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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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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文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一年来县食安办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牵头协调食安委各成员部门,强化措施、科学监管、严厉整治,全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发展、总体向好。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检查辖区内食品小作坊50余户次,共指导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得许可证。在食品销售环节,组织开展了开展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帮助食品经营者逐户建立并公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清查排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600余户次,对于存在问题的经营者,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二)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有无夸大、虚假宣传、和暗示治疗功效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0余户次,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保健食品经营者。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按照要求,迅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春秋两季开学前,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执法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三家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不足之处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指导,三家校外供餐单位均符合供餐标准,经省厅专家组验收合格,评定为A级餐饮服务单位。全县53家学校食堂及25家幼儿园食堂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对存在问题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加大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整治力度   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货查验记录、肉的检验检疫票据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进行了检查,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指导开办者和经销者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查和自查。对于存在问题的业户,已责令其进行了整改。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70余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  2020年度,依据国家总局下发的抽检计划,委托君正公司开展了普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我科室结合我县辖区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计划全年共抽检食用农产品684个批次,普通食品228批次,主要以重点品种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为抽检对象,以大型超市、综合性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制售单位为主要抽检场所。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不合格产品16批次。快速检测237批次。截止目前,全年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立案7起,已结案6起,1起正在处理之中,罚没款18102.00元。  (五)加大宣传引导方面  利用新媒体宣传方式“两微一抖一快”、利用条幅、宣传单等宣传方式,采取“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方法,在执法大队执法的过程中,悬挂宣传条幅16条,发放宣传单3000份。  (六)亮点工作   按照国家总局、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为加强对群体性聚餐食堂的监督管理,我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进行“数字食安”项目工程建设,实现了对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全方位监管。截止目前,全县53家学校食堂及3家配餐单位已全部完成“数字食安”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各学校食堂都能按照平台管理要求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学生家长可通过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观看学校食堂所有的加工操作环节,切实保障了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让学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社会餐饮服务“数字食安监管”建设,在镇中华西路(县医院西侧--国税局,一毛街南侧至北侧)创建餐饮服务一条街,对在一条街从事餐饮服务的饭店进行改造,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在现场制售场所、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后厨安装高清摄像头,设立大屏幕,让消费者实时监督食品销售、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截止目前,线路接引主干线、分配箱已全部完成,熔接光缆及室内安装正在施工。其中有20家餐饮服务单位已完成加工操作场所内的监控设备安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老龄化严重,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自职能整合以来,辖区分局增加了食品生产监管、特种设备监管、餐饮服务监管、药品监管等等一系列的工作,但是人员始终没有实质性的增加,在本年度新冠疫情肆虐,疫情防控形式常态化的环境下,在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的同时,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检查工作,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  二是县、乡镇(街道)、村、屯四级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还需强化,人员、设施、经费等保障措施亟待加强。  三是大型食品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应急演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滞后,无法完善自身知识结构,监管水平得不到提升。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夯实基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素质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演练,提高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是各方联动,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继续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完善构建分级管理、职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是严格按照市、县2021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四是继续开展“数字食安”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数字食安监管平台”电脑端和手机APP的主体单位地图,优化管理。建立“智慧食安”平台与县级食品安全大数据中心,设立快速检测站,建立食品流通信息溯源库,实现对风险的预防或事故的高效处理,完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范文2021年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所称监督检查,指本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日常监管人员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同)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为基础,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等级,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一)日常监督检查。指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常规检查事项,由监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照事权划分,组织网格监管人员按年度风险等级划分检查频次实施。  (二)有因检查。指按照举报投诉线索或上级部署交办,针对特定的对象、品种或特定区域,由业务科室、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三)“双随机”飞行检查。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突击检查。由业务科室会同监管分局或执法大队,抽调骨干人员分组实施。  三、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取得商事登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  四、检查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的风险等级执行,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照《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检查频次要求执行,原则上本年度新发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发证后3个月内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小作坊)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单位原则上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  五、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检查重点。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风险高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其他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二)食品销售环节检查重点。以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及其制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风险高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食品批发商、大型商超为重点单位,以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合法合规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六、检查内容  对照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结合《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全项目或重点项目检查,检查项目要达到全覆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监管分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按照年度总体计划,科学制定各单位的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各部门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上报总结。   (三)优化结果运用,确保检查留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在检查同时同步进行分类分级评定。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监管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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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6 13:03:31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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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U-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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