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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2021-2022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质量检测试题(Word版附解析)
江苏省南通市2021-2022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质量检测试题(Word版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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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下)高二期中质量监测思想政治注意事项: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及各题答题要求1.本试卷共6页,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75分钟。考试结束后,请将答题卡交回。2.答题前,请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填写在答题卡的规定位置。3.请认真核对监考员在答题卡上所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是否相符。4.作答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请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的是()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见义勇为维护公交车秩序受伤,向公交公司索赔C.丙骑电动车将安全帽当头盔戴被罚款50元,表示不服D.丁应允戊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戊要求丁赔偿损失【答案】B【解析】【详解】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这会产生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A排除。B: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乙见义勇为维护公交车秩序受伤,向公交公司索赔”在公民与公交公司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B正确。C:丙骑电动车将安全帽当头盔戴被罚款50元,表示不服,这会产生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C排除。D:丁应允戊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戊要求丁赔偿损失,这属于道义行为,并不产生民法 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D排除。故本题选B。2.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12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小刘享有该小说著作权,故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B.小刘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答案】C【解析】【详解】A:由于小刘的年龄才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A错误。B: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因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B错误。C: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因此,虽然小刘只有12岁,依然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但是由于小刘的年龄才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C正确。D:小刘享有该小说著作权,D错误。故本题选C。3.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承诺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该房产归丁某所有,王某应当向刘某赔偿损失B.该房产归刘某所有,王某应当向丁某赔偿损失C.该房产归丁某所有,丁某应当向刘某支付余款D.该房产归刘某所有,刘某应当向丁某返还房款【答案】B 【解析】【详解】A: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王某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该房产归刘某所有,A错误。B:王某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该房产归刘某所有,所以该房产归刘某所有,同时王某应当向丁某赔偿损失,B正确。C:该房产归刘某所有,C错误。D:该房产归刘某所有,王某应当向丁某赔偿损失,D错误。故本题选B。4.甲、乙是邻居,乙投资200万元盖4层楼房。乙打地基时,甲发现乙建造的房屋越界,占了甲的宅基地。甲对乙主张:“若乙房屋越界,乙须按价赔偿。”乙表示同意。房屋盖完第一层,甲再次提醒乙:“若乙房屋越界,乙须按价赔偿。”乙表示一定按市价赔偿。乙的房屋建好后,甲起诉乙,请求乙拆屋还地。甲的主张违背了()A.平等原则B.公平原则C.诚信原则D.自愿原则【答案】C【解析】【详解】A: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案例中未体现平等原则,A不符合题意。B:公平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案例中未体现公平原则,B不符合题意。C:诚信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甲对乙主张:“若乙房屋越界,乙须按价赔偿。”乙表示同意,但是乙的房屋建好后,甲起诉乙,请求乙拆屋还地,没有遵循诚信原则,C符合题意。D: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案例中未体现自愿原则,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5.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被人民法院驳回。人民法院驳回袁某诉讼请求,是因为()A.此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归责 B.吴某虽有过错,但他主观上无故意C.吴某虽有过错,但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D.吴某的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答案】D【解析】【详解】ABC:本案中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吴某并没有过错,也不构成对方某侵权,因此吴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此案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归责,ABC错误。D:本案中吴某并没有过错,也不构成对方某侵权。人民法院驳回袁某诉讼请求,是因为吴某的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D正确。故本题选D。6.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属于这种情形的是()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B.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C.在为实施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的某一摄影作品D.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答案】D【解析】【详解】AB: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属于法定许可,需要支付使用费,AB与题意不符。C:在为实施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的某一摄影作品属于法定许可,需要支付使用费,C不合题意。D: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7.2021年10月,丘某因病去世。丘某与妻子阿霞结婚3年尚无生育。