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1-3共3册教材核心知识点考点提纲(实用,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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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1-3共3册教材核心知识点考点提纲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核心知识点考点复习提纲第一单元各具特色的国家第一课国体与政体1.1国家是什么一、国家的本质1.国家的产生(1)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2)国家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以后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2.国家的基本要素一般认为国家的基本要素包括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它们是国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3.国家的性质(1)国家的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2)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3)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4.国家的本质从国家的本质看,所有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5.民主与专政的关系(1)区别:第99页共125页
①专政就是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②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智能。③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2)联系:民主与专政相互依存,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同时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6.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1)当今世界主要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国家。(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享有民主的主体不同,专政的对象也不同。(3)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表明社会主义国家不同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表明社会主义民主优于资本主义民主。(4)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二、认识国体与政体1.国体与政体的关系:(1)区别:①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②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就是国家管理形式。(主要是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关系)(2)联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一定的政体服务于一定的国体。(3)一个国家的政体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变化既包括随着国体的变化而发生的根本性变化,也包括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的变迁,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不断变化。2.影响政体的因素: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国家的政体是完全一样的。除了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社会习惯、发展程度等,都是影响政体的因素。3.代议制:现代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1)含义:代议制,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2)原因:第99页共125页
①一方面,只有公民广泛参与,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体;②另一方面,不可能全体公民都经常性地直接管理所有国家事务。③因此,代议制是公民和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这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1.2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一、人民代表大会制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2.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原因(1)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决定着国家的其他具体制度。它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二、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现代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大致有两种,即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1.民主共和制①民主共和制是遵循民主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政体。在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一般经由选举产生。②虽然民主共和制为现代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但由于各国的国家性质和具体国情不同,其具体的形式和运行方式不尽相同,实际作用也存在很大差异。2.君主立宪制①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第99页共125页
但在宪法框架内,君主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②一般说来,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或对君主制进行改良的产物,它保留了君主制的外壳甚至某些实质性内容。但是在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政权的实际运行与民主共和制国家大体相同。三、议会制和总统制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即议会制国家、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国家。1.议会制(1)议会制又称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2)在英国、日本、意大利等议会制国家,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3)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政府首脑一般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4)政府首脑往往从政见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入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5)政府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当议会对政府表示不信任时,政府必须集体辞职,由国家元首指定人员重新组织政府;或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2.总统制(1)在总统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2)总统不仅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而且直接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3)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一般有任期限制。(4)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但在某些重大事务上可能会受到议会的制约。3.半总统制在法国等少数国家,总统由选举产生,是国家元首,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但不是政府首脑,政府首脑另由内阁总理担任,向议会而不是总统负责。这种政体既有总统制的特征,又有议会制的特征,一般被称为半总体制。1.3政党和利益集团一、政党第99页共125页
1.政党的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在阶级的基础上产生的,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政党的作用在现代国家的政治体系中,以掌握政权、统治国家为目标的政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3.政党的主要目标政党是有组织的政治团体,通常以执政为主要目标;也有一些政党不谋求执政,但积极力于推广某种政治思想、维护某种政治利益。4.政党争取执政的主要手段在代议制政体下,政党争取执政的主要手段是参加选举。5.政党的类型(1)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类型有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政治,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都无法改变其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欺骗人民大众的根本性质。(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二、利益集团1.利益集团的含义所谓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向政府或社会提出诉求,或以合法手段施加压力,借以影响公共政策,以争取其团体利益及其成员利益的社会团体。利益集团又称压力团体或倡议团体,是现代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利益集团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包括游说、宣传、助选、集会游行、司法诉讼等。3.利益集团的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集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不同阶级的矛盾。第99页共125页
第二课国家的结构形式2.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一、国家主权1.国家主权的含义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2.国家主权的重要性(1)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或驳回。(2)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3)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4)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3.主权国家的权利在当代国际社会,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享有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等基本权利。二、中央与地方1.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至于中央和地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各国的情况不尽一致。2.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产生的原因(1)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2)当然,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民族、宗教、历史、地理、文化、经济、军事等诸多因素。3.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第99页共125页
4.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1)权力划分:①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②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①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②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的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3)划分原则: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能。①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②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2.2单一制和复合制一、单一制1.当今国家的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单一制和复合制(邦联和联邦)。出于历史上的原因,有些国家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有些国家采用复合制的国家形式,复合制包含联邦制和邦联制。2.单一制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第99页共125页
二、复合制1.联邦制(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1)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2)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3)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2.邦联(1)邦联是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2)邦联虽然也有类似国名的称呼,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3.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1)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是阶级、民族、历史、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2)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第二单元世界多极化第三课多极化趋势3.1世界多极化的发展一、世界多极化的形成与发展1.当今国际形势的突出特点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2.世界多极化的影响(1)世界向多极化发展,是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的,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但是,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充满复杂斗争的演变过程,单极与多极的矛盾,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第99页共125页
(2)在世界多极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传统国际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与调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大国力量逐渐增强,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关系正在经历变化,国际关系朝着民主化方向发展。二、世界主要力量1.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最强大的经济、军事力量,并且极力维护其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地位。中国、欧盟、俄罗斯和日本成为多极化国际格局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进入21世纪以来,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不断壮大,推动国际格局向多极化发展。2.中国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3.发展中国家在人口、经济、贸易等方面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反对世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开展南南合作,推进南北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实现联合自强,成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力军。3.2国际关系一、认识国际关系1.国际关系的含义国际关系是指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2.国际关系的内容国际关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关系等。3.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国际关系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竞争、合作与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4.国际交往的主要方式国家间交往的主要方式包括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文化、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交流,外交磋商,领导人互访,缔结条约或协定,等等。第99页共125页
5.国际法(1)含义:国际交往中,各国逐渐以条约和习惯做法为基础,发展出了一些被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被称作国际法。(2)作用:①当前,国际法规范着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和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对维护国际关系稳定,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②遵守国际法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6.当今国际竞争的实质当今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军事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二、影响国际关系的主要因素1.影响国际关系的因素国家之间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国家利益、国家实力、宗教、文化和历史等。2.影响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1)国家利益和国家实力是影响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2)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3)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4)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②我国在维护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5)维护国家利益的有力保障是强大的国家实力。国家实力通常用一国的综合国力来衡量。因此,我国应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国家实力。第四课和平与发展第99页共125页
4.1时代的主题一、时代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发展问题。1.和平问题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2.发展问题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3.和平与发展的关系(1)和平是发展的前提。①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需要国际社会保持持久和平的环境,为各国正常发展和政治经济的往来提供保障。②世界经济的发展得益于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战乱和冲突是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争端,是世界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2)发展是和平的基础。①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只有释放各国发展潜力,实现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才能够为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②同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消除贫困,减少地区冲突的发生,消除不稳定的因素,为维系持久和平提供动力。二、促进和平与发展的因素1.经济全球化发展加深了各国相互依赖程度。国家间日益增强的贸易往来,增进了彼此间的交流。各国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经济上的共同利益不断扩大,共同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意愿不断增强。2.不同力量中心之间相互制衡。发展中国家力量不断增强,新兴经济体实力提升,壮大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力量。科学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改变了国际关系和战争面貌。第99页共125页
