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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2019)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详细版(附1-4单元 2套期末共6套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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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2019)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详细版(附1-4单元+2套期末共6套试卷及答案)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1)作用: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具体表现: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物质与精神需求提供法律保障。是维护高效、诚信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在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民法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行为规范。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法促进民主政治。(2)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3)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提醒: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民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实施好民法典,可以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②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③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④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2.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120页共120页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法治与德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必要性(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调整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①内涵:民事主体不论职位高低、社会状况如何,在民法面前,所有个体一律平等。②表现: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地受到保护。(2)自愿原则①内涵:保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被国家权力、其他民事主体非法干涉,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②表现: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没有强制力影响,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违背自愿原则的,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3)公平原则①内涵: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②要求:对利益或损害的分配在主观心理上应持公平的态度;反对暴利,要求民事活动的结果不能显失公平,否则就应以公平为尺度加以平衡;要求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4)诚信原则①内涵:是道德标准的法律化,对于民事活动的公平进行具有普遍的控制作用。第120页共120页 ②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心存善意、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做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①内涵: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②要求:对民事主体滥用权利、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张扬社会正义。(6)绿色原则①实质:是民法典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法律导向,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②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维护环境公共利益。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一、生命健康俱可贵1.依据(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提醒: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②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③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提醒:法律意义上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是心理状态的良好表现。对于心理健康多通过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进行保护,只有当精神损害影响心理健康时才得以成为健康权客体上的健康。2.范围(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要求(1)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第120页共120页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意义: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二、姓名肖像受保护1.姓名权(1)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表现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想一想] 某中学高一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问可以吗?如果林某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频繁更改吗?提示:①要具体分析林某的年龄情况。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年满十八周岁可以更改姓名。②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因而不宜频繁更改名字。2.肖像权(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姓名权肖像权内容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第120页共120页 法律特征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肖像具有物的属性;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侵权行为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拓展:姓名权的具体表现(1)姓名决定权,指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提醒: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三、名誉隐私不可侵1.名誉权(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1)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2)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第120页共120页 (3)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2.隐私权(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意义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提醒: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或非法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非法调查或公开;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不得非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人的情况等;公民的任何其他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可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3.公民人身权的比较法律允许法律禁止生命健康权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第120页共120页 隐私权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保障私人生活安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提醒: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2.1保障各类物权一、定分止争——所有权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1)财产制度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财产权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②范围: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④保护财产权的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想一想] 怎样理解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提示:一方面,财产是各种形式的劳动所得;另一方面,只有投资资本获得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和权益才有保障。如果财产权不能获得有效保障,人们便失去投资和劳动的积极性,经济社会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清晰的产权是市场交换的前提,也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缺乏有力的财产权保护,其后果是经济纠纷、扯皮,市场主体自然就缺乏安全感,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也受影响,市场繁荣就会成为一句空话。2.所有权(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第120页共120页 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处分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取得方式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提醒: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物尽其用——他物权1.他物权(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2.用益物权(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120页共120页 (2)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意义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保障①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担保物权(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想一想]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提示: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性质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目的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实现商品的价值第120页共120页 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不限于不动产特征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拓展: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提醒: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2.2 尊重知识产权一、保护创作——著作权1.知识产权(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2)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3)意义: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2.著作权的含义和内容(1)含义: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2)内容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提醒: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一是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二是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录制、摄影、绘画、表演等。第120页共120页 3.著作权保护(1)表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2)期限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3)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提醒:保护期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②自然人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③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提醒:常见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3)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如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二、激励创新——专利权1.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2.专利权的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3.专利权的种类及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种类涉及内容核算日期法律保护期期满后发明专利针对技术创新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20年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10年4.申请和保护专利的意义(作用)第120页共120页 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②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特别提示】正确把握专利权的申请和特点①专利申请坚持书面原则和优先原则。申请人申请专利必须以书面形式整理材料,同样的专利以先申请者为准。②专利权具有专有性。专利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利。③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只在该国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效力。④专利权具有时间性。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满后,专利权即告终止。三、点石成金——商标权1.商标(1)含义: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2)表现形式: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3)意义: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2.注册商标(1)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2)商标注册的意义:商标注册人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特别提醒】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3)商标注册的条件: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4)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及侵权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注册商标专用权。第120页共120页 侵权规定a.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商标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特别提醒】商标与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商标含义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意义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形式文字、图案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知识整合】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保护对象权利分类是否需要办理手续保护期限著作权作品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专利权发明创造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需要办理手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商标权商标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需要办理手续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3.1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第120页共120页 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3.合同的意义(1)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2)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提醒:合同的作用(1)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社会生活中难免发生矛盾和纠纷,有些纠纷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合同意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的依据:只要正确地签订合同,即使纠纷已经产生,依据合同办事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之道。4.正确认识自愿原则(1)内涵:①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②与谁订合同自愿。③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⑥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2)必要性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3)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4)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自愿也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提醒: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确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的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原则。二、要约承诺订合同1.要约与承诺要约承诺含义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120页共120页 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主体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2.订立与生效(1)有效情形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想一想]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2)无效情形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行为人看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意思表示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120页共120页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立字有据更可靠1.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2.分类(1)口头合同①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2)书面合同①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含义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适用对象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第120页共120页 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提醒: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3.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想一想] 庄老伯经熟人介绍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居,碍于情面没有与之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装修项目、材料、价格、质量等内容,装修结束验收时,庄老伯发现装修公司遗漏了好几个项目,要求重做,但装修公司认为庄老伯口说无凭,因而拒不重做。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纠纷?怎样避免上述纠纷?提示:口头合同虽然便捷,但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问题,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容易产生争议。订立书面合同,要求施工方做出具体的工程方案,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1.合同履行的含义: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2.合同履行的原则(1)全面履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诚信履行:当事人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3)协作履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提醒: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是享有合同权利的前提。没有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无从谈起;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而履行合同义务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3.合同履行的要求(1)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2)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①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第120页共120页 ②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提醒:合同的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订立合同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它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标,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数量和质量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的数量要确切,质量需详细具体,如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都要明确价款或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由哪一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守约方给予的救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哪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3)合同的变更①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②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1.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2.