丘某生前立自书遗嘱一份,将其名下A市花都区某房产(丘某夫妻婚后共同偿还部分房贷)的全部产权份额、B市丰顺区某房产(丘某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均指定由其父亲继承。阿霞与丘父母就此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A.丘某所立遗嘱部分无效B.应按丘某遗嘱分割分配丘某遗产C.丘某的父母、妻子应平均分配丘某遗产D.A市花都区某房产完全属于丘某的遗产【答案】A【解析】【详解】AD:花都某房由丘先生婚前购买,丘先生遗嘱将花都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指定由其父继承,理应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但是,花都某房在丘先生夫妻婚后共同偿还了该房部分贷款,无论哪方还贷,其所还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霞应占有一半份额,该份额丘先生无权处置。丰顺某房由丘先生与阿霞婚后共同购买,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丘先生与阿霞各占有二分之一份额,该房的二分之一份额属于丘先生的遗产,因此,丘某所立遗嘱部分无效,A市花都区某房产并不完全属于丘某的遗产,A正确,D错误。B:继承开始后,应先进行析产,属于被继承人遗产开始继承,B错误。C:丘某的父母、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应平均分配丘某遗产,但丘某立有遗嘱,故而丘某的父母、妻子不能平均分配丘某遗产,C错误。故本题选A。8.飘飘香公司和飘香香公司均从事快餐饮食经营。飘飘香公司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飘香香公司在某外卖平台上使用与飘飘香公司商标相近的标识,使用与飘飘香便当相同的图片进行食品销售。飘飘香公司将飘香香公司诉至法院。该案件中,飘香香公司的行为()①属于混淆行为②构成知识产权侵权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④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②:飘香香公司在某外卖平台上使用与飘飘香公司商标相近的标识,使用与飘飘香便当相同的图片进行食品销售,属于混淆行为,构成了对飘飘香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①②正确。 ③④:材料反映飘香香公司对飘飘香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不涉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③④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A9.春节期间,南通市区张某违反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辖区派出所罚款200元。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A.委托辩护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委托辩护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D.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答案】D【解析】【详解】A: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A错误。B:当事人可以自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错误。C: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C排除。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张某对处罚不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正确。故本题选D。10.赵教授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甲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赵教授的行为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B.赵教授的行为属于要约,学生甲的行为属于承诺C.学生甲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赵教授新著的意思表示D.学生甲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二人之间并未成立合同【答案】D【解析】【详解】A :由题意,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新书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这说明赵教授的行为是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A错误。B:由题意,学生甲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这说明甲的行为不是承诺,B错误。C:学生甲的行为不是购买赵教授新著的意思表示,C错误。D:甲的行为不是承诺,没有购买赵教授新书的意思表示,二人之间并未成立合同,D正确。故本题选D。11.一位妇女急匆匆地走进一家商店:“5分钟前,我让孩子来买一磅果酱,回去后发现份量不够,这个你怎么解释?”售货员礼貌地答道:“太太,回去称一称您的孩子。”售货员的话,体现的是()A.形象思维B.既是形象思维,又是抽象思维C.抽象思维D.既不是形象思维,也不是抽象思维【答案】B【解析】【详解】B:售货员礼貌地答道:“太太,回去称一称您孩子”,售货员这样回答的目的是为了启发太太再思索一番,从而使她通过“想想”之后能够找到如下的答案,即:一磅果酱其所以不够分量,原因是她的小儿子在回家的路上“偷了嘴”,这既体现形象思维,也体现抽象思维,B正确。ACD:售货员的话,体现的是既是形象思维,又是抽象思维,A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2.对下列概念外延的划分,认识正确的是()①选票分为赞成票和反对票②农田里种有棉花、黄麻和粮食作物③犯罪分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共同犯罪④邮件有电子邮件、平寄邮件、国际邮件几大类A.①犯了“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B.②犯了“划分不全”的逻辑错误C.③犯了“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D.④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答案】D【解析】 【详解】A:选票分为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说明“选票分为赞成票和反对票”犯了“划分不全”的逻辑错误,A错误。B:“农田里种有棉花、黄麻和粮食作物”中“棉花与黄麻”属于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属于同等级,说明“农田里种有棉花、黄麻和粮食作物”犯了“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B错误。C: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犯罪分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共同犯罪”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C错误。D: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电子邮件、平寄邮件、国际邮件”不属于同一个标准,犯了“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D正确。故本题选D。13.下图引号内的语句作为判断表述有误。对此,分析正确的是()A.判断①的量项使用不当B.判断②的联项使用不当C.判断③的主项与谓项搭配不当D.三个判断或者缺少主项,或者缺少谓项【答案】B【解析】【详解】A:第一个判断的问题在于:判断的概念搭配不当,即判断的主项与谓项搭配不当。“中学生”是人,“学习的重要阶段”是时间,两个概念不能这样搭配,应该说“中学阶段是我们学习的重要阶段”,A错误。B:第二个判断的问题在于:这一判断的联项使用不当。“仙人掌”是植物,不能用“不是”这个表示概念之间不相容关系的联结词,这是把概念的种属关系误认为全异关系,可以改为“公园里有一种叫仙人掌的东西,既不像花草,也不是树木,样子长得很特别”,B正确。C:第三个判断的问题在于:量词的使用不当,即误用了量项“有些”,可以改为“所有又长又臭的文章是不应该在报上发表的”,C错误。D:三个判断有的是主谓搭配不当,有的是联项使用错误,有的是量项使用不当,D错误。