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2021-2022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试试题(线上)(Word版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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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线上)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3分,共45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②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④甲向乙问路,乙欣然指路,但因乙疏忽而指错方向A.①②B.①④C.③④D.②③【答案】D【解析】【详解】①: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故①不选。②③:“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包括两种,第一是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第二是财产关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性质;由此可知②③属于民法调整的,故②③正确。④:选项不涉及财产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故④不选。故本题选D。2.2016年7月,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葛优将S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②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名誉权③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④S公司应排除妨碍,赔偿损失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A【解析】
【详解】①③:在未征得葛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这说明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③正确。②: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可见,S公司并未侵犯葛优的名誉权,②排除。④: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而不是排除妨碍,④排除。故本题选A。【点睛】名誉权: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侵害。3.H公司是“某粮液”酒类注册商标所有人,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S食品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店内装潢展示有“某粮液”及相应图案图标,并销售“某粮液”字样的相关白酒,经鉴定,所售白酒并非H公司的产品。据此可知()①S食品商行的相关销售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知识产权②食品商行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③S公司侵犯了H公司的商标权,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④H公司享有“某粮液”图案和图标的外观设计专利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A【解析】【分析】【详解】①②:H公司是“某粮液”酒类注册商标所有人,S食品商行店内装潢展示有“某粮液”及相应图案图标,并销售“某粮液”字样的相关白酒,经鉴定,所售白酒并非H公司的产品。S食品商行的相关销售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知识产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①②符合题意。③:采取补救措施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本题考查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排除③。
④:H公司享有“某粮液”图案和图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排除④。故本题选A。4.赵氏兄弟依靠祖传配方生产酱菜,产品味道极佳,销量很大。后来,附近的李家新开了一家酱菜厂,酱菜配方、味道和赵家极为相似,赵家要求李家改变配方,李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依据的是()A.赵家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若李家独立做出相同发明,也构成侵权B.李家若以不正当手段获得了生产配方,赵家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但不能要求赔偿C.赵家祖传配方如已申请专利,李家若独立做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可实施该发明D.赵家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若李家独立做出相同发明,则不构成侵权【答案】D【解析】【分析】【详解】AD:对于题干中情况,要辩证的分析,克服片面性。赵家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李家独立作出相同发明,则不构成侵权,故A错误,D正确。B:李家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得了生产配方,赵家可要求停止侵权行为,也可要求赔偿,故B错误。C:赵家祖传秘方受国家法律保护,李家如果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则可以实施该发明,故C错误。故本题选D。5.蔡某于2018年入职M公司,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20年12月,蔡某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时,因2018年度累计有加班70小时未调休,蔡某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9000元(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为1000元),M公司以蔡某主动离职,未倒休则视为主动放弃权利为由,不予支付加班费。双方就此发生争议,蔡某于2021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只能申请仲裁②本案中的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③M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④本案中劳动争议的裁决是终局裁决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D
【解析】【详解】①: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①错误。②④:依据国家法律,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本案中的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报酬纠纷,所以本案中劳动争议的裁决是终局裁决,②④正确。③:蔡某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用人单位无权起诉,③错误。故本题选D。6.2022北京冬奥会点燃了全国人民的冰雪热情,带火了吉祥物“冰墩墩”。同时,针对“冰墩墩”的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下列行为构成侵权的有()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会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往册商标专用权。——节选自《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使用规范》①某美甲店为顾客设计制作“冰墩墩”形象的美甲图案②某同学在美术课堂上对“冰墩墩”进行临摹、绘画③某记者在报道冬奥会时将拍摄到的“冰墩墩”用于新闻稿④某画家利用“冰墩墩”的形象、设计元素进行漫画创作并公开发表A.①②B.①④C.①③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北京冬奥组会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某美甲店在没有得到北京冬奥组会授权的情况下为顾客设计制作“冰墩墩”形象的美甲图案,构成对“冰墩墩”的侵权行为,①符合题意。②③:某同学在美术课堂上对“冰墩墩”进行临摹、绘画,某记者在报道冬奥会时将拍摄到的“冰墩墩”用于新闻稿等,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不构成对“冰墩墩”的侵权行为,②③与题意不符。④:某画家利用“冰墩墩”的形象、设计元素进行漫画创作并公开发表,侵犯了北京冬奥组