违约责任(1)实质: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2)判定①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第120页共120页 ②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3)承担方式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表现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赔偿损失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提醒:违约责任的特点(1)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具有相对性,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4)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3.免责情形(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拓展:违约行为免责的两种情形第120页共120页 (1)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2)约定的免责情形。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提醒:地震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不可抗力。如合同发生在地震之前,地震即为合同不能履行之免责情形;如在地震发生之后,地震对于合同的订立成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客观情况,不能为冒险签订的合同免责。[想一想] 小明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由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地产建设工程停工,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小明被告知交房延期。这种情形属于合理顺延吗?提示:属于。根据民法的绿色原则,政府在重污染天气要求企业停工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1)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承担方式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返还财产第120页共120页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财产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2.诉讼时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想一想]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还能要回钱吗?提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比较: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含义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生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原则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第120页共120页 举证责任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责任范围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提醒: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一般侵权责任(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形式:故意或者过失。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3)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特别提醒】区分几种不同侵害既包括直接损害,如车辆被盗,也包括间接损害,如因车辆被盗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第120页共120页 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包括生命的损害、身体的损害、健康的损害三种情况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2.特殊侵权行为: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2)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120页共120页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2)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一、民事权利有限制1.限制的内容(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于人身权设定了界限(1)表现: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2)原因: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3)例外: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3.对知识产权的限制(1)作品的合理使用①处理: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想一想] 甲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某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老师构成对某乙侵权。法院审判的依据可能是什么?提示:甲老师引用某乙的一幅漫画命题,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侵权;但是应该在命题时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出处,否则也会形成侵权。(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①处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②情形: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第120页共120页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1)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2)类型: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2.正确处理相邻关系(1)原因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②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2)处理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想一想] 甲与乙是某村村民,平日关系甚好。但在年初甲在乙房屋后面建房时,没有留出足够的空间,其房屋的滴水檐距乙房屋后墙太近,以致下雨时乙房屋后墙墙体因水滴受潮导致屋内墙皮脱落,进而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甲屡劝乙不听,两家关系交恶,最终甲将乙告上法庭。法院处理甲乙两人的纠纷的实质是什么?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什么原则?甲应该负什么责任?提示:甲乙两人的纠纷的实质是相邻关系纠纷;处理这种纠纷应该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应该负责赔偿乙的损失,并加固乙的房屋。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5.1 家和万事兴一、育小职责大1.亲属关系(1)内容: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2)处理: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第120页共120页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拓展: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3.父母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想一想] 初中生小明因打架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小明父母的态度。提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二、敬老是义务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想一想] 如果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该怎么办?提示: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抚养赡养扶养区别定义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第120页共120页 适用范围适用于长辈对晚辈适用于晚辈对长辈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2)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主要行为①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②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③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2)法律责任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提醒: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则(1)依法及时、有效干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2)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当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治、临时安置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发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现实侵害和潜在危险。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3)尊重被害人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减刑、假释时,应当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4)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第120页共120页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1)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继承关系(1)被继承人与遗产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2)继承人与继承权: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3.继承权(1)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2)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含义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第120页共120页 [想一想] 老益是个企业家,年轻的时候一场车祸,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开始做生意,在商场里闯荡几十年后做出了一番事业,但是因为患有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因为死前老益没有立遗嘱,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吗?提示:我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顺序是这样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因为老益的母亲还健在,而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轮不到老益的哥哥弟弟们。所以老益的财产应当全部由老母亲继承。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依据: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3)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4)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5)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6)作用: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提醒: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遗嘱继承有四个特点,一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二是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三是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四是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2)遗赠抚养协议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拓展: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第120页共120页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提醒:遗嘱继承是否有效要从两个方面判断,一是在内容上看四点:立遗嘱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形式合法;遵循养老育幼的原则。二是在形式上看两点:时间上最后一份有效,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需有见证人。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结婚(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起点。(2)内涵: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3)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3.结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步骤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第120页共120页 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想一想] 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这种说法对吗?提示: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没有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合法权益难以受到保护。5.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醒:生活中,不少夫妻在处理家庭琐事时,常常容易“冲动”——争吵或者分居,甚至是提起离婚诉讼,急不可耐!当然,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坚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不轻易作出离婚判决。为了使双方都能冷静下来,《民法典》为“冲动离婚”的夫妻二人,设置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让他们能回想起对方的付出和不易,反思自身的缺点和不足;珍惜缘分、修复感情,对婚姻和家庭不轻言放弃;待冷静期结束后,再遵从内心真正的想法作出决定。3.离婚的程序(1)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2)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第120页共120页 (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6.2 夫妻地位平等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实质: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①表现: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②意义: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提醒: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2.内容(1)夫妻共有财产①范围: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第120页共120页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拓展: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的内容(1)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提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3.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2)方式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法律后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7.1 立足职场有法宝一、法律守护劳动者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第120页共120页 (1)宪法规定与国家职能①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2)劳动法与劳动者①劳动法作用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意义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②劳动者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辨一辨] 有人认为,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企业让劳动者加班加点是违法行为。这种观点正确吗?为什么?提示:以上观点不正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2.劳动法基本原则(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①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②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①内涵: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②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①表现: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120页共120页 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二、劳动也要签合同1.劳动合同(1)含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内容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②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4)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订立(1)原则原则内涵合法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诚实信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2)有效劳动合同及其法律效力第120页共120页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3)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7.2 心中有数上职场一、明明白白工作1.劳动者的权利(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含义: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它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②形式: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休息休假的权利①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②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③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①必要性: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现象,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②要求: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5)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第120页共120页 2.劳动者要承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清清楚楚维权1.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2.劳动争议解决方式(1)协商与和解①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②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申请调解①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③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3)劳动仲裁①含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③效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提起诉讼条件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拓展:劳动争议的处理(1)各国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2)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这就形成了“裁审自择”“裁审分轨”的双轨体制。(3)第120页共120页 根据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较多,政府常常从中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形成“裁审衔接”的单轨体制。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一、迈出创业第一步1.选择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1)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影响: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2.准备相应的文件(1)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2)意义: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3)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4.企业信息公示制度(1)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2)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二、市场竞争讲公平1.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公平竞争(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2)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2.不正当竞争的三种主要行为(1)“搭便车”行为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第120页共120页 ③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醒: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躲避法律或直接违反法律的方式,采取弄虚作假、欺诈和其他损人利己的手段以谋取高额的利润。比较: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法律基础依法竞争违法行为竞争目的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会创造财富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牟取暴利或优势竞争手段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竞争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竞争后果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带来正面效果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为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1.保护消费者利益(1)必要性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2)意义: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第120页共120页 2.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1)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2)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3)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3.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1)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二、依法纳税是义务1.公民依法纳税的依据(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2.