者惜今阳,我们必须秉着“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忠告,一路向前,向前,在奋斗中成长。哪怕前方荆棘丛生,也在所不惜!  你看古人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奋斗20年,终是灭掉夫差和他的国家;明代李时珍整整奋斗了27年,竭尽完成了《本草纲目》;孙文先生究其一生,推翻了清朝政府,开天辟地造就了中华民族的新纪元。  当代杨利伟为中国航天事业谱写了光辉的一页;袁隆平奋斗一生,培育出优质的水稻;中国人民众志成城,赶走了非典,吓跑了雪灾洪水,拯救了汶川地震中的生命。  莎士比亚一生不懈奋斗,从芸芸丛生中的小人物变成世界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奥斯特洛夫斯基,身残志坚,毕生奋斗,著成《钢铁是怎么炼成的》。  你瞅瞅,那新生的种子是多么的勇敢!它们埋头生息,默默无闻地汲取着一切营养。然而,一旦成熟了,强壮了,它们便又毫无畏惧地胀破那些束缚它们施展青春的僵皮死壳,脱颖而出,崭露头角,让翠绿的生命向着更新的高度、更辽阔的空间蔓延。物犹如此,人何以为堪?  我想,人之所以称做人,必有道理的。那便是人活在世上终其一生在奋斗中度过。人必须战胜苦难取得成功,奋斗是必要的条件。为此,让暴风雨来得更猛些吧。  就让那些苦难与奋斗装点我们的人生,在那苍白的脸上绽放属于青春的色彩。像蜗牛一步一步慢慢向上爬,永无止境。让那平淡的生命彰显传奇的帷幕,只是属于我们踩踏出来的不平凡。大声唱着“我们要飞得更高,飞得更远!”  你为何感动刘洪波  这几年,中央电视台有“感动中国”的人物评选,虽说“不论背景、身份、知名度”,但“十大人物”总是煜煜生辉,做出了意义非凡的大事情。  当然,一个人令人“感动”,总归是有事为证,但令人感动的事,未必要有多么伟大的意义,意义非凡的事情不一定“感动度”高。意义是理性分析的产物,平凡的人往往比声名赫赫的人更能做出感动人的事。声名赫赫的人物,做事经得起“理性分析”,不太会做出“不理性”的事,“合乎理性”,正好是不利“感动”的。感动诉诸感性。感性是柔软的、弱质的,只能在心灵的柔质材料上着陆。  以下是近段时间“感动”了笔者的几件事:  ……山东郯城县农民孙文流拖着断胳膊断腿从河南爬行千里回到家乡。孙文流没有计算过一路艰难,这个出省打工却被打残了身体的农民身无分文,被打伤后,老板将他扔出工厂,被巡夜民警发现送到医院,又因无钱医治被医院赶出来。入地无门,上天无路,孙文流却想着“我要回家”——他也只能回家,从酷暑到寒冬,历时6个月,他爬回家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让我们为这“天无绝人之路”一哭。  ……一对从重庆到武汉打工的夫妻下错了车,丈夫陈启园寻找转乘汽车时遇车祸被撞断了腿,妻子邵春真毫不知情,在下车的路边苦等三天三夜。直到一名警察接到报警,千方百计找到已住在医院的陈启园,夫妻二人才得以“抱头痛哭”。邵春真说,丈夫去找车未回,她身上没有钱,更怕换了地方丈夫找不到自己,就在原地等着。  ……从昆明驶往泸州的一辆卧铺车被货车撞翻,15人死亡,19人受伤。车祸次日,一名未满一岁的婴儿躺在一直昏迷不醒的母亲身边饿哭了,两个小时过去了,母亲好像被孩子18\n的哭声“闹”醒了,但不能说话更动弹不得,泪珠从她的眼角流下来。医护人员将孩子送到母亲怀里,孩子咬住乳头吸吮起来,哭声戛然而停,母亲焦虑的表情也缓和了下来。这母女俩分别是此次车祸幸存者中伤势最重、年龄最小的人。母亲张红敏腹腔内淤积了600毫升淤血,还未脱险。孩子由于在撞车时被母亲紧紧护住,伤势较轻。