故本题选B。 14.假设以下语句都是定义。对这些定义认识正确的是()①商品是劳动产品②商品是用人民币交换的劳动产品③麻醉就是麻醉剂所起的作用④亚健康就是非病非健康状态A.①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B.②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C.③犯了“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D.④犯了“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答案】C【解析】【详解】A:定义过宽是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的逻辑错误,商品是劳动产品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A错误。B:“定义过窄是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的逻辑错误,“商品是用人民币交换的劳动产品”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B错误。C: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麻醉”,因此,这一概念犯了“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C正确。D: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则,就会犯“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非健康”并不是对“亚健康”的否定,“亚健康就是非病非健康状态”并未犯“否定定义”的逻辑错误,D错误。故本题选C。15.下列判断既为相容选言判断又为真的是()A.李清照是男性并且是诗人B.鲁迅既是文学家,又是思想家C.张飞或者是男性,或者是诗人D.杜甫不是宋朝人,就是唐朝人【答案】C【解析】【详解】A:李清照是男性并且是诗人,属于联言判断,同时也是一个假判断,A不合题意。B:鲁迅既是文学家,又是思想家,是一个真的联言判断,B不符合题意。C:张飞或者是男性,或者是诗人,这是一个相容选言判断,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张飞是男性是真的,所以该选言判断是真的,C符合题意。D:杜甫不是宋朝人,就是唐朝人,这是一个不相容选言判断,D不合题意。故本题选C。 16.“如果人可以长生不老,那么地球上的人早就没有地方站了。”下列对此判断认识正确的是()A.前件假、后件假,此判断为真B.前件假、后件假,此判断为假C.前件假、后件真,此判断为真D.前件假、后件真,此判断为假【答案】A【解析】【详解】A:“如果人可以长生不老,那么地球上的人早就没有地方站了”,该判断是假言判断,其前件本身为假、后件本身也是假,但是假言判断的真假取决于判断所揭示的事物情况之间条件关系能否成立,“如果人可以长生不老”与“地球上的人早就没有地方站了”的条件关系成立,所以此判断为真,A正确。BCD错误。故本题选A。二、非选择题:共5题,共52分。17.2021年10月,张某与胡某达成婚礼拍摄协议,并向胡某支付定金2000元。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张某定于2022年3月的婚礼被迫推迟,张某遂告知胡某婚礼延期举行,日期另行通知。婚礼日期重新敲定后,胡某却称当天已安排其他拍摄无法为张某提供服务。张某便要求胡某退还此前支付的定金,胡某则认为无法提供拍摄不是因为其个人原因造成,只能退还部分定金。张某不愿接受胡某的方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胡某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答案】①部分支持。②原告与被告的婚庆服务合同履行推迟系疫情影响,属不可抗力,故合 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事由不可归责于双方任何一方,因此原、被告均无过错。原告通知被告婚礼延期举办,因被告另有拍摄计划无法为原告提供拍摄服务,故根据本案具体情况,该服务合同应当予以解除,遂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庆服务合同,被告退还定金2000元。【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考点考查: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学会生活。【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合同纠纷,要求调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张某与胡某达成婚礼拍摄协议,并向胡某支付定金2000元→可联系合同的订立、定金。有效信息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张某定于2022年3月的婚礼被迫推迟,张某遂告知胡某婚礼延期举行,日期另行通知→可联系不可抗力。有效信息③:婚礼日期重新敲定后,胡某却称当天已安排其他拍摄无法为张某提供服务。张某便要求胡某退还此前支付的定金,胡某则认为无法提供拍摄不是因为其个人原因造成,只能退还部分定金→可联系合同的履行。有效信息④:张某不愿接受胡某的方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胡某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可联系合同的解除、定金。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合同的订立、定金+结合材料分析:张某与胡某两人作为平等的主体,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且有定金做担保,合同成立。得分点②:不可抗力+结合材料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属不可抗力,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事由不可归责于双方任何一方,原、被告均无过错。得分点③:合同的履行+结合材料分析:原告通知被告婚礼延期举办,因被告另有拍摄计划无法为原告提供拍摄服务,合同不能履行。得分点④:合同的解除、定金+结合材料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 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本案具体情况,该服务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出于公平原则,被告退还定金2000元。【点睛】《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考查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对案例材料分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常识以及对案例的分析推理能力,需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上分析,试题难度一般。18.朱某在自家小区花园散步,经过黄某楼下时,黄某家6岁小孩在房屋阳台从35楼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到朱某身旁,导致其惊吓、摔倒,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次日,朱某亲属与黄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了上述事实后,双方签订确认书,确认矿泉水瓶系黄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同时黄某向朱某支付1万元赔偿。朱某住院治疗22天出院,其后又因此事反复入院治疗,累计超过60天,且被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拒绝支付剩余治疗费,朱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某向朱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结合材料,《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如此判决的依据。【答案】①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②原告散步时被从高空抛下的水瓶惊吓摔倒受伤,经监控录像显示水瓶由被告租住房屋阳台抛下,被告对此无异议,并有确认书为证,法院对侵权事实予以确认,确定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③原告受伤造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损失、鉴定费,被告应予以赔偿。