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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部分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试题(Word版附解析)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部分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试题(Word版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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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度下学期期末新洲区部分学校高中二年级国标检测政治试题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宣传用语正确的是()A.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社会关系和财产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答案】B【解析】【详解】A: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A错误。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B正确。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C错误。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D错误。归本体选B。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财产权的是()A.用益物权B.所有权C.债权D.人身权【答案】D【解析】【详解】ABC: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所有权、债权等均属于财产权,ABC不符合题意。D:人身权不属于财产权,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3.王某看到路边张某等几人在吵架,就随手拍下他们的视频并直接发布在网上。次日清晨,张某发现后联系王某,经协商王某删除了该视频。但因该视频已发布一晚,该事件很快在张某亲戚朋友间传播开来,给张某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张某遂向法院对王某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王某涉嫌侵犯张某的隐私权 ②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③王某没有捏造事实,不用承担民事责任④删除视频是王某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王某看到路边张某等几人在吵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就随手拍下他们的视频并直接发布在网上,涉嫌侵犯张某的隐私权,①可选。②: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王某并未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导致张某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降低,②不选。③:王某虽未捏造事实,没有侵犯张某的名誉权,但其行为已侵犯张某的隐私权,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不选。④: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删除视频属于停止侵害的一种具体行为,④可选。故本题选B。4.李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两子,一直由小儿子悉心照料,大儿子不闻不问。二老有一套共有房产和60万元存款。李老先生临终前,只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一份口头遗嘱,交待死后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遗嘱继承重意愿,李老先生留下的口头遗嘱有效②李老先生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③小儿子比大儿子可能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④大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李老先生的遗产A.①④B.①③C.②③D.②④【答案】C【解析】【详解】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老先生临终前,只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一份口头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只有主治医生一人,因此这份口头遗嘱无效,①不符合题意。 ②: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②符合题意。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人共同生活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小儿子悉心照料,大儿子不闻不问,因此小儿子比大儿子可能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③符合题意。④:大儿子虽然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李老先生的遗产,④排除。故本题选C。5.某商场在小区电梯内做广告,声称从1月1日到1月9日,商场搞清仓大甩卖,“全场9.9元起一件不留!”对该商场这则广告认识正确的是()A.该商场作为要约人,该广告为要约B.该广告内容不符合要约规定,为要约邀请C.该广告作为要约具有法律效力D.该广告作为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答案】B【解析】【详解】AB:广告内容不够详细明确,且不是向特定群体发出,属于要约邀请,A排除,B符合题意。CD:材料中广告的性质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CD排除。故本题选B。6.“你挡了我的阳光了,应赔偿”看似无理取闹,但法院支持了这一诉求。某案中,原告以被告建筑严重遮挡其住宅采光为由,请求被告赔偿采光权损失补偿款50000元,被告以其建筑符合设计规划标准为由进行抗辩。这一案件表明()①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要根据当地习俗保护相邻业主权益③民法绿色原则得到践行④平等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关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采光权是相邻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一方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要照顾相邻方的正当权益,①正确。②:材料不涉及当地习俗,②不符合题意。③:民法绿色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③符合题意。④:材料不涉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7.2023年元旦假期间,张某驾驶自家小车在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路与解放大道交叉路口闯红灯,交警开出如下处罚单:扣六分,罚款200元。张某若对此不服可以()①人民调解——由武汉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②申请仲裁——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③申请行政复议——向江岸区交管局提出行政复议④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D【解析】【详解】①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是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和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而材料中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不适用人民调解和仲裁,①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本案属于行政纠纷,张某可以采取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8.