车祸后的第三天早上,刚能张口说话的张红敏用微弱的声音告诉记者,她家是云南昭通大关人,丈夫在一年前外出打工,不慎摔死……  当被理性武装起来,你那么坚强,如同披上了铠甲;你服膺真理,到处发现“意义”。然而,感动不需要这些,它到达被理性盖住的心灵底层,使你在一瞬间放下武装,回到你作为一个感情生物的本源。你设想自己就是那个千里爬行的民工,设想自己作为一个“下等人”在陌生的城市苦坐三天三夜等待惟一熟悉的亲人,设想自己的母亲也曾如张红敏那样赐你一切。哪怕相隔万里,感动人的事情总能将你放置在其中,使你进入“设身处地”的状态,从而泪如雨下。陪你再走最后200米男人和女人去很远的城市送货,正在返程的途中。他们坐在一辆加长半挂货车的车厢里,男人在驾驶位上专心地开车,女人则倚在一旁的座位上打盹。突然男人碰碰女人说,你快醒醒!女人睁开眼,不解地看着男人。男人说你还记得我们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条很深的水沟吗?女人惺忪着眼,她问哪里。男人说就在前面,大概六百米远的地方。等到了那里,我喊一声“跳”,你就跳下去。记着,要快,跳进水沟!别的什么也不要管! 女人这才发现不大对劲。他看到男人满头大汗,焦躁不安。他已经把刹车踩到底,货车却仍然疯狂地向前冲。那是一条很长很陡的下坡路,货车不断积累着可怕的加速度,像一块石头跌向深渊。 这是一段已经废弃的公路。为了赶时间,他们已经在这条路上来往过多次。他们熟悉这条路和路周围的一切。他们知道就在前方八百米处,有一个乡间集市,每逢集日,集市上总会挤着很多附近的村民。他们还知道,今天恰好是一个集日。这等于说,他们不可能还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地把车开过集市,然后继续前行。 没有任何岔路,窄窄的公路两侧是刀劈般的峭壁。所以他们的货车只能冲向那些毫无防备的人们,就像一只疯狂的野兽。男人不断按着喇叭,可是集市上人声嘈杂,没有人听见,没有人注意,更不会有人理睬。 男人不断松开刹车,再猛踩下去。再松开,再猛踩下去。没有任何用处,刹车彻底失灵。他们都知道,在距集市约二百米的地方,路一侧的山壁有一个凹进去的缺口。那个缺口在驾驶位的那一边,假如货车按现在的速度飞驶,那么,把货车猛地撞向那个缺口,或许就不会撞上集市上那些无辜的村民。不过这样的后果,将注定是车毁人亡。 女人紧张地抓住男人的手,男人说,快到那个水沟了。我喊跳,你就跳。女人问:“你呢?”男人说:“我也跳。”说完男人打开一侧的车门,并让女人打开另一侧的车门。 他们同时看到了那条水沟,水沟在女人的那一侧,似乎正向他们奔来,男人喊:一、二、三,跳!然后车子就冲了过去。 谁也没有跳。 男人急了,为什么不跳? 男人握起拳头,绝望地猛砸一下方向盘。男人的脸因为气愤和伤心,已经扭曲。 货车继续向前冲…… 货车还是停下了。在距人群仅剩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男人满头大汗,长吁着气。女人抱着他,号啕大哭。在男人下定决心撞向那个缺口的时候,他想试最后一次。这时他蓦然听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的声音。男人欣喜若狂,狠狠地踩下刹车,再也没敢放松…… 男人拥着女人,她说你知不知道你很傻?如果撞上去,我们必死无疑。 女人抹着泪,她说知道。 男人把她抱得更紧。 女人再抹一把泪说,所以我不能跳。我得陪着你,走完生命中最后的二百米……例文篇【作文要求】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些让自己感动的人和事。回想一下,你最受感动的人和事是什么?请以“感动”为话题写一篇作文,文体不限。