3.谈判与对话成为解决冲突的主要手段。随着国际协调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多边主义的深入发展,国家间交流与合作的机制日趋成熟,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冲突。4.2挑战与应对一、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1.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1)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所上升,个别大国常常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幌子,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2)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本质上将本国利益凌驾于其他国家的合理利益之上,凭借本国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优势,或利用国际旧秩序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对其他国家进行控制、干涉或者侵略,在损害他国利益的同时,造成世界的动荡不安。2.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3.世界和平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当今世界,局部动荡频繁发生,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贸易摩擦、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4.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的措施为了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世界各国应该共同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二、国际关系民主化1.中国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原因(1)面对影响和平与发展的诸多挑战,中国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2)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商量着办。(3)国际关系民主化是世界和平的重要保证。国家不分大小、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各国的事应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决定,国际上的事应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平等协商。第99页共125页
2.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对策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动肯定是不能成功的。国际社会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共同推动建立适应国际力量对比新变化的全球治理体系,更好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第五课中国的外交5.1中国外交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1.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原因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2.外交政策基本内容(1)基本立场: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2)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3)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4)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石,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更加成熟和完善,我国对外活动进入了更加活跃的时期。2.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习近平外交思想。这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外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为探索解决当今世界各种复杂问题指明了方向。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仅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己任,而且将为人类社会共同进步展现更大担当。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弘扬了中华民族世界大同、四海一家的传统精神,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潮流,成为新时代中国外交的一面鲜明旗帜。这一理念超越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的不同,站在全人类整体利益的高度审视国与国关系,展现了世界情怀和全球视野,是新时代中国外交追求的崇高目标。第99页共125页
4.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积极因素和坚定力量,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外交正谱写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新篇章。5.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因(1)当今世界,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世界各国相互联系与依存程度日益加深。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突出,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各国人民应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新中国不同时期重大外交思想和主张,反映了中外优秀文化和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适应了新时代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历史性变化,指明了世界发展和人类未来的前进方向。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举措(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2)我们要从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五个方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①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在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②安全上,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③经济上,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④文化上,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⑤生态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二、中国智慧的生动实践第99页共125页
1.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国际和平事业、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构建全球公平正义的新秩序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同时,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3.我国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注重塑造我国的国家形象,重点展示中国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政治清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团结、山河秀美的东方大国形象,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人类作出贡献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第三单元经济全球化第六课走进经济全球化6.1认识经济全球化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1.经济全球化的含义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商品、服务及技术、资金、劳务等要素,通过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流动和广泛配置,世界经济出现了高度融合的局面,这就是经济全球化。2.经济全球化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1)生产全球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协作不断深化、加强,世界各国的生产相互联系、相互协作,各国的生产活动成为世界生产链条中的一个环节。(2)贸易全球化: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国际分工的深化,世界各国都被卷入国际市场交换之中,对国际贸易的依赖度不断提高。国际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参与交换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除了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劳务也进入了交易范围并迅速发展。(3)金融全球化:伴随着生产和贸易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迅速扩张,形成了以国际金融中心为依托,通过信息网络运行、全球统一的、不受时空限制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相互贯通的、无国界的全球性金融市场。第99页共125页
二、影响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因素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多种动因驱动的结果,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1.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①新的科技革命,一方面使得发达国家的物质生产能力达到新的高度,生产力不断扩大与国内市场相对狭小的矛盾更加突出,扩张国内外市场的要求更加迫切;②另一方面,运输和通信手段发生革命性变化,形成了全球性的低成本的交通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使得全球经济活动越来越便捷,为经济全球化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2.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世界各国对本国、本民族利益的追求。对利益的不断追求,驱使资本不断突破疆域的限制,在全球到处落户,到处开发,使得商品、服务、技术、资金、劳务等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3.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全球化奠定了体制基础。没有市场经济的全球化也就没有真正的经济全球化。正是市场竞争打破了经济运行的国家和地区限制,把世界经济结成了一个整体的全球经济,形成了统一的世界市场。三、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1.跨国公司的含义跨国公司是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大型企业。2.跨国公司的地位跨国公司的大规模发展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其影响已经遍及全球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领域。3.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了实现最大利益,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对外直接投资,它们单独或与其他企业共同出资,在其他国家创立新企业,或并购现有企业,或扩张原有企业,利用世界各地的优势组织生产经营。4.跨国公司的影响(1)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到处奔走,第99页共125页
推动着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与国际分工的深化,把国际分工发展为跨国公司的内部分工,把国际贸易发展为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形成了以公司内部分工和贸易为基础的国际经济体系,促进了全球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全球的科技合作与进步。(2)跨国公司的发展也会给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如不考虑母国或东道国的国家利益,实行跨国行业垄断,破坏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落后产能和环境污染等。各国必须制定相应政策,尽可能减少跨国公司的负面影响。6.2日益开放的世界经济一、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1.经济全球化的机遇(1)经济全球化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各方利益。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又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促进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促进国际分工水平提高和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从而推动世界范围内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科技进步、产业转移与结构升级,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2)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自身经济发展。2.经济全球化的挑战(1)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平衡问题,我们必须高度关注贫困和饥饿问题,同时要正视和妥善处理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给不同产业、不同群体带来的冲击。(2)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加剧。一国的经济波动可能殃及他国,甚至影响全世界,酿成国际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3.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对策面对经济全球化,我们既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又要勇敢迎接挑战,同舟共济,实现合作共赢。二、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1.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举措(1)为了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引导好经济全球化走向,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第99页共125页
(2)为了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要建设创新型世界经济,开辟增长源泉;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拓展发展空间;要建设联动型世界经济,凝聚互动合力;要建设包容型世界经济,夯实共赢基础。(3)为了让经济全球化更有活力,要完善全球治理。为各国发展尤其发展中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七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7.1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一、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1.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和开放型经济体系逐渐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2.适应新形势的举措在新时代,我国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更加主动地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1)适应新形势,我们要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要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拓展对外贸易,推进贸易强国建设。(2)适应新形势,我们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要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二、对外开放与自力更生1.对外开放与自力更生的关系立足我国国情,放眼世界,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既要注重对外开放、合作共赢,又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对外开放和自力更生好比两条强有力的“腿”,支撑我国经济迈入现代化。2.坚持对外开放与自力更生的原因(1)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必须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第99页共125页
(2)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任何时候都不能依赖别人搞建设,必须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自己的出发点,这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我们尤其要矢志不移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在立足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不是闭关自守,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在立足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7.2做全球发展的贡献者一、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1.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我国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和挑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推动了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2.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贡献者(1)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敞开胸襟、拥抱世界,积极作出中国贡献。(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从短缺走向充裕、从贫困走向小康,数亿贫困人口成功脱贫。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发展的巨大贡献,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有益启示。3.中国的发展为世界各国的发展提供了机遇(1)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更充足的资本、更丰富的产品、更宝贵的合作机会,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增长提供了持续强大的推动力。(2)中国同一大批国家的联动发展,使全球经济发展更加平衡。中国改革开放持续推进,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二、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1.今天的中国,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同世界深度互动,向世界深度开放。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始终做全球发展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促进世界共同发展、持续发展,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第99页共125页
2.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和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奉行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规则制定,按照共同制定的规则办事,通过协商为应对共同的挑战找到共赢的解决方案。中国坚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大方向,为世界经济增长发掘新动力,使世界经济增长更加包容。3.我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繁荣。共建“一带一路”不仅着眼于促进我国自身发展,而且以我国发展为契机,让更多国家搭上我国发展快车,通沿线各国分享中国的发展机遇,帮助其实现发展目标。第四单元国际组织第八课主要的国际组织8.1日益重要的国际组织一、国际组织的分类与机构1.国际组织的含义国际组织指的是若干国家的政府或民间团体经协商联合建立的经常性组织。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基石,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2.国际组织的分类按照不同标准,国际组织可以分为不同类型。(1)按照成员的性质①政府间国际组织:成员是主权国家或地区的政府。②非政府国际组织:成员主要是团体或个人。(2)按照地理范围①世界性国际组织:向全世界开放。②区域性国际组织:成员限于某一特定的地域范围(3)按照职能范围①一般性国际组织:职能范围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②专门性国际组织:具有专业技术职能,主要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性活动。第99页共125页