法官甲目睹了乙犯罪的全过程,而后将乙扭送到公安机关,并向公安机关证实了乙犯罪的事实。该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官丙被法院指定为审判长。开庭后,法官丙没有向乙交代他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材料信息可以推断()①乙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②法官甲是确定乙罪行的关键③乙有权申请法官甲回避④法官甲侵犯了乙的上诉权利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公安机关证实乙犯罪的事实,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些说明乙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①正确。②:法官甲目睹了乙犯罪的全过程,又将乙扭送到公安机关,并向公安机关证实了乙犯罪的事实,这说明法官甲是确定乙罪行的关键,②正确。③: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法官甲目睹了乙犯罪的全过程,必须参加诉讼活动,乙无权申请法官甲回避,③错误。 ④: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本案尚未一审审结,乙还不能上诉,④排除。故本题选A。9.下图为毕加索的画作《少女与和平鸽》。作品由少女、和平鸽和橄榄枝构成,表达了人们盼望战争硝烟尽快散去,重新过上和平生活的愿望。从中可以看出A.形象思维以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B.抽象思维能够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C.形象思维的思维表达具有情感性特征D.抽象思维要经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答案】C【解析】【详解】C:由少女、和平鸽和橄榄枝构成,这是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表达了人们盼望战争硝烟尽快散去,重新过上和平生活的愿望”说明形象思维具有思维表达的情感性的特征,C符合题意。A: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A错误。B:人的思维抽象、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就属于形象思维,画作《少女与和平鸽》运用的是形象思维,B排除。D: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区别并不在于是从具体到抽象还是从抽象到具体,而在于二者的基本单元和思维形式,D错误。故本题选C。10.有一块空地可以种庄稼,甲、乙两人讨论这块地种什么庄稼好。甲一会儿说应该种小麦,一会儿又说不应该种小麦。针对甲的说法,乙说:“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上述讨论中()A.甲的说法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B.针对甲的说法,乙的说法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C.甲的说法没有违反逻辑规律D.针对甲的说法,乙的说法没有违反逻辑规律【答案】A 【解析】【详解】A:甲的说法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他同时断定了这块地“应该种小麦”和“不应该种小麦”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A符合题意。B:乙的说法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因为排中律认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假,而乙断定上述两个判断都是假的,B说法错误。C:甲的说法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C说法错误。D:针对甲的说法,乙的说法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1.有人在给刑法下定义时指出,刑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下列定义与前述刑法定义所犯逻辑错误相同的是()A.儿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B.工业部门就是社会生产部门C.麻醉就是麻醉剂所起的作用D.商品是用货币交换的劳动产品【答案】B【解析】【详解】刑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这一定义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A:儿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运用了比喻的手法,犯了“比喻定义”的逻辑错误,A排除。B:社会生产部门的范围很大,不仅包括工业部门,还有其他部门,工业部门就是社会生产部门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符合题意,B入选。C:麻醉就是麻醉剂所起的作用,犯了“同语反复”的逻辑错误,C排除。D:商品是用货币交换劳动产品,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D排除。故本题选B。12.“发小”是指父辈互相认识、从小一起伴随长大、长大后又经常在一起的朋友。通俗而言就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死党、小伙伴”。而外交新闻发言人赵立坚还把“发小”解释为“发言人办公室小伙伴的爱称”。上述两种解释()A.违背了同一律,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B.表明同一语词在不同的场合可以表达不同概念C.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都不是概念的范畴D.违背了矛盾律,两者是对客观实际的错误反映【答案】B【解析】【详解】A:概念只有通过语词才能表达出来,但并非一个语词在任何场合都一定表达同一概念。“发 小”可以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死党、小伙伴”。也可以是“发言人办公室小伙伴的爱称”。两种解释不是同一时间、同一方面、同一对象的条件下,所以不违反同一律,A项说法错误。B:“发小”在不同的场合解释为不同的意思,表明语词在不同场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B入选。C:对于“发小”的两种解释,都抓住了“经常在一起”和“一起成长的小伙伴”等本质,C说法错误。D:矛盾律是思维的一致性要求,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是“自相矛盾”,对于“发小”的两种不同的解释,并不自相矛盾,没有违背矛盾律,D不选。故本题选B。13.下列判断中属于联言判断的有()①小张和小李都是江苏人②小张和小李是老乡③小张不是浙江人,就是江苏人④小张不是浙江人,而是江苏人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该选项说明了两件事情:一件是小张是江苏人,一件是小李是江苏人,因此“小张和小李都是江苏人”属于联言判断,故①符合题意。②:关系判断是断定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的简单判断,该选项说明的是小张和小李的关系,因此“小张和小李是老乡”属于关系判断,故②不符合题意。③:只能有一个选言支为真的选言命题,叫不相容选言命题。很明显“小张不是浙江人,就是江苏人”只有一个选言支为真,因此“小张不是浙江人,就是江苏人”属于不相容选言判断,故③不符合题意。④: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该选项说明了两件事情:一件是小张不是浙江人,一件是小张是江苏人,因此“小张不是浙江人,而是江苏人”属于联言判断,故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4.下列推理符合换质位推理规则的是()序号前提结论①除暴济贫的行为都是正义的除暴济贫的行为都不是非正义的②有些党员不是干部有些干部不是党员 ③干部也是人干部也免不了要犯错误④生活在千岛湖都是淡水鱼有些淡水鱼是生活在千岛湖的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④:对简单判断“除暴济贫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进行换质推理,可得出“除暴济贫的行为都不是非正义的”;对“生活在于岛湖的都是淡水鱼”进行换位推理,可得出“有些淡水鱼是生活在干岛湖的”,①④符合题意。②:简单判断进行换位推理,要求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能周延,“有些党员不是干部”中“有些党员”是不周延的,在结论“有些干部不是党员”中“党员”是“周延”的,②不符合题意。