【高分作文】弯下腰来的老师苍山一中高一(7)班侯佩萍        有的老师,会让你记住一辈子。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来了一位实习的女老师。她梳着长长的辫子,圆脸,看上去还是个孩子。当她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总是羞答答的,脸上常常泛起两朵红霞,很漂亮。和我原来的喜欢罚站、严肃的一板一眼的老师比起来,她就是一只温驯的小鹿。上课时,她不喜欢站在高高的讲台上,总在我们的课桌间走来走去的。当我们不听话时,她会用手指轻点我们的脑袋,故意撅起嘴巴,假装生气。她假装生气的样子,看起来是那么可爱。仿佛回到了我们那时的年龄段的孩子一样天真、简单。对我们的表现很欣喜的时候,会拍拍我们的肩膀,或者摸一摸我们的头,每当她柔和的手,落到自己的身上时,我们都觉得很骄傲。下课时,她和我们一起玩,比我们都还活泼。18\n一次下课,我和同学们一起疯玩,突然被她叫住了。她喊我的名字不带姓,像妈妈叫我的乳名一样。我跑到了她跟前,奇怪的望着她。当我刚想说老师叫我干嘛的时候,她竟然弯下腰来,帮我系鞋带。此时的我就像一个受宠的公主一样,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嘴上不觉露出来骄傲的欢笑,看同学嫉妒的眼神,我又故意向他们做了一个鬼脸。当我低下头时,看到她好看的头发,垂成瀑布;还有发香飘进我的鼻子。她的手灵巧的在我的鞋上七环八绕。鞋带系好时,她直身而起,阳光透过她那发丝间的缝隙,照射到她那在微笑的脸上,眼睛弯成了美好的月牙,她那美好的样子让我至今不能忘记。这样的一幕,我一直记在心里,并不怎么向别人提起,但一个这么简单的动作,让我每次想起时都特别的开心。现在想明白了,那时老师弯下腰来的动作,让一个小孩的心灵变得温暖。就像在一个晴无天日的屋子里,突然一束和熙阳光照进去,从而照进了孩子的心里。平日里,我们都是仰起脑袋看她,常带着敬畏,老师是高不可攀的;老师能够弯下腰来和我们一样高,再没有了隔阂和距离,就像我幻想中的天使一样,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来爱我们。那一刻的感动让老师在我的心里,一下子近了,亲了。45度阳光苍山一中高一(7)班赵庆云“哎呀,明天就开学了,作业写完了没?衣服收拾了吗?哎,都这么大了,还……”我已受够了她的唠叨,未等她说完,我起身,进屋,用力关门,甩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回到房间后,有些后悔,忍不住走向窗前,望向窗外的她。此刻的她就像个受委屈的孩子,站在那,不动,双手揉着眼睛。她在哭吗?我刚刚是不是伤到她了? 我几乎忍不住要去向她道歉了,却只见她抬头,继而进屋来了。窗外的杨树伫立在墙外,像雷打不动的守卫战士,叶子纷纷扬扬往下落,像舞动于天地间的小精灵,完成一个个华丽的动作后,轻盈落地。枝头上不知名的小鸟“吱吱”的乱叫着,并没有让人感到烦躁,反而增添了一丝趣味。微微蓝的天空,零散地点缀着几片白云,一切都那么美好,只是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烦恼,不知该如何面对她。  我的视野中再次有了她的身影,不,准确地说,是她和一床被子,等等,那不是我的被子吗?只见她把被子平挂在绳子上,抬头看了看太阳,用细条轻轻地抽打,一下、两下、三下……我忽然觉得心里重重地动了一下,只知道自己的被子每晚都很柔软,有着阳光的芬芳,却不知道是她一直在为我晒被子。院子里的树挡住光线,只有在此时,阳光以45度的角度才能进入院子,而她在阳光最充裕的地方扯了绳子,大概就是为了我的被子。