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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2021-2022学年九年级下学期期中语文试题(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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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闵行九下期中测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一、文言文(36分)(一)默写(12分)1.(1)念天地之悠悠,______________。(陈子昂《登幽州台歌》)(2)辛苦遭逢起一经,______________。(文天祥《过零丁洋》)(3)______________,夜泊秦淮近酒家。(杜牧《泊秦淮》)(4)______________,衣冠简朴古风存。(陆游《游山西村》)(5)陈与义夜登小阁,回忆当年洛阳旧游、将古今沧桑和国恨家仇融入渔唱之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与义《临江仙·夜登小阁,忆洛中旧游》)【答案】①.独怆然而涕下②.干戈寥落四周星③.烟笼寒水月笼沙④.箫鼓追随春社近⑤.古今多少事⑥.渔唱起三更【解析】【详解】诗词默写要求:一、不能添字,不能少字;二、字的笔画要准确。注意:怆、涕、戈、箫。(二)(24分)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选自《孟子·告子上》)【乙】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①胡贼攻郡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吾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注释:①值:恰逢,赶上。②郡:古代的行政区划,这里指城。(选自《世说新语·德行》)2.【甲】文写于_________(朝代),【乙】文的作者是_________(朝代)的。3.选出【甲】文中加点词语意义相同的一项()A.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B.所欲有甚于生者万钟于我何加焉C.二者不可得兼所识穷乏者得我与D.故患有所不辟也故不为苟得也4.下列对【甲】文内容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为贤者,在“生”与“义”不对立的情况下,也希望两者保全。B.在结构上,第二段末句的“本心”与第一段末句的“是心”相呼应,二者含义相同。C.“是亦不可以已乎?”采用了设问手法,表达了作者对“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这种行为的疑问。D.“生”与“义”都是与生俱来的。贤者之所以成为“贤者”,是因为他们在两者对立的时候,保持住了“义”的本性。5.请将【甲】【乙】两文中的画线句分别译为现代汉语。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6.【甲】【乙】两文的观点相似,但所选择的表达方式不同,请结合下列表格梳理两种表达方式的不同。表明作者观点的句子主要表达方式作用【甲】文作者通过判断句直接表明自己的观点。【乙】文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作者通过故事中人物的语言间接表明自己的观点。7.【甲】文中孟子认为在“生”与“义”处于两难选择时,应舍生取义,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乙】文中荀巨伯的哪些行为践行了这一主张。【答案】2.①.战国②.南朝3.D4.C5.①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②败坏了道义而(来)保全性命(或求得活命)这难道是我荀巨伯做的事吗?6.甲文:舍生而取义者也议论;乙文:记叙7.荀巨伯探望重病的朋友,这是“义”。胡贼攻打城池,他的生命遇到危险,不听朋友的劝离,而是选择留下。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护他的病友,这就是舍生取义。不仅救了朋友的性命,更让敌军自惭而退。【解析】【2题详解】本题考查文学常识。甲文为孟子所写,孟子生于战国时期,因此甲文写于战国;乙文选自《世说新语》,此书是南朝宋时所作的文言志人小说集,因此乙文写于南朝。【3题详解】本题考查文言词语。A.即使/接受;B.比/对于;C.得到/感激;D.句末语气词,表解释/句末语气词表解释;故选D。4题详解】本题考查内容理解。C有误,“是亦不可以已乎?”采用了反问手法,而不是设问,表达了作者对“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这种行为的鄙弃,而不是疑问。故选C。【5题详解】本题考查句子翻译。翻译时要做到“字字落实,意译、直译相结合,意译为主”,句中需留心的关键词有:(1)非独:不仅;是心:这种本性;勿丧耳:不丧失罢了。(2)败义:毁掉道义;所行:应该做的。【6题详解】本题考查表达方式。