3.国际组织的机构设置国际组织为实现其宗旨设有多级机构。(1)一般来说,全体成员参加的大会是议事和决策机构,享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接纳新成员、选举执行机构成员和最高行政官员、审核财政预算和决算、审议各机构年度报告等。(2)大会休会期间,部分成员组成执行机构,执行相关的决议,履行各项职能。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为其他机构提供服务。(3)有些国际组织还设有司法机构,解决成员间的矛盾、纠纷。二、国际组织的产生及作用1.国际组织的产生(1)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形成和发展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要求,也表明人类交往的日益频繁和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2)国际组织的出现,适应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新情况和新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组织迅猛发展,适应了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经济全球化的需要,适应了当代世界多极化趋势,体现了对全人类面临的课题的关注。2.国际组织的作用(1)国际组织可以促进国际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协调、合作,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2)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事务受诸多因素制约,有其局限性。个别大国依仗实力,力图控制国际组织,使之成为其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工具。8.2联合国一、《联合国宪章》倡导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1.联合国的地位联合国(UN)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联合国的原则《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以下原则:第99页共125页
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必须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各会员国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必须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而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二、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联合国设有六个主要机构,除国际法院位于海牙外,其他5个机构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联合国在日内瓦、维也纳和内罗毕设有办事处。1.大会(1)大会是联合国主要审议机构,拥有广泛的职权,由全体会员国的代表组成,每一会员国都有一个投票权。(2)大会关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如关于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3)其他问题则以简单多数通过决定。2.安理会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由中、美、俄、英、法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每一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由大会选出的54个理事国组成,主要关注国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问题。4.托管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负责监督托管领土,目前已完成历史使命,停止运作。5.国际法院国际法院,是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而设立的主要司法机构,有15名法官组成。6.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及办事人员组成,从事各种日常工作。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三、联合国的作用1.联合国成立以来,国际局势风云变幻,联合国也第99页共125页
经历种种考验,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广大会员国共同努力推动联合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使其在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共同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2联合国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安理会在解决事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上具有重要作用。(2)联合国在实践中建立和发展了维和行动,为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解决地区冲突做出了独特贡献。(3)联合国召开裁军问题特别大会,通过设在日内瓦的裁军谈判会议积极推动多边谈判,促成一系列国际条约的签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联合国协调国际社会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活动,为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人权事业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1)发展与和平、人权并列为联合国工作三大支柱。联合国秘书处经社事务部,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人居署、粮食计划署基金等基金和方案,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专门机构,构成了庞大复杂的联合国发展系统。(2)联合国发展系统主持召开联合国发展领域重大国际会议,从战略高度协调国际社会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活动。联合国先后通过了“千年发展目标”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国际发展合作确立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联合国发展系统长期从事开发活动,向有关国家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并帮助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和政策,为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及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3.联合国是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是集体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的有效平台,应该继续成为维护和平的使者、推动发展的先驱。联合国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通过改革加强联合国的作用,符合人类的共同利益,联合国的改革应发扬民主,广泛协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8.3区域性国际组织一、欧洲联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1.欧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成为世界格局中的重要力量。(1)欧洲是世界上率先进入现代化的地区,聚集了为数众多的发达国家。(2)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成为区域一体化的领跑者。(3)1952年,西欧六国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启动欧洲一体化进程。(4)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第99页共125页
,成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成为世界格局中的重要力量。2.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欧洲一体化经历了从欧洲共同体到经济与货币联盟、再到欧盟的发展过程。3.欧盟的宗旨欧盟的宗旨是实现各成员国的目标:促进和平,追求公民富裕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基本价值标准,加强国际合作。4.欧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并力争在重大国际问题和地区热点问题上有所作为。近年来,欧盟经受了主权债务危机、乌克兰危机、恐怖袭击、难民危机和英国“脱欧”等多重冲击,暴露了一些深层次问题。5.中国与欧盟的合作与交往(1)1975年5月,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1)中欧各具经济优势,互补性强。四十多年年来,中欧关系发展迅速。(3)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政治互信不断深化,经贸联系日益密切,人员交流持续频密。二、亚太经合组织1.亚太经合组织的地位冷战结束后,亚太地区逐渐发展成为全球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亚太经合组织是亚太地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机制。2.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是:支持亚太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繁荣,建设活力和谐的亚太大家庭,捍卫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鼓励经济技术合作,保障人民安全,促进建设良好和可持续的商业环境。3.亚太经合组织通过独特的方式推进成员间的合作。(1)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2)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第99页共125页
(3)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4.中国在亚太经合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在亚太地区举足轻重,是APEC的重要成员。自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以来,中国参加了历届部长级会议和历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积极参与各层次领域合作,为促进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三、东南亚国家联盟1.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地位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ASEAN)是亚洲最令人瞩目的区域性国际组织。2.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发展历程(1)东盟于1967年成立,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2)21世纪以来,亚洲地区经济发展迅猛,成为世界上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东盟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10+1”,“10+3”、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和东亚峰会等机制,成为推进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平台。3.中国与东盟(1)在“10+1”和“10+3”合作、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区域机制框架下,中国与东盟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2)2003年,中国与东盟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3)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中国现已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4)2013年10月,中国倡议与东盟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四、非洲联盟1.非洲联盟的地位非洲联盟(非盟AU)是非洲最重要的区域性合作组织。2.非洲联盟的发展历程第99页共125页
(1)非盟的前身是成立于1963年的非洲统一组织。(2)1999年,非洲统一组织第四届特别首脑会议通过《锡尔特宣言》,决定成立非盟。(3)2002年,非盟正式取代非洲统一组织。目前,非盟有55个成员,最重要的决策由首脑会议作出。3.非洲联盟的作用非盟成立后,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成为引领非洲国家联合自强、共谋发展的一面旗帜,其领导权威得到非洲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4.中国与非盟中国重视发展与非盟的关系。(1)中国与非盟在气候变化,“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重大国际问题以及非洲热点问题上保持沟通协调。(2)非盟在涉及中国核心和重大问题上积极支持中国。(3)中国向非盟机构能力建设、有关推和行动和非盟总部会议中心,非洲疾控中心等项目建设提供援助。第九课中国与国际组织9.1中国与联合国一、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历史演变1.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是世界反法西斯同盟主要成员国,参与了酝酿、筹建联合国的过程。中国是旧金山制宪会议发起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2.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府要求取代已经根本不能代表中国的旧政府,参加联合国工作。但是,美国采用各种手段,对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设置重重障碍。3.经过长期斗争,1971年19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著名的第2758号决议,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组织上彻底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这是中国与广大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的国家的重大胜利。从此,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联合国舞台上,与联合国的关系步入正轨,双方在各个域的合作不断加强。第99页共125页
二、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1.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当代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在事关和平与安全的重大事务上享有否决权,是联合国中拥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之一。2.中国在联合国的作用(1)中国本着自身肩负的重大国际责任,尊重联合国的权威地位,维护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在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发挥着建设性作用。(2)中国坚持以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①通过与联合国广大会员国特别是安理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中国积极推动多起地区冲突走向政治解决。②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③在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中国努力维护现有多边条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支持发挥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的核心作用。(3)中国坚持以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①中国连续担任经社理事会理事国,积极参与经社系统的重要国际会议和其他活动,并承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②中国积极推动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敦促发达国家为实现全球普遍、协调、均衡发展承担更多责任。③中国加入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并认真履行公约义务,与联合国在人权事务上保持良好合作,与多国展开人权对话。(4)中国是联合国改革的最早倡导者和有力支持者之一。中国主张改革应有利于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更好地发挥联合国的作用,维护会员国的共同利益;应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权和发言权,切实维护其利益。9.2中国与新兴国际组织一、二十国集团1.二十国集团的成立原因第99页共125页
(1)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深感有必要对全球经济进行监管和治理,然而,西方国家主导的旧的国际机制已难以胜任此任务,二十国集团因此成为新的全球经济治理平台。(2)二十国集团成员涵盖面广、代表性强,其构成兼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同地域的利益。2.二十国集团讨论议题二十国集团主要讨论全球重大经济金融热点问题,每次峰会前不定期举行协调人会议、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以及贸易、劳工就业、农业、能源、数字经济、卫生等专业部长会议。3.中国与二十国集团(1)中国是二十国集团的创始国,也是二十国集团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二十国集团已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2)中国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历次二十国集团会议上都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共同构建创新、开放、联动和包容型世界经济的中国主张,倡导平等、开放、合作、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观,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完善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二、金砖国家1.金砖国家的诞生金砖国家的诞生和发展,是世界经济变迁和国际格局演变的产物。2.金砖国家的贡献金砖五国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深入,深化了团结互信,增进了五国人民福祉,拉紧了利益和情感纽带,为世界经济企稳复苏并重回增长之路作出了突出贡献。3.中国与金砖国家(1)在金砖国家中,中国的经济体量最大,作用相对突出。中国一直努力推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形成和不断发展,顺应历史大势,把握发展机遇,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建设性作用。(2)2017年,中国作为金砖国家轮值主席国,在总结金砖合作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以对话合作、共谋发展为宗旨的“金砖+”合作理念,并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举办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话会。第99页共125页
三、上海合作组织1.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1)1996年,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建立“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2001年,乌兹别克斯坦加入,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成立。(3)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SCO)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秘书处设在北京。2.上海合作组织的模式在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指引下,上合组织开创了自冷战结束以来区域合作的新模式,成为当今世界区域合作的典范。3.上海合作组织的作用上合组织自成立之初就将“三股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视为重要的合作领域。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机构,在国际反恐领域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1.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地位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AIIB)是中国倡议成立的多边金融合作机构。2.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立亚投行于2016年1月正式运营,总部设在北京,工作语言为英语。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宗旨、原则和目标亚投行致力于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为能源、电力、交通、通信、农业基建、供水、环卫、城建和物流等工程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运行原则是公开、透明、独立、问责,目标是精简、廉洁、绿色。4.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运行第99页共125页