我站起,开门,轻轻走向她,或许是我的步伐太轻,亦或许是她太投入以至于没有发现我已来到她身后。在距她一米处,我驻足,轻咳。她微微一怔,停下手中活,转身,看着我。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对方,我还从未这样认真地看过她的脸呢!岁月无情地在她的眉角间刻下了痕迹,两鬓早已有了白发,眼中失去了原有的自信与青春,只有疲惫,憔悴,她的嘴唇微微一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始终没有张口,看着她这般摸样,我想落泪。我故意轻松又带着撒娇的口吻说:“妈,我错了。”                           四十五度的阳光倾洒下来,幸福、感动、温暖交融在一起,像紫藤萝花香一样,一点点蔓延开来。感动苍山一中高一(8)班房建琳“吱”大门传来清脆、缓慢的声音,接着路面发出“咯咯”的声音。几分钟后,大门以质朴清脆的声音关闭,世界又恢复一片寂静。对于我这个年龄,早晨习惯卧在床上睡个懒觉,每次听到隔壁这“闹铃”,因心中的困意,总免不了几句埋怨。隔壁只有一个男人带着残疾的妻子,每天早上起这么早就出去了,这在我心中打了个大大的问号,他们做什么去了?事出有因,我一定要查清楚。这天早晨,隔壁的“闹铃声”如约而至,我一下睡意全消,穿上衣服跟了出去。那男人推着一个轮椅车在距我不到四十米的地方,脚步轻缓却稳重,我假装早晨晨练的人,用慢跑的形式向他们移去。他们最终停在一颗槐花树下,满树的花在清晨中安详的绽放。还有三十米的距离,我看见那个男人慢慢扶起妻子,妻子的腿慢慢抖着,妻子一只手扶着槐花树,另一只手握着彼此的依靠,围着树一点一点向前走着,脚每走一步都像用尽全身的力气,身体好像要向前摔去。可她依然坚持。我顿时明白她要站起来,可从她那颤抖的脚步,我便看出这绝非易事。还有十米,虽是短短的几分钟,可妻子的脸上早已渗出微凉的汗滴,那吃力的脚步依然踏着。男人一只手掏出手帕,轻轻拭去妻子的汗滴。不需要多余的话语,只有那默契。我跑过了他们,在他们前方40米处转弯回来,我的目的达到了。妻子走了十分钟后,丈夫扶着她坐上了轮椅,妻子那质朴却有几分苍白的一笑,让我惊住,我盯着他们。他们已而中年,却不失年轻的甜蜜。太阳拨开早晨的清雾,一束光照在那槐花树上,满树的金黄在风中微闪,一朵槐花悄然落下,落在妻子的腿上。他们看看初生的太阳,陪伴在身旁的彼此,他们更像一轮太阳,那希望的光比太阳更热烈。感动悄然涌上心头,我终于明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真正含义,那就是一生的执着与不放弃,只要心中有信念与爱,心中的太阳永不落下。他们又继续踏上了人生的道路。他们给我的感动使我感受到人性的温暖,这个温暖叫做坚守的幸福。32枫树下的母亲18\n苍山一中高一(8)姜偲偲       十二月的寒气仿佛都要把空气凝固住了,下午政治课的我,百无聊赖,桌子上的政治课本依旧是空白的,钢笔的笔帽还未打开。看着窗外偷偷的发呆成为了我每节课的习惯”。       在不经意间,一个忽闪的影子把我的目光自牵引线似的拽了过去。寒风中,在一棵枫树底下,我看清楚了:她穿着一个红色的皮袄,头上包着一个花边围巾,凛冽的寒风早已把她前额的那几撮银丝吹的凌乱不堪,她微曲肘臂,双手环抱住一个袋子,袋子中好像装了一些衣物,我想他大概在等她的孩子下课吧。这时,老师有意提高的嗓音把我从走神中拽了出来,我微微正坐,开始听老师讲的“佛经"。       寒风吹过楼道所发出的声音好像小说中百年老屋所发出的声音一样,让人不仅打个寒战,我看了看表,还有五分钟下课,这时,我猛然想起那个母亲,我急忙瞅向窗外,寻找那个影子,在那棵枫树底下,我看到了她。我着实惊了。