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资源预览文档简介为自动调取,内容显示的完整度及准确度或有误差,请您下载后查看完整的文档内容。

1/6

2/6

剩余4页未读,查看更多内容需下载

 <br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br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br /> <br /> <br /> <br />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br /> <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br /> <br />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br /> <br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br /> <br />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br /> <br />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br /> <br />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br /> <br />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br /> <br />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日内全部付清。 <br /> <br />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 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br /> <br />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 年 月 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br /> <br />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br /> <br />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br /> <br />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br /> <br />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户号 。 <br /> <br />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br /> <br />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br /> <br />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br /> <br />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土地。 <br /> <br />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br /> <br />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br /> <br />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 ,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br /> <br />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

版权提示

  • 温馨提示:
  •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莲山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vx:lianshan857处理。客服热线:13123380146(工作日9:00-18:00)

文档下载

发布时间:2023-01-16 14:42:19 页数:6
价格:¥3 大小:41.00 KB
文章作者:U-35447

推荐特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