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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头高级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中考试题(Word版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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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头高级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政治试题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60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关系中的客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自然人甲与乙之间的继承纠纷B.某银行多付储户存款纠纷C.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D.某4S店与自然人丙之间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答案】C【解析】【详解】ABD:甲乙之间的继承纠纷、银行月客户之间的存款纠纷、汽车买卖合同都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ABD正确,但与题设不符。C: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不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C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2.汪某因名誉权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丁某在小区对汪某发表道歉文章。判决书送达后,汪某未隐去丁某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擅自将判决书张贴在小区内。丁某此后经常接到骚扰电话,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上述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丁某身份权受侵犯,可以要求汪某公开道歉②汪某侵害丁某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汪某以名誉权受侵害提起的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④丁某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C【解析】【详解】①:身份权则指他人侵犯了民事主体的亲权、配偶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中的人身权,身为民事主体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法律有规定,如果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就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丁某隐私权受侵犯,而不是身份权受到侵犯,①错误。②:如果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就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汪某侵害丁某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②正确。③: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汪某以名誉权受侵害提起的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③正确。④:民事诉讼案件是没有辩护人的,刑事案件才有辩护人。民事案件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就相当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④错误。故本题选C。3.王先生为了融资,与李先生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出借自己发明专利权,李先生出借100万元给王先生,借款期限为半年。半年后,李先生未收到王先生的还款。在这里()①借款合同的客体是借款的行为②半年后李先生成为了专利权的所有人③王先生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④王先生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合同履行原则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C【解析】【详解】①:借款合同的客体就是指借款的行为与借款关系的成立,以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及责任义务,①符合题意。②:王先生只是出质自己发明专利权,并没有转让或者买卖专利权,半年后专利权的所有人依然是王先生,李先生不能成为专利权的所有人。②错误。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③错误。④:李先生出借100万元给王先生,借款期限为半年。半年后,李先生未收到王先生的还款。王先生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合同履行原则,④正确。故本题选C。4.小说家甲创作的小说《人生》于1960年发表。1969年甲某去世,2022年其唯一继承人乙发现某电影公司未经他同意将甲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并且没有署名。本案中()①电影公司没侵犯甲的著作财产权 ②电影公司侵犯了甲的署名权③电影公司侵犯了乙的著作财产权④电影公司侵犯了乙的改编权A.①③B.①④C.③④D.①②【答案】D【解析】【详解】①③:著作财产权的年限是著作所有人死亡后五十年,依据题意,在电影公司将甲的小说改编成电影的时间已超过五十年,因此,电影公司没侵犯甲的著作财产权,故①入选,③不选。②:某电影公司未经甲的继承人同意将已去世的甲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并且没有署名,电影公司侵犯了甲的署名权,故②入选。④:著作权改编权的保护期对于自然的一般就是在当事人死后的五十年;而如果法人的话那么就是作品发生后的五十年;只要超过了时间,那么此作品就不会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供其它人享用,因此,电影公司没有侵犯乙的改编权,故④不选。故本题选D。5.老张是小王的上级主管,二人因公入住酒店相邻房间。入住期间,小王无意间听到老张在跟公司经理通电话,内容涉及对小王工作上的不满。小王感觉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就跑到老张房门外偷偷录音,并将录音发给了公司的有关领导和同事。由此造成老张对小王的不满产生矛盾,因调解不成,老张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①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②民事法律关系是财产关系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当事人涉及到的义务关系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A.①③B.①④C.②④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②: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而不是财产关系,①正确,②错误。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而不仅仅是义务,③错误。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中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正确。故本题选B。6.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定于2022年2月25日乙向甲交付货物,约定违约金6万,甲支付定金3万。后乙因故未能如期交付,导致甲财产损失5万。2月28日,乙储存货物的仓库被雷击中,导致货物全部失火灭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甲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支付违约金6万②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3万元③乙构成违约,甲有权向乙主张违约责任④因发生不可抗力,可以免除乙的合同义务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③:定于2022年2月25日乙向甲交付货物,但到期未交付,构成违约,甲有权向乙主张违约赔偿,故①③正确。②:赔偿应是双倍定金,故②错误。④:2022年2月25日是交货日期,而被雷击中是在2月28日,不属于不可抗力,故④不选。故本题选B。7.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中称“如贵厂有x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发货100吨随后到达,遭到拒绝。理由是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对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①该建筑公司与A水泥厂所订立的是书面合同②该建筑公司仅与A水泥厂所订立的合同有效③该建筑公司与A水泥厂和B水泥厂所订立的合同均有效④本案函件内的信息仅是一个要约邀请,不具法律约束力A.①③B.①④C.①②D.②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③:从本案可以看出,该建筑公司与A水泥厂和B水泥厂的函件信息符合有效要 约的构成条件,可作为书面合同对待,所订立的合同均有效,①③正确。②④:本案中该建筑公司与A水泥厂和B水泥厂的函件信息符合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订立的合同均有效,②④错误。故本题选A。8.2022年1月,赵某与孙某联系购买20箱五粮液事宜。双方约定订金3万元,违约金5万元,孙某向赵某交付了20箱五粮液。赵某收到货物后,通过五粮液官网假酒识别的办法进行检查,认为孙某所发货物为假酒,故诉至法院并申请鉴定,确定为假酒。对于该案件认识正确的是()①孙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②孙某应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停止侵害③孙某售卖假酒,故赵某可要求孙某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④孙某和赵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明确,故孙某和赵某均需承担一定责任A.①②B.①③C.②③D.①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赵某与孙某联系购买20箱五粮液事宜,但孙某向赵某交付的五粮液为假酒,因此,孙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①说法正确。