(1)亚投行充分借鉴现有多边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规章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包容性。(2)亚投行在现行国际经济金融秩序下运行,同其他全球和区域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核心考点知识点复习提纲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的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注意: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由行政法与刑法调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2.民法的特点: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②民事权利第99页共125页
与义务相一致,③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⑴基本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⑵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注意:A.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自己的行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继承遗产等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是无效的。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B.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包括合同关系在内的债权关系的客体都是行为,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专利、著作,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99页共125页
A.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B.注意:一般来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对等的,但有些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则并不是对等的,比如赠与关系。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或作用?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3.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第99页共125页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人身权利的内容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注意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注意2: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而非姓名权。2.法律依据: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⑴重要性: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②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注意1: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身体权:单纯身体受伤害但不妨碍身体的机能;第99页共125页
健康权:身体机能受损不能恢复正常。4.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姓名肖像受保护(一).姓名权(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⑵民法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⑶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①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可以随其父亲的父亲、其父亲的祖父姓)②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第99页共125页
③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二)肖像权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2、民法中有关肖像权的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注意】: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②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肖像侵权的主要有:①新闻报道或公共宣传等拍摄或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②通缉逃犯和罪犯使用他人肖像。(三)名誉权和荣誉权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民法中有关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3.民法典人身权的“英烈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4.“英烈条款”的意义?(人身权、荣誉权、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爱国主义精神)第99页共125页
5.英烈注册商标的危害?(为了自身利益,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1)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2)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3)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四)隐私权(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注意: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⑵民法中有关隐私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民法保护隐私权的意义: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4)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规定及其意义?A.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③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99页共125页
B.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2.1保障各类物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1.财产制度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2、财产权⑴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⑵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和使用。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第99页共125页
③激励人们创业创新,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⑶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②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③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3、物权⑴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⑵地位: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⑶物权基本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②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⑷物的种类: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生活中的动产: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码头等。4.所有权⑴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⑵类型: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第99页共125页
⑶取得方式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注意: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注意:A.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知识拓展】: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可以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5.共有财产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二、物尽其用——他物权第99页共125页
1.他物权(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2.用益物权(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分类: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①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赔偿。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取得: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注意: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②村民申请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第99页共125页
③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使用权。3.担保物权(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⑵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购房按揭)(不转移占有)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转移占有)(典当)2.2 尊重知识产权一、保护创作——著作权1.知识产权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2.著作权⑴)含义: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作品: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美术、建筑作品、摄影、视听作品等第99页共125页
⑵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①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3)保护: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④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二、激励创新——专利权1.专利权⑴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⑵作用: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⑶保护方式:①发明人可以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②发明人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第99页共125页
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⑸类型及保护期限①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②保护期限A.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B.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注意:专利的保护期是从申请日起算,而不是授权日。三、点石成金——商标权1、商标和注册商标(1)商标: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的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2)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注明“注册商标”或者“®”符号。注意:驰名商标: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商标。2、商标的注册:(1)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2)禁止注册的情形:第99页共125页
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③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3、保护: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构成侵权;②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意】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泛。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3.1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1.合同⑴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99页共125页
【特别提醒】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⑵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⑶订立原则: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⑷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⑸格式条款①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③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⑴要约: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第99页共125页
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2)承诺:①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②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③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⑶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非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③要约大多数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采用对话和信函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④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2.合同效力: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⑴无效合同第99页共125页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注意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并不都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则是可撤销合同。若被欺诈、胁迫的当事人不主张撤销,那合同就继续生效。注意2:合同若有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合同的其他部分的效力。⑵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注意: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立字有据更可靠1.合同的形式: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2.口头合同:(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2)适用对象:在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3)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4)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⑸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第99页共125页
3.书面合同(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优点: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4)成立条件: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②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③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1.履行: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2.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第99页共125页
(2)诚信履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协作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注意: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3.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⑴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⑵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⑶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①价款、②履行期限、③履行地点、④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4.合同的变更: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1.违约责任的实质?承担违约责任的限度是什么?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限度:①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②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99页共125页
⑴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⑵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5.违约金?定金?定金罚则?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要求时,无需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①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②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注意: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条款等并用。②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时可以并用。③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6.违约行为的免责: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⑵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99页共125页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⑴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2)承担方式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③这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名词点击: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其目的是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并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2.诉讼时效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99页共125页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一般侵权责任⑴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注意: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注意: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⑴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第99页共125页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⑵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法律规定?①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第99页共125页