甲文论述了生与义不可兼得时的取舍问题,因此表明观点的句子是“二者不可得兼,含生而取义者也”,表达方式为议论;乙文叙述了荀巨伯保护朋友的故事,“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是以记叙的表达方式表明自己的观点的。【7题详解】本题考查内容理解。根据“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可知荀巨伯不怕路途遥远来看望重病的朋友,这是“义”的表现;根据“值胡贼攻郡”,有人重病,对荀巨伯说“吾今死矣,子可去”,在危险到来之时,友人劝他赶紧离开保命,但他的想法却是“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吾身代友人命”,他甘愿用知道生命换取重病友人的命,这也是舍生取义的表现。【点睛】参考译文:甲: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的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为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乙:荀巨伯从远方来探望重病的朋友,正好赶上胡贼攻打城池。荀巨伯的朋友对荀巨伯说:“我如今就要死去了,你赶紧离开!”荀巨伯说:“我从远方来探望你,你却让我离开,为了苟且偷生而毁掉道义,这难道是我荀巨伯应该做的吗?”这时胡贼已经到了,问荀巨伯:“大军到了,整个城都空了,你是什么人,竟敢独自留在城中?”荀巨伯说:“我的朋友身患重病,我不忍心舍弃他,我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朋友的性命。”胡贼相互议论说:“我们这些不懂道义的人,却侵入了这么有仁义的国家!”于是调回外出打仗的军队回去了,整个城都因此获救。二、现代文(36分)(一)(17分)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蚊子为何喜欢叮咬喝酒人①《美国蚊子控制协会杂志》早在2002年就发现,喝酒的人被蚊子叮咬的可能性似乎会显著增加。这项只有13人参与的小型研究表明,那些喝了一瓶啤酒的人更有可能被蚊子叮咬,至于蚊子为何更容易被喝酒的人所吸引,原因尚不确定。②我们确实知道蚊子会叮咬人类,这要归因于我们呼吸时会呼出的两种化学物质,即二氧化碳和辛醇。辛醇是亚油酸分解后产生的仲醇,通常也被称为“蘑菇醇”。因为它是帮助赋予蘑菇香味的化合物。③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吸醉鬼的血的蚊子也会醉吗?__________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以醉酒人类的血液为生的蚊子数量众多,__________针对这个课题的研究相对较少,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昆虫学家谭雅·达普基表示:“我怀疑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人类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非常低。”④实际上,蚊子对酒精的影响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昆虫学家科比·沙尔最近指出,喝了10杯酒的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可能只有0.2%。即使蚊子吸了那个人的血,其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因为蚊子吸血量非常少,相当于把酒精浓度稀释到1/25的程度。⑤进化可能也给了蚊子许多额外的帮助。除了血液以外的任何液体都要先被转移到蚊子的单独消化囊中,那里的酶会将其分解。所以很可能酒精在进入蚊子的神经系统之前就被中和了。⑥蚊子也偏爱腐烂的水果,腐烂的水果会产生酒精,因为其中含有发酵的糖分。只有雌性蚊子以血液为食,以便获得产生卵子所需的蛋白质。雄性和雌性坟子也以花朵产生的花蜜为食,蚊子是关键的传粉者,并利用花蜜中所含的糖为它们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这种花蜜有时也能发酵成少量的酒精。⑦有些人的基因组成使他们对蚊子更有吸引力,多达20%的人可能携带着使他们更容易被叮咬的特征。其中包括血型:O型血被咬的几率是A型血的两倍。其他危险因素包括体温过高、孕妇(可能与体温有关)、大量呼气(排放更多二氧化碳)以及体型较大的人。⑧你喝的酒中含有的乙醇以及通过汗液排出的微量乙醇,可能在向蚊子暗示附近有关者蚊子也会选择叮咬的位置,这取决于它们攻击的种类。有些蚊子更喜欢腿和脚,而其他蚊子更喜欢叮脖子和脸,这可能是因为它们关注的是你嘴巴和鼻子排放出的一氧化碳。⑨达普基解释称:“如果你饿了,四处走动,更有可能让你朝某个方向走的是食物的味道,例如强烈的热狗香味。”酒精可能成为敲响晚餐的钟声,但麦卡利斯特指出,吸引蚊子靠近你的主要因素可能与你的基因构成有关。(选自《大众科学》2019年3期,有删改)8.(1)在第③段空格处填入最合适的关联词()A.虽然……但是……B.不但……而且……C.因为……所以……D.即使……不过……(2)请解释在第③段空格处填入此关联词的原因_________9.