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资源预览文档简介为自动调取,内容显示的完整度及准确度或有误差,请您下载后查看完整的文档内容。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br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r />  仲裁第三人通知书 <br />  粤劳仲案字〔20 〕 号 <br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职权决定追加你(单位)为 <br />  诉 劳动争议案的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  一、第三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委提供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br />  二、第三人如是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本委。 <br />  三、请在本通知送达回证上签收。 <br />  二○ 年 月 日 <br />  附:申请书(副本)一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 <br /> <br />

版权提示

  • 温馨提示:
  •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莲山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vx:lianshan857处理。客服热线:13123380146(工作日9:00-18:00)

文档下载

发布时间:2023-01-16 14:47:18 页数:2
价格:¥3 大小:12.78 KB
文章作者:U-43139

推荐特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