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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期末试卷(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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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期末试卷(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1.当前人脸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于安保、移动支付、公司管理等领域,但“人脸”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遵循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下列符合这一规定的是(  )①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看房者个人信息用于售楼宣传 ②某地公安机关在明星演唱会上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抓到通缉逃犯 ③某市野生动物世界拒绝无加录人脸识别信息的原年卡用户入园参观 ④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2.龚某与蔡某于2019年3月结婚。2020年3月,龚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3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龚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50万元。2021年3月,蔡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蔡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到慰问金1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蔡某获得的赔偿金6万元 ②蔡某收到的慰问金1万元 ③龚某的小说出版后所得稿酬3万元 ④龚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50万元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3.桐乡的张某通过淘宝向海宁的刘某购买了一件价值万元的皮衣,收到货后张某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张某寄回货物后,卖家却一直不肯退钱。本案中(  )A.张某应向桐乡市或者海宁市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C.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D.张某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4.李丽与陈敢在1997年结婚,1999年生下儿子陈盛。2019年,陈敢因有外遇而与李丽离婚,儿子因怨恨父亲而改姓李,陈敢闻讯要求儿子把姓名改回来,儿子对此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的教育抚养费用还给了父亲,从此没有这个父亲,日后也绝不赡养他。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陈盛可以改姓李,因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B.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父亲有严重过错,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C.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他已经偿还了父亲所有费用,双方互不相欠D.陈盛不能擅自改变姓氏,因为公民改变姓名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5.“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第12页共12页 ,彰显了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2021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指出,日前“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驳回17件“清澈的爱”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对相关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予以处罚。这是因为(  )①“清澈的爱”是戍边英雄精神的象征,不容亵渎 ②商标申请要遵循公序良俗,不能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企业必须在承担社会责任基础上追求经济利益,自觉维护英烈尊严 ④予以处罚具有威慑力,有利于实现爱国主义的抽象性转化为具象化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6.赵某因妻子怀孕,决定将自己1500元购买的暹罗猫送给好友李某,李某当场应允收猫,不过他提出因为要出差请赵某代养一周,赵某同意了。一周后,李某到赵某家领猫时,却被告知赵某已经把猫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张某。本案中(  )A.李某因与赵某未订立合同而难以举证B.李某应要求赵某继续履行约定义务C.赵某有权转让该猫D.张某善意取得了猫的所有权7.2021年3月,张某和李某登记结婚,李父赠送了一幅名画作为新婚礼物。婚后,张某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夫妻将该房产出租,收到租金8万。同年,张某还收回了婚前借款10万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①名画 ②承诺的房产 ③租金 ④借款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8.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因为(  )①知识产权的价值高于有形财产的价值 ②保护产权能够调动人们的主动创造性 ③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惩戒制度尚不健全 ④知识产权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9.某装修公司在广告中称“130平米,精装3.98万元(含水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周某被广告吸引,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施工后不久双方就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被迫停工。后周某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违约。该案例启示我们(  )①合同形式的差异会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②合同的履行应坚持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12页共12页 ④虽合同双方的权责是对等的,但也可单方面变更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10.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对财产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非经登记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 ②若作财产权保护期届满后,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③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进行质押担保 ④甲寄存在乙处的电脑被乙以市场价销售给丙,丙取得该物所有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1.甲乙结婚不久购买了第一套房,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乙所有并登记在乙的名下。后小夫妻购买第二套房,因限购政策将购买的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的父母名下。今甲乙离婚,关于房产(  )①第一套房因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第二套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③第二套房子的产权应当属于甲的父母 ④乙可以以债权要求甲父母偿还出资额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2.某员工因工伤与所在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该员工可以采取的途径是(  )A.