③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4.2 权利行使注意界限一、民事权利有限制1.权利界限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③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注意:界限: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⑴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⑵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情形: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99页共125页
c.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个人行为)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情形: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发表的作品;b.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国家行为)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否则构成侵权。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实质)2.如何处理相邻关系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③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④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第99页共125页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5.1 家和万事兴一、育小职责大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99页共125页
注意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注意二: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注意三:法律规定: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敬老是义务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抚养赡养扶养区别定义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于长辈对晚辈适用于晚辈对长辈适用于平辈之间第99页共125页
适用范围联系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2)优点: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⑶局限性: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⑴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⑵违法要追责: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②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③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注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第99页共125页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1)内涵: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⑶被继承人:死者;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2.继承的要求:①析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③债务继承: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3.继承的类型(继承权的取得):⑴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⑵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4.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99页共125页
③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⑤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注意:①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②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5.继承遗产份额的分配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6.法定继承的精神: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7.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第99页共125页
⑵遗产处理形式:①遗嘱继承的含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③遗赠抚养协议?A.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B.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含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是遗产继承,通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方式获得其部分或全部遗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附条件的遗赠、是有偿的接受赠与。主体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社会组织或者国家。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主体。第99页共125页
形式继承遗产处理形式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注意:①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②遗赠不属于继承。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遗嘱的种类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3.遗嘱的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③签署《遗赠抚养协议》不履行义务的,不能接受遗赠.④公证遗嘱撕毁也有效。⑤法律效力大小: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4.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99页共125页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⑴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⑵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3.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99页共125页
4.什么是无效婚姻?什么是可撤销婚姻?⑴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形: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D、未到法定婚龄的。5.正确对待婚姻⑴对婚姻的要求: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扶养⑵对婚姻的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6.结婚的程序⑴为什么?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⑵结婚登记程序: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第99页共125页
、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7.知识拓展:同居关系⑴表现: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⑵承担的法律后果:①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也不会形成事实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②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③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④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归一方的以外,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自由与离婚限制⑴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准予离婚的事由: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等。⑵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注意:主体对应准确。)2.离婚的类型?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3.离婚后子女抚养①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99页共125页
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③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6.2 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关系:①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夫妻平等的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注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的表现:①夫妻双方人格独立的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③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①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③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第99页共125页
婚前个人财产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股票、债券),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意:婚前个人财产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债券),自然升值的属于个人财产(存款利息、房产升值部分)4.约定财产制度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所有,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约定优先)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5.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规定: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99页共125页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七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一、立足职场有法宝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1)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⑵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就业劳动训练。⑶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劳动者与劳动法:(1)劳动者:①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②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劳动法:①作用: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②第99页共125页
意义: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的首要原则);①内涵: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①内涵:a.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b.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②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①体现: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军人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知识点二劳动也要签合同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意义:(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99页共125页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1)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7个)(2)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4.怎样的劳动合同才有法律效力?哪种情况是无效劳动合同?⑴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5.正确认识无效劳动合同①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因此,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②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第99页共125页
③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6.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怎么办?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7.劳动合同的约束力:(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心中有数上职场一、明明白白工作1.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①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②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第99页共125页
2.劳动者的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知识点二清清楚楚维权(一)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2.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3.提起劳动争议仲裁: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③效力: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所有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诉讼吗?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B.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4.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第99页共125页
总结: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①自觉履行劳动义务,这是维权的前提。②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③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1.经营主体的选择: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组织结构严格,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第99页共125页
【知识拓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1)通过关键词判断:提到发行股票、买卖股票、炒股等,均是股份有限公司;若提到股本(或股金)不能随意转让,则是有限责任公司。(2)从股份的划分上看: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要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3)通过股东表决权判断: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股一票原则。2.准备相应的文件: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1)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①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②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2)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5.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知识点二市场竞争讲公平1.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1)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第99页共125页
(2)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经营、自愿、平等的原则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1)“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知识拓展】:仿冒与假冒①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仿冒是一种欺诈行为;②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假冒是一种违法行为。(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3)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是严格禁止的:(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2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要性与重要性:(1)必要性:①第99页共125页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2)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1)相关法律: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法律宗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内容:(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4.消费者的维权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知识点二依法纳税是义务1.依法纳税的原因(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第99页共125页
(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2.我国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征税对象:增值额就是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③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相关链接】:“营改增”改革意义①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②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③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④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⑤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⑥培育新动能、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企业所得税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3)个人所得税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第99页共125页
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知识拓展】——个人所得税法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综合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9.1 认识调解与仲裁一、以和为贵选调解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⑴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⑵不过,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2.调解(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第99页共125页
