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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单元探究与分享例题与参考答案汇编(实用,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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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单元探究与分享例题与参考答案汇编1.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报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父母向失主收取500元也是合法的。2.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①依据《民法典》规定,夏某、林某和张某侵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杨某人身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②依据《民法典》规定,杨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是由于学校对杨某及其同班学生夏某、林某和张某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造成的,所以杨某所在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②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③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3.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结合案例,说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⑴意义: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承载了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共同记忆,也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⑵生活中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侮辱他人。例如:对受害人进行口头谩骂、辱骂、讽刺,或者作出下流动作等;以书面形式辱骂、嘲笑他人,贬损他人人格;诽谤他人。如以口头语言传播虚假事实,使他人人格受到贬损。4.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照合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财产所有权属于谁?房屋是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刘某名下,所以刘某能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丁某尽管订立合同在先,并且已经拿到钥匙入住该房屋,但并不能对抗刘某的权利。王某“一房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当向丁某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5.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③但该案中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奥运五环”图案作为衬衫的商标6、“北极熊”文字作为棉衣的商标“上海”文字作为文具的商标如果要用上面的标记去申请注册商标,它们能获得注册吗?为什么?①都不能注册为商标。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7.镜头一: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镜头一中,2018年3月1日,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的电子邮件内容包括购买意愿、单价、数量、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和答复期限等,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要约。其中,甲公司是要约人,乙公司是受要约人。3月3日,乙公司回复甲公司,但玩具的单价与3月1日的要约中的价格并不一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有关合同价款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不再构成对前述要约的承诺,而转化成新的要约,即3月3日乙公司愿意以65元每件的价格卖给甲公司一万件玩具的回复,不是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承诺,而是乙公司作为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之后甲公司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对乙公司3月3日的要约中的价款、数量条款进行了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数量条款的变更同样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甲公司的回复不构成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一万件",变更了甲的要约的数量条款,也不构成承诺,而是新的要约。最后,由于甲公司没有回复,所以该要约未得到承诺,合同最终并未成功订立。镜头二中,小华购物的过程中,超市货架上陈列着水杯,超市货架的价签中标示水杯的单价,这是超市发出的要约,意为超市愿意以特定的单价出售水杯;小华从货架上拿走两个水杯并结账的行为,属于对超市的承诺,合同成功订立。需要注意的是,在超市购物场景中,小华拿水杯并到收银台结账不但属于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行为,同时也属于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这是即时清结合同的特点。8.镜头一: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镜头二: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赵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总计5000元的赔付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精原细胞瘤属于恶性肿瘤,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核实无误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镜头一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如何评价镜头二中保险公司的做法?镜头一中展示的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而产生争议的场景。对于镜头一一的分析,应当掌握以下几点。(1)实践中,对于缺少价款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般要先考虑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如前所述,就合同而言,虽然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但合同一般包括的各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实际上只要有明确的当事人、明确的合同标的以及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个合同原则上就成立了,其他的内容都可以在事后补充。(2)镜头一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比较简单,就是合同内容不完整,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立生分歧。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口头同还是书面合同,如果不是法律专业人士,难免会对合同履行中的要素考虑不周,从而导致当事人约定的意思表示不完整,引发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甚至产生合同是否成立的争议。镜头二中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疾病性质存在认识错误,所以没有主张足额赔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并基于诚信原则给予了足额的赔付。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体现了合同履行中的诚信原则,值得肯定。同时,需要指出以下几点。( 1 )足额赔付是保险公司在履行保险合同中的义务。保险公司在当事人不知情时仍然主动给予了足额赔付,这种行为当然值得赞许和肯定。但足额赔付也是保险公司的法律义务,作为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在债权人没有主张的情况下按照合同履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并非是无法律义务情况下的道义支付。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足额赔付,即使赔付时投保人没有意识到问题,事后投保人明白过来了,仍然可以主张足额赔付。保险公司的行为只是避免了未来发生纠纷的可能性。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就保险公司而言,诚信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立足之本。一个没有诚信的保险公司,必然为消费者所唾弃。因此,镜头二中保险公司的行为既是道德上值得赞许的行为,也是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正确考量和选择。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国家通过建立守信激励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标杆。9.黄某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回来后,黄某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座位。