与单位针对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B.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C.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D.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安排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13.为维持小区秩序,保安小叶制止王老太在小区摆摊卖菜,并发生了争执,不料老太突发晕倒,救治无效死亡。王老太家属将小叶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称王老太死亡系小叶与王老太的争执导致(监控视频显示不实),据医院诊疗记录,王老太系基础性疾病导致致死。本案中(  )①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可作为本案的书证 ②监控室的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 ③小叶和物业公司可能都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王老太因基础病致死,小叶也需担责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4.某小区业主李某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李某租用小区车位。李某为此咨询律师,律师表示物业费与停车费属于两种性质的收费,二者不能捆绑。为解决此纠纷,李某可以通过(  )①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②行政诉讼——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裁决 ③商事仲裁——由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 ④刑事诉讼——向本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12页共12页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15.同住某小区的李某和陈某遛狗时,两家的狗发生撕咬,陈某的狗被咬伤。陈某一气之下,将李某打伤,李某发现自己伤得不轻,便选择了报警,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陈某赔偿了李某40000元医药费,也取得对方谅解,但区检察院仍向法院提起公诉,陈某要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①李某选择报警是自诉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②陈某赔偿李某并获得谅解是纠纷的和解 ③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 ④陈某的赔偿属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5分。16.王红通过网上购物方式向店主小张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ipad一台,下单后货款和运费均已向小张付清。小张当天将ipad交由某快递公司运送,3天后该快递公司将ipad送达王红所在地,然而在送货时不慎被人冒领。王红未收到货,且多次催问小张和快递公司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和快递公司赔偿ipad的货款和运费。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王红是否取得ipad的所有权?说明理由。(2)法院是否支持王红,并说明原因。17.2019年5月,来自外地A县的承租人甲与B县的出租人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两年。第12页共12页 2020年12月,甲某向乙某表达了购买该出租房的意向,双方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约定租期满后办理过户手续。3个月后,由于该出租房房价飙升,乙觉得自己卖亏了,找到本地亲戚丙商议应对办法。丙表示愿意以当前市场价购买该房,但要求分得房价上升的一半收益,乙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租期满后,甲发现此事,表示要将乙和丙起诉至法院。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有效吗?请说明理由。(2)甲应当向何县法院递交起诉书?为什么?18.甲公司独自研发出一款产品,于2020年1月获得发明专利权,产品设计图纸于2019年12月获得版权登记证书。甲公司将该专利产品委托乙公司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加工产品1万件,产品验收完毕,乙公司需要将相关产品设计图纸交给甲公司,不得复制、传播、使用。乙公司私自多加工200件该产品,复印了设计图纸,并把这200件产品和设计图纸私自售卖给丙公司使用。后甲公司知悉后,遂将乙公司和丙公司诉至法院。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违约行为的角度,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请简要说明理由。(2)从侵权行为的角度,乙公司和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第12页共12页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0年2月17日,广东省罗定市东冠村的村民黄某新与邻居黄某锐、刘某芳夫妇因土地界至问题发生纠纷,请求罗定市附城司法所介入调解。附城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国土所召开矛盾分析研判会,组建调解工作小组,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群众聚集,做到防疫、调解两不误。2月18日上午8点,调解工作组来到东冠村,对此次的纠纷案件按照“望闻问切”四个步骤开展调解工作。★“望”:调解工作组先翻阅之前调解此纠纷的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相关情况。★“闻”:听取多方面意见,了解发生纠纷的来龙去脉。★“问”:遵循兼听则明的原则,调解工作组分别走访了周边村民,特别是重点对见证此次纠纷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切”:调解工作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初步形成针对性的调解方案。随后,调解工作组约双方当事人来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就土地权属问题给予了专业的法律讲解,并就类似的纠纷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经过了长达8小时的调解以及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本例中的调解属于什么调解?它有什么特点?第12页共12页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新疆是中国集中连片特困区,其中南疆四地州更是国家确定的深度扶贫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南疆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根据各族群众就业意愿,积极促进疆内跨地区就业、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然而,近来西方反华势力污蔑我国新疆劳动力转移政策是针对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的“强迫劳动”,并以此为借口打压中国。事实上,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出疆务工是他们稳定就业脱贫的迫切需求和自主选择,并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企业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为新疆籍务工人员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年安排专门时间,让他们回乡探亲并报销探亲路费,还为他们安排免费体检。他们的生活不受任何限制,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等也依法得到保护。合同期满后,务工群众主动要求留在内地企业务工,有的在假期返岗时,还会带上自己的亲戚朋友一起到内地企业工作。结合材料,从劳动的法律保障角度,对所谓新疆“强迫劳动”的谎言予以驳斥。第12页共12页 参考答案1.解析:“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看房者个人信息用于售楼宣传”属于出于商业目的,未征得看房者个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属于违法行为,①排除。“某地公安机关在明星演唱会上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抓到通缉逃犯”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必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②符合题意。