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蚊子喜欢叮咬喝酒人可能有哪些原因。①因为酒精中所含的糖为蚊子提供了生存所需的能量;②因为喝酒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因为喝酒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下列对选文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A.蚊子会叮咬人类,主要是因为人们呼出的气体中含有“蘑菇香味”的蘑菇醇。B.谭雅·达普基认为蚊子不会醉酒,因为它们吸血量非常少,稀释了酒精浓度。C.蚊子以血液为食,因为血液中所含的蛋白质能够为它们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D.O型血被咬的几率是A型血的两倍,说明其基因组成可能对蚊子更有吸引力。11.请将下面一段话放在文中合适位置,并阐明理由。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昆虫专家艾丽卡·麦卡利斯特说:“很多成年蚊子体内都有储存汁液的系统,随后会将汁液缓缓释放出来。酶能分解一切有害物质,比如酒精和细菌。”麦卡利斯特之前就有过关于酒精对果蝇影响的研究,这些小昆虫对富含酒精的腐烂水果有着强烈的味觉。她说:“我不知道蚊子是不是醉了,但我们在果蝇身上看到过醉态。它们确实会喝醉,但它们的忍耐力很强。在微剂量的情况下,它们会变得非常活跃,而且轻浮,比如对伴侣不再挑剔,增大剂量后,它们就会醉倒。”【答案】8.①.A②.因为“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以醉酒人类的血液为生的蚊子数量众多”与“针对这个课题的研究相对较少”构成转折复句,所以用“虽然…但是”。9.①.二是喝酒人呼出的气体有比一般人更多的辛醇,散发更多的香味,吸引蚊子;②.三是喝酒人所喝的酒中含有的乙醇以及通过汗液排出的微量乙醇吸引了蚊子。10.D11.放在第⑥段前面。题干中的麦卡利斯特说:“我不知道蚊子是不是醉了。。”第第⑥段中说“蚊子也偏爱腐烂的水果,腐烂的水果会产生酒精,因为其中含有发酵的糖分”紧承麦卡利斯特的这句话,引出了蚊子利用花蜜中所含的糖为它们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这种花蜜有时也能发酵成少量的酒精。回答了蚊子也可能会醉。【解析】【8题详解】考查关联词的使用。(1)结合文章第③段“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以醉酒人类的血液为生的蚊子数量众多”与“针对这个课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可知,这两个句子构成转折关系。由此应选一个表示转折关系的关联词;故选A。(2)考查句子的理解。结合文章第③段“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以醉酒人类的血液为生的蚊子数量众多”与“针对这个课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可知,这两个句子构成转折关系。由此应选一个表示转折关系的关联词;“虽然……但是……”表示转折关系,“不但……而且……”表示递进关系,“因为……所以……”表示因果关系,“即使……不过……”表示假设关系。据此可知,此处应填“虽然……但是……”。【9题详解】考查信息的筛选和概括。结合文章第②段“我们确实知道蚊子会叮咬人类,这要归国于我们呼吸时会呼出的两种化学物质,即二氧化碳和辛醇。辛醇是亚油酸分解后产生的仲醇,通常也被称为“蘑菇醇”。因为它是帮助赋予蘑菇香味的化合物”、第⑥段“蚊子也偏爱腐烂的水果,腐烂的水果会产生酒精,因为其中含有发酵的糖分。只有雌性蚊子以血液为食,以便获得产生卵子所需的蛋白质。雄性和雌性坟子也以花朵产生的花蜜为食,蚊子是关键的传粉者,并利用花蜜中所含的糖为它们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这种花蜜有时也能发酵成少量的酒精”可知蚊子喜欢酒精,因为酒精中所含的糖为蚊子提供了生存所需的能量;喝酒的人呼出的气体,含有比一般的人更多的辛醇,散发更多的香味,从而吸引蚊子;结合文章第⑧段“你喝的酒中含有的乙醇以及通过汗液排出的微量乙醇,可能在向蚊子暗示附近有关者蚊子也会选择叮咬的位置”可概括出原因:喝酒人所喝的酒中含有的乙醇以及通过汗液排出的微量乙醇吸引了蚊子。据此进行概括即可。【10题详解】考查对文章内容的分析。A.结合第②段“我们确实知道蚊子会叮咬人类,这要归因于我们呼吸时会呼出的两种化学物质,即二氧化碳和辛醇。辛醇是亚油酸分解后产生的仲醇,通常也被称为‘蘑菇醇’”可知选项说法与原文不符;B.根据文章第③段“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昆虫学家谭雅·达普基表示:‘我怀疑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人类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非常低。’”可知谭雅·达普基认为蚊子不会醉酒是因为人类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非常低;C.结合文章第⑥段“只有雌性蚊子以血液为食,以便获得产生卵子所需的蛋白质”可知选项说法与原文不符;故选D。