她足足在寒风中站了半个多小时。我的心里酸酸地。       她冷吗?她为什么不去敲一下教室的门,把孩子叫出来那?也许是太冷的缘故,她不断地搓着双手,跺着小碎步。以此来换取一丝微不足道的微暖。在我眼前的这位母亲,没有婀娜多姿的身材,也没有浓妆艳抹的艳容,像我的母亲一样。想到我的母亲,心有些微疼。我第一次这样矛盾,既希望时间过得慢一些,因为这个母亲给我的感动,让我想到自己的母亲,我要痛改前非。又希望赶快下课,让那个母亲早点见到她的孩子。      还有3分钟。我注视着秒针划过的痕迹,真心希望时间可以自私一点,比母亲跺脚的节奏再快一点,枫树下的母亲,请您再等一等。                              还有2分钟。那株只剩下几条残枝的枫树,被风吹的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母亲好像感觉到了临下课的熙攘,开始向教学楼跑去。        快了,快了,还有那仅仅的一分钟。33母亲2012级7班王懿盈骄阳似火的午后,闷闷的,黏黏的,让人很不舒服。路边的蝉拼命地嘶叫着,我不耐烦的等待着和朋友聊得没完没了的爸爸。突然,一声女人的尖叫撕裂了这令人烦躁的气氛。我的心脏猛地漏跳了一拍,反射性地循声望去——这真是个奇怪的场景!一个矮矮瘦瘦的女人正围着一辆面包车疯狂地又跳又叫,还不时地跪下,伸手向车底抓什么东西。几次的徒劳后,她崩溃地哭喊着,用嘶哑和略带颤抖的声音向路人大叫。人们被这个歇斯底里的奇怪女人吸引了,我努力踮起脚尖,透过层层叠叠的人群,看清了这个女人。女人满脸是泪,面部表情紧张而扭曲。一张原本还算秀气的瓜子脸看上去狰狞极了。我想,她原本应该是盘着头发的,但现在她的头发乱七八糟地散了下来,额前的刘海也被汗水浸透,紧紧贴着她的脸颊。泪和汗顺着她化了妆的脸,执拗地划过她的下巴,最终还是无力地跌落下来,碎了一地。一声声尖叫从她嘶哑的喉咙中发出。我在想,眼前的景象多像一幅怪异的抽象画!扭曲,痛苦而疯狂。她依然那样狼狈而可笑的围着面包车转,但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我看到了那辆摔在地上的电动车,和车把上挂着的小小的卡通书包。就是那辆车,把她和儿子摔了出去。面包车底下,是他的儿子!难怪她会那么疯狂,难怪······难怪。孩子就是她的一切!这,就是母亲。莫名地被这样的执着感动了。其实,我的父母对我不也是如此吗?纵使没有什么挑灯缝补,冒雨送医,更没有所谓的感天动地,可那一声安慰,一句鼓励,一次责怪,那一切的一切,不都是爱吗?不知何时救护车来了,孩子已经被救了出来,只是擦破了脸——这是听别人说的。孩子应该已经哭不出声了吧,我没有看见他,围观的人太多了。但我看见了那个女人,她如释重负,像个委屈的孩子一样低低地哭泣着。蝉鸣声渐渐小了,柔了,安慰般地宁静了下来。沙沙作响的树叶散发着令人舒服的味道,清新,温柔,在明亮的阳光下,一切一切都安静得说不出。女人逆光站着,可纵使是那么柔软的光,我却依然无法直视。34牵手2012级7班刘强冬天的校园一片沉寂,一声清脆的铃声打破了这寂寥的梦。终于熬到了放假的这一刻,三三两两手牵着手走出大门。我站在在校门口,双手搓合着,等待妈妈。18\n一身粉红色的运动装,步伐轻盈,高昂着抬着头,那飘逸的秀发拨动着无时无刻不透漏着轻松与愉快,两只手休闲的摆着,在我面前经过,露出那完美的弧线,赏心悦目。这时已是下午,太阳把她的影子拖得很长。就在这影子的尽头,有一位半佝偻着身子的妇女漫进我的视野中。有两颗饱满的汗珠清晰地显露在她的脸颊上,面无表情,像是受罚的小孩子一样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那女孩的后面。此时,女孩猛地回过头,皱了皱眉头:“妈!