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税种(1)增值税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②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企业所得税①含义: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3)个人所得税第120页共120页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想一想] 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何意义?提示: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拓展:影响很大的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增值额个人所得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特点只对增值额征税按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作用避免重复征税、偷漏税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9.1 认识调解与仲裁一、以和为贵选调解1.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1)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2.调解与人民调解(1)调解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120页共120页 ②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③形式分类主持诉讼调解人民法院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仲裁调解仲裁机构(2)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①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②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③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想一想] 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这种观点对吗?提示: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那种认为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拓展:正确区分调解与和解(1)调解是在有关组织、机关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2)调解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和解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3)调解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二、便捷经济选仲裁1.分类: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2.制度(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3)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3.特点第120页共120页 (1)更加便捷、经济。(2)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判一判](1)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2)在我国,仲裁委员会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3)仲裁审理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拓展:仲裁与诉讼的不同(1)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2)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3)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4)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9.2 解析三大诉讼一、诉讼及其特点1.诉讼(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内涵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2.诉讼法:(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2)我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提醒:程序法是相对实体法讲的。实体法是规定实质性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程序性权利、义务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刑法和民法都属于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是诉讼程序法,第120页共120页 所以它们之间有许多相似乃至相同之处,如都要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方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等。但是,由于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案件的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所以它们之间也存在许多差异。比如,只有刑事诉讼法才规定有侦查程序、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程序及死刑复核程序等。二、诉讼的主要类型1.三大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区别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诉讼目的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问题解决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诉讼主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只能是由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举证责任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适用法律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2.差异表现: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3.主要差异(1)在诉讼目的方面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在提起诉讼的主体方面①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②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醒:三大诉讼的侧重点(1)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第120页共120页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1)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2)意义: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拓展: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关系(1)区别①含义不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②对象不同。前者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③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④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全部承担。(2)联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相同,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益,帮助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提醒:(1)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2)法律明确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应当根据其所处诉讼阶段等具体情况,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2.申请回避的权利(1)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2)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上诉的权利第120页共120页 (1)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二、寻求法律援助1.设立依据: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2.制度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3.表现(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4.要求(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判一判](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应诉1.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2)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3)地位: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第120页共120页 (4)管辖: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判一判](1)三大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一样的。(×)(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必须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立案(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3.应诉(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二、审理与判决1.开庭审理(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3)阶段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2.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想一想] 什么是两审终审制?提示: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120页共120页 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提醒: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自诉的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有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果有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状要有原告的签名、签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相应的副本。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3)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收集与保存证据(1)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2)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3)表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想一想]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二、主张权利靠举证1.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120页共120页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2)行政诉讼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2.举证基本原则(1)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判一判](1)在因某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该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可以作为物证。(×)(2)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3)“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行政诉讼。(×)(4)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应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例外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第120页共120页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提醒: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本质区别(1)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2)责任转移与否不同。(3)能否预先分配不同。(4)能否由双方当事人负担不同。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测试卷(满分:100分 时间:75分钟)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不应由民法调整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2.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刘某的父亲将商场告上了法院。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原则?(  )①平等原则  ②诚信原则③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自愿原则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3.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周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知道后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必须自己承担侵权责任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但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120页共120页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4.甲、乙两人商定甲以3500元转让给乙一部手机,并约定乙先付500元,一周内付清余款并拿走手机。不料第二天发生地震,手机被砸坏。对损失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由甲承担,因为乙并未付清余款  B.由甲承担,因为动产以交付方式取得所有权  C.由乙承担,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D.由乙承担,因为手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5.小王将自己的车送到S汽修公司做全面保养,取车时因保养费高,征得S汽修公司同意后,小王将一块名表留下,约定付清保养费后取回该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S汽修公司对该手表享有(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用益物权6.甲创作并出版了漫画童话故事《大灰狼》,后于1950年去世。2012年乙将该故事中的“小二哈”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漫画童话故事,并使用了与乙注册的文字及图形相同的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B.侵犯了甲的署名权C.侵犯了丁的姓名权  D.侵犯了乙的商标权7.李某具有超强的演艺才能,16周岁后不再上学,以T台走秀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摄影师张某为李某拍摄一组生活艺术照后,未经李某同意,将这组照片纳入其编写的《人像摄影技巧丛书》中,并对外发行。李某获悉后,将张某告上法庭。在本案中(  )①摄影师张某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②摄影师张某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③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④本诉讼须由李某的父母代理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8.2013年5月10日,赵某提出“除霾新风空气净化器”的专利申请,翌年3月9日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2015年3月,H公司与赵某签订了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但知情的S公司仍从赵某处购得该技术并用于生产,遂引发纠纷。本案中(  )A.S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不构成侵权B.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为9年第120页共120页 C.H公司能以违约和侵权为由起诉赵某D.该专利保护期截止日是2033年5月10日9.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正式成为注册商标。关于QQ提示音的声音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B.该注册商标期满后,腾讯公司可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续展  C.他人未经腾讯公司许可,不得自行使用该商标,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D.非经腾讯公司授权将该商标用于商业用途的,腾讯公司可以将其诉诸法律10.2020年12月1日,某公司给种植户李某发了份传真:急需水果400箱,要求价格每箱100元,3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来电告知。12月2日,李某回电应允,马上组织货源发往该公司,但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李某在运货途中头部受到撞击,精神失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某公司发给种植户李某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②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不属于不可抗力③2020年12月2日李某的回电属于承诺④李某精神失常,因此其签订的合同归于无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2005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2007年,王先生与魏女士登记结婚。2009年,王先生为了套取银行贷款,与魏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此套房屋卖给魏女士并登记在魏女士名下,以该房屋办理银行抵押贷款80万元。后双方关系恶化,魏女士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  )①魏女士因合同已生效而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②该买卖合同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③法院应判决该房屋归王先生所有④该买卖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而无效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12.保姆吴女士以“假租房”换“真补贴”(廉租房补贴)与雇主王先生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吴女士拿到补贴后执意入住),王先生要求吴女士搬离其房屋,吴女士却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本案中(  )①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②因缺乏租赁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吴女士将会败诉第120页共120页 ③合同已生效,王先生无权要求吴女士搬离其房屋④王先生违约,应赔偿吴女士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年终岁末,某宝公布了用户“××年度账单”。当用户一不小心勾选“我同意《××服务协议》”查看账单时,就意味着同意授权××信用服务公司采集个人信息,默认同意该公司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这种行为(  )①遵循了履行合同的平等互利原则②因为盗用冒用姓名,侵犯了用户的姓名权③违背了履行合同的诚信原则④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某啤酒厂啤酒瓶质量不好,导致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某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的销售量大幅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A.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  B.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  C.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实事求是,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D.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15.甲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于2008年11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9年2月1日通过审查获得专利权。下列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的是(  )①2017年3月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甲专利权的产品②2015年5月丙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该专利③2018年5月丁自行研制出同一发明创造并制造销售④2019年1月戊未经甲许可,制造甲的专利产品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二、非选择题(共55分)第120页共120页 16.2019年8月,李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约定3个月后付款。2个月后,该公司又将该房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冯某(未过户)。11月,李某向该公司交纳房款、物业费、水费等费用,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入住。12月,冯某以已支付购房款为由,更换该房门锁,并入住。无奈的李某将该房地产公司和冯某告上法庭。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判断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并阐述理由。(6分)(2)冯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请说明理由。(6分)17.老李早年从农村到城市创办家具厂,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城里购买了2套商品房。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老李老家房子即将拆迁,承包地也要被征用。多年来老李一直把老家房子和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征地拆迁时,老王和老李就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1)结合上述案例,简述物权的三种类别并说明案例中出现的物权。(7分)(2)结合案例,从实体法上看,老李和老王的纠纷应当怎样解决?(3分)第120页共120页 18.1958年,茅盾先生(1981年逝世)用毛笔书写创作的文章《谈最近的短篇小说》在《人民文学》上发表,后手稿原件被张某合法持有。2019年11月,张某委托A公司拍卖包括该手稿在内的多件物品。2019年12月,A公司把该手稿全部内容的高清数码照片上传至公司网站进行宣传。拍卖结束后该手稿虽未成交,但A公司仍在互联网上持续展示该手稿。茅盾先生的合法继承人沈某认为A公司的上述行为侵害了其对涉案手稿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判断A公司是否侵犯了沈某对涉案手稿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说明理由。(6分)(2)若沈某的主张成立,指出A公司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及方式。(6分)第120页共120页 19.2018年8月,陈某与某镇农技推广站谈妥购买4万元小麦良种,并预交了1万元定金,但双方没有约定具体要求什么品种、数量及价格。直至秋播时,陈某还未收到种子,故陈某将该农技推广站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但农技推广站答辩称,按照其惯例,陈某在交付定金后应按约定到本站购置所需麦种,经多次催促,陈某也未及时前来,故要求陈某赔偿麦种低价处理导致的1.56万元的损失,双方对自己的说法均未提交证据证实。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依据合同的订立及合同内容的相关规定,分析陈某和农技推广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6分)(2)该法院对陈某和农技推广站的诉讼请求及1万元定金应如何判决。(6分)20.2018年7月,黄某与南通A公司签订某小区地下车库订购协议,确定了购买车库的位置、价格、面积等内容并支付了车库价款。