原告因受伤造成残疾,确对其造成精神损害,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以支持。【解析】【分析】背景素材:民事伤害。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学会生活。【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民事伤害,要求调用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朱某受伤害事实→可联系侵权责任。有效信息②:法院的判决→可联系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侵权责任+法律依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得分点②: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原告受伤造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损失、鉴定费,被告应予以赔偿。原告因受伤造成残疾,确对其造成精神损害,被告应予赔偿。得分点③:事实依据+结合材料分析:原告散步时被从高空抛下的水瓶惊吓摔倒受伤,经监控录像显示水瓶由被告租住房屋阳台抛下,被告对此无异议,并有确认书为证,法院对侵权事实予以确认,确定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得分点④:结论+结合材料分析:法院判决黄某向朱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计8.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点睛】《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考查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对案例材料分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常识以及对案例的分析推理能力,需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上分析,试题难度一般。19.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月工资20000元。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依法裁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答案】①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无效。②某科技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工资报酬权益。③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考点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学会生活。【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劳动争议,要求调用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的相关知识,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依法裁决。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可联系劳动合同的效力。有效信息②:某科技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其自愿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可联系劳动者权利。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责任+结合材料分析: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合同无效。得分点②: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仇的权利+结合材料分析:科技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拥有主导地位,又是格式合同,拒绝支付加班费,侵犯了张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得分点③:结论+结合材料分析: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点睛】回答分析说明类问题,主要按以下思路进行:第一步,分析材料,把握主题,联想相关知识。第二步,围绕主题,回归教材,确认知识(细化知识要点并确认)。以试题反映出的问题为中心与教材联系,找出材料与教材的“结合点”。第三步,紧扣题意,合理作答。通常,我们只要将教材中的基本原理与材料一一对应,用理论分析材料即可20.张先生买了块新的手表,他把新手表与家中的挂钟对照,发现手表比挂钟一天慢了3分钟。后来他又把家中的挂钟与电台的标准时间对照,发现挂钟比电台标准时间一天快了3分钟,张先生因此推断,他新买的表是准确的。运用逻辑的基本规律,分析张先生的逻辑错误。【答案】题干中提及的两个三分钟不是同一概念,前一个“三分钟”是与不准确的挂钟相对照的结果,因而是不准确的三分钟;后一个“三分钟”是与标准时间相对照的,是准确的三分钟,张先生的推断违反同一律,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解析】【分析】背景素材:两个“三分钟”。考点考查:逻辑的基本规律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学会生活。【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两个“三分钟”,要求调用同一律的相关知识,分析张先生的逻辑错误。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张先生新买的手表必家中的挂钟一天慢了3分钟,他又把家中的挂钟与电台的标准时间对照,发现挂钟比电台标准时间一天快了3分钟,张先生因此推断,他新买的表是准确的→可联系同一律。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叫作“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张先生的思维过程:两个三分钟不是同一概念,对照的标准不一。得分点②:结论+张先生的推断违反同一律,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点睛】《逻辑与思维》主观题的考查多以思维情境为载体,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逻辑与思维》知识要点,对载体材料分析,然后运用思维原则、思维方法整合分析。此类试题多考查考生的逻辑推理能力,需从知识逻辑、材料逻辑和整合逻辑上整合作答,试题难度多为一般。21.某饭店中,一桌人边用餐边谈生意。其中,2人是成都人,3人是四川人,2人只做机电生意,3人兼做通信生意。假设以上介绍涉及到餐桌上所有的人。根据概念间的外延关系,推理此餐桌上最少可能几人和最多可能几人,并写出推理过程。【答案】推断:最少5人,最多8人。过程:由题可知,成都人与四川人属于包含关系,只做机电生意的人与兼做通信生意的人属于全异关系;而哪里的人和说明工作的人有可能属于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因此,餐桌上最少为5人,最多为8人。【解析】【分析】背景素材:生活情境。考点考查:概念的外延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核心素养: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生活情境,要求调用概念的外延的相关知识,分析此餐桌上最少可能几人和最多可能几人,并写出推理过程。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2人是成都人,3人是四川人→可联系属种(包含)关系(成都人本就是四川人)。有效信息②:只做机电生意和兼做通信生意→可联系反对关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哪里人+结合材料分析:成都人本就是四川人,此种情况下,桌上有3个四川人和其他人。得分点②:说明工作的人+结合材料分析:2人只做机电生意,3人兼做通信生意。此种情况下,最少2人,最多5人。得分点③:结论+结合材料分析:最少5人,最多8人。【点睛】《逻辑与思维》主观题的考查多以思维情境为载体,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逻辑与思维》知识要点,对载体材料分析,然后运用思维原则、思维方法整合分析。此类试题多考查考生的逻辑推理能力,需从知识逻辑、材料逻辑和整合逻辑上整合作答,试题难度多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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