车在哪里?”那妇女的双手似乎很酸痛,缓缓抬起手向她身后指了指说:“那儿……在那儿……”手又迅速下垂。此时,我低下了头。满心的失望。学校门口又走出一个女孩,身着一身清新的衣服,看上去似乎并不上“档次”,但是比较朴素、整洁。她的身边也跟着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她们的步伐一致,走到我的面前。小女孩左手提着东西,似乎感觉缺少了什么东西,她把东西换到右手上,顿了一会,低下头看了看那位妇女的右手,然后又抬起头冲她天真一笑。与此同时,她后不犹豫地牵起一双粗糙的大手,这两只手后相交融在了一起。她的妈妈一愣,继而笑了。她们站在路旁,一阵风刮起她们的头发,因为她们没有闲出手去整理头发,只好任由它随着风的节奏飞舞,好像一幅油画一般伫立在我的面前。夕阳的光集中到那手上,发出微黄的光。一幅温馨让人感动的画面,由此这样定格。这时,我看见妈妈远远地走来,我想,我也要牵起她的手。【升格作文】升格前:18等在季节里的容颜苍山一中高一(8)赵娜①我和她,既是母女,也是敌人。剪不断,理还乱。七年的时间将我和她的误解演绎成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血浓于水变成不相往来。②昏黄的灯光,破旧的小屋。一个男人皱着眉头,眼神流露出不可遮掩的迷茫。他的手里夹着一根自卷的香烟,用力地吸着,一根又一根,任烟雾伴着飞虫绕着灯光飞舞。偶尔有只甲壳虫撞到灯棍上,灯光变得摇摆不定,世界也跟着摇晃。③我用小得连蚊子都听不到可是坚定无比的声音说:“爸,我想继续上学。”男人继续沉默。我哽咽着用近乎祈求的声音说:“爸,我真的想上学!”小屋里没了声音,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和飞虫撞击灯棍的声音成了世界上唯一的交响乐。许久,女人说话了:“你真的不能上学了,家里供不起。”“你不能这样自私,仅为了你的一己之私就剥夺了我选择的权力!”“啪”地一声清脆的耳光落在我的脸上。她,打了我。那一刻,心碎的声音断断续续,母女关系连系的心灵相犀彻底崩溃。我无言,转身,头也不回。④清冷的街,寂静的夜。黑暗包容我的无助,寒冷拥我入怀。风撩起我的衣袂却撩不起我的念想。叶在月的霓虹下疯狂地舞蹈,我的心挤在拥挤的舞潮中哭泣。月光轻巧地撒下,我的脸上那明晃晃的是眼泪走过的痕迹。⑤七年前的夜晚,我和她就这样背道而驰,相离越来越远。⑥时间悄悄流逝,自指尖滑过。消磨了岁月,消磨了记忆,也淡忘了回忆。⑦那一天,她要去参加亲戚的婚宴,特地换上一身新衣服,像个天真的孩子,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我说:“别照了,你今天很漂亮呢!”她惊讶地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的是惊慌我喜悦。⑧在巷口的拐角处,我听见她在说:“七年了,这丫头没一次用心和我说过话,今天这句话让我等了七年了……”⑨泪在脸上悄悄蔓延,风吹过我的发梢,她的衣袂漫飞如翻涌不息的云。她的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盛开的花,在那个黄昏和她的身影被夕阳一起埋没……3636画线句子啰嗦从全文看,主角是妈妈,但②③大部分的笔墨在写爸爸。蚊子都听不到”,父母能听到吗?“交响乐一般形容欢快的感情。对话的内容也不是很贴切人物的身份。④节过于追求语言的华丽,语言矫揉造作,甚至不通。成语误用,并且“相离越来越远”不够具体。没有过渡,对妈妈的感情变化太突兀,对自己上学的事没有后文。距离那么远,不可能听见。结尾要表达什么感情?不通。18升格后:等在季节的容颜苍山一中高一(8)赵娜我和她,既是母女,也是敌人。