“某市野生动物世界拒绝无加录人脸识别信息的原年卡用户入园参观”属于强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③排除。“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尊重业主意愿,可以较好保护个人敏感信息,④符合题意。答案:C2.解析:蔡某获得的赔偿金6万元属于蔡某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本案例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龚某的小说出版后所得稿酬3万元和蔡某接受的慰问金1万元,②③正确。龚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50万元属于龚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答案:C3.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张某应向海宁市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消费者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其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张某也并不是非要采用向法院诉讼,A排除。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B错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本案中,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C符合题意。张某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D错误。答案:C4.解析:材料中儿子陈盛可以改姓李,随自己的母亲姓,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符合题意。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而且陈盛的父亲按照法律规定出教育抚养费,所以陈盛不能在今后不赡养父亲,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BC不符合题意。陈盛可以改变姓氏,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D不符合题意。答案:A5.解析:“清澈的爱,只为中国”,彰显了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是戍边英雄精神的象征,不容亵渎。个别企业以“清澈的爱”申请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申请要遵循公序良俗,不能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①②符合题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处在主体地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但不是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追求经济利益,③说法错误。爱国主义从来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新时代爱国主义表现为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有机统一,④说法错误。答案:A6.解析:赵某因妻子怀孕,决定将自己1第12页共12页 500元购买的暹罗猫送给好友李某,李某当场应允收猫,可见,本案中赵某与李某已经达成口头约定,属于要约,因此,李某因与赵某未订立合同而难以举证的说法错误,排除A。本案中李某可以要求赵某继续履行约定义务,也可以不让赵某继续履行义务,排除B。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可见,赵某因妻子怀孕,决定将自己1500元购买的暹罗猫送给好友李某,李某当场应允收猫,这说明二人之间构成了要约,因此,赵某无权转让该猫,排除C。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可见,本案中张某并不知情赵某与李某已经达成的口头约定把猫卖给李某的事实,因此,张某善意取得了猫的所有权,D正确。答案:D7.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①③符合题意。张某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口头承诺不符合夫妻约定财产规定而无效,②不符合题意。婚前借款1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答案:B8.解析: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不一定高于有形财产的价值,①错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能够调动人们的主动创造性,也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②④正确;“犯罪惩戒制度尚不健全”与保护知识产权不能构成因果关系,③错误。答案:C9.解析:“合同形式的差异会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该说法正确;但题干中强调的是双方签订装修合同后,由于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被迫停工,反映的是合同的履行应坚持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未涉及多种合同形式,①说法错误。依据题干可知:装修公司在广告中称“130平米,精装3.98万元(含水电改造)”,并郑重承诺“预算等于决算”,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构成条件,应当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在签订合同施工后不久双方就水电改造费是否计入工程总价发生了矛盾,违背了合同的履行应坚持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周某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违约”,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②③说法正确。虽然合同双方的权责是对等的,但是单方面不能变更合同,④说法错误。答案:C10.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非经登记一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说法过于绝对,①不选。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不选。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因此,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进行质押担保,③入选。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的规定,无权处分动产的,如相对人(即丙)为善意,即不知道乙无处分权,同时以合理对价成交,并且将该动产(电脑)交付给买受人,那么丙即可以依该法条获得电脑的所有权,④入选。第12页共12页 答案:D11.解析:第一套房,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乙所有并登记在乙的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第二套房登记在甲的父母名下,产权属于甲的父母,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②错误。第二套房产权属于甲的父母,③正确。第二套住房产权属于甲的父母,事实甲乙出钱购买,乙可以以债权要求甲父母偿还出资额,④正确。答案:D12.解析:某员工因工伤与所在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该员工可以采取的途径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B正确。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该员工无法与单位针对劳动争议达成和解协议,A错误。题干已经表明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效的情况下,可见,C选项做法不合规,排除。应该是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排除D。答案:B13.解析:据医院诊疗记录,王老太系基础性疾病导致致死。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可作为本案的书证,①符合题意。根据所学知识,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②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而本案诉讼人是王老太家属,因此,小叶和物业公司不需承担举证责任,③表述错误。为维持小区秩序,保安小叶做好本职工作,制止王老太在小区摆摊卖菜,王老太因基础病死亡,小叶与王老太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小叶无需担责,④错误。答案:A14.