2019年1月,A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向黄某发出入住通知书,黄某办理了交房手续和车库产权登记。后因该小区业委会与A公司之间存在矛盾,该小区业委会用卷闸门封闭了车库入口。黄某因无法使用车库,遂将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交付车库,并赔偿延期交付违约金。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法院会支持黄某的诉讼请求吗?请说明理由。(5分)第120页共120页 (2)黄某应如何选择被告并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4分)第120页共120页 参考答案与解析1.D2.C3.C4.B5.C6.A7.D8.C9.D10.C11.C12.A13.D14.C15.C1.D 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D入选。A、B、C表述均错误,应排除。2.C “高出市场价”说明商场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电脑给刘某,违反了诚信原则;商场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卖电脑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且事后拒绝退货,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①④不合题意。3.C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嘲笑张某,其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但考虑到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C正确。张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错误。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材料中李某并未侵犯张某的姓名权,B错误。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材料中李某并未侵犯张某的肖像权,D错误。4.B 动产以交付方式取得所有权,该手机在地震中被砸坏时甲尚未交付给乙,因而所有权没有转移,损失由甲承担,B正确。A中原因分析错误。C、D错误。5.C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根据材料可知,S汽修公司对小王手表享有质权,C符合题意。A、B、D不符合题意。第120页共120页 6.A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本题中,甲创作的《大灰狼》已经超过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甲不再对此享有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因此,丙出版社的出版行为并没有侵犯甲的复制权,A说法错误,入选。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丙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甲的署名权,B说法正确,排除。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题中,丙出版社将甲创作的《大灰狼》漫画童话故事署上丁的姓名的行为侵犯了丁的姓名权,C说法正确,排除。乙已将“小二哈”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擅自在“书籍”商品上使用与乙注册的文字及图形相同的文字及图形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标权,D说法正确,排除。7.D 李某16周岁后不再上学,以T台走秀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可以视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其为李某拍摄的一组生活艺术照纳入其编写的《人像摄影技巧丛书》中并对外发行,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②③正确。本案中张某所拍摄李某的生活艺术照,著作权归张某,①错误。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可以独立进行,也可委托其父母或其他人代理,④错误。8.C 从“知情的S公司”可以看出S公司并非出于善意,A错误。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为8年,B错误。H公司与赵某签订了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表明该专利的使用权属于H公司,赵某的行为既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也没有履行合同中的义务,C正确。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该专利保护期截止日是2023年5月10日,D错误。9.D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能擅自使用,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D正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10年,A错误。该注册商标期满后,腾讯公司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续展,B错误。他人未经腾讯公司许可,不得自行使用该商标,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C错误。10.C 某公司发给种植户李某的传真具有确定内容,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李某回电应允时并未精神失常,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合同有效,④错误。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不符合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免责情形,②错误。某公司发给种植户李某的传真属于要约,2020年12月2日李某的回电属于承诺,③正确。答案为C。11.C 王先生与魏女士以签订合同的形式非法套取银行贷款,这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故合同无效,魏女士无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仍归王先生所有,①错误,②③正确。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本案中的商业银行利益不是国家利益,未损害国家利益,④不符合题意。12.A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保姆吴女士以“假租房”换政府财政扶持的“真补贴”(廉租房补贴)与雇主王先生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双方不具有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签约是为了办理廉租房补贴备案手续。①②说法正确。该合同为无效合同,③④说法错误。故选A。13.D 按照诚信原则,当事人要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某宝这种行为会泄露个人信息,违背了诚信原则,③正确。平等互利不是合同的履行原则,①错误。某宝的行为会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未侵犯用户的姓名权,④符合题意,②与题意不符。第120页共120页 14.C 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属实,没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因此,本题中的报社没有侵犯啤酒厂的财产权,也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故C正确,A、B错误。即便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也不能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D错误。故答案选C。15.C 专利权的保护期从申请之日起计算,甲于2008年11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9年2月1日通过审查获得专利权,该专利的保护期应截止于2018年11月3日。2017年3月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甲专利权的产品和2018年5月丁自行研制出同一发明创造并制造销售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①③符合题意。2015年5月丙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该专利并不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②不符合题意。该专利的保护期截止于2018年11月3日,戊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甲的专利侵权,④不符合题意。16.答案 (1)该房屋所有权归李某所有。(2分)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2分)房地产公司一房二卖,李某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但冯某没有办理,所以该房屋应归李某所有。(2分)(2)冯某应对李某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3分)李某是房屋所有人,而冯某以已支付购房款为由更换该房门锁并入住,冯某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所有权。(3分)解析 第(1)问,紧扣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调动不动产产权取得的知识,结合本案中房地产公司一房二卖,李某将房产登记过户进行分析即可。第(2)问,紧扣冯某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明确房屋产权归李某所有,冯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对房屋的所有权,结合本案实际提出冯某承担的侵权责任方式即可。17.答案 (1)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分)老李对集体土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3分)老李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购置商品房,银行享有抵押权。(2分)(2)老李一直把老家房子和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老李对其农村老家房子拥有所有权,对承包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所以征地拆迁时老李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权。(3分)解析 第(1)问,首先要明确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然后结合案例中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城里购买了2套商品房、承包地也要被征用等信息,调动物权的相关知识作答即可。第(2)问,要弄清案例中老李和老王的纠纷是什么,并明确是老李一直把老家房子和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那么老李享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调动相关知识说明征地拆迁时老李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权即可。18.答案 (1)A公司侵犯了沈某对涉案手稿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法律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广泛权利,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本案中A公司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作品保护期内通过互联网展示涉案手稿全部内容的高清照片,并在拍卖结束后持续展示,侵犯了沈某对涉案手稿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6分)(2)A公司侵犯了沈某对涉案手稿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应立即从互联网上撤下涉案手稿的高清数码照片,并向沈某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经济损失。(6分)第120页共120页 解析 第(1)问,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权内涵较大,因此需要从材料中获得与著作权相关的信息:张某合法持有手稿原件;张某委托拍卖;高清数码照片;网络宣传与继续展示。以上信息中,合法持有与委托拍卖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将原稿拍成高清数码照片涉及复制权,在网络上进行宣传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两种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第(2)问,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来看,既要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等财产权责任,也要承担赔礼道歉的人身权责任。19.答案 (1)双方的买卖合同不成立。(1分)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明确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双方对麦种的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等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均未作约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也均未提交证据证实,所以买卖合同不成立。(5分)(2)因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对陈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农技推广站要求陈某赔偿麦种低价处理损失导致的1.56万元的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4分)陈某向农技推广站预付的1万元定金,农技推广站应予以退回。(2分)解析 第(1)问,合同的成立包括实质内容与程序合法两个部分。从内容上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必备条款合法;从程序上看,要约与承诺完成。陈某与农技推广站只有定金与口头约定,但合同内容包括的种子的品种、数量及价格均未作详细说明,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因此合同不成立。第(2)问,双方合同不成立,因此不存在违约责任,法院不支持陈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也不支持农技推广站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1万元定金需要由农技推广站返还给陈某。20.答案 (1)对黄某的两个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会支持。(1分)该案中黄某已通过不动产产权登记获得了车库所有权,故法院不会支持黄某请求A公司交付车库的诉求。(2分)A公司按照协议内容,诚实守信、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故法院也不会支持黄某请求A公司赔偿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诉求。(2分)(2)造成黄某车库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在于,该小区业委会因与A公司之间存在矛盾,用卷闸门封闭了车库入口,侵害了黄某的正常使用车库的权益。(1分)黄某可向法院起诉小区业委会侵权,请求法院判令业委会排除妨碍、赔偿损失。(3分)解析 第(1)问,弄清黄某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即请求判令A公司交付车库,并赔偿延期交付违约金。本案中A公司已经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发出了入住通知且办理了交房手续和车库产权登记。造成车库不能使用的不是A公司,而是小区业委会,因而对黄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会支持。第(2)问,明确黄某权利受侵害的原因在于小区业委会侵权,黄某应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小区业委会承担侵权责任,判令业委会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120页共120页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卷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明明3岁时就成了孤儿,被王大妈收养。王大妈对明明照顾得非常细心,母子之间关系非常亲密,在明明6岁时又将他送入小学读书。有一天,明明在向王大妈要钱买学习用品时多要了5元钱买零食,王大妈知道后将明明批评了一顿。从上述材料可知王大妈尽到的义务是(  )①抚养和教育 ②教育和保护 ③批评和管教 ④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2.金某与王某离婚后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二人生下儿子小王,由二人共同抚养。后来,金某与王某产生矛盾后分居,小王与母亲金某共同生活,其间父亲王某未支付抚养费。儿子小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20页共120页 ①小王虽然不是王某的婚生子,但王某作为父亲应当负担小王的抚养费 ②因小王与母亲金某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其全部抚养费 ③因小王不是由王某直接抚养,因此王某应该负担其全部的抚养费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小王有权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A.①②B.①④C.③④D.②③3.李女士发现女儿偷了超市的东西,于是拿起一根竹条对着孩子一阵暴打,第二天孩子死亡。材料中李女士的这种行为属于(  )①虐待 ②家庭暴力 ③遗弃 ④抚养和管教子女⑤犯罪A.①②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②⑤4.“我的孩子我说了算,要打要罚是我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打、罚孩子是父母在尽自己应尽的义务B.家长打、罚孩子是对孩子的约束和教育,是应该的C.父母对子女进行约束和引导是正确的,但不能靠打、罚D.家长打、罚孩子是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使用的5.小王和小米是大学同学,两人很相爱,毕业后准备登记结婚,但是因为小王经济状况不好买不起房子,小米父母强烈反对二人婚事,扣留了小米的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米父母已构成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罪B.小米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提供户口本C.小王和小米可以用婚礼代替登记结婚D.小王和小米必须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婚第120页共120页 6.离婚的李某嫁给张某,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的大儿子非张某亲生,但是一直与张某和李某一起生活,后来,张某在外地施工时意外死亡,获得50万元赔偿金。张某死亡后他的老母亲痛不欲生,此时李某腹中已经怀有张某七个月的孩子。关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大儿子与张某构成抚养关系,应该享有继承资格 ②李某腹中孩子和张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份额③李某和其大儿子、腹中孩子、张某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④李某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资格A.①③B.②④C.③④D.①②7.小张与小丁恋爱后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双方父亲老张与老丁因孩子姓氏产生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使用父姓,丁家不同意。小张与小丁双方争执不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老张与老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③小张与小丁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④小张与小丁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8.小李婚后两年父亲去世,小李和母亲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为了支持公益事业,小李想把自己继承的遗产捐给某公益组织,他应该(  )A.征求母亲的同意B.征求妻子父母的同意C.征求妻子的同意D.自行决定即可9.以下有关结婚登记申请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哥哥代替自己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B.甲到女方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D.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但甲的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第120页共120页 10.家境贫寒的小梅受父母强迫,与家境殷实的村民小强登记结婚。婚后,小强从李某处购回耕牛一头,双方约定半年后付款。后来,小梅以结婚受胁迫为由诉至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本案中(  )①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②该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③耕牛为小强夫妇共同所有 ④耕牛为李某所有A.①④B.①③C.②③D.②④11.刘男与张女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刘,已成年。张女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刘男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张女提供治疗费,致张女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小刘因此事愤怒至极,表示将拒绝赡养刘男,只赡养张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刘男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②张女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刘男进行损害赔偿 ③张女可通过仲裁方式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④小刘对刘男和张女具有的赡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2.王某妻子身患重病后失去生活来源,王某借口外出打工,多年没有音讯,也不往家里寄钱。王某的行为(  )①没有互帮互助,是不道德的行为 ②属于遗弃行为,其妻可诉诸法律 ③违背了夫妻间相互扶助的义务 ④没有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13.李某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则随母姓,若生男孩则随父姓。最后李某生了女孩,在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此举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B.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平等的,双方约定不能更改,故女孩必须随母姓C.公婆侵犯了李某使用自己姓名的合法权益第120页共120页 D.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14.梁某和王某离婚时,儿子小桐随王某生活。不久,梁某和秦某登记结婚。婚后秦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公寓留给秦某,并声明该公寓只归秦某一人所有。梁某、秦某育有一女小翠。据此可知(  )A.梁某无义务支付小桐抚养费B.若公寓出售,所得房款不属梁某、秦某共同财产C.公寓属于梁某所有D.小翠对公寓没有继承权15.下列关于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约定财产制不能排除法定财产制B.约定财产制的范围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C.约定的内容只能有利于女方D.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6.甲、乙夫妻婚后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住房中,后两人关系不和离婚,离异时儿子已成年在读研。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该住房中,并继续经营饭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的儿子对甲没有赡养义务 ②丙的女儿与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 ④丙没有可能获得对这套住房的处置权利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第120页共120页 17.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其妻白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0.9万元伤残赔偿金。白某领到赔偿金后却抛下病床上的朱某和年幼的儿子,长期不归,使得朱某和年幼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无法忍受的朱某将白某告上法庭,要求白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扶养费。(1)白某的行为属于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哪种行为?请说明理由。(6分)(2)朱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6分)18.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与配偶王某关系不睦。一次张先生偶遇马某,不久,便不顾道德与马某非法同居。同居后马某生下孩子小强,张先生甚是欢喜,将婚前自己购买的一栋别墅赠与马某,并完成产权登记。孩子出生后不久张先生因车祸去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马某提出小强享有遗产继承权,王某表示反对。