七年的时光将我和她的误解演绎成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七年前。昏黄的灯光,破旧的小屋。18\n一个男人坐在几块木板钉成的板凳上皱着眉头,眼神流露出不可遮掩的迷茫。女人站在那里,时而踱步,时而叹息,靠在墙的一角,灯光覆盖她的身影,几只小虫伴着香烟的烟雾绕着灯棍飞来飞去,一圈又一圈。灯光变得摇摆不定,世界也跟着摇晃。暗夜里的小屋静得似处在远古的旷野,只剩下此起彼伏的呼吸声。“你们不能这样自私,我也有选择的权利,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证明给你们看,我一定能上好学!”“不可能,家里供不起。”她终于说话了,脸上的冷漠一如既往。那种无所谓的冷漠像针一样扎进了我的心里。我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用力摔上门。此后的七年的时间里,我再没喊过她一声妈。此刻的她正站在穿衣镜前打扮,她要去参加表哥的婚礼,特地买了新衣服,棕色的磨跟高跟鞋,黑色修身长裤,墨绿色耸肩上衣,明艳照人,再不是我记忆中那个寒酸穷苦的女人。只是,恍惚看见她发间几根银丝闪现,想去触摸,终是没有勇气。七年,她依然不再年轻,可岁月侵蚀的何止是她的容颜。其实,我早已经知道,七年前我之所以能重回学校,是她挨家挨户借来的学费。只是,骨子里的倔强让宁肯伤害她也不愿对她说一声“我已经不怪你”。“妈,别照了,很漂亮!”我说。我看见她的身体僵硬了一下,慢慢转过身,眼神里满是惊慌和喜悦。她和爸爸走出门,我忍不住去看她的身影。她边擦眼睛边扭头对爸爸说:“七年了,这丫头没喊过我一声妈。这声‘妈’,让我等了七年。”我轻轻关上门,泪流满面。她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盛开的鲜花终会凋零,而她留在我生命里的爱和感动却被勾勒成传世的青花,永不凋零。升格前:18那粒米……苍山一中高一(8)刘秀天已大亮,妈妈早已做好早饭。整齐地摆在餐桌上,等待家中的主角出场,而我——今天的主角还丝毫未有要醒的意思。约10分钟,还在梦中的我隐约听到妈妈打发小弟叫我起床的声音,听到小弟爽快地答应了一声:“哦。”我暗想着,这次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叫醒我呢?是像上次一样拿着一根木棍进来敲我还是像上上次那样拿一块雪糕直接放在我脖子里?每次他都有不同的把戏叫醒我。(声明:小弟今年三岁半,正值可爱期。)我故意闭上眼睛装作熟睡,只听房门“澎”的一声被他推开,他故意大动作来到我的床前,可是动作声瞬间化为乌有。我在奇怪:“去哪了呢?”忽地觉得有个小黑影在靠近我的脸,不,是嘴,接着我清晰地感觉到一张有小又嫩且嘟着的嘴巴贴上我的嘴巴,轻轻地点了一下后就跑开了,哈哈,幸福的感觉瞬间在我的心头化开,伸出双手,张开大嘴,打了个哈欠,猛得爬起来,我扫视四周,没人,接着换上衣服,爬到床边,准备下床,伸手拿鞋,同时目光转向门外,又是那种感觉,满足、幸福,且无比温暖。快看,他又来了,赤着脚丫,穿着牛仔短裤,白色小衫,慢悠悠地向我走来,右臂弯曲,左手托着一只碗,右手放在碗花纹的那一侧,腮部红通通的,嘴巴还时不时地吹着碗里的东西,是汤吗?还是菜?还是什么?我坐在那里等着他晃悠悠地慢慢走过来,我半起身。两手去接过来,连忙看,是米饭,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他正用他所特有的,水汪汪的,天真的,且似有灵气的眼睛望着我,嘴巴咧开,露出他那一口娇小而又整齐洁白的牙齿,我最喜欢看他的牙齿,很小,很白,很齐,而且上下各有两颗虎牙,像个小老虎一样,对我微笑着。