②:孙某应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但题意不涉及停止侵害,②不符合题意。③:赵某向孙某支付订金3万元,双方约定违约金5万元,但孙某违约了,因此要承担违约责任,故赵某可要求孙某返还订金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③说法正确。④:赵某与孙某订立的是口头合同,但内容明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孙某应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9.曹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想在小区自己购买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在施工单上盖章,物业公司认为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予以拒绝。曹某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物业公司给予配合和协助。本案中()①法院会支持曹某诉讼请求②法院不会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③举证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④双方当事人可在诉讼中选择调解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B【解析】【详解】①:曹某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符合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其要求物业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属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物业公司应当予以履行。故①符合题意。②:原告方的曹某作为业主,对其购买的车位依法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通过合法方式使用车位,且符合规划用途。因此,法院会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故②不符合题意。③:民事诉讼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故③不符合题意。④: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调解既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贯彻调解原则所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商事纠纷,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方式。因此,针对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可在诉讼中选择调解。故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0.王某(24岁)与李某(19岁)自由恋爱,双方父母是表兄妹关系,在老家与李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王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他们的婚姻()A.王某与李某属于两代旁系亲属,不符合结婚条件B.王某与杨某是违法的,因为王某已经与李某办理了婚礼C.王某与杨某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李某未达到结婚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答案】C【解析】【详解】A:王某与李某属于三代以外旁系亲属,故A错误。B:王某已经与李某办理了婚礼,但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故王某和李某不是夫妻关系,王某与杨某不违法,故B不选。C:王某和杨某的父母是表兄妹,他们已经是三代以外的旁系亲属,且办理了结婚登记,合法婚姻,故C正确。D:题干问的是婚姻关系,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11.王大妈与李大叔婚后生育一女李某。李大叔病故后,王大妈长期一人独居,但她患有疾病需要护工护理。李某长期对其不闻不问,王大妈要求其支付护理费。李某认为,王大妈有退休工资和医保,自己家经济不宽裕,无力支付护理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大妈经济条件好,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B.关于护理费的争议,双方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C.李某对王大妈不闻不问的做法属于虐待行为D.如果李某拒绝支付护理费,法院可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答案】B【解析】【详解】A: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A说法错误。B:因赡养问题引起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B正确。C:李某对王大妈不闻不问的做法属于遗弃行为,C说法错误。D:如果李某拒绝支付护理费,仍属于民事争端,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且王某并未将李某告上法庭,民事诉讼“民不告,官不究”,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12.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再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有抚养关系,大儿子有继承权②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③孔某的母亲基于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④彭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D【解析】【详解】①: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因彭某与孔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大儿子不是孔某的继子,因此大儿子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②:彭某腹中孩子与孔某有血缘关系。因此,虽然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但享有继承权,应依法为其保留遗产份额,②错误。 ③:孔某的母亲是基于血缘关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③正确。④:彭某与孔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无婚姻关系,不享有继承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13.2016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有限公司,次年公司盈利28万元。2020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2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①王某所购公寓、赵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③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应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③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④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D【解析】【详解】①:王某的公寓是在二人结婚登记前所购并记在自己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②: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因此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②说法错误。③: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③说法正确。④: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14.万某与范某系亲表兄妹关系,二人于1993年结婚登记。婚前万某名下有商品房和拆迁房各一套,婚后万某把拆迁房赠予范某,并用于出租,二人则居住在商品房中。2018年万某向法院起诉与范某的婚姻无效,并请求排除范某对万某商品房所有权行使的妨碍。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法院不支持万某排除妨碍的请求②拆迁房赠予证据在法庭调查中出示③法院支持万某与范某的婚姻无效④拆迁房的出租所得归范某一人所有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C【解析】【详解】①:婚前万某名下有商品房和拆迁房各一套,婚后万某把拆迁房赠予范某,而商品房的所有权仍然归万某,因此法院会支持范某对万某商品房所有权行使的妨碍请求,①错误。②③:本案中万某与范某系亲表兄妹关系,其婚姻关系不合法,因此法院支持万某与范某的婚姻无效。至于拆迁房赠予证据等需要在法庭调查中出示,②③正确。④:万某把拆迁房赠予范某,而拆迁房的出租所得应归双方共有,而不是归范某一人所有,④错误。故本题选C。15.央视315晚会曝光直播领域乱象,男运营冒充女主播诱骗用户打赏,并且利用直播平台带货,很多商品功效失实,负面作用大,聚享互娱传媒公司、亿泰传媒公司、华亿播商公司被点名。诸如此类直播()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应该依法禁止直播行业的经营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④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C【解析】【详解】①④:题干指出有些主播诱骗消费者购买副作用很大的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故①④正确。②:并非所有直播都是违法违规的,所以禁止直播行业说法错误。③: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材料未体现,故③不选。故本题选C。16.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B.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C.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D.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谅”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答案】D【解析】【详解】A:甲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虚假宣传行为,故A不符合题意。