同时,王某得知别墅已被马某占有,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丈夫与马某是非法两性关系,赠与无效,要求马某返还别墅。(1)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请说明理由。(6分)(3)王某的请求能否实现?请说明理由。(8分)第120页共120页 19.张某与李某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夫妻结婚两年后,共同经营的儿童服装店又盈利100万余元,还有了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当女儿们刚满一周岁时,李某请求丈夫雇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回服装店上班,张某坚决不同意,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夫妻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1)从夫妻的人身关系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什么过错?(6分)(2)张某夫妻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8分)第120页共120页 20.小张与小洁认识并发展成为恋人,两年后双方觉得到了适婚年龄便结了婚。结婚两年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关系恶化。结婚三年后,小张与小洁分居并书面约定:从此各管各的,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在分居后第二年,小张开始做生意,获利28万元,同年小洁因车祸致残而生活困难,多次恳求小张给予适当照料,均被小张以当初分居时的协议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小洁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小张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在内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小张同意离婚,但认为,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完全属于个人努力经营所得,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1)判断小张与小洁分居时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6分)(2)指出小洁关于财产分割的诉讼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6分)第120页共120页 参考答案1.A2.B3.D4.C5.B6.B7.B8.C9.B10.C11.C12.A13.D14.B15.D16.C17.(1)遗弃。白某有义务抚养年幼的儿子和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朱某。(2)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朱某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白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朱某;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的判决,朱某可要求白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扶养费。第120页共120页 18.(1)有。小强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能够继承父亲张先生的遗产。(2)不能实现。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别墅是张先生婚前财产,张先生享有处置权,同时张先生与马某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张先生的婚前别墅已经完成产权登记,由马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要求马某返还别墅。19.(1)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张某要求妻子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要求,违反我国民法典的规定。(2)张某婚前所购的商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所有;服装店面资产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服装店的盈利收入,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按法律规定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0.(1)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扶养义务不因夫妻分居而解除。在分居后第二年小洁因车祸致残生活困难,小张仍然有对妻子小洁予以扶助的义务。(2)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并不是离婚,小张在分居后做生意所赚的钱属于经营收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单元测试卷(满分:100分 时间:75分钟)第120页共120页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纠纷中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厂长与职工因个人债务引发的纠纷B.职工就社会保险待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纠纷C.企业不服劳动监察部门因执行劳动法引起的纠纷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工资报酬引起的纠纷2.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其意义是(  )①确立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法律原则②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③保证了公民不会失业④能够有效地避免劳动争议的产生A.②③  B.①②  C.①④  D.③④3.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该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是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决定是()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D.对公司提出警告、处以罚款4.甲、乙、丙、丁为某化工厂的技术人员,四人受该厂指派完成一项技术革新项目,该厂领导当时允诺如按期完成项目则每人奖励1万元。现技术任务已按期完成,但该厂领导说1万元太多,其他职工有意见,只能每人奖励1000元。于是,四人与该厂领导产生争议。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乙、丙、丁可就此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甲、乙、丙、丁四人获得奖金与企业福利的权利被侵犯③化工厂依约发放奖金,则奖金应纳入个税征缴的个人所得计算范围④若该项技术获得专利,则专利权应甲、乙、丙、丁共有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第120页共120页 5.张某和李某等8人成立了某公司,第二年公司上市,并聘请王某为经理。公司合法经营,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破产。清算后,公司破产财产只剩200万元,而公司债务有250万元。据此可知(  )A.该股份有限公司不用再偿还剩余的50万元债务B.该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再偿还剩余的50万元债务C.剩余的50万元债务应由王某承担D.张某、李某对未清偿的50万元债务负连带责任6.反垄断法可以有效地遏制我国市场上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②通过广告宣传自己的医药产品百病皆治③将自己的最新技术与他人共享④商店开展“买一赠一”活动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7.甲厂生产的“童心”牌炸薯片在本省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乙厂在其后推出“童喜”牌炸薯片,并将其包装袋形状、图样和色彩做得与“童心”牌炸薯片非常近似,但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厂假冒甲厂的注册商标,让人误认为是甲的产品而误购B.“童心”仅属省内知名商标,并非驰名商标,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乙厂商品足以和他人的商品相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D.乙厂未如实标明其产品特征,构成虚假宣传8.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购买电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成本则该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B.该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第120页共120页 C.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D.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9.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是(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C.开展“微利销售”,开展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的活动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的,实行“不问理由一概退换”的政策10.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模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下列关于甲酒厂模仿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模仿行为合法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甲厂不构成混淆行为11.某木地板销售商宣称,其所售产品是由总部在欧洲的一家跨国公司生产的国际知名品牌,但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该产品的国际品牌身份纯属杜撰。从上述材料可知,木地板销售商(  )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没有标明商品真实名称和价格③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其商品的真实信息④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某煤气公司规定:凡安装热水器的用户,必须到其指定的企业购买热水器,否则不予安装。该公司的行为(  )①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主要考虑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③保障了产品质量,维护了企业信誉和形象④属于捆绑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第120页共120页 13.不少返乡创业的年轻人从小在乡村长大,他们在城市求学后学习了本领、积累了知识,返乡创业,带动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汇聚。但是去乡村创业,不能只有一腔热情。返乡创业者(  )①应该准备符合要求的文件②只需要提升自己在返乡创业群体中的威望③应该以创办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为主④应该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由3%降为1%,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该措施(  )①体现税收的调节经济功能②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③为了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④旨在减轻税负,激发市场活力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15.在我国,房地产业诞生了不计其数的千万、亿万富翁。但在许多地方的纳税大户排行榜中,房地产企业却鲜在其中,“盈利大户”却是“纳税侏儒”。之所以这样,与房地产企业虚报开发成本、人为隐瞒利润、逃避税收有重大关系。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  )①加强税收征管,依法打击偷漏税款行为②完善税制,提高税率,扩大税目③加强税法教育,强化依法纳税意识④使每一个公民都成为直接纳税人A.①④  B.②④  C.①③  D.②③二、非选择题(共55分)16.张某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未与张某协商,单方面决定改变张某的工作岗位。张某不同意企业的决定,并以不上班来抵制。后来企业以张某连续旷工两周为由要求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请运用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分析企业和张某的行为。(12分)第120页共120页 17.甲厂与张某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债务尚未结清,甲厂未将张某档案材料及时转出。一年以后,张某认为档案材料仍在甲厂,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甲厂给付一年基本生活费。甲厂认为随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不同意给付张某基本生活费。为此,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甲厂给付一年基本生活费。(1)甲厂是否应给付张某一年基本生活费?说明理由。(6分)(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裁决张某的仲裁申请?(2分)18.近年来,我国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市场空前繁荣。在收藏市场上紫砂壶受到收藏家的热捧,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造假现象,生产经营仿冒艺术大师作品的公司从中获利丰厚。当记者询问被侵权艺术家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得到的回答是:如果打官司,结果只会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得不偿失。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请你评价材料中公司或艺术家的行为。(13分)第120页共120页 19.近年来,我国进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期。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1)食品安全事件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分)(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应如何维护食品安全。(6分)20.营改增后,纳税人为应对营改增带来的税务风险,更倾向于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许多企业重新选择和确定总体、长远目标,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作增加固定投资、加大技术投入,破除企业长期以来内部管理粗放化、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顽疾,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第120页共120页 (1)从增值税及其作用的角度,说明营改增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原因。(4分)(2)结合材料,运用“依法纳税是义务”的知识,说明企业要依法纳税的原因。(4分)第120页共120页 参考答案与解析1.D2.B3.B4.C5.A6.A7.C8.A9.A10.C11.B12.D13.B14.B15.C1.D 劳动争议发生在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且必须涉及劳动权利与义务。A中发生的争议涉及的是民事债权债务关系,B、C中的当事人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故选D。2.B ③中的“保证”和④中的“避免劳动争议的产生”说法太绝对,排除。①②是对我国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意义的正确表述。故选B。3.B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对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理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B正确。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A错误。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应该是由纠纷主体提出,不应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C错误。本案要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D没有涉及这一问题的解决,不选。4.C 甲、乙、丙、丁与该厂所发生的争议是因劳动报酬(奖励)引发的劳动争议,与企业福利无关,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①表述正确,②表述错误。如化工厂依约发放奖金,则四人所得奖金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③表述正确。该项技术属四人受化工厂指派完成的发明创造,如被授予专利,则专利权归该化工厂所有,④表述错误。5.A 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公司不用再偿还剩余的50万元债务,A正确,B错误。王某若为公司股东,只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若不是公司股东则不承担债务责任,C错误。张某与李某作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D错误。6.A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属于混淆行为,通过广告宣传自己的医药产品百病皆治属于虚假商业宣传,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②正确。③④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合题意。7.C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属于商业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中,乙厂使用“童喜”商标,甲厂使用“童心”商标,乙厂的包装、图案等与甲厂的相似,乙厂属于仿冒而非假冒,A错误,C正确。“童心”属于省内知名商标,并非驰名商标,但仍有较大的影响力,甲厂能够起诉乙厂侵权,B错误。乙厂已经如实标明了其产品特征,并不是虚假宣传,而是混淆行为,D表述错误。8.A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A中做法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进行销售的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题中餐具是赠送的,不构成违法搭售行为,排除B、C。如果赠送的餐具质量不合格,则商店违背了质量保证义务,但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D错误。9.A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A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虚假宣传。B、D并不涉及违法行为。C中尽管优惠的幅度很大,但仍属于“微利销售”,不属于低价倾销行为。第120页共120页 10.C 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A、B均错误。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则不构成混淆行为,C正确。对于消费者的界定,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D错误。11.B 木地板销售商杜撰产品的国际品牌身份,属于虚假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其商品的真实信息,①③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商品名称、价格问题,也未涉及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④不符合题意。12.D “凡安装热水器的用户,必须到其指定的企业购买热水器,否则不予安装”的规定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属于将两种商品捆绑销售,限制或排除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①④正确。②③说法错误。13.B 返乡创业,从经营主体的形式看,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因而应该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准备符合要求的文件进行申请,创业有风险,要学会风险管理,①④正确。②③说法错误。14.B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由3%降为1%,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反映了增值税税率下调,其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体现出税收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①④正确。增值税本身就有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的作用,该作用与税率变化无关,排除②。材料中的措施体现了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手段不是目的,排除③。15.C 对于偷漏税行为,应该加强税收监管,强化依法纳税的意识,①③表述正确且符合题意。税收具有固定性特征,提高税率、扩大税目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且此举不是针对偷漏税行为的举措,②表述错误。不是每一个公民都是直接纳税人,④表述错误。16.答案 ①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4分)②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该企业未与张某协商,单方面改变了张某的工作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4分)③张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张某不上班的做法是不对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张某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根据劳动仲裁的结果,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4分)解析 解答时,明确本案涉及劳动争议,要结合案例(企业单方面改变张某工作岗位,张某不同意企业的决定并以不上班来抵制,企业以张某连续旷工两周为由要求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调动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要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双方的约束力)等知识,分别分析企业和张某的错误之处,并提出张某正确的维权途径。第120页共120页 17.答案 (1)甲厂不必给付张某一年的基本生活费。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劳动合同而产生,因劳动合同期满而消除。甲厂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两年后合同期满,双方也未续订,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甲厂不必给付张某基本生活费。(6分)(2)甲厂与张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驳回张某的仲裁申请。(2分)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回答问题时,应以甲厂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是否终止为前提进行分析、组织答案。18.答案 示例1 评价公司的行为: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1分)①经营者的混淆行为(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既损害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②未经知识产权主体的许可,擅自使用著作、使用与销售专利、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营利行为,均构成侵犯知识产权。③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每点3分)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艺术家的知识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应依法受到惩罚,也违背了商业道德,应受到谴责。(3分)示例2 评价艺术家的行为:艺术家的行为是消极的,从客观上看目前我国维权成本高,其行为是无奈之举;从主观上看,其在维护自身权益和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缺乏主动性,艺术家应勇于捍卫社会公平正义。(13分)解析 本题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广泛,设问指向选择性评价。从公司角度来说,仿冒行为直接损害了艺术家的知识产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知情权,材料中的侵权行为构成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之混淆行为。因此本题涉及的法律依据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从艺术家角度来说,客观原因是维权成本过高,主观原因是维权意识不强。19.