会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7.20岁的李某将自己的平板电脑卖给了邻居(一同打工的好友)17岁的王某,通过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平板电脑价款2000元,王某当日支付500元且把平板电脑拿走,约定余款一个月内付清。李某和王某均在合同书上签字确认。王某父母得知后坚决反对。第二天王某将该平板电脑退给李某,并要求李某退还自己先前给付的500元,而李某坚决要求王某给付1500元余款,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A.合同无效,因为王某的父母坚决反对B.合同无效,因为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合同有效,因为王某李某双方意思表示真实D.合同无效,因为合同上两人签字而不是签名【答案】C【解析】【详解】ABCD:王某虽仅有17岁,但已经具有劳动能力(根据打工工友可判断),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该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属于有效合同,故ABD排除,C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8.消费者反映,有些手机应用程序,系统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而且提示文字往往都非常小,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想要取消,流程繁琐,甚至退订无门。对此理解正确的是()①工商部门应加强监管,要求经营者停止使用格式条款②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③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④勾选了自动续费后,双方合同关系订立,应履行合同义务,不可变更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C【解析】【详解】②③:消费者反映,有些手机应用程序,系统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而且提示文字往往都非常小,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想要取消,流程繁琐,甚至退订无门。这种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
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②③符合题意。①:工商部门应加强监管,可以要求其整改,而不是停止使用,①错误。④:系统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而且提示文字往往都非常小,这说明合同订立违背了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可以变更或终止,④错误。故本题选C。9.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冲甲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甲无过错,不应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民事责任②乙疏于管理导致牛撞翻蜂箱,与丙的受伤存在因果联系,丙可向乙提出赔偿要求③甲侵犯了丙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④乙无过错,不应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民事责任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不论其有无过错均有责任。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冲甲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甲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②正确。③④: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丙被蜇伤属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甲与乙饲养动物与丙受伤有因果关系,均负有法律责任。③正确、④错误。故本题选B。10.李某和王某系夫妻,婚后生有—个儿子李甲和一个女儿李乙。李甲因交通事故于2015年去世,李甲有一女儿李丙。李某在2020年春天因感染病毒死亡,李某生前拥有个人名下的房产一套,李某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房产给予妻子王某。下列关于房产的继承说法正确的是()①王某可以通过李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②李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③王某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④王某自李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A.①④B.①③C.②D.②④【答案】A
【解析】【分析】【详解】①④: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因此王某可以通过李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自李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①④符合题意。②:由于李某立有遗嘱,李某的遗产可按照遗嘱分割,李丙不能够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②错误。③:根据法律规定,王某自李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而不是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③错误。故本题选A。11.2021年12月31日,A市某酒店餐饮部厨师陈某某向酒店经理谎称其女朋友在上海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以自己是密接者为由,要求回家隔离。经查,陈某某女朋友无任何确诊信息,排除陈某某存在密接可能。A市公安局鉴于其行为给社会和相关单位带来严重影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认定陈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①陈某某虚构女朋友确诊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②陈某某若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上诉③陈某某不能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自己辩解④陈某某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酒店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D【解析】【详解】①:陈某某虚构女朋友确诊信息,侵犯了其名誉权,而不是隐私权,①不符合题意。②: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一般是指当事人对一审裁决不服时可以再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材料中没有涉及诉讼,②不符合题意。③:陈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是事实,表明陈某某不能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为自己辩解,③符合题意。④:陈某某行为给社会和相关单位带来严重影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酒店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2.