③:换质推理的逻辑规则是主项和量项不变,谓项改为与其矛盾的概念;换位推理的的规则是不改变联项,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互换,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周延,“干部也是人”进行换质位推理,不能得出“干部也免不了要犯错误”的推理结果,这不符合换质推理和换位推理的逻辑规则,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5.生活中,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规则其实就是一般判断,司法裁判是基于这一判断进行的推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依据,其23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若某人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若某人没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则不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③若某人没有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没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④若某人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肯定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某人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肯定前件就必然肯定后件,①推理正确。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推理的逻辑规 则,若某人没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则不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推理否定前件而否定后件是错误的推理结构,②错误。③: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推理的逻辑规则,若某人没有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没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属于否定后件就必然否定前件,是有效的推理结构,③推理正确。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推理的逻辑规则,若某人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肯定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行为,属于肯定后件而肯定前件是错误的推理结构,④错误。故本题选B。16.唐朝魏征是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有一次,唐太宗问:“为君者何道而明,何失而暗?”徵曰:“君所以明,兼听也;所以暗,偏信也。尧、舜氏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虽有共,舷,不能塞也,靖言庸违,不能惑也。秦二世隐藏其身,以信赵高,天下溃叛而不得闻;梁武帝信殊异,侯景向关而不得闻;隋炀帝信虞世基,贼遍天下而不得闻。故曰,君能兼听,则奸人不得壅蔽,而下情通矣。”魏征对“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论证()①是不完全归纳推理,具有或然性②简单求同,犯有“轻率概括”错误③从个别性前提得出了一般性结论④前提和结论之间具有保真关系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魏征的论证只涉及到部分对象,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①正确。②:轻率概括是只根据一两件事是材料就简单地得出一般性结论,还认为结局一定可靠,魏征的论证没有犯“轻率概括”错误,②错误。③:魏征通过尧、舜、大开四门,耳听四方,秦二世偏信赵高和梁武帝偏信朱异的例子推理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是从从个别性前提得出了一般性结论,③正确。④: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不具有保真关系,④错误。故本题选A。二、主观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某于2022年5月26日入职某电子商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为工程师。2023年1月3日,李某父亲患癌症晚期,李某通过微信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又通过邮件向领导请假称,“因父亲病重需紧 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月12日。当日,李某回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微信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10日,李某父亲病重去世。当日,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决定,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与公司协商无果后遂准备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2)与公司协商无果后,李某能否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为什么?【答案】(1)不合理。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合理。李某因父病重向公司申请事假,已提交相关资料,公司却以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未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的要求不符,亦有悖孝文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应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不能直接起诉,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因请假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小问1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回答公司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及原因。属于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李某因父亲病重通过微信、邮件向领导请假,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亲病历照片等有效请假材料,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可联系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合理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的事实对公司的行为加以解读。【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回答与公司协商无果后,李某能否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及理由。属于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属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分析说明。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李某不服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决定,与公司协商无果后遂准备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可联系劳动法规定,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加以分析说明。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5岁的黄某就读于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3月2日夜间,黄某在学院内上厕所途中路过长有青苔的石板路时不慎滑倒。经医院诊断,黄某左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尺骨鹰嘴撕脱性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黄某共住院治疗23天,花费医疗费23万余元。