答案 (1)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2分)如何维护:首先,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自身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后要主动维权;其次,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并请求处理、提请仲裁,甚至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6分)(2)①国家: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2分)②企业经营者:开展公平竞争,不搞不正当竞争,诚信经营。(2分)③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分)解析 第(1)问,食品安全事件侵犯的是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的权利与知情权。从消费者维权角度来看,既要有维权意识,也要明确具体的维权途径。第(2)问,维护食品安全,需要国家、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努力。从国家层面而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企业经营者层面而言,要坚持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诚信经营;从消费者层面而言,要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答案 (1)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4分)第120页共120页 (2)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②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4分)解析 第(1)问,紧扣营改增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原因,调动增值税的含义及作用说明。因为增值税只对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减少了重复征税,所以能减轻企业税负。第(2)问,一要考虑到我国税收性质,二要考虑到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三要考虑到诚信纳税对企业形象的重要性。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单元测试卷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A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23名进城务工人员,他们要求该区某建筑公司给付拖欠半年的工资。调解员马上联系了该建筑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经过反复协商,这23名务工人员终于在两个月后拿到了他们应得的工资。上述事例中,当事人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是(  )①诉讼调解 ②诉讼外调解 ③行政调解 ④人民调解A.①②B.②③C.①③D.②④第120页共120页 2.关于诉讼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②目的是惩罚违法当事人 ③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诉讼调解不是“打官司”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3.关于仲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仲裁审理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②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但其程序不灵活 ③商事仲裁的主体是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双方当事人 ④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下面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①老赵因对公安局用手铐强制其去公安局接受审查的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小管向人民法院起诉小霞欠款不还 ③李先生因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拒发营业执照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李老师因对乡镇政府的集资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5.王大妈有4个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因子女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王大妈将4个子女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于不识字,王大妈向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要求该人民法院为她做主。对于王大妈这一行为,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王大妈已经以口头的形式提出了诉讼请求B.王大妈没有充分的证据(人证和物证),基层人民法院不会受理C.王大妈没有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人民法院不会受理D.起诉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第120页共120页 6.王某、李某因购房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案件一审判决后,李某才知道本案的陪审员是王某的弟弟,于是李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陪审员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这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C.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D.裁定中止审理7.王老汉的商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有过期产品为由处罚1000元,王老汉不服,告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改判处罚800元。对此王老汉还是认为处罚过重,于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审请求。王老汉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A.上诉的权利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C.申请回避的权利D.选择人民法院的权利8.小光今年15岁,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辩护人,对此(  )A.小光可以自行辩护,不必委托辩护人B.小光无须聘请辩护人,自己也无权辩护C.人民法院应当为小光指定辩护人D.政府可以为小光指定辩护人9.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的是(  )A.因知识产权引起的公民甲与企业乙的诉讼第120页共120页 B.丙、丁提起的离婚诉讼C.兄弟二人因继承遗产引起的诉讼D.刘先生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拒发营业执照提起的诉讼10.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开庭审理。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的是开庭审理的  阶段。(  ) A.开庭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宣告判决11.我国法律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  )A.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B.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C.对尚未生效的裁定进行调查D.使二审裁判符合当事人的利益12.下列关于诉讼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一样,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B.诉讼俗称“打官司”,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C.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刑法D.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1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依法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在民事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原告有举证责任B.只有被告有举证责任C.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D.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要承担举证责任第120页共120页 14.因买水果时发生争执,李某一气之下砸坏了王某的水果摊,致使王某受伤。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对于王某水果摊被砸坏以及王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  证明,承担举证责任。(  ) A.王某自己B.李某C.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15.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芳将其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人民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A.①③B.②④C.①④D.②③16.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这一举证行为发生的阶段是在一审程序中的(  )①法庭调查阶段 ②法庭辩论阶段 ③休庭评议阶段④立案登记阶段A.①③B.①②C.①④D.②③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17.王明与张亮是上下楼邻居,张亮家中不慎失火,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楼上的王明家。两家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事件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张亮赔偿王明损失16000元,协议签订后,张亮按约先支付了8000元赔偿款。然而,王明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地板渗水,造成楼下张亮家天花板破损,张亮以自家房子遭王明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剩余的8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明。王明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要求张亮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第120页共120页 (1)本案因赔偿问题引起的纠纷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的?(4分)(2)王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8分)18.王刚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自费出国旅游。在旅游过程中,王刚乘坐摩托艇时遇风浪撞击造成腰部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花去医疗费4万多元,王刚家人与旅行社多次协商,但是索赔未果。王刚要起诉旅行社要求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应由谁举证?如何举证?(12分)第120页共120页 19.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牛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牛肉,并按照牛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牛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6分)(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6分)20.2020年春季,某技术公司与70多户农民签订种子代培合同,约定2020年11月25日前回收稻子,农民不得私自卖出。然而,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却仍未回收稻子。农民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表示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立案庭将纠纷转入人民调解室处理。人民调解员立即打电话给这家技术公司。公司态度非常强硬,要求农民把稻子送来检测,结果合格才能回收。调解员向其讲明农民送稻子存在运输风险和成本问题,同时向其宣传不按合同办事的法律后果;也向农民讲明诉讼需要成本和时间,双方能协商解决则最好不通过诉讼。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上门检测,合格的稻子回收,不合格的农民可以自己处理。后来调解员跟踪回访得知,该技术公司表示一定积极解决。农民反映也非常好,说:“经过调解员的调解,我们一分钱都没花,还这么快把事办了,非常感谢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第120页共120页 (1)调解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4分)(2)调解分为几类?材料中的调解是哪一类?(4分)(3)人民调解的调解原则有哪些?(8分)第120页共120页 参考答案1.D2.C3.D4.C5.A6.A7.A8.C9.D10.A11.A12.C13.C14.A15.C16.B17.(1)本案因赔偿问题引起的纠纷是通过调解和诉讼方式解决的。(2)合法。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120页共120页 18.(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王刚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要求赔偿,对此王刚负有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2)王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①王刚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及王刚的身份证和旅行社开具的旅游服务费发票、出国通知等。②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有关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能证明王刚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及因果关系。③医院病历、出院证明、鉴定结论,证明王刚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物质损失。19.(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2)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20.(1)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2)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材料中的调解属于人民调解。(3)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第120页共120页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期末试卷1(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当前人脸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于安保、移动支付、公司管理等领域,但“人脸”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遵循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下列符合这一规定的是(  )①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看房者个人信息用于售楼宣传 ②某地公安机关在明星演唱会上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抓到通缉逃犯 ③某市野生动物世界拒绝无加录人脸识别信息的原年卡用户入园参观 ④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龚某与蔡某于2019年3月结婚。2020年3月,龚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3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龚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50万元。2021年3月,蔡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蔡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到慰问金1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蔡某获得的赔偿金6万元 ②蔡某收到的慰问金1万元 ③龚某的小说出版后所得稿酬3万元 ④龚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50万元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3.桐乡的张某通过淘宝向海宁的刘某购买了一件价值万元的皮衣,收到货后张某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张某寄回货物后,卖家却一直不肯退钱。本案中(  )A.张某应向桐乡市或者海宁市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C.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D.张某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4.李丽与陈敢在1997年结婚,第120页共120页 1999年生下儿子陈盛。2019年,陈敢因有外遇而与李丽离婚,儿子因怨恨父亲而改姓李,陈敢闻讯要求儿子把姓名改回来,儿子对此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的教育抚养费用还给了父亲,从此没有这个父亲,日后也绝不赡养他。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陈盛可以改姓李,因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B.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父亲有严重过错,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C.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他已经偿还了父亲所有费用,双方互不相欠D.陈盛不能擅自改变姓氏,因为公民改变姓名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5.“清澈的爱,只为中国”,彰显了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2021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指出,日前“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驳回17件“清澈的爱”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对相关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予以处罚。这是因为(  )①“清澈的爱”是戍边英雄精神的象征,不容亵渎 ②商标申请要遵循公序良俗,不能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企业必须在承担社会责任基础上追求经济利益,自觉维护英烈尊严 ④予以处罚具有威慑力,有利于实现爱国主义的抽象性转化为具象化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6.赵某因妻子怀孕,决定将自己1500元购买的暹罗猫送给好友李某,李某当场应允收猫,不过他提出因为要出差请赵某代养一周,赵某同意了。一周后,李某到赵某家领猫时,却被告知赵某已经把猫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张某。本案中(  )A.李某因与赵某未订立合同而难以举证B.李某应要求赵某继续履行约定义务C.赵某有权转让该猫D.张某善意取得了猫的所有权7.2021年3月,张某和李某登记结婚,李父赠送了一幅名画作为新婚礼物。婚后,张某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夫妻将该房产出租,收到租金8万。同年,张某还收回了婚前借款10万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名画 ②承诺的房产 ③租金 ④借款第120页共120页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8.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因为(  )①知识产权的价值高于有形财产的价值 ②保护产权能够调动人们的主动创造性 ③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惩戒制度尚不健全 ④知识产权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9.某装修公司在广告中称“130平米,精装3.98万元(含水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周某被广告吸引,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施工后不久双方就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被迫停工。后周某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违约。该案例启示我们(  )①合同形式的差异会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②合同的履行应坚持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④虽合同双方的权责是对等的,但也可单方面变更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0.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对财产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非经登记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 ②若作财产权保护期届满后,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③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进行质押担保 ④甲寄存在乙处的电脑被乙以市场价销售给丙,丙取得该物所有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第120页共120页 11.甲乙结婚不久购买了第一套房,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乙所有并登记在乙的名下。后小夫妻购买第二套房,因限购政策将购买的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的父母名下。今甲乙离婚,关于房产(  )①第一套房因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第二套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第二套房子的产权应当属于甲的父母 ④乙可以以债权要求甲父母偿还出资额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2.某员工因工伤与所在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该员工可以采取的途径是(  )A.与单位针对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B.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C.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D.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安排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13.为维持小区秩序,保安小叶制止王老太在小区摆摊卖菜,并发生了争执,不料老太突发晕倒,救治无效死亡。王老太家属将小叶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称王老太死亡系小叶与王老太的争执导致(监控视频显示不实),据医院诊疗记录,王老太系基础性疾病导致致死。本案中(  )①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可作为本案的书证 ②监控室的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 ③小叶和物业公司可能都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王老太因基础病致死,小叶也需担责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4.某小区业主李某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李某租用小区车位。李某为此咨询律师,律师表示物业费与停车费属于两种性质的收费,二者不能捆绑。为解决此纠纷,李某可以通过(  )①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②行政诉讼——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裁决 ③商事仲裁——由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 ④刑事诉讼——向本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第120页共120页 15.同住某小区的李某和陈某遛狗时,两家的狗发生撕咬,陈某的狗被咬伤。陈某一气之下,将李某打伤,李某发现自己伤得不轻,便选择了报警,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陈某赔偿了李某40000元医药费,也取得对方谅解,但区检察院仍向法院提起公诉,陈某要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①李某选择报警是自诉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②陈某赔偿李某并获得谅解是纠纷的和解 ③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 ④陈某的赔偿属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5分。