2019年3月,小张借给同事小林30000元人民币,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2020年1月,小张与小林偶遇,小张当场要求小林还款,小林以离职创业为由,说服小张同意其年底还款。此后两人一直未有联系。2021年6月,小张再次向小林提出还款要求,未果,两人遂产生债务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本案中债权关系的客体是30000元人民币②两人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后一般不得再起诉③小张可以起诉,但该债务纠纷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④两人口头约定还款期限,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答案】D【解析】【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因此,题中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林不还30000元人民币的行为,①错误。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后一般不得再起诉,②正确。③: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2020年1月,小张与小林偶遇,小张当场要求小林还款,小林以离职创业为由,说服小张同意其年底还款,至2021年6月没有超过两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③错误。④:小林以离职创业为由,说服小张同意其年底还款,这属于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④正确。故本题选D。13.2021年10月,张某带宠物泰迪犬外出散步,泰迪犬被孙某养的狗(旺财)咬伤,张某上前驱赶旺财,也被咬伤。之后,张某自行到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000元。2021年11月,张某将孙某诉至法院,就孙某未给狗拴绳导致自己被孙某的狗(旺财)咬伤,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2000元医药费。在法庭上,孙某辩称,是张某先挑衅旺财,而且张某是被受惊后的泰迪犬咬伤的。本案中()①张某就旺财是孙某所养的狗负有举证责任②张某就自己没有挑衅孙某所养的狗负有举证责任③张某就孙某未给狗(旺财)拴绳负有举证责任④孙某就张某花费2000元医药费负有举证责任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张某的主张有旺财是孙某养的狗、孙某未给狗拴绳、旺财咬伤自己以及医药费为2000元,张某对这些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孙某的主张有张某先挑衅旺财、张某被泰迪犬咬伤,孙某对这些主张负有举证责任,①③说法正确。②④:通过上述分析看出,②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4.某镇政府因修建旅游度假村,非法侵占某村村民耕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A.行政诉讼B.刑事诉讼C.民事诉讼D.行政仲裁【答案】A【解析】【详解】A: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状告镇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符合题意。BC:民事诉讼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是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本案是村民状告镇政府,属于行政诉讼,BC与题意不符。D: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联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村民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而非行政仲裁,D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A。15.公交车上,张某因刚下班太累闭眼休息而没有注意到孕妇李某,孕妇李某对张某未给其让座心生不满,出言不逊,但张某一直闭口不接,李某倍感不爽,拍了张某的正面照发在朋友圈,并配文“不给孕妇让座的男人不配为男人”,这给张某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C.国家要大力弘扬传统道德和社会公德,对张某进行教育D.民事行为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与他人利益【答案】B【解析】【详解】B:李某拍了张某的正面照发在朋友圈,并配文“不给孕妇让座的男人不配为男人”,这给张某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干扰。这里李某败坏张某名声,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张某可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B符合题意。A:侵犯肖像权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本案中李某败坏张某名声,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肖像权,但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A排除。C:国家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而不是传统道德,C错误。D:民事行为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利,而不是他人利益,D错误。故本题选B。二、非选择题:共4题,共55分。16.老梁看中某楼盘,打算为儿子小梁购买此处楼房做婚房,在商谈过程中,售楼人员要求老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付款2万无,承诺此款为意向金,如果后期不愿购买,2万元可退,考虑房款需以小梁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所以在认购书的购买方一栏,老梁写了自己和小梁两人的名字,但因小梁未到现场,所以签名确认处只签了老梁自己的名字。一个月后,小梁因该楼盘距其工作单位较远不同意购买此房产,老梁便和小梁一起到售楼处要求退款。但售楼人员表示老梁交的意向金已按认购书约定转成定金,不能退还,并拿出当初签订的认购书证实。老梁赶紧打开认购书查看,发现在认购书最后一页的说明中确实有一条格式条款:“自本认购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若认购方不愿购房,所交意向金可退。超过10日,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老梁提出当初售楼人员没有提醒他注意该条款,但销售人员表示内容早已拟定,自己没有提醒义务。老梁听后有点沮丧。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小梁向老梁表示,这2万元一定可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找出售楼处应退还2万元的两条理由。【答案】①商谈中,售楼人员承诺若老梁后期不愿购房,2万元可退,双方便形成有效的口头合同,必须履行。②按民法典规定,销售方有提示老梁注意格式条款的义务,但销售人员未
尽义务,老梁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③认购书中购买方为老梁和小梁,但小梁未签字确认,所以该认购书不成立。【解析】【分析】背景素材:老梁要求退还购房意向金的案例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你”,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所述售楼处应退还2万元的两条理由。回答原因意义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有时也要回答不这样做的危害。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楼人员要求老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付款2万无,承诺此款为意向金,如果后期不愿购买,2万元可退→商谈中,售楼人员承诺若老梁后期不愿购房,2万元可退,双方便形成有效的口头合同,必须履行;有效信息②:当初售楼人员没有提醒他注意该条款→按民法典规定,销售方有提示老梁注意格式条款的义务,但销售人员未尽义务,老梁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有效信息③:在认购书的购买方一栏,老梁写了自己和小梁两人的名字,但因小梁未到现场,所以签名确认处只签了老梁自己的名字→认购书中购买方为老梁和小梁,但小梁未签字确认,所以该认购书不成立。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口头合同+商谈中,售楼人员承诺若老梁后期不愿购房,2万元可退,双方便形成有效的口头合同,必须履行。得分点②:合同双方的义务+按民法典规定,销售方有提示老梁注意格式条款的义务,但销售人员未尽义务,老梁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得分点③:合同成立的条件+认购书中购买方为老梁和小梁,但小梁未签字确认,所以该认购书不成立。【点睛】非选择题审题要求:(1