B:丙商场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B不符合题意。C:丁酒厂的行为是正当的宣传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故C不符合题意。D:乙厂属于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行为,对消费者构成误导,是混淆行为,故D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17.2021年大学毕业生再创新纪录,超过900万大关!自主创业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创业()①应当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②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③可以自主选择相关信息进行企业登记④应优先考虑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②:2021年大学毕业生再创新纪录,超过900万大关!自主创业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创业应当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①②正确。③: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而不是自主选择相关信息进行企业登记,③错误。④:创业第一步应该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而不是优先考虑采用的企业形式,④错误。故本题选A。18.洪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水稻田合同,次年洪某在承包地中种植水稻出现明显减产。经鉴定,与该承包地毗邻的电冰箱厂排水造成水稻田土壤酸性超标。洪某遂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电冰箱厂赔偿损失。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也可以进行诉讼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②诉讼不成,还可以协商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③电冰箱厂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排放符合标准也应承担责任 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向原法院提起再审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诉讼调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①正确。②:我国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错误。③: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电冰箱厂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排放符合标准也应承担责任,③正确。④: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④错误。故本题选A。19.2019年7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含有销售情况的U盘电子数据等证据,经专家鉴定,该公司销售“大盐湖水”,长期或高浓度服用对肠胃和心脏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该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谢某某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7010万余元。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说明()①有效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②应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利于每个案件实现公平正义③检察机关判决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④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A【解析】【详解】①②:材料中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含有销售情况的U盘电子数据等证据”到“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说明有效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同时也揭露了应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利于每个案件实现公平正义,①②符合题意。 ③:审判机关负责判决案件,而非检察机关,③错误。④:材该诉讼属于民事公益诉讼,依然属于民事诉讼,而④公诉适用的是刑事诉讼,所以④不选。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20.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为人们提供了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B.小郑和小李在离婚过程中因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最好申请仲裁C.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抚养或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调解D.某公司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只能提起行政诉讼【答案】C【解析】【详解】C:以和为贵选调解,因此,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抚养或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选择调解,C正确。A:张某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途径解决,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向法院起诉是维权的最后之策,A错误。B:根据我国仲裁法,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B错误。D:某公司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D错误。故本题选C。二、简答题(共40分)21.国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后,国内企业间的碳排放权交易频繁,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2020年初,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采购合同书》,承诺向B公司转让剩余的碳排放配额。2020年年终,A公司未能按约交付给B公司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构成违约。随后B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庭,最后胜诉。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A、B两个公司的行为做出评价。【答案】 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采购合同书》,目的是督促双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也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A公司违约在先,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B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庭,书面合同是重要的证据,做到了有据可查,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解析】【分析】背景素材:公司之间关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采购合同书》的纠纷。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A、B两个公司的行为做出评价。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A公司未能按约交付给B公司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构成违约→联系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采购合同书》,目的是督促双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也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A公司违约在先,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有效信息②:B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庭,最后胜诉→联系B公司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B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庭,书面合同是重要的证据,做到了有据可查,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A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得分点②:B公司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得分点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采购合同书》,目的是督促双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也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A公司违约在先,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应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得分点④:B公司将A 公司告上法庭,书面合同是重要的证据,做到了有据可查,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22."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庭文明,法律守护。◆"子不教,父之过"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方面的立法。