【11题详解】考查句子衔接。根据这一段话中“麦卡利斯特之前就有过关于酒精对果蝇影响的研究,这些小昆虫对富含酒精的腐烂水果有着强烈的味觉。她说:“我不知道蚊子是不是醉了,但我们在果蝇身上看到过醉态。它们确实会喝醉,但它们的忍耐力很强。在微剂量的情况下,它们会变得非常活跃,而且轻浮,比如对伴侣不再挑剔,增大剂量后,它们就会醉倒。”可知麦卡利斯特之前就有过关于酒精对果蝇影响的研究,这些小昆虫对富含酒精的腐烂水果有着强烈的味觉,而第⑥段中说“蚊子也偏爱腐烂的水果,腐烂的水果会产生酒精,因为其中含有发酵的糖分”紧承麦卡利斯特的这句话,引出了蚊子利用花蜜中所含的糖为它们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这种花蜜有时也能发酵成少量的酒精,回答了蚊子也可能会醉。由此可知这一段话应放在第⑥段前面。(二)(19分)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死鸟冯骥才①贺道台相貌普通,赛个猪崽。但真人不露相,能耐暗中藏。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②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跟得太慢,遇事上不去,叫上司着急;跟得太紧,弄不好一脚踩在上司的后脚跟上,反而惹恼了上司,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上司骂人,不准是你的不是,有时不过是上司发发威和舒舒气罢了,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撒嘴,露出烦恼,那就叫上司记住了。从此,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③说完他伺候头儿,再说他伺候鸟儿。④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贸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小胖手一摆开,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⑤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打江苏常州老家歇假回来,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贸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⑥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一时极难驯服。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午觉也没法儿睡。贺道台用平子把笔子严严实实平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平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贺道台给逗得咧嘴直笑。还说:“这东西,连声音也学我。”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科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在笑得前仰后合,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贺道台得意这鸟,又得意自己。⑦九月初九那天,东城外的玉皇阔“攒九”,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此时,天高气爽,登高一望,心头舒畅,块全皆无。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五皇阁,兴致非常好,顺着那又窄又陡的褛梯,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哄他高兴。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贺道台的轿子便在前面开道,其余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⑧贺道台的八哥笔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裕大人一怔,担头对那笔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日方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⑨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⑩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他两手抓着笔子一扯。用力太大,笔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有删减)12.阅读文章第⑤-⑩段,梳理故事情节。13.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A.