姜某称:“谁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曹某从商店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机身经常出现发热问题,手机还偶尔因过热出现黑屏。曹某找商店协商解决,被商店拒绝后,曹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店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案例一展示的是因旅行社未兑现合同承诺,黄某起诉要求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的场景。本案中黄某可以依法要求旅行社返还合同约定金额和旅行实际花费之间的差额数,并且可以要求同等金额的违约金赔偿。对于黄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我国以往的司法实践均是依照民法通则或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出般不判决旅行社承担精神损失的赔偿。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仅适用于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在旅行社违约造成旅行者严重精神损害时,立法和司法实践都不能给予充分的保护。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很好地弥补了这个缺陷。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本案的情况,黄某可以选择要求旅行社承担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然后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案例二展示的是乘坐高铁时未对号人座的“霸座”情形。“霸座”乘客因被采取强行驱离措施而要求铁路运输公司赔偿损失,该请求是无法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首先,购买火车票的行为意味着乘客与铁路运输公司之间订立了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公司的义务是按照火车票载明的起点和终点将乘客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乘客的义务是支付相应的价款,同时其火车票上载明的乘车信息表明乘客同意根据该信息乘车,乘客应该按照车票所标明的座位号码对号人座乘车,遵守正常的乘车秩序。本案中的当事人“霸座”且拒绝让出本属于其他乘客的座位,既是违反列车乘车秩序的行为,也构成客运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乘警的处理符合铁路运输相关规定,该乘客的请求无法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三展示的是曹某购买的智能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商店拒绝协商解决后,曹某提起诉讼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了瑕疵履行的处理方式:“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十条则是关于当事人就部分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补教措施的规定。本案中曹某购买的手机不符合质量约定,而商家拒绝协商解决,因此曹菜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曹某要求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的请求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10、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壮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商定疏漏,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11、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当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驴踢坏了汽车,驴的主人要承担责任;斗牛犬咬伤驴导致驴扬蹄,斗牛犬的主人也要承担责任。同时,还要考虑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存在,可以减轻老李的责任。12、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方某劝阻吴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方某没有侵害吴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吴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吴某死亡的结果。方某的劝阻和吴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方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3、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的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徐某养信鸽的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徐某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他应该本着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原则妥善处置鸽舍。楼下邻居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解养鸽人对鸽子的情感,徐某能够排除妨碍,应当理解接受。14、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所以小潘还债并非义务,诚实守信,品德高尚。14、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⑴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赠与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⑵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15、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⑴根据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案例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和小美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法律允许结婚,且二人已经结婚登记,所以该婚姻受法律保护。⑵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本案中的小张和小梅尽管举办了婚礼,但没有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仍未确立,二人只能是同居关系,该婚姻不受法律包婚。⑶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本案中小罗只有19岁,不到结婚年龄,伪造证件与小英结婚无效,该婚姻不受保护。16、某公司员工易某上班时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被部门领导通报批评。此后,易某又两次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公司人事部门对易某作出记过失3次的决定。两个月后,公司以易某12个月内累计3次过失为由,解除与易某的劳动合同。易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提出《员工日常管理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若员工12个月内累计3次过失,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易某已阅读该条例并签字承诺自愿遵守,故该公司拒绝支付赔偿。你支持易某的主张还是公司的主张?为什么?支持公司的主张。(1)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2)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易某上班时间玩游戏、擅自离岗等行为违反劳动纪律,没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所做出的解除合同决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17、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某餐厅开业前公开招聘,蔡某与其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由于餐厅竣工日期一拖再拖,蔡某只好在家等候上班通知。3个月后,蔡某得知餐厅因拖欠工程款暂时无法开业,且在家等候期间不发工资。蔡某找到餐厅经理,表示1个月后如果餐厅还不开业就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后,餐厅仍未开业,蔡某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但餐厅不同意解除,并拒绝交出蔡某的档案。蔡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档案,但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支持蔡某直接起诉维权?(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材料一:现代社会广告无孔不入。大街小巷有大小不等的各式广告,翻开报纸会见到大版的广告,打开电视有很多广告,浏览页面不时会蹦出广告,电子邮箱里也塞满了广告……材料二:某二手车交易平台发布广告,反复使用销量“遥遥领先”等宣传用语。行业内其他交易平台认为,这种广告误导不明真相的交易者以为该交易平台的销量就是第一名,这样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请你谈一谈广告在现在社会中的利与弊;你在生活中如何识别广告信息的真伪?(1)广告的优点:给消费者提供大量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供消费者做出选择。