2022年1月6日,湖南某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2020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1年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2021年10月.胡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1)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李某因车祸瘫痪在床,失去自理能力。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5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扶养费。(2)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 ◆"子欲养,亲不待"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3)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字左右。【答案】(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父母更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占为已有,应归还李某;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有义务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李某却拒绝扶养,构成遗弃,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的判决。(3)略【解析】【分析】背景素材:法律守护家庭文明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夫妻地位平等、解析民法基本原则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科学精神、学会生活【小问1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家庭教育、夫妻关系,要求调用家和万事兴、解析民法基本原则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为什么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并发出家庭教育令。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胡某与陈某离异对8岁女儿的做法→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有效信息②:法院的判决→可联系家和万事兴、解析民法基本原则。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事实依据+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得分点②:法律依据+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处理民事关系应坚持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得分点③:结论+不予变更抚养权,发出家庭教育令有利于父母更好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监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小问2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诉讼请求,要求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分析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李某瘫痪在床,其妻王某与车祸肇事方达成协议,15万元伤残赔偿金,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抛下李某,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可联系夫妻地位平等、遗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事实依据+李某瘫痪在床,其妻王某拿走伤残赔偿金,抛下李某,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得分点②:法律依据+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得分点③:结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的判决。【小问3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家庭关系,要求调用抚养的有关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短评。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可联系子女对老人的义务。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子女对老人的义务+抚养、赡养等。【点睛】《法律与生活》模块的考查多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要根据试题材料联想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对案例材料分析。本题考查考生的法律常识以及对案例的分析推理能力,需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上分析,试题难度一般。 23.2021年7月,某地一冷冻仓库进口虾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涉事人员核酸检测。此时,该地某营销公司却将一份名为《XX地已购进口虾顾客名单》的文章发布在其管理的公众号,并提供名单下载,名单包括赵某在内的该地一万多名购虾人员的身份证、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赵某和涉事人员找到公司负责人,要求删除名单、消除影响。对方认为自身是为了公共利益,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能算隐私。赵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在涉案公众号及权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该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未经相关权威机构授权及原告等人同意,以“公共利益”为借口,擅自发布个人信息致原告隐私严重泄露,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原告、被告和当地法院的做法进行评析。【答案】①原告面对自己个人信息泄露行为,采取与当事方协商和依法诉讼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程序正当,合理合法,表现出其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②被告擅自公开原告等人个人信息,违背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的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向原告赵某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找其协商处理,被告以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能算隐私为借口不同意协商,表明其法律意识淡漠。③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被告违法行为,支持原告合理诉求,制止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合法权利,是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体现,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解析】【分析】背景素材:新冠疫情背景下的市场经营。考点考查:如何维权;隐私权的侵权表现;诉讼。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围绕法律案件的审理展开,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此类试题需要明确知识范围,可从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维权途径等方面展开。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赵某和涉事人员先找到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后又进行诉讼→ 可联系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有效信息②:原告找其协商处理,被告以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算隐私为借口不同意协商→可联系隐私权的侵权表现。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可联系诉讼相关知识。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得分点①:原告面对自己个人信息泄露行为,采取与当事方协商和依法诉讼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程序正当,合理合法,表现出其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得分点②:被告擅自公开原告等人个人信息,违背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的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向原告赵某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找其协商处理,被告以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不能算隐私为借口不同意协商,表明其法律意识淡漠。得分点③: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被告违法行为,支持原告合理诉求,制止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合法权利,是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体现,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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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高中 - 政治
发布时间:2023-04-25 12:51:03 页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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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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