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描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地描写,目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D.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14.小说结尾处八哥叫道“裕禄那王八蛋”虽语出惊人,却又在情理之中,在文中找出两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15.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分析作者的用意。【答案】12.贺道台对八哥学的话很满意;八哥把贺道台在背后经常辱骂上司的话说了出来。13.D14.小说在情节发展中已有多处伏笔作了暗示。①“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用反问的语气引发读者思考,可见贺道台对上司的批评只是隐忍不发,而非好脾气,暗示贺道台在背后经常辱骂上司。②“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它学去了”“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可见八哥会留意并学学习主人平时说过的话。为八哥学说贺道台咒骂裕禄的话作铺垫.③“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可见这只八哥很聪明,模仿能力很强,为它有能力学会骂人话作铺垫。15.①从主题来看,该题一语双关,既指贺道台对八哥的昵称和咒骂,也指那些以贺道台为代表的表面对上司阿识奉承实则却阳奉阴违的官员,更能凸显主题.②从情节来看,“死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使文章浑然一体,结构更为完整严谨。③从语言来看,以“死鸟”为题,语言诙谐幽默,富有地方特色,而且更具讽刺效果。【解析】【12题详解】考查对故事内容的理解。第⑤段是故事的开端,林先生给贺道台送了一只八哥。第⑥段是故事的发展部分。记叙的是八哥一时难以驯服。贺道台教它说话,总不好好说。但偶尔会说一些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也会说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这让贺道台既得意这鸟,也得意自己。可概括为:贺道台对八哥学的话很满意。第⑦段到第⑨段是故事的高潮部分。记叙的是九月初九这一天,直隶总督裕禄来到贺道台家里作客,一开始这鸟说的话让裕禄非常高兴。却不想这鸟突然说了一句“裕禄那王八蛋!”,这句话是贺道台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裕禄非常和气,贺道台浑身全是凉气。可概括为:八哥把贺道台在背后经常辱骂上司的话说了出来。末段是故事的结局部分。贺道台骂八哥死鸟。【13题详解】A.“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有误,文中并无相关情节证明这一点,贺道台擅长察言观色、描摩上司心理是为了巴结上官,好飞黄腾达;B.“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有误,作者对于他的所谓“绝活”持讽刺的态度;C.“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有误,目的在于表达贺道台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讽刺性;故选D。【14题详解】考查伏笔。第一处:第②段中的“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用反问的语气,引起读者的思考。联系第⑨段中的“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可知,他并不是天生这种脾气,只是就隐忍不发,平常暗地里经常地辱骂上司。第二处:第⑥段中的“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第⑧段中的“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可知,这只八哥平日里会留意学习别人说的话。所以才会有了后文学会了贺道台辱骂裕禄的话。第三处:第⑥段中的“贺道台给逗得咧嘴直笑。还说:‘这东西,连声音也学我。’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特意点明了这只八哥的聪明,为后文它学会了贺道台茹毛饮血裕禄的话做了铺垫。【15题详解】考查赏析题目。从主题来看,联系末段中的“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可知,“死鸟”是贺道台咒骂八哥的称呼。根据“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可知,“死鸟”是八哥对贺道台的称呼。贺道台代表了清朝官场上那些表面上对上司毕恭毕敬,暗地里却多有不满与辱骂的阳奉阴违的那些官员。“死鸟”也是对这一类官员的称呼。