对于商家而言,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他们可以利用广告展示自己产品的优势,以便吸引消费者购买来获取利润;广告的缺点:过多的广告会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有些广告会传递虚假信。⑴查看产品合格证书;查看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了解产品适用的质量标准(国标GB企标QB);询问消费者了解消费感受;了解生产者的信誉和口碑;用自己学到的专业知识查看商品的包装、外观、细节等等。⑵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自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在消费自己的产品的过程中,信任自己的产品。20、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小李一家去某旅游景点餐馆吃饭。结账时老板声称,小李所点的那盘大虾不是25元一份,而是25元一只。原来餐馆门口的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25元”,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一行小字,注明“以上海鲜单只计价”。小李认为他点菜时询问过菜价,服务员并未作相应的提示。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小李哪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⑴知情权⑵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21、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他偶然发现一本书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小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了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小琪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道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是小莹,你会采取哪种解决方式?答:民事诉讼。22、(1)陈某在小区最散步时见一条狗很可爱,便去逗引,结果被狗咬伤。陈某要求狗的主人石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元。但石某认为,如果陈某不主动逗狗,狗是不会咬她的,因此不同意赔偿。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石某赔偿其相应损失。(2)张某从某县山区的居民处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牟取利益,被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县林业局以王锦蛇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张某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为由,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依法没收王锦蛇,并对张某给予罚款处罚。张某认为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证据不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撒销该行政处罚决定。(3)某日下午,华某携水果刀窜至某中学附近小巷,将学生常某拦住,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常某的手机和运动手表抢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抢劫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华某的刑事责任。上述案例中提起的诉讼有什么区别?1、民事诉讼;2.行政诉讼;3.刑事诉讼。区别:民事诉讼处理民事案件: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行政诉讼处理行政争议案件: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刑事诉讼处理犯罪案件: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3、结合课本90页的相关知识,谈谈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刘某有何意义?1.原因: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的宝贵机会。为此,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2.措施:(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3)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24、沈某一家人在火锅店聚餐,当时下雨,火锅店大厅地面较为湿滑,沈某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入院治疗共花费2万元。出院后,沈某要求火锅店赔偿。但火锅店表示,沈某聚餐当天因穿高跟鞋走路不稳才摔倒,对受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只同意给付2000元的消费代金券作为补偿。沈某对解决方案不满意,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沈某应做哪些准备?提示:①明确被告信息:②准备诉状:确定管辖法院并准备起诉状;③收集和保存证据;④到法院立案,要带上身份证和复印件。●请你根据上述事实,帮沈某起草一份民事诉状。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5、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莱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終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答: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⑵该收条存在的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还款收条(样本)本人于1879年4月11日收到胡菜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菜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正某  1879年4月11日26、材料: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Q: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郑某的证据能被法庭采纳吗?答: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能被法庭采纳。26、材料:某通信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梁某支付拖欠的话费。通信公司提交的主要证据是一份有梁某签名的移动电话开户申请表。但梁某提出,开户申请表上的“申请人”签名并非其本人书写。经查实,该签名确系他人所为,但通信公司手头只有梁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没有任何的委托手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梁某是否办理过该移动电话的开户申请,双方意见截然相反。Q:假如你是本案的当事人,你会提出什么主张?你可以提供哪些证据?答:⑴如果我是梁某会向人民法院主张,请求判令梁某拒付该手机号拖欠的话费,并赔偿因诉讼给梁某带来的经济损失。⑵梁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证明自己的身份证件遗失(派出所的身份证挂失信息)或被盗用(证人证言);证明自己与该手机号无实际的联系(申请法庭调取该手机号通话记录)。证明自己因诉讼务工时间及经济损失(因诉讼向单位的请假条及工资标准)高三二模试题(选择性必修一)18.(6分)近几年来,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香港社会出现的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发展适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第14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结合材料,运用“国家的结构形式”的知识,说明全国人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理由。(6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1分),中央享有最高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1分,答出一句即可得1分)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完全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1分)有利于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防范、遏制干涉香港事务的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维护香港法治秩序;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3分)第15页共15页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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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5 23:40:05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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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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