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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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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br> 各市区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 <br> 为准确、全面、及时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报道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成就,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和宣传工作在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服务决策和推动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br> 一、组织领导 <br>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各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及宣传工作小组,指定1-2名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文笔好的同志负责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各市区教育局选择2-3处信息宣传工作较好的学校作为直报点,通过信息报送平台直接向市局报送信息。 <br> 二、宣传重点 <br> 下半年要以年度教育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宣传我市在全国、全省具有领先性、创新性的思路做法以及取得的重大成绩和典型经验,要加大对社会关注的教育改革、教育政策解读及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正确引导,抓好对我市推进素质教育、农村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及中高考招生、学校安全、学生健康、贫困生资助等工作的宣传。 <br> 三、工作机制 <br> 市教育局将对各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的信息宣传工作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制度。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科室)报送、发表稿件的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按实际采用情况实行积分考核。每季度除通过教育网发布各单位信息编发录用及排名情况外,还将把相关情况通过信件方式发送给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单位和学校的主要领导。 <br> 四、考核办法 <br>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的署名稿件,头版头条或1500字以上的每篇加10分,一般消息每篇加5分;在《大众日报》《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等省级媒体发表的署名稿件,头版头条或1500字以上的每篇加6分,一般消息每篇加3分。市局办公室将在年底对文章原件进行审核,统一确认发表稿件的积分。 <br> (2)信息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省教育厅网站采用的,每条加1分;被市教育局网站采用的,每条加0.5分。 <br> 五、表彰奖励 <br> 综合全年信息报送情况,市教育局将对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宣传情况进行年终总评,评选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br> (一)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自7月份开始,在教育网,**、**、**区教育局每季度至少发布30条教育信息,**区教育局、**区社会事业局、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每季度至少发布20条教育信息,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有关学校每季度至少发布15条教育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年度信息宣传积分排名,分别在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学校)中取前3名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br>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将优先获得1个先进个人名额,同时按年度署名信息采用量进行排名,前8位的通讯员被评为先进个人(两项不重复计算)。 <br> 市教育局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同时将在教育网公布相关表彰信息。为便于统计年终个人投稿量,自7月份起,来稿请署实名。 <br> 请各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于7月17日前将负责信息宣传的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以及直报点通讯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电子信箱。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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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6 10:44:33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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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U-1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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