表现了作者对封建官场的批判与讽刺。从情节上来看,“死鸟”是贺道台对这只八哥的称呼,文章按林先生送给贺道台一只八哥,贺道台驯养八哥,这只八哥让贺道台在上司面前出丑来组织材,所以“死鸟”是文章叙事的线索,使文章结构完整严谨。从表现形式来看,以“死”来称呼某物,表达对某物的溺爱或咒骂,这是天津的方言特色,语言诙谐幽默,更有讽刺效果。三、综合运用(18分)根据名著《儒林外史》的内容,完成下面小题16.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作者是________(朝代)的________(人名)。【答案】①.清代②.吴敬梓【解析】【详解】《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全书五十六回,以写实主义描绘各类人士对于“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一方面真实的揭示人性被腐蚀的过程和原因,从而对当时吏治的腐败、科举的弊端礼教的虚伪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嘲讽;一方面热情地歌颂了少数人物以坚持自我的方式所作的对于人性的守护,从而寄寓了作者的理想。17.关于《儒林外史》的主要内容,下列各项中表述有误的一项是()A.小说由众多故事连缀而成,故事的主人公是贯穿全文的中心人物,表现普通士人日常生活中的生存状态和精神世界。B.作者通过描绘书中人物,展现功名利禄对读书人灵魂的毒害。C.小说通过对士人丑陋嘴脸的描写,批判了科举制度。D.小说运用讽刺的手法,将人物形象和世俗风貌描摹得形象深刻,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答案】A【解析】【详解】A.《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全书没有贯穿始终的主要人物和故事框架,而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的连环套;前面一个故事说完了,引出一些新的人物,这些新的人物便成为后一个故事中的主要角色。有的人物上场表现一番以后,就不再出现,有的人物还再次出现,但基本上只是陪衬性的了;故选A。18.选择下列人物填空。备选人物:杜少卿庄绍光匡超人牛浦郎王冕鲁编修小说中人物众多,形象繁杂,既有像范进、严贡生这样的主要形象,也有像娄焕文、胡屠户这样的次要形象:既有像沈琼枝、①____________这样的正面形象,又有像②____________、范进这样的反面形象;既有像周进、范进这样热衷科考的形象,又有像迟衡山、③____________这样不屑科考的形象。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答案】①.杜少卿②.牛浦郎③.庄绍光【解析】【详解】杜少卿:杜少卿虽然出身于大官僚地主家庭,却出污泥而不染。他蔑视科举,瞧不起功名富贵。杜少卿在许多地方还突破了封建礼教的束缚。这是一个具有一定程度个性解放思想的人。是一个正面形象。庄绍光:南京累世读书人,即书香门第。为书中的正面人物,乃真儒也。书中的庄绍光及杜少卿等人都有作者本人的影子及思想精神。悠然是庄绍光最大的特点。他并不是逃避俗世,而是在俗世的纷纷扰扰中从容而成功地坚守着自己的人生。匡超人:匡超人年少是心地善良,事亲孝顺,是个淳朴可爱之人。匡超人初到杭州后,就卷入一帮无法取得功名的假名士之中,年少时那朴实敦厚的人品开始受到这些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命清高,却意图投机取巧侥幸名利双收的理论污染,思想开始蜕变,被这些人同化。匡超人渐渐在这个污浊社会的学有所成,习得一身暴寡情薄义、虚伪、撒谎的嘴脸。牛浦郎:牛浦郎原为乡间的一位少年,识些字,也读些书,尤其爱读诗。一个偶然的机会,牛浦郎得到了当时已经逝世的一位诗人牛布衣的诗集,就动了歪心思。想着牛布衣姓牛,自己也姓牛,干脆自己冒充牛布衣得了。从此,这少年就从牛浦郎变成了牛布衣,摇身一变成了著名诗人。从一个社会底层的上进青年成长为积年巨骗。实际上也鞭挞了社会上的不学无术,读书人的互相欺骗。王冕:王冕带着与物无竞的清高思想来傲视庸众的隐逸,又与贤人忧民救弊的淑世情怀不尽相同。他没有贤人那副社会热情。他与贤人相通的是人品:不慕名利,不愿与浊世同流合污的恬淡而高洁的品质。鲁编修:鲁编修官作到翰林,50岁离京返家,有一妻一女。因没有儿子继承举业,便把女儿当作儿子一样培养,从小教鲁小姐作八股文章。在他心中,一切诗词赋都不过是野狐禅,唯有举业才是正经学问。他爱蘧太守的公孙有才华,便择他为婿,希望他能继承事业。鲁编修是科场上的成功者,也是科举制的维护者。故第一空可填“杜少卿”,第二空可填“牛浦郎”,第三空可填“庄绍光”。19.阅读下则材料,回答以下问题。“他在省城要看贡院,不想才到天字号,就撞死在地下。众人都惊了,只道一时中了邪。取了水三四个客人一齐扶着,灌了下去。喉咙里咯咯的响了一声,吐出一口稠涎来。众人扶着他立了起来,他看着号板,又是一头撞将去;这回不死了,放声大哭起来。”(1)“他”是指书中的_______________(人名)。(2)他见到天字号和号板,为什么要一头撞死?请结合学过的课文《范进中举》分析他和范进有哪些相似之处?【答案】(1)周进(2)周进恳求别人带他参观贡院时,大半生追求名富贵却求之不得的辛酸悲苦,以及所忍受的侮辱欺凌一下子倾泻出来,所以想一头撞死。俩人都醉心于功名,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都半生潦倒,受人欺凌和嘲笑侮辱。