)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172021年初,村民刘某带家人去千里之外的黑龙江打工。11月底回到家中,刘某发现自己的院子西南角大约8平方米面积的地方,已被村委会征用,在上面建了全村村民用于饮水的自来水水塔。刘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拆塔还地,并赔偿相当于租金的损失2万元;如法院认为不能拆塔还地,就请村委会以40万元购买这块地基。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谈谈你对于刘某的诉讼请求的看法。【答案】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刘某家的院子被征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应对刘某给予适当的补偿,所以刘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②自然人在进行民事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刘某的诉讼请求,已严重违背这一原则。自然人维权应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而且不能滥用权利。刘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是滥用权利,法院不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③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解析】分析】背景素材:法律诉讼案件;考点考查:保护财产权、权利行使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刘某”,需要调用“保护财产权、权利行使”的有关知识,分析材料所述内容。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刘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拆塔还地,并赔偿相当于租金的损失2万元→可联系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刘某家的院子被征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应对刘某给予适当的补偿,所以刘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有效信息②:刘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拆塔还地,并赔偿相当于租金的损失2万元;如法院认为不能拆塔还地,就请村委会以40万元购买这块地基→联系自然人维权应合法、遵守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而且不能滥用权利。刘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是滥用权利,法院不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有效信息③:最后可以得出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刘某家的院子被征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应对刘某给予适当的补偿,所以刘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得分点②:刘某的诉讼请求,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界限,是滥用权利,法院不能完全支持其诉讼请求。得分点③: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点睛】高中政治中就常常针对某一现象,某一时事,某一热点要求谈谈学生对此类题的认识,此类题一般提供材料内容很普遍,贴近现实生活,但是问题本身无任何提示语言,因此学生在做此类题时,往往茫然不知所措,失分较多。解题方法与技巧:策略一:判断表态--阐述道理--明确做法。策略二: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18.李某为了脱贫,产生了养羊致富的念头,于是以2300元的价格从杨某处买得种羊一只。李某向杨某支付了1500元,约定第五天将余款800元付清,并当场将种羊牵走。第二天,发生了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结果种羊在李某家被雷电击死。第五天,杨某向李某讨要余款,可李某以种羊已死为由拒绝付款,还要求杨某把已付的钱也退还给他,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李某能否拒绝付款,并简要说明理由。(2)若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二人应遵循我国仲裁的哪些基本制度?【答案】(1)不能。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必须履行义务。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交付为准。李、杨两人作为平等的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买卖达成共识,确
立了(口头上)买卖合同关系,杨某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种羊被雷电击死时,种羊已交付给李某,羊的所有权已经属于李某,因此,李某必须付款,损失应由李某承担。(2)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解析】【分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知识,考查考生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详解】第(1)问,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判断拒绝付款是否为拒绝履行义务,涉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知识。依据材料,李某与杨某双方意思一致,以口头形式约定合同,且杨某已经同意李某将种羊牵走,实际履行了义务,动产物权已经转移,因此李某应该履行给付剩余款额的义务。第(2)问,主要考查仲裁制度的内容,分别对三项内容进行阐述即可。【点睛】政治主观题五步答题法1.审——审材料2.读——读材料,提取有效信息3.联——联系课本(时政)知识4.列——答题要点5.写——写出答案19.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若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行为,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
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1)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人表示疑惑,家庭教育是家庭的私事,为何要通过立法上升为“国事”?请运用法律职能的知识进行说明。(2)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知识进行简要分析。【答案】(1)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②以专门立法引导、规范家庭教育,有利于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有利于相关部门和机构依法履职尽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学会生活,科学精神【小问1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法律职能的有关知识,分析为何要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上升为“国事”?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法律职能→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有效信息②:并明确了家庭教育内容方向和方式方法,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有效信息③:该法明确了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要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有利于相关部门和机构依法履职尽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法律职能+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得分点②: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上升为“国事”的意义+以专门立法引导、规范家庭教育,有利于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有利于相关部门和机构依法履职尽责,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小问2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胡某与陈某婚姻家庭状况→可联系家和万事兴。有效信息②:法院的判决→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民事活动的原则。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得分点②:民事活动的原则+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点睛】第(1)问,“原因类”主观题的解答通常要分析这样做的依据、必要性和意义,“依据”即与试题设问相关联的理论知识;“必要性”一般教材也会有相应的论述,或者从材料中提炼;“意义”需考生围绕试题主题阐发,一般用“……有利于……”的句式或者动词(促进、增强、推动、保障,等等)引领的句式表述。第(2)问,《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考查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对案例材料分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常识以及对案例的分析推理能力,需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上分析,试题难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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