注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⑵类型:我国已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类型)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⑶人民调解①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②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③特点:以和为贵④原则: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⑤效力:A.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B.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二、便捷经济选仲裁1.仲裁第99页共125页
⑴分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注意:行政复议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请!(2)商事仲裁制度的特点: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协议仲裁: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④便捷、经济.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⑤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名词点击】:“一裁终局”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第99页共125页
9.2 解析三大诉讼一、诉讼及其特点1.诉讼(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2.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3.诉讼法的含义及类型(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2)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诉讼的主要类型1.诉讼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第99页共125页
2.【名词点击】①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②相关链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并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③知识拓展:《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第99页共125页
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1.保障诉讼权利①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②我国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诉讼权利的内容(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知识拓展: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第99页共125页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刑事辩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产生。①原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作用: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①是什么: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注意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②作用: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规定期限=一审判决生效前)提出上诉。③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第99页共125页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日期分别为10日和5日。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的区别⑴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⑵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⑶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二、寻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1)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2.法律援助的申请⑴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⑵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第99页共125页
相关链接: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3.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应诉1.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⑵地位: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注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3)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注意:起诉是以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起诉可以书写诉状,如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4)管辖:①分类: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②作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相关链接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级别管辖;第99页共125页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的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为地域管辖。注意: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知识拓展(级别管辖)各级人民法院都能受理第一审案件,但有分工和权限: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⑵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其它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⑷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知识拓展(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5)起诉的必备条件: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⑹民事诉讼状的格式?1.原告:甲公司(0.5分)2.被告:李某(0.5分)3.起诉请求:①依法判决被告赔偿损坏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共计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1分)第99页共125页
②本案产生的诉讼等费用由被告承担。(1分)4.事实与理由:①李某小王将甲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②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2分)本案中李某唆使小王将张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原告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此致5.济阳区人民法院6.附:本诉状副本份7.证据和证据来源:被毁坏电脑及投影仪照片、律师和小王的谈话录音⑺提起诉讼前,律师(原告)应做哪些准备?(①明确被告信息②准备起诉:确定管辖法院并准备起诉状;③收集和保存证据;④到法院立案,)⑻立案受理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起诉的一方成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2.应诉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②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③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第99页共125页
二、审理与判决1.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一是起诉与立案;二是法庭公开审理;三是上诉2.开庭审理(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3)阶段: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诉——证人出庭作证——出示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审判长归纳总结)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辩论终结——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知识拓展: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年犯罪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3.刑事诉讼⑴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⑵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⑶要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99页共125页
4.两审终审制度(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5.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记下来)①管辖②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③立案;④应诉⑤开庭审理(一审)(诉讼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⑥上诉⑦二审(终审裁判)⑧再审(审判监督程序)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刑事诉讼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①物证:物证是指通过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②书证: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第99页共125页
③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④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主要包括五方面,分别是: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注意1: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注意2: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⑶为什么要收集证据?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第99页共125页
2.案件事实、法律事实:⑴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⑵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⑶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二、主张权利靠举证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知识拓展:在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消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则形成抗辩,是“积极事实”的主张。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结论: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第99页共125页
⑶类型: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推定所有人和管理人有过错,受害人只需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客观存在及该损害事实的发生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有因果关系即可。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专利案件中,如果由专利权人举证证明对方的产品使用了自己的专利方法,将会因为举证困难而很少有胜诉的可能,这对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显然是不公平的。而对被告来说,自己究竟使用的何种方法制造的该产品自己最清楚,这一核心证据掌握在被告手中,由被告举证将更容易,因此此类案件由被告举证更符合公平原则。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为环境污染损害的特殊性,受害人所遭受损害的潜伏期较长,环境污染的情形又复杂多样,要证明其因果关系,需要借助科学监测、化学分析、技术化验等科学技术手段,受害人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具备这些能力,且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为更好的保护受害人、保护环境,在环境污染行为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只需证明有污染行为和损害事实即可。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多人实施了多个危险行为造成某个危害后果,又不能区分是某人实施的某个行为造成的,那么则推断所有人的行为共同造成该危害结果,如果想免除自己的责任,那么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必须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此类案件,无需证明生产者有无过错,只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且致人损害即可。而生产者只能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如: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或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第99页共125页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从事高危行业,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人不必证明加害人主观方面有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主张免除责任,加害人想免除责任,必须证明该侵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3.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2)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4.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贯彻这一原则的原因?第99页共125页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5.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决、刑事裁决中的财产部分在哪个法院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6.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点?(三个框题)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核心知识点考点复习提纲第一单元树立科学思维观念第一课走进思维世界1.思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思维与意识同义。狭义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感性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第99页共125页
本书中所说的“思维”主要是从狭义角度来讲的,指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思维是人的特有属性。2.思维的特征①思维具有间接性.思维能够凭借获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透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实现对未知事物的认识。②思维具有概括性.思维能够从多种事物及其各种各样的属性中,抓住内在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③思维具有能动性:思维能够提炼加工感性材料,形成有别于客观实际的认识。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又反作用于实践3.思维的基本形态: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项目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含义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属性,通过语词巩固下来,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人的思维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区别基本单元概念感性形象思维形式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第99页共125页
主要特征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推导性,思维表达的严谨性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思维表达的情感性联系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都来源于实践。形象思维是抽象思维的基础,抽象思维依赖于形象思维,形象思维有待于上升到抽象思维。第二课把握逻辑要义一、推理(1)推理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2从真前提推出真结论,并不取决于思想的具体内容,而是取决于思想的形式结构。(3)形式逻辑的核心任务是要把握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的规律和规则。二、论证与论辩(1)论证:把推理的理由讲出来作为“论点”的“论据”,就构成了通常所说的“论证”。(2)论辩: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说服人,让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或者用这样的论证方式去反驳别人的观点,就构成了“论辩”。三、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1.同一律:思维的确定性要求(必须前后一致)①遵循同一律的理由是什么?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确定性的思维。第99页共125页
②同一律的常用公式和基本内容是什么?(1)常用公式:“A是A”。(2)基本内容: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③同一律的要求是什么?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转移论题。⑤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2.矛盾律:思维的一致性要求(不可自相矛盾)①遵循矛盾律的理由是什么?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②矛盾律的常用公式和基本内容是什么?(1)常用公式:“A不是非A”。(2)基本内容: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表示对A否定的论断)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③矛盾律的要求是什么?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成立。④违反矛盾律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自相矛盾”。3.排中律:思维的明确性要求(不能骑墙居中)①遵循排中律的理由是什么?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明确性的思维。②排中律的常用公式和基本内容是什么?(1)常用公式:“A或者非A”。(2)基本内容: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第99页共125页
③排中律的要求是什么?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④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两不可”第99页共125页