16.王红通过网上购物方式向店主小张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ipad一台,下单后货款和运费均已向小张付清。小张当天将ipad交由某快递公司运送,3天后该快递公司将ipad送达王红所在地,然而在送货时不慎被人冒领。王红未收到货,且多次催问小张和快递公司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和快递公司赔偿ipad的货款和运费。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王红是否取得ipad的所有权?说明理由。(2)法院是否支持王红,并说明原因。第120页共120页 17.2019年5月,来自外地A县的承租人甲与B县的出租人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两年。2020年12月,甲某向乙某表达了购买该出租房的意向,双方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约定租期满后办理过户手续。3个月后,由于该出租房房价飙升,乙觉得自己卖亏了,找到本地亲戚丙商议应对办法。丙表示愿意以当前市场价购买该房,但要求分得房价上升的一半收益,乙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租期满后,甲发现此事,表示要将乙和丙起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有效吗?请说明理由。(2)甲应当向何县法院递交起诉书?为什么?第120页共120页 18.甲公司独自研发出一款产品,于2020年1月获得发明专利权,产品设计图纸于2019年12月获得版权登记证书。甲公司将该专利产品委托乙公司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加工产品1万件,产品验收完毕,乙公司需要将相关产品设计图纸交给甲公司,不得复制、传播、使用。乙公司私自多加工200件该产品,复印了设计图纸,并把这200件产品和设计图纸私自售卖给丙公司使用。后甲公司知悉后,遂将乙公司和丙公司诉至法院。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违约行为的角度,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请简要说明理由。(2)从侵权行为的角度,乙公司和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第120页共120页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0年2月17日,广东省罗定市东冠村的村民黄某新与邻居黄某锐、刘某芳夫妇因土地界至问题发生纠纷,请求罗定市附城司法所介入调解。附城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国土所召开矛盾分析研判会,组建调解工作小组,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群众聚集,做到防疫、调解两不误。2月18日上午8点,调解工作组来到东冠村,对此次的纠纷案件按照“望闻问切”四个步骤开展调解工作。★“望”:调解工作组先翻阅之前调解此纠纷的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相关情况。★“闻”:听取多方面意见,了解发生纠纷的来龙去脉。★“问”:遵循兼听则明的原则,调解工作组分别走访了周边村民,特别是重点对见证此次纠纷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切”:调解工作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初步形成针对性的调解方案。随后,调解工作组约双方当事人来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就土地权属问题给予了专业的法律讲解,并就类似的纠纷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经过了长达8小时的调解以及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本例中的调解属于什么调解?它有什么特点?第120页共120页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新疆是中国集中连片特困区,其中南疆四地州更是国家确定的深度扶贫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南疆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根据各族群众就业意愿,积极促进疆内跨地区就业、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然而,近来西方反华势力污蔑我国新疆劳动力转移政策是针对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强迫劳动”,并以此为借口打压中国。事实上,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出疆务工是他们稳定就业脱贫的迫切需求和自主选择,并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企业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为新疆籍务工人员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年安排专门时间,让他们回乡探亲并报销探亲路费,还为他们安排免费体检。他们的生活不受任何限制,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等也依法得到保护。合同期满后,务工群众主动要求留在内地企业务工,有的在假期返岗时,还会带上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到内地企业工作。结合材料,从劳动的法律保障角度,对所谓新疆“强迫劳动”的谎言予以驳斥。第120页共120页 参考答案1.解析:“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看房者个人信息用于售楼宣传”属于出于商业目的,未征得看房者个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属于违法行为,①排除。“某地公安机关在明星演唱会上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抓到通缉逃犯”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必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②符合题意。“某市野生动物世界拒绝无加录人脸识别信息的原年卡用户入园参观”属于强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③排除。“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尊重业主意愿,可以较好保护个人敏感信息,④符合题意。答案:C2.解析:蔡某获得的赔偿金6万元属于蔡某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本案例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龚某的小说出版后所得稿酬3万元和蔡某接受的慰问金1万元,②③正确。龚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50万元属于龚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答案:C第120页共120页 3.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张某应向海宁市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消费者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其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张某也并不是非要采用向法院诉讼,A排除。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B错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本案中,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C符合题意。张某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D错误。答案:C4.解析:材料中儿子陈盛可以改姓李,随自己的母亲姓,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符合题意。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而且陈盛的父亲按照法律规定出教育抚养费,所以陈盛不能在今后不赡养父亲,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BC不符合题意。陈盛可以改变姓氏,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D不符合题意。答案:A5.解析:“清澈的爱,只为中国”,彰显了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是戍边英雄精神的象征,不容亵渎。个别企业以“清澈的爱”申请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申请要遵循公序良俗,不能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①②符合题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处在主体地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但不是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追求经济利益,③说法错误。爱国主义从来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新时代爱国主义表现为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有机统一,④说法错误。答案:A6.解析:赵某因妻子怀孕,决定将自己1500元购买的暹罗猫送给好友李某,李某当场应允收猫,可见,本案中赵某与李某已经达成口头约定,属于要约,因此,李某因与赵某未订立合同而难以举证的说法错误,排除A。本案中李某可以要求赵某继续履行约定义务,也可以不让赵某继续履行义务,排除B。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可见,赵某因妻子怀孕,决定将自己1500元购买的暹罗猫送给好友李某,李某当场应允收猫,这说明二人之间构成了要约,因此,赵某无权转让该猫,排除C。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可见,本案中张某并不知情赵某与李某已经达成的口头约定把猫卖给李某的事实,因此,张某善意取得了猫的所有权,D正确。答案:D第120页共120页 7.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①③符合题意。张某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口头承诺不符合夫妻约定财产规定而无效,②不符合题意。婚前借款1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答案:B8.解析: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不一定高于有形财产的价值,①错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能够调动人们的主动创造性,也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②④正确;“犯罪惩戒制度尚不健全”与保护知识产权不能构成因果关系,③错误。答案:C9.解析:“合同形式的差异会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该说法正确;但题干中强调的是双方签订装修合同后,由于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被迫停工,反映的是合同的履行应坚持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未涉及多种合同形式,①说法错误。依据题干可知:装修公司在广告中称“130平米,精装3.98万元(含水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应当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在签订合同施工后不久双方就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违背了合同的履行应坚持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周某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违约”,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②③说法正确。虽然合同双方的权责是对等的,但是单方面不能变更合同,④说法错误。答案:C10.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非经登记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说法过于绝对,①不选。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不选。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因此,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进行质押担保,③入选。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的规定,无权处分动产的,如相对人(即丙)为善意,即不知道乙无处分权,同时以合理对价成交,并且将该动产(电脑)交付给买受人,那么丙即可以依该法条获得电脑的所有权,④入选。答案:D11.解析:第一套房,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乙所有并登记在乙的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的父母名下,产权属于甲的父母,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②错误。第二套房产权属于甲的父母,③第120页共120页 正确。第二套住房产权属于甲的父母,事实甲乙出钱购买,乙可以以债权要求甲父母偿还出资额,④正确。答案:D12.解析:某员工因工伤与所在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该员工可以采取的途径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B正确。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该员工无法与单位针对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A错误。题干已经表明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可见,C选项做法不合规,排除。应该是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排除D。答案:B13.解析:据医院诊疗记录,王老太系基础性疾病导致致死。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可作为本案的书证,①符合题意。根据所学知识,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②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而本案诉讼人是王老太家属,因此,小叶和物业公司不需承担举证责任,③表述错误。为维持小区秩序,保安小叶做好本职工作,制止王老太在小区摆摊卖菜,王老太因基础病死亡,小叶与王老太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小叶无需担责,④错误。答案:A14.解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材料中不涉及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②④不选。某小区业主李某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李某租用小区车位,为解决此纠纷,李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①③正确。答案:A15.解析: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报警”并非民事诉讼,①错误。陈某赔偿李某40000元医药费,也取得对方谅解是纠纷的和解,②符合题意。陈某将李某打伤,并致李某轻伤二级,虽取得对方谅解,但仍需承担该行为的刑事责任,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③符合题意。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本案中陈某的赔偿不属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④错误。答案:C第120页共120页 16.解析:第(1)问,根据材料信息,本案中ipad属于动产,由于ipad被人冒领,并没有交付到王红手中,因此王红并未取得ipad的所有权,从以上方面分析作答即可。第(2)问,根据材料信息,因为王红与店主小张之间形成了网购合同,王红已支付货款及运费,履行了消费者义务,但小张未完成交货的义务,构成违约,应赔偿ipad的货款和运费;而该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是与小张签订的,与王红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该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法院应支持王红要求小张赔款的主张,不支持王红要求快递公司赔款的主张,从以上方面作答。答案:(1)没有取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本案中ipad属于动产,由于ipad被人冒领,并没有交付到王红手中,因此王红并未取得ipad的所有权。(2)法院应支持王红要求小张赔款的主张,不支持王红要求快递公司赔款的主张。因为王红与店主小张之间形成了网购合同,王红已支付货款及运费,履行了消费者义务,但小张未完成交货的义务,构成违约,应赔偿ipad的货款和运费。该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是与小张签订的,与王红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该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17.解析:(1)本题设问要求回答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有效吗,“甲某向乙某表达了购买该出租房的意向,双方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约定租期满后办理过户手续”可知,甲乙购房合同有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丙表示愿意以当前市场价购买该房,但要求分得房价上升的一半收益,甲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可知乙丙购房合同无效,乙与丙恶意串通,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甲某的利益,符合无效合同的情形。(2)本题设问要求回答甲应当向何县法院递交起诉书,根据教材知识点可知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甲应该向B城法院递交起诉书。答案:(1)甲乙购房合同有效。理由: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乙丙购房合同无效。理由:乙与丙恶意串通,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甲某的利益,符合无效合同的情形。(2)B城法院。理由: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18.解析:本题以“专利权受到侵犯”为话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第一步:明确设问指向。本题共两问,设问(1)属于原因类答题,设问(2)属于简答类答题。第二步:提取关键信息,联系政治理论,逐层展开。设问(1):从违约行为的角度,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请简要说明理由。第120页共120页 该问首先要回答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再说明理由。乙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理由: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私自加工和销售专利产品、设计图纸。这说明了乙公司构成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设问(2):从侵权行为的角度,乙公司和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依据材料可知:①乙公司私自加工专利产品,售卖给丙公司使用,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②乙公司私自复制产品设计图纸售卖给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答案:(1)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私自加工和销售专利产品、设计图纸,构成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乙公司私自加工专利产品,售卖给丙公司使用,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乙公司私自复制产品设计图纸售卖给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19.解析:本题要求考生回答本例中的调解属于什么调解以及有什么特点。考生可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根据所学知识,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材料中的调解“请求罗定市附城司法所介入调解。附城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国土所召开矛盾分析研判会,组建调解工作小组”,可见属于人民调解。结合课本知识,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答案:本例中的调解属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它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20.解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从劳动的法律保障角度,对所谓新疆“强迫劳动”的谎言予以驳斥。根据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南疆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根据各族群众就业意愿,积极促进疆内跨地区就业、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可从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地方政府积极组织群众外出务工,是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就业、脱贫致富的表现的角度分析;根据材料“事实上,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出疆务工是他们稳定就业脱贫的迫切需求和自主选择,并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企业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第120页共120页 ,可从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的角度分析。答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地方政府积极组织群众外出务工,是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就业、脱贫致富的表现。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期末试卷2(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犹如盛放于钱塘江边的白莲花。由28片大花瓣和27片小花瓣组成的“莲花碗”,将生硬的钢筋骨架与柔美的曲线形态完美结合,新颖独特,十分惊艳。可见,“莲花碗”体育场(  )A.是有形的建筑物,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B.是形状与图案结合而成的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应受专利权的保护C.具有高水准的独创性,是以建筑物方式体现的智力成果D.属于公共建筑,其结构与外观无需经得许可即可免费使用2.赵某与陈某一直存在利益纠纷,互有过激言语。后赵某向法院起诉陈某,认为陈某在网络中发布不实消息,造成公众对自己的误解,侵犯了自身名誉权。该案中(  )①赵某依法行使上诉的权利 ②陈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③赵某可提供互联网相关记录作为证据 ④陈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A.①②B.②③第120页共120页 C.①④D.③④3.10岁男孩安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组参加农场社会实践活动的照片,后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安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报社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②该报社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安某的损失 ③该报社不需要赔偿安某的精神损失费 ④该报社不需要向安某赔礼道歉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4.林某在一次聚会中,发现黄某戴的手表是他一个月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表是张某在公园捡到后卖给黄某的,交易时黄某不知情。据此,我们判定(  )A.黄某之所得属于善意取得,手表已经属于他了B.黄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该手表的所有权C.林某是手表所有权人,可请求黄某归还手表D.黄某应该归还手表,但是林某须支付黄某购表费用5.孙某在某电动车修理部以市场价购买了一个电动车充电器,在给电动车充电时发生充电器爆炸,致电动车完全损坏,幸好没有人员伤害。孙某当日即与修理部交涉要求赔偿。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将此事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为此孙某和修理部要明确(  )①仲裁必须由达成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 ②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③仲裁裁决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 ④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6.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5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三天后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后甲三天后支付给乙10万元,承诺余款一个月后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乙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是合同债务人,乙是债权人第120页共120页 B.