黄某认为,自己受伤是由于该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不到位所致,学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遂将该职业技术学院诉至法院。而该职业技术学院则认为黄某摔伤是因其个人原因所致,学院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2)你支持黄某的观点吗?为什么?【答案】(1)黄某和该职业技术学院均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黄某和该职业技术学院均负有举证责任。(2)部分支持。该职业学院未对校内事发路面上的青苔进行及时清理,也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黄某在事发时已年满十五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黄某在夜间行走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学生校内摔伤因纠纷考点考查:民事法律关系、举证责任、侵权责任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小问1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知识限定为举证责任,要求分析案件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 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案件过程→可联系民事诉讼。关键词②: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可联系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小问2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知识限定为侵权责任,要求分析黄某的观点并说明理由。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黄某在学院内上厕所途中路过长有青苔的石板路时不慎滑倒致残→可联系侵权责任:学校对长有青苔的石板路面,未及时清理,也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关键词②:15岁的黄某在学院内上厕所途中路过长有青苔的石板路时不慎滑倒致残→可联系民事法律关系: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与自己年龄、智力、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责任。黄某在夜间行走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和时政信息相结合。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准确的天气预报是成功应对气象灾害的重要条件。气象部门能够利用天气雷达网、自动站网和海上观测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设备,根据过去积累下的经验和历史资料,综合分析台风的风向、风速、气压等气象要素,对台风的登陆地点、登陆时间和登陆时的风情、雨情量级进行成功预测,为政府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上述材料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的特点的?【答案】①天气预报是从实际出发,对气象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力图如实地反映未来天气状况,体现了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②气象部门能够把握气象规律,对台风的发展趋势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因而使得台风预报的结果具有超前性,体现了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天气预报应对气象灾害考点考查:科学思维的特点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要求回答材料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的特点的,本题知识考查范围比较明确,结合材料信息分析作答即可。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天气预报是从实际出发,对气象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力图如实地反映未来天气状况→可联系教材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知识;关键词②:根据过去积累下的经验和历史资料,综合分析台风的风向、风速、气压等气象要素,对台风的登陆地点、登陆时间和登陆时的风情、雨情量级进行成功预测→可联系教材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良法善治守护黄河安澜。济南市某合作社与某农场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发包给农场公司,期限30年。农场公司修建生态农业大棚及配套用房,出租后向合作社缴纳相关费用作为合作利益所得。合同签订后,农场公司在该土地上建设了混浆混水砖墙及钢架结构式大棚、砖混结构管理房。随后,济南黄河河务局以对河道行洪决造成影响为由,向农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农场公司将合作社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该案件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农场的这一主张。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害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1)请运用“三段论”的知识写出法院判决的推理过程。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大前提:小前提:结论:(2)运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知识,谈谈农场公司除上述诉讼途径外,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一纠纷。【答案】(1)“三段论”推理过程:大前提:凡是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小前提:合作社与农场公司合同的约定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结论:合作社与农场公司合同无效。(2)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解决纠纷。无法达成和解,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解析】 【分析】背景材料:良法善治守护黄河安澜考点考查:三段论推理、无效合同、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小问1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知识范围是三段论推理的知识,解答时,从设问中法院判决过程运用的三段论推理入手进行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农场公司将合作社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无效+法条链接→可知“三段论”推理过程:大前提——凡是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小前提——合作社与农场公司合同的约定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结论——合作社与农场公司合同无效。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小问2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知识范围是“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考查的是解决纠纷的途径。第二步:审材料和设问。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农场公司除诉讼外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纠纷→可联系教材知识从协商和解、调解或仲裁角度作答。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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