四、规律名称基本内容公式适用范围要求逻辑错误矛盾律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真A不是非A矛盾判断和反对判断一致性(不能同真,必有一假)自相矛盾(两可)排中律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A或者非A矛盾判断明确性(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两不可同一律思想自身同一A是A概念和判断确定性(自身同一)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第三课领会科学思维1.基本条件:内容真实和形式正确是科学思维的两个基本条件。2.含义:泛指符合认识规律、遵循逻辑规则的思维,是能够达到正确认识结果的思维。科学思维不是与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并列的思维形态,而是对实践中遵循逻辑思维要求、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性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统称3.科学思维的特征:①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科学思维总是从实际出发,力图如实地反映认识对象。它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注重实事求是的推理和论证,坚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②结果具有预见性。科学思维总是通过对事物历史与现实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③结果具有可检验性。科学思维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的严格检验,修正错误,坚持真理4.学习科学思维的意义:⑴思维素养意义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①(逻辑思维意义)有利于我们纠正逻辑错误,驳斥诡辩,捍卫真理。②(辩证思维意义)有利于我们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③(创新思维意义)有利于我们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提高我们的创新能力⑵思想政治意义①有助于我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正确认识不同的社会实践中的国情和世情,准确把握我们所在的历史方位,提高我们的政治站位,提升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②助于我们发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和负责任的行动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⑶总意义:①把握科学思维的精髓,学会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②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更好地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第二单元遵循逻辑思维规则第四课准确把握概念1.①概念:就是通过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维形式②概念的属性: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的。2.概念与词语有什么关系?⑴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⑵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⑶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⑷并非每一个语词都表达概念。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①一般,汉语中的实词都表达概念,而虚词(除连词外)不表达概念。②孤立的助词和叹词则通常不表达概念3.概念内涵的含义: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反映事物“质”的规定性,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究竟“是什么”。概念外延的含义: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物的范围。它说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种事物“有哪些”。关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任何概念都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4.什么是相容关系?⑴含义:如果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具有相同的部分,则为相容关系⑵依据所指范围相同部分的多少,概念外延的相容关系分为:全同关系、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交叉关系。①全同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②属种关系或种属关系: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为种概念。③交叉关系:指两个概念之间有而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5.⑴不相容关系的含义:如果两个概念在所指范围上不具有相同部分,则为不相容关系(又称全异关系)⑵不相容关系可以进一步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①矛盾关系:指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该属概念的外延。②反对关系:指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包含在一个属概念中,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该属概念的外延。6.⑴定义的含义:定义是从内涵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用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⑵定义的构成: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构成。⑶下定义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是:种差加属概念。7.下一个正确的定义的要求是什么?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①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②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否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③定义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④定义不能用比喻。8.什么是划分?划分的方法?划分的构成是怎样的?⑴含义:划分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⑵方法: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小类是大类的种,大类是小类的属。划分就是把一个属分为几个种的逻辑方法。⑶构成:划分由母项和子项两部分构成。9.作出正确划分的要求是什么?(1)必须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客观关系。(2)要遵循划分的逻辑规则①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②在同一次划分中,只能用同一个标准。否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一”的逻辑错误。③划分应该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否则,就会犯“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第五课正确运用判断1.判断就是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2.判断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对认识对象有所断定。断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肯定,二是否定。如果既不肯定什么,又不否定什么,就不是判断。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判断有真假之分。如果一个判断的断定符合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它就是真的;否则,它就假的。3.检验判断正确与否的标准及两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判断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其正确与否要经受社会实践的检验。符合实际的判断就是真判断,不符合实际的判断就是假判断。4.如何表达判断?⑴判断是通过语句表达的.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形式。⑵不作断定、没有真假的语句并不表达判断。一般来说,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不直接表达判断。⑶(根据语境确定语句的含义。)对于含义不明确的语句,我们需要依据语言的具体情况排除歧义,5.判断的类型有哪些?①简单判断:指直接由概念构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②复合判断: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叫作复合判断。复合判断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第二框正确运用简单判断——性质判断1.性质判断(直言判断)含义:性质判断就是断定认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构成:性质判断主要由量项、主项、联项、谓项构成。2.六种基本判断形式: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全称判断(有时不需要)、特称判断需要量项。(2)单称判断不需要量项,而是由主项、联项和谓项三部分构成3.准确运用性质判断应注意的问题(1)不能缺少主项和谓项,否则判断就不完整。(2)避免主项与谓项配合不当,否则不能如实地反映事物状况,容易造成误解。(3)要准确地使用量项和联项,以保证判断的“质”和“量”都准确无误。(4)误用多重否定。(记下来)4.正确运用简单判断——关系判断①含义:断定认识对象之间关系的判断。②组成:一般由关系者项、关系项、量项构成。③根据“关系的性质”可分为:对称性关系和传递性关系(1)对象之间关系对称性的三种表现形式:对称关系、反对称关系、非对称关系①对称关系:如果一对象对另一对象具有某种关系,另一对象对这一对象还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对称关系。②反对称关系:如果一对象对另一对象具有某种关系,另一对象对这一对象不再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反对称关系。③非对称关系:如果一对象对另一对象具有某种关系,另一对象对这一对象在有的情况下具有那种关系、在有的情况下不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就被称为非对称关系。(2)对象之间关系传递性的三种表现形式:传递关系、反传递关系、非传递关系①传递关系:如果一对象对另一对象具有某种关系,另一对象对第三个对象也具有那种关系,该对象与第三个对象之间还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传递关系②反传递关系:如果该对象与第三个对象不再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反传递关系。图示如下(a、b和c为特定认识范围内的任意对象③非传递关系:如果该对象与第三个对象在有的情况下具有那种关系、在有的情况下不具有那种关系,这种关系就被称为非传递关系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考点三 正确运用复合判断——复合判断基本知识一、复合判断基础知识(1)含义:其本身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2)组成:复合判断由联结词和支判断两部分组成。(3)复合判断的种类根据断定情况的不同,复合判断分为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和假言判断等多个种类二、联言判断:①联言判断是断定对象的几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②联言判断的真假值特征是什么?在联言判断中,当且仅当,组成它的每个联言支都是真的,这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它要求各个联言支的断定都要与实际相符合。如果有一个联言支是假的,这个联言判断就是假的三、选言判断?1.含义:选言判断是断定对象可能情况的判断。在若干可能的事物情况中至少或只能有一种情况存在。2.分类:依据选言判断对选言支之间关系的断定情况,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3.⑴相容选言判断:①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可以同时并存,这样的选言支叫相容的选言支,这样的选言判断叫相容选言判断。②在日常语言中,“或者”“或者……或者……”“是……还是……”“也许……也许……”可以用来表达相容选言判断③相容选言判断的真假值特征一个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至少有一个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如果没有选言支是真的,这个相容选言判断就是假的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⑵不相容选言判断:①选言支所断定的情况只能有一种存在,不能有两种和两种以上的情况并存,这样的选言支叫不相容的选言支,这样的选言判断叫不相容选言判断。②在日常语言中,“要么……要么……”“不是……就是……”③不相容选言判断的真假值特征:一个不相容选言判断是真的,要求它的选言支中有而且只能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言支是真的,或者没有选言支是真的,这个不相容选言判断就是假的。四、正确运用假言判断1.含义:假言判断是断定事物某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假言判断又叫条件判断。2.⑴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条件关系的判断①如果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必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充分条件。(有前必有后,无前未必无后)②“如果……那么……”“倘若……则……”“只要……就……”③断定情况:只断定一个判断前件是真的,后件也是真的。(不断定前件是假的时,后件怎么样)3.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①必要条件是产生某种事物情况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果没有前一种事物情况就一定没有后一种事物情况,前一种情况就是后一种情况的必要条件。(无前必无后,有前未必有后)②“只有……才……”“必须……才……”“除非……才……”③断定情况:只断定一个判断前件是假的,后件也是假的。(不断定前件是真的时,后件怎么样)(无前必无后,有前未必有后)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4.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①有了这种情况,必将产生某种情况;没有这种情况,必不产生该种情况。(有前必有后、无前必无后)②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反映事物情况之间充分必要条件关系的判断,是同时断定充分和必要两种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③“……当且仅当……才……”④断定情况:断定一个判断前件是真的,后件也是真的;前件是假的,后件也是假的。(有前必有后、无前必无后)第六课掌握演绎推理方法第一框推理与演绎推理概述1.推理(1)推理的含义:从一个或几个已有的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获得新知识的方法)(2)推理结构:①组成要素:前提与结论。②推理结构:由前提推出结论的逻辑联系方式,叫作推理结构。③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推理结构。(3)分类标准及种类①依据对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的认识区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②形式逻辑从前提与结论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的角度,将推理分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⑷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推理的形式结构2.什么是演绎推理?正确的演绎推理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是什么?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⑴演绎推理的含义: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是前提蕴涵结论的必然推理。⑵正确的演绎推理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作为推理根据的前提是真实的判断。②推理结构正确。第二框简单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一、性质判断换质推理1.含义:它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质”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即将肯定判断形式转换为否定判断形式,将否定判断形式转换成肯定判断形式。)2.性质判断换质推理的规则是什么?①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②改变前提判断的质,即把肯定判断变为否定判断,把否定判断变为肯定判断。③找出前提性质判断中与谓项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为结论性质判断的谓项。3.换质推理的两步法:第一步:主项和谓项不变,将联项“是”改为“不是”或“不是”改为“是”。第二步:将谓项改为与其相矛盾的概念。二、性质判断换位推理,1.含义:性质判断换位推理又叫换位法。它是通过改变已知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推理。简言之:就是改变主项和谓项的位置的推理方法2.所谓项的周延性:指的是性质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性判断种类主项谓项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全称肯定判断周延不周延全称否定判断周延周延特称肯定判断不周延不周延特称否定判断不周延周延单称肯定判断周延不周延单称否定判断周延周延《性质判断周延歌》周延、不周延,质、量来判断。主项看量项,全、单周延,特称不周延。谓项要看质,否定周延,肯定不周延。3.性质判断换位推理的规则是什么?①推理时不改变前提判断的联项。(“质”不变,即肯定或否定不变)②将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③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也不能周延。4.性质判断换位推理的具体方法是什么?第一步:不改变联项。主项与谓项的位置互换第二步:前提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不能周延。三、性质判断换质位推理①在思维活动中,我们可以将换质法和换位法结合起来使用,即进行换质位推理(换位质推理)②换质时遵守换质推理的规则,换位时遵守换位推理的规则,一步换质,一步换位,换质换位交替进行。四、三段论推理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三段论推理的含义:它是以两个已知的性质判断为前提,借助一个共同的项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2.三段论的结构是怎样的?三段论:大项、中项小项、大前提、小前提、结论。⑴项:①“大项”:结论中的谓项;②“小项”:结论中的主项;③“中项”:结论中不出现而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那个项。⑵前提:①大前提:包含大项的前提;②小前提:包含小项的前提。3.三段论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①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如果出现四个不同的项,结论就不能必然得出。犯“四概念”的逻辑错误。②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的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③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小项和大项)否则,就会犯“大项不当扩大”或“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④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结论。(三段论中不能有两个否定前提)结论为否定,当且仅当,前提中有一否定。第三框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一、联言推理及其方法1.推理依据:联言推理是依据联言判断的逻辑性质进行的推理(一假即假,全真才真)2.联言推理的有效推理结构——合成式①联言推理的合成式的依据:从联言判断和它的联言支的真假关系来说,如果所有的联言支都是真的,联言判断就是真的。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②联言推理的合成式的具体形式:联言推理的前提分别断定了各个联言支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断定由这些联言支所构成的联言判断是真的。3.联言推理的有效推理结构——分解式①联言推理的分解式的依据:从联言判断和它的联言支的真假关系来说,如果一个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联言支都是真的。②联言推理的分解式的具体形式:联言推理的前提断定联言判断是真的,它的结论就能断定这个联言判断的联言支是真的。二、选言推理及其方法1.推理依据:相容选言推理:一真即真,全假才假不相容选言推理:有且只有一个真才真2.①相容选言推理的有效式(正确的推理结构):否定肯定式一个相容的选言推理的正确的推理结构,只能是否定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3.不相容选言推理的两个有效式分别是什么?①肯定否定式:如果肯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②否定肯定式:如果否定了选言判断前提中的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选言支。三、假言推理及其方法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推理依据、有效式⑴推理依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反过来看,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充分条件:有前必有后,无前后不定,有前无后必假。)⑵有效式: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①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后件;②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推理依据、有效式⑴推理依据: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过来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必要条件:无前必无后,有前后不定,无前有后必假。)