都晚年中举,飞黄腾达。【解析】【小问1详解】根据选段中的“不想才到天字号,就撞死在地下”“他看着号板,又是一头撞将去;这回不死了,放声大哭起来”两个细节可知,“他”是《儒林外史》中的周进。周进,《儒林外史》中的重要人物。作品将其设定为一个皓首穷经、迷信经典、沉溺于制艺难以自拔但又懂得感恩的人。周进生活穷困潦倒,不得不忍受着士林人物的羞辱和市井小民的轻蔑。但始终坚信科举是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他后来晚年得志。【小问2详解】考查名著情节。第一问:根据“因他苦读了几十年的书,秀才也不曾做得一个,今日看见贡院,就不觉伤心起来”可知周进自杀的原因,大半生追求科举功名,却郁郁不得志,不曾进得这贡院。如今进了贡院,触景生情,心中的屈辱一下子倾泻出来,所以才会想到一头撞死算了。第二问:《儒林外史》小说中范进和周进都老实平庸,懦弱猥琐,思想麻木之极,知识贫乏之极,一生匍匐于科举制下,屡考不中,半生潦倒,精神也受其毒害和摧残,是虔诚相信八股举业和封建礼教而自害害人、中毒毒人的迁儒典型。两人晚年中举,事业上飞黄腾达。周进中举人,中进士,授了部属,升了御史,钦点广东学道,又升国子监司业。范进中举后守孝期满入京赶考,顺利考中进士,而后“授职部属,考选御史。数年之后,钦点山东学道。”也就是说,范进先是在朝中为官,后来又被皇帝任命为山东学道,主要负责全省的教育工作。三、写作(60分)20.题目:这是我的选择人生当中有很多时刻需要我们做出选择,那么你是否能够回忆起来,在这些时刻我们面临着怎样的情境呢?在这些情境下我们又做出了怎样的选择?这选择的背后是否有着难以言说的复杂原因呢?在做这些选择时你内心又有着怎样复杂的情感呢?……请以此为题,写一篇600字以上的文章,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不得抄袭。【答案】例文:这是我的选择生活是一条绚丽多彩的大河。漫步人生之路,我们都会为那么多接踵而来的美丽所惊叹。不久前,当我伫立于生活的十字路口翘首而望时,每条道路都以或是深邃,或是绵延的姿态,让我产生神秘的遐想与热烈的渴望,然而我只有一次机会来选择惟一的一条道路。仍旧记得那是春季的一个夜晚,窗外下着细雨,气温虽不高,屋内却显得格外燥热。父亲坐在炕头,默默地吸着早烟,我不知所措地摆弄着衣角不敢做声。“会儿,你决定了吗?”父亲转过脸,语重心长地问。“我……”看着父亲那焦虑的眼光,我没敢再说话。苦了半辈子的父亲头发已有些花白。望着他额上的皱纹,我没敢轻率地说出决定,因为我知道这决定对于父亲来说太沉重。“会儿,你怎么想就怎么说吧,别顾虑你妈和我,干了大半辈子庄稼活,身子骨硬朗着呢。只要你能吃苦,我们就听你的。”父亲的音调更加低沉,我发现他的手抖着。“爸,我知道你和妈都想让我退学回家帮你们干活,可你和妈辛苦了一辈子,还在这么努力地劳动,依然摆脱不了贫困。女儿现在长大了,想靠学习,靠知识改变咱们的命运,我想接着上学……”“会儿,别说了,爸都懂。你说得对,其实,我也知道学习的重要,你既然决定了,就这么办吧!你不是常说,人活着要有点志向吗?”“嗯!我决定了。”望着父亲那信任的眼光,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我晓得我的决定里包含着父母的多少理解与奉献。现在,我已决定继续努力学习,将来用我学到的知识回来建设我的家乡。不久的将来,在这里,我的价值将得到体现与深化。回想不久前的那个夜晚,我感动于那天的选择,因为我坚信命运要靠自己来把握,道路要靠自己来选择,只有这样生命才会变得更有意义!【解析】【详解】本题考查命题作文的写作。第一,审题立意。这是一篇命题作文,要求以“这是我的选择”为题目写一篇文章,题目中的“这”是指代词,具体事件背景下的具体选择;“我的”是限制词,强调主体性,以我为主。结合材料所给信息,选择无处不在,选择时时见勇气,处处显智慧。小到个人,大到集体和国家,生活中充满了选择。联系生活实际,比如升学和择业的选择,是与非的选择,义与利的选择,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选择,传统与流行的选择、创新与守旧的选择、奉献与索取的选择.安逸与进取的选择等等。选择是一次又一次自我重塑的过程,选择者除了要有长远的眼光,还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样才能使我们不断成长,不断地完善。第二,思路点拨。文体上看,本题除诗歌外文体不限,长于记叙、抒情的同学可以就平日学习生活中某一件面临选择的事情展开来写,可以是写自己学才艺的路上,坚持和放弃之间,选择了坚持;可以写在放纵和自律之间,我选择自律;可以写在事不关己和路见不平之间,选择路见不平,主持正义;还可以写在坐缆车上山和自己徒步爬山之间,我选择亲近自己的双腿,一路用脚步丈量山脉;在传统文化和流行文化之间,选择文化坚守,等等。记叙时,我选择的理由和过程要详写,我选择的背景和结果要略写,要交代难以选择的原因和最终选择的原因,一定要把我面临选择时矛盾的心理状态渲染出来,语言要生动、形象,另外要挖掘出选择背后的思想意义,选择之后的感悟。总之,围绕“这是我的选择”,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表达出积极健康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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