我顿时觉得连米饭都充满了香气(注:我最讨厌吃米饭),我又望他说:“筷子呢?”他竟又那满脸的天真看我,说:“这么吃吧,你尝尝,妈妈做的哦。”我还是望他,只见他用手抓了一口就往我嘴里送,我没说什么,没有任何动作,像是调换了身份,他大我小一样,乖乖地吃了下去,我依然看着他,他还是那样笑着,不过这次更像是嘲笑,他调皮地笑着然后弄了几粒米在他手上,让我别动,嘴巴两边各放一颗,鼻尖上粘一粒,他使大劲按着我的头,往我脸上粘米,然后他又拿了一粒米,小心翼翼地送入我嘴巴里,我还是吃了下去……那粒米,很香。问题一:段落太长太长了!问题二:入题太慢,语言太啰嗦!精彩一:弟弟的吻真实又细腻精彩二:对弟弟穿着以及动作的描写。精彩三:弟弟的外貌让人喜爱结尾莫名其妙建议:改成片段式作文18\n升格后:我的小弟2012级8班刘秀小弟今年三岁半。一双水汪汪的、天真的、且有灵气的大眼睛。两颗虎牙,娇小、洁白而又整齐,像个小老虎一般。他似乎每天都有惊喜与感动送我。一晨光透过窗帘跳到我眼睛上,把我吵醒。忽然听到房门“嘭”的一声被推开,想必又是小坏蛋来叫我起床了。我闭上眼睛故作熟睡。只听得他大动作来的我的床前,可是动作声瞬间化为乌有。忽然觉得有个小黑影在慢慢靠近我。随后我清晰的感觉一张又嫩又小且嘟着的嘴巴贴上我的唇,柔软的像棉花糖,似有甜甜的味道。轻轻地,仿佛很小心地点了一下就跑开了。幸福感动的感觉瞬间在我的心头化开。二刚刚还朝气蓬勃的太阳现已偷偷地往西落去,玩了一天电脑的我,转头,看到他。赤着脚丫,穿着牛仔短裤,白色小衫,两手捧着一只碗慢悠悠地向我走来。腮部红通通的,嘴巴还时不时地吹着碗里的东西,是汤吗?菜?还是什么?近了,我笑眯眯地接过碗,眼睛应该弯成了月牙状。可是,我无奈了,又看他,他还是用天真可爱活泼的眼神望我,接着,他冲我微笑,甜的像糖的微笑。随后,他小心翼翼的捏起一粒碗中米,又小心翼翼地放进我的嘴里。那一刻,我最讨厌的米饭,也散发出了从未有过的清香。幸福感动的味道弥漫开来。三大地已经沉睡了,晚风轻轻地吹动着窗帘,除了偶尔的一两声犬吠,寂静的大地是悄然无声的,可他却吵着要看电视。看看已有睡意的爸妈,我只好自告奋勇陪他看,没料想他要看的竟是对我来说无聊加幼稚的动画《喜羊羊与灰太狼》,于是不一会我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朦胧中有个像小天使一样的身影在使劲地拽毯子,往我的身上堆。夜晚,睁开眼睛,电视还没关,找他,他已在爸妈的床上香香的睡着,微笑着,貌似还有口水,就这样看着他。他幼小的样子那么天真又那么细致。那一刻,我只是觉得爱他。生命中的他,是上天赐给的最美好的礼物。有了他,生命便随时被感动包围,像是单调的灰白天空吊挂了一串彩虹,变得绚丽和丰富多彩。【点评】这个学生的这篇升格是出乎我意料的,我本想她升格后只要能中规中矩,能说的过去就好。面批后,她新写成的作文完全脱胎换骨,她新添加了一个画面,同时这三个场景正好是一天中的三个时间点,清晨,傍晚和夜里,构成完整的一天。语言也锤炼得更好,比如“晨光透过窗帘跳到我眼睛上,把我吵醒”中的“跳”和“吵”,真是生动活泼又可爱。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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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U-33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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