⑵有效式:①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②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4.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推理依据、有效式⑴推理依据: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所断定的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过来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充分必要条件:有前必有后,无前必无后。)⑵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举例肯定前件式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天下雨地面湿√天下雨地一定湿√地没湿天一定没下雨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年满十八岁有选举权√未满十八岁一定没选举权√有选举权一定满十八岁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三角形有一个角是90°这是一个直角三角形√√√√5.演绎推理的保真条件是什么?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是从真前提保证推出真结论的推理。前提真实,遵循演绎推理规则。第七课学会归纳与类比推理第一框归纳推理及其方法一、归纳推理1.含义:以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推理形式叫作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可以分为不完全归纳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2.什么是完全归纳推理?它的特征是什么?⑴含义: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完全归纳推理。⑵特征: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保真关系,它是一种必然推理⑶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的条件是什么?①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应该是真实的。②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3.不完全归纳推理①依据:凭借思维的能动性。②含义: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都是不完全归纳推理。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③特征: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④不完全归纳推理容易犯有“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⑤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需要在认识对象和有关现象之间寻找因果联系。4.因果联系的含义是什么?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是什么?(1)含义: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⑵①求同法②求异法③共变法④求同求异并用法⑤剩余法第二框类比推理及其方法1.类比推理的含义: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类比比较比喻区别基础是在比较的基础上在比较的基础上性质它是一种推理。它是一种简单的认识方法。是一种修辞手法目的得出新知识。认识两类事物相同点和不同点,生动形象地描写或说明认识对象。联系类比和比喻都以比较为基础。类比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新的结论2.类比推理的实质:或然推理3.类比推理的方法⑴从思维方法的角度看,模拟方法是一种类比推理方法⑵从思维的角度说,类比推理可以有以下几种具体方法: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①在对象的要素和结构之间进行类比;②在对象的功能之间进行类比;③从导致事物某种功能的条件方面进行类比。4.(1)类比的根据越多越好。(2)作为类比推理根据的相同属性越是接近本质属性,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3)前提中确认的属性不应该有与结论相互排斥的属性。防止犯“机械类比”的错误第三单元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第八课把握辩证分合第一框辩证思维的含义与特征1.辩证思维的观点:所谓辩证思维,就是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待事物和思考问题,其实质和核心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形而上学思维: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看问题,2.辩证思维的特征?整体性和动态性。辩证思维在整体性与独立性、动态性与静态性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3.辩证思维与诡辩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用实践的观点看问题第二框分析与综合及其辩证关系一、分析:1.含义:分析就是把认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或者把认识对象的复杂的发展过程分解为若干阶段,分别加以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2.常用的分析方法有哪些?①定性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某种成分的分析。主要解决“有没有”“是不是”的问题。②定量分析:是确定研究对象在某个方面的量“有多少”的分析。③功能分析:确定研究对象是否具有某些功能或具有哪些功能的分析。主要解决研究对象“有什么作用”的问题。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④因果分析:确定引起某一现象发生或变化原因的分析。主要解决研究对象“为什么”的问题。3.分析方法的特征是什么?①优点:精确。②局限性:如果止于分析,就会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认识。二、综合1.含义:综合是一种把认识对象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和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其固有的联系联结和统一起来进行考察的思维方法。综合的特征:整体性2.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是什么?(1)从辩证思维角度看,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先导;分析为综合做准备,而综合的结果又指导人们继续对事物进行新的分析。(2)在辩证思维中,分析和综合是方向相反却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的关系。3.辩证地分析与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什么?辩证的分析与综合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思维中的反映。辩证的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体现第九课理解质量互变第一框认识质量互变规律1.⑴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⑵质: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固有的规定性。质与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⑶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⑷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不存在离开具体事物的“纯粹”的量。2.事物发展的状态(形式)原理:(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2)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要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⑶坚持适度原则3.质量互变规律要求:要求我们以统一性的观念正确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渐进性与飞跃性、连续性与间断性的关系。第二框把握适度原则一、适度的含义⑴什么是度?事物质与量的统一体现在“度”中。度是一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⑵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事物量变达到的极限,是引起质变的节点。⑶度与关节点的关系:任何度的两端都存在着极限或界限,这就是关节点或临界点;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二、1.遵循适度原则的必要性?①事物的变化是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②为了保持我们所需要的事物特定的质,应当把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防止过犹不及。2.适度原则的含义:从思维方式上说,适度原则就是要在“度”的范围内寻求和把握事物发展的适当程度的原则。适当就是幅度“得当”,而不是“失当”3.折中主义(1)折中主义的含义:是企图把对立的思想、观点和理论无原则地调和拼凑在一起的做法。(2)特征和表现: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把矛盾双方等同起来,不分主次;把对立双方调和起来,混淆是非;在原则问题上模棱两可,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和坚持的立场。它是一种无原则的思维方式,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表现形式。第十课推动认识发展第一框不作简答肯定与否定1.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否定方面含义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促使该事物灭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他事物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地位与作用研究它们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分析事物内部这两个相反方面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转化,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辩证关系对立:①肯定方面:维持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当其处于优势时,事物就会保持其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②否定方面:当否定方面在事物发展中取得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改变自己的根本性质,实现对自身的否定。统一:①肯定中包含否定。二者对立与斗争使事物的发展进入自我否定阶段,并因自我否定而自我更新。②否定中包含肯定。否定不是全盘否定,矛盾斗争的结果并不是将矛盾双方消解为虚无,而是产生新的规定性。(“辩证的否定”)2.坚持辩证的否定观(1)依据:根据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辩证关系。(2)特点:辩证的否定具有肯定与否定的双重性:(3)要求:①我们看待事物、解决问题就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否则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②坚持辩证的否定观,要深刻把握肯定与否定之间的辩证关系。A:否定: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的否定。B:否定中所包含的肯定:是对旧事物整体、旧矛盾统一体中合理因素的肯定与保留;即使对合理因素的保留,也是经过改造,把它们包含在新事物之中。3.辩证的否定观原理①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对立统一的方面,辩证的否定具有肯定与否定的双重性②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③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既克服又保留。④辩证的否定的地位:是联系和发展的环节,方法论:要树立创新意识,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反对形而上学否定观第二框体会认识发展的历程1、感性具体----思维活动的起点(1)含义:事物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体。感性具体的认识,是一种直观的整体表象,是事物多种多样的现象和外部联系在头脑中的反映。(2)局限:感性具体虽然是对事物整体的认识,但它只停留在事物的外部形象上,还没有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没有把握本质与现象相统一的事物整体,因而它对事物的认识还不完全。2、思维抽象:思维活动的桥梁。(1)含义:思维抽象是指从多样性统一的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方面的本质规定,或者从其个性中抽取共性的思维活动。(2)目的与内容:既可以从事物整体中抽取某一部分,抽取事物某一方面质的规定性,也可以从事物个性中抽取某种共性,等等。(3)思维抽象的环节:①分离:——思维抽象的起始环节②提纯:——思维抽象的关键环节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③简略化:——表述思维抽象结果的环节④理想化:——思维抽象的一种特殊形式(4)思维抽象的局限性:人们通过思维抽象形成的是对事物零散的、片面的认识,还不能把握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3.思维具体(理性具体):思维活动的结果。(1)含义:在理性认识的层次上反映事物具体整体的认识,是人们在思维中把事物各个方面的本质规定按照其内在联系综合起来,形成关于事物整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2)认识如何从思维抽象发展到思维具体?①起点: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上升起点。(某一认识领域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概念,是对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的反映)。②桥梁:随着认识的发展,起点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会逐一展现出来。这些矛盾是认识发展的环节,也是思维从抽象逐步走向具体的桥梁。③终点:思维从最一般的抽象规定开始,通过各个上升环节,达到再现事物多样性的统一。最终完成的思维具体是飞跃的终点,它是对认识对象整体本质和规律的认识。4.感性具体、思维抽象与思维具体之间的关系:(1)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再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思维过程的这两个阶段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是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基础⑵①感性具体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②思维抽象是对某一本质规定的认识(还没有把握事物整体本质和规律)③思维具体是对事物整体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思维中再现整体事物多样性的统一第四单元 提高创新思维能力(第十一课创新思维要善于联想)考点一 创新思维1.创新思维含义: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科学思维所说的创新思维,不是泛指所有思维都具有的能动性,而是特指人们在实践中破除迷信、超越陈规,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的思维活动。2.正确进行创新思维的条件:第一,创新思维要以实践为基础,第二,继承前人和他人的成果,在继承的基础上破旧立新,第三,创新思维要综合运用多种思维方法。3.创新思维的特征(1)思路具有多向性(2)步骤具有跨越性(3)结果具有独特性4.创新思维的“新”:一是思路新,二是方法新,三是结果新,考点二 联想思维1.联想思维的内涵:联想思维是对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反映。联想思维就是将记忆中对不同事物的认识进行联结与思考的思维活动。2.联想思维的特征:跨越的联结性、非逻辑制约的畅想性(构想、想象、幻想)3.联想思维的方法⑴迁移含义:联想思维的“联结”方式。联想思维中的迁移,是将不同认识对象的性质、作用等进行位置变迁与功能移植,以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作用:①为创新思维开拓可能的思路。②为创新思维搭建由此及彼的桥梁(2)想象①含义:是联想思维的“畅想”方式.想象是在头脑中对已有的事物表象进行加工、改造,通过重新组合而产生新的事物形象的思维过程。②作用:可帮助人们明确创新思维的目标,促使人们以更高涨的热情和坚忍的意志投入创新活动之中③类型:形象化想象:“假如”式想象4.联想与创新思维的关系?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①联想是创新思维的基础,迁移和想象是思维展开联想的重要方式②迁移为创新思维开拓可能的思路③迁移为创新思维搭建由此及彼的桥梁。④想象可帮助人们明确创新思维的目标第十二课创新思维需要多路探索一、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1.发散思维①含义:发散思维是根据已知的事物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思考,以寻求解决问题的多样性答案的思维方式②思维技法:检核表法、信息交合法、头脑风暴法③特点:从一个出发点向四面八方想,向新奇、独特之处想,是扩散、辐射④目的:揭示事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性质和关系,寻求事物可能具有的其他功能与作用2.聚合思维①含义:利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把众多信息逐步引导到条理化的逻辑思路中,以便得出合乎逻辑的解决问题的方案②思维技法:比较、分析、抽象、归纳、演绎、综合等③特点:从一个出发点向四面八方想,向新奇、独特之处想,是扩散、辐射④目的:从四面八方向一个目标点想,向联系、共同之处想,是收敛、集中3.联系:(1)事物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是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的客观基础。(2)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是认识对象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在思维活动中的体现。(3)解决复杂问题,往往需要人们的思维结合实际情况,反复地“发散-聚合-发散-聚合”。(4)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是创新思维的两翼;只有在两翼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下,事情才能办好,科学才能进步,真理才能发展。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散思维的方法1)检核表法注意问题。这一技法主要从他用、借用、改变、扩大、缩小、代替、调整、颠倒、组合9个方面进行思维发散。(2)信息交合法:是利用已有的或引进的事物信息,通过列举的方法,将不同信息有目的地进行组合,以产生新的思路。(3)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是一种集思广益的群体思维发散技法。它以会议的形式开展,这种会议的原则是“延迟评判”“以量求质”。三、逆向思维(1)客观基础:事物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因而事物具有复杂的相反相成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已经认识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2)必要性:为了认识事物可能具有的其他性质与功能,人们往往有意识地逆向性地思考既有的认识,(3)含义:如果把原有的思路叫作正向思维,那么一切与原有的思路方向相反的思路都可以叫作逆向思维。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中,逆向思维就是反向求索,或者称为反向法。(4)主要方法:①对事物结构顺序的已有认识进行反向思考②对已有的有关事物存在状态的认识作转换性③对已有的有关事物功能的认识作反向思考④对已有的有关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认识作交换性思考。⑸运用逆向思维方式要注意什么?①逆向思维应当合“理”②必须掌握正向思维的“正”③要正逆互补,携手共进第十三课创新思维要力求超前1、超前思维的基础及含义:(1)基础:事物的发生和发展有其规律性,人的思维对事物的反映具有能动性(2)含义:超前思维是在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从事物发展的现实情况出发,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状态,运用合理的推理和想象,判断事物未来发展趋势的思维形态。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3)表现:“先知先觉”是超前思维的表现。(4)品质:超前思维是有超前意识的思维.善于反思、勇于质疑是超前意识的基本品质2.超前思维的特征:探索性、预测性、不确定性3.超前思维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推理和想象的方法、注重调查研究、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4.超前思维的意义(1)超前思维有助于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成功地改造世界。超前思维能使人们通过前瞻性思考,把握事物发展状态,帮助人们规划和调整思路,从而进行正确的决策,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2)利用超前思维的前瞻性功能,有利于我们规划成长成才的方案,有利于企业开发供给侧的产品和市场,有利于社会绘制更为全面合理的服务蓝图,有利于国家和民族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125页共12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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