甲的行为已经构成预期违约C.承诺余款一个月后支付是新要约D.两个月后乙应当交付部分图书7.2021年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提出购买100吨某型号的钢材,每吨价格5000元。第二天,乙公司致电回复甲公司同意供100吨钢材,但要求每吨价格提到520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此时(  )①第二天乙公司的致电回复是要约 ②第二天乙公司的致电回复是承诺 ③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合同标的为100吨钢材 ④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合同标的为甲乙双方的给付行为A.①③B.②④C.②③D.①④8.家住A县的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与B县的乙,乙付清全款将车开走并约定五天后办理过户登记。两天后,甲以外出用车名义向乙借得该车,第三天又将该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与丙办理过户手续。事后,乙得知此事,将甲诉至法院。该案例中(  )①乙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 ②丙因善意取得而获得该车所有权 ③乙可向B县法院提起诉讼 ④丙因办理过户手续而获得该车所有权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9.学生张某模仿班主任签名伪造请假条,逃课溜出学校去上网。学校对张某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张榜公布。学校周围的居民纷纷议论学校管理松懈、存在漏洞。下列关于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①学生张某侵犯了班主任的姓名权 ②学校公布处分的行为侵犯了学生张某的隐私权 ③学生张某影响了学校声誉,侵犯了学校的名誉权 ④人们指责学校属于正常的合法行为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0.又到一年求职季。小周收到博林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小周又收到另一家公司的offer,于是拒绝入职博林公司。本案中(  )①小周的做法是基于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小周还未入职博林公司,合同并未生效 ③博林公司有权要求小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第120页共120页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1.在一场篮球赛中,小戴被同学撞伤,要求同学赔偿。法院依据《民法典》新规“自甘冒险”原则驳回小戴的请求,即“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一新规(  )①不利于体育运动中受害方权利的公平维护 ②意味着体育竞赛中的人身伤害不构成侵权 ③有利于鼓励社会发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④为处理相关民事纠纷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  )①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 ③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 ④意味着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3.如下图漫画,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生死合同”侵犯了劳动者的(  )A.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120页共120页 B.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C.休息休假的权利D.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14.2021年9月,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起诉肇事者王某。开庭审理时,王某认为张某也应负一定责任。张某为主张赔偿护理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所谓”护理人员李某的护理收据。经王某质证后,主审法官发现收据是张某伪造的。本案中(  )①张某需为法庭辩论阶段提供的虚假证据承担责任②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助于实现自身合法诉讼权益③法院将不会支持张某获得护理费赔偿的诉讼请求④为减少经济损失,王某同样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5.于某到银行存款2万元,银行职员为其代填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半年后,于某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要求银行按大写金额支付本息遭到拒绝,于某遂将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受理的诉讼程序是(  )①仲裁调解 ②人民法院登记立案 ③开庭审理 ④公诉人提起诉讼请求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5分。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苏某与任某系上下层邻居关系,苏某居住在任某家楼下。任某家自2020年11月21日开始使用气血循环机,震动噪音较大。因苏某认为任某家使用气血循环机严重影响了其身体健康及正常生活,于2021年4月以任某在使用健身机时造成其居住的房屋剧烈震动,影响其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任某停止使用健身机。任某称使用气血循环机不是用于健身而是给老人治病,是自己应有的权利。(注:气血循环机是以人体的双足按摩、穴道温灸和全身静电循环等三方面反射促进人体的气血循环的一种中医康复治疗的医疗仪器。)第120页共120页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任某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1年3月,N市的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180车混凝土的合同,每车1500元,要求在同年5月1日之前交货完毕。双方同意,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4月份,混凝土价格涨了50%,A公司要求重新订立合同,遭到B公司的拒绝。于是A公司采取外地的2.5吨型卡车而不是当地该行业普遍使用的3吨型卡车运送,如期运送了180车,B公司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双方对峙仲裁庭,B公司要求A公司按照3吨型卡车的载量补齐原先少运的混凝土,并赔偿经济损失。A公司则认为合同并未就卡车型号进行约定,并且已按期如数将混凝土运送完毕。仲裁庭作出裁决,支持B公司的诉求。A公司不服裁决,向N市下辖的某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不予受理。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违约与违约责任”角度,分析仲裁庭支持B公司的原因。(2)在本案中,法院是否有权拒绝受理A公司的起诉?请说明理由。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第120页共120页 针对现有空气净化器中过滤网清洁较为麻烦的问题,李某开发了一项实用新型空气净化设备技术,2018年7月18日获得专利权。2020年11月10日,出差的李某发现外省王某销售的空气净化设备技术与自己的极为相似后要求王某停止生产销售,王某称技术是自己今年独立研发,且已投入生产,因此拒绝了李某的要求。随后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胜诉。败诉后,王某表示将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请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说明法院判决李某胜诉的理由。(2)败诉后,王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吗?请说明理由。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离婚后独居的周大爷在江津区自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6年9月,周大爷与李阿姨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这里,并靠卖酸辣粉等小吃积攒了60万元的存款。2018年12月,周大爷因病去世。得知此事,周大爷的前妻刘阿姨、女儿、儿子都找上门来要求获得遗产。(1)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第120页共120页 (2)如何继承周大爷的遗产?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被称为“躁在时代痛点上的制度设计”,是我国面对老龄社会,不断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一种探索。近来,“上海一位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楼下水果摊主”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这位老人采用意定监护的方式确定了监护人。10多年前,水果摊主小游从外地来到上海做水果生意。小游发现有个老人喜欢到他的摊位前玩,熟悉后,他一直悉心照顾老人。老人在爱人、儿子相继去世后,邀请小游一家住进了自己家里。一日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不醒,小游发现后把他送到医院,并陪伴照顾直到康复。2019年,老人带着小游到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两份协议,确认自己的晚年托付给小游一家照顾,且在他离世后,将其名下300万的房产赠与小游一家。2021年5月,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意定监护协议书要求,小游已成为老人的意定监护人。这本是一则发生于都市中邻里守望相助的珍贵温情故事,但随着事情的曝光,老人妹妹对协议有效性提出质疑,并表示将进行诉讼。对此,有网友称,谁照顾老人谁才有资格获得遗产,一直以来都是小游一家给了老人“家”的温暖。但也有网友认为,水果摊主到底是外人,没有资格获得遗产,能否尽责照顾老人也令人担心,老人的姐妹才有法定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完成下列任务:(1)说明新形势下我国推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义。第120页共120页 (2)对上述事件中老人亲属的质疑和网友的观点进行评述。参考答案1.解析:“莲花碗”体育场是有形的建筑物,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A错误。“莲花碗”体育场不是外观设计,是在其外观设计指导下建造的建筑物,B不选。由28片大花瓣和27片小花瓣组成的“莲花碗”,将生硬的钢筋骨架与柔美的曲线形态完美结合,由此可见“莲花碗”体育场具有高水准的独创性,是以建筑物方式体现的智力成果,C入选。“莲花碗”体育场属于公共建筑,但其结构与外观需经得许可方可使用,D不选。答案:C2.解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本案属于一审,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陈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正确。“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赵某可提供互联网相关记录作为证据,③正确。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④错误。答案:B3.解析: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侵犯安某肖像权,应向安某赔礼道歉,①④错误。某报社未经安某和其监护人的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安某肖像的照片用于具有营利性质的未成年人教育栏目的宣传,侵犯安某肖像权,该报社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安某的损失,但不需要赔偿安某的精神损失费,②③正确。答案:C4.解析:张某在公园捡到林某丢失的手表给不知情的黄某,黄某属于善意第三人,手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林某,A和B说法错误。林某有手表所有权,可要求黄某归还,C说法正确。黄某不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取手表,所以林某不需要向黄某返还购买费用,D说法错误。第120页共120页 答案:C5.解析: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④符合题意。仲裁申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可以由一方提出申请,①错误。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③错误。答案:B6.解析: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A错误。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事实违约,B错误。不是新的要约,C不符合题意。根据材料可知,两个月后乙应当交付部分图书,D正确。答案:D7.解析:第二天乙公司的致电回复是要约,甲公司表示同意是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双方合同成立,合同标的为甲乙双方的给付行为,①④正确。第二天乙公司的致电回复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②错误。100吨钢材不是合同标的而是标的物,③错误。答案:D8.解析:因为不动产是乙从甲所在的县合法取得,因此出现争议,乙可向A县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价格较大的动产权的取得通常也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丙向甲购买的汽车已办理产权登记,且丙属于善意第三人,故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②符合题意。“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管辖”,被告甲所在地在A县,乙应该在A县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丙是因善意取得而获得该车所有权,并非因办理过户手续而获得该车所有权,④错误。答案:A9.解析:侵犯姓名权指的是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小张冒充班主任签名的行为侵犯了班主任的姓名权,①正确。学校对外公布处分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而非隐私权,②错误。学校依法享有名誉权,小张逃课溜出学校去上网,虽然引起了居民的议论,但学校确实存在管理漏洞,因此不构成侵犯学校的名誉权,③错误。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因此人们指责学校属于行使批评与监督的权利的表现,并未侵犯学校的声誉权,④正确。答案:B10.解析:第120页共120页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小周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但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小周收到博林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已经生效,①②错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已经生效,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拒绝入职博林公司,博林公司有权要求小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③④正确。答案:D11.解析:根据新规“自甘冒险”原则,体现了法律维护公平;《民法典》新规“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体育竞赛中的人身伤害也可能构成侵权,①②错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一规定有利于鼓励社会发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为处理相关民事纠纷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③④正确。答案:D12.解析:“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这样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①③符合题意。在此材料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未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②不符合题意。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此种说法过于绝对,④说法错误。答案:B13.解析:漫画强调的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未涉及平等就业和择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ABC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的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没有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而是想为了当事故发生时如何推卸责任,侵犯了小王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D符合题意。答案:D14.解析: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提供证据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而非法庭辩论阶段,①表述错误。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②与题意不符。由于张某伪造证据,即本案原告不能提供合法证据,法院不会支持原告张某获得护理费赔偿的诉讼请求,③符合题意。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王某认为张某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王某需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④符合题意。答案:D15.解析:于某将银行诉至法院,首先应当到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然后由法院开庭审理,②③第120页共120页 符合题意。仲裁调解要到相应的仲裁机关,法院不是仲裁机关,①错误。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的人,题干中的诉讼人是于某,④错误。答案:C16.解析:主要分析任某的行为是否违背了民法典对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的规定,如果违背了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材料中任某在使用气血循环机时,并未考虑其长期使用气血循环机会给他人生活和健康带来的影响,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对此,任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答案: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任某在使用气血循环机时,并未考虑其长期使用气血循环机会给他人生活和健康带来的影响,致使双方产生矛盾,对此,任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解析:(1)本题要求从“违约与违约责任”角度,分析仲裁庭支持B公司的原因。依据材料:N市的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180车混凝土的合同,每车1500元,要求在同年5月1日之前交货完毕。双方同意,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所以B公司有权进行仲裁庭解决这个违约问题,至于A公司认为合同并未就卡车型号进行约定,并且已按期如数将混凝土运送完毕。但是合同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货车型号,但应该按照当地的行业普遍使用的3吨型车的惯例,违反了这一惯例就是没有遵守合同的诚信原则。属于实际违约中的不完全履行,必须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因此仲裁庭支持B公司的诉求。(2)在本案中,法院是否有权拒绝受理A公司的起诉,因为材料告诉我们双方同意,如果发生纠纷,通过仲裁解决,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答案:(1)A公司违反当地行业惯例,用2.5吨型卡车代替3吨型卡车,给B公司带来损失,违反了诚信原则,属于实际违约中的不完全履行,必须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因此仲裁庭支持B公司的诉求。(2)法院有权拒绝受理A公司的起诉。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8.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知识产权保护、诉讼的基本程序等相关知识,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考生法治观念素养。(1)本题要求考生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请第120页共120页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说明法院判决李某胜诉的理由。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是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因此可以知道法院会支持李某的主张。(2)本题要求考生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指出败诉后,王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吗。请说明理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王某拥有上诉权和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因此王某败诉后,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答案:(1)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是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王某的技术即使是其独立研发,也是在李某已取得专利之后且在保护期内,因此法院判决李某胜诉。(2)可以。因为王某拥有上诉的权利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19.解析:(1)本题要求回答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主要考查《法律与生活》中有关继承的问题,知识范围限定比较明确,学生解答本题时要熟练掌握教材中遗产的继承方式和遗产的继承人。根据材料,周大爷未立遗嘱,所以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周大爷的妻子李阿姨、女儿和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2)本题要求回答如何继承周大爷的遗产。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范围限定比较明确。学生解答本题时必须要熟练掌握继承遵循的原则和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没有特殊情况时,应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答案:(1)①本案中,周大爷未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②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故周大爷的妻子李阿姨、女儿和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没有特殊情况时,应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20.解析:(1)本题要求说明新形势下我国推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意义,属于意义类试题。根据题意可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我国面对老龄社会,不断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一种探索,这有利于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创新养老模式,探索多元化养老途径的一种有益尝试。(2)本题要求对上述事件中老人亲属的质疑和网友的观点进行评述。根据老人妹妹和网友的质疑,可从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当事人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相关部门应对意定监护人进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分析。答案:(1)创新养老模式,探索多元化养老途径;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120页共120页 (2)①按照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其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只有承担赡养义务,才能获得财产继承;②民事活动必须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决定权,如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老人签署和公证协议书时是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③为确保意定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义务,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第120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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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高中 - 政治
发布时间:2022-02-24 09:33:05 页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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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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