解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材料中不涉及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②④不选。某小区业主李某因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李某租用小区车位,为解决此纠纷,李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①③正确。答案:A15.解析: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报警”并非民事诉讼,①错误。陈某赔偿李某40000元医药费,也取得对方谅解是纠纷的和解,②符合题意。陈某将李某打伤,并致李某轻伤二级,虽取得对方谅解,但仍需承担该行为的刑事责任,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③符合题意。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本案中陈某的赔偿不属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④错误。答案:C16.解析:第12页共12页 第(1)问,根据材料信息,本案中ipad属于动产,由于ipad被人冒领,并没有交付到王红手中,因此王红并未取得ipad的所有权,从以上方面分析作答即可。第(2)问,根据材料信息,因为王红与店主小张之间形成了网购合同,王红已支付货款及运费,履行了消费者义务,但小张未完成交货的义务,构成违约,应赔偿ipad的货款和运费;而该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是与小张签订的,与王红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该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法院应支持王红要求小张赔款的主张,不支持王红要求快递公司赔款的主张,从以上方面作答。答案:(1)没有取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本案中ipad属于动产,由于ipad被人冒领,并没有交付到王红手中,因此王红并未取得ipad的所有权。(2)法院应支持王红要求小张赔款的主张,不支持王红要求快递公司赔款的主张。因为王红与店主小张之间形成了网购合同,王红已支付货款及运费,履行了消费者义务,但小张未完成交货的义务,构成违约,应赔偿ipad的货款和运费。该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是与小张签订的,与王红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该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17.解析:(1)本题设问要求回答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有效吗,“甲某向乙某表达了购买该出租房的意向,双方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约定租期满后办理过户手续”可知,甲乙购房合同有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丙表示愿意以当前市场价购买该房,但要求分得房价上升的一半收益,甲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可知乙丙购房合同无效,乙与丙恶意串通,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甲某的利益,符合无效合同的情形。(2)本题设问要求回答甲应当向何县法院递交起诉书,根据教材知识点可知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甲应该向B城法院递交起诉书。答案:(1)甲乙购房合同有效。理由: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乙丙购房合同无效。理由:乙与丙恶意串通,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甲某的利益,符合无效合同的情形。(2)B城法院。理由: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18.解析:本题以“专利权受到侵犯”为话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第一步:明确设问指向。本题共两问,设问(1)属于原因类答题,设问(2)属于简答类答题。第二步:提取关键信息,联系政治理论,逐层展开。设问(1):从违约行为的角度,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请简要说明理由。该问首先要回答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再说明理由。乙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理由: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私自加工和销售专利产品、设计图纸。这说明了乙公司构成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设问(2):从侵权行为的角度,乙公司和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依据材料可知:①乙公司私自加工专利产品,售卖给丙公司使用,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②乙公司私自复制产品设计图纸售卖给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第12页共12页 答案:(1)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私自加工和销售专利产品、设计图纸,构成实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乙公司私自加工专利产品,售卖给丙公司使用,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乙公司私自复制产品设计图纸售卖给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19.解析:本题要求考生回答本例中的调解属于什么调解以及有什么特点。考生可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根据所学知识,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材料中的调解“请求罗定市附城司法所介入调解。附城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国土所召开矛盾分析研判会,组建调解工作小组”,可见属于人民调解。结合课本知识,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答案:本例中的调解属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它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20.解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从劳动的法律保障角度,对所谓新疆“强迫劳动”的谎言予以驳斥。根据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南疆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根据各族群众就业意愿,积极促进疆内跨地区就业、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可从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地方政府积极组织群众外出务工,是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就业、脱贫致富的表现的角度分析;根据材料“事实上,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出疆务工是他们稳定就业脱贫的迫切需求和自主选择,并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企业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从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的角度分析。答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地方政府积极组织群众外出务工,是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就业、脱贫致富的表现。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第12页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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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高中 - 政治
发布时间:2022-01-06 13:23:16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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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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