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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清除处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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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废弃物清除处理协议 <br />甲方: <br />法定代表人: <br />住所: <br />邮编: <br />联系电话: <br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r />乙方: <br />法定代表人: <br />住所: <br />邮编: <br />联系电话: <br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r />一、乙方遵依《 》规定办理相关废弃物清理作业。 <br />二、乙方依进厂申请表(含废弃物基本数据表及其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交付甲方清除处理废弃物,并依申请表内容所纪录的废弃物种类、性质与数量交付。 <br />三、乙方至迟应于清运前提供废弃物性质佐证数据给甲方。前述佐证资料应为中文或英文。 <br />四、甲方为乙方清除处理的实际废弃物数量,以网络申报数量为准,未网络申报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认定。 <br />(一)以固定容量的容器盛装者以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以甲方的磅秤个别量称) <br />1.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垃圾车时,经甲方随车的磅秤量秤后当场打印磅单双方签认。如甲方的随车磅秤因故无法作业时,则以乙方前 次所交付同类废弃物的量秤纪录平均值代替。 <br />2.使用乙方自备容器时,由甲方载回甲方所属的《 》(以下简称本中心)后以电子秤过磅并打印或开立磅单佐证。 <br />(二)以槽车、卡车或环保车整车过磅计量时:以本中心设置的地磅实际量秤的重量为准,并打印量测报表佐证。如本中心磅秤因故无法执行量称作业时,则以甲方另行指定的磅秤替代。 <br />(三)使用甲方所售的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可燃性事业废弃物(生活垃圾)时,以专用垃圾袋规格及数量计算。 <br />五、废弃物清除处理费依甲方公告的《 》办理,并追溯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用计价依据以本契约第四条的认定数量为准。 <br />六、甲、乙方为共同维护本中心设备的妥善率,于交付废弃物时,乙方愿配合依甲方订定的《 》交付废弃物。 <br />七、甲方为追踪辅导乙方的废弃物清除处理作业符合 园区环境影响说明书内容,得派员携带证明文件进入乙方进行各项废弃物清除处理流向辅导检核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并提供相关数据供参;拒绝或借故拖延者依《 》记点。 <br />八、甲方办理废弃物清除、处理的工具、方法、设备及场所按照: ,作为双方清除处理废弃物的依循。废弃物清除作业的频率、清除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议。 <br />九、甲方于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底寄发前三个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缴款单,乙方应于寄发月份的次月 日前携缴款单至 银行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者,自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每逾 日加征应缴费用百分之 违约金。但加征的违约金以应缴费用的百分之 为上限。前述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及违约金,经甲方以书面通知限期缴纳,届期不缴纳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br />十、如乙方部分废弃物的清除处理费由其它事业单位缴纳时,另检附承诺书纳入本契约书内,恪遵办理。 <br />十一、其它甲方应配合遵守事项 <br />(一)甲方应维持本中心各项相关法令规定要求的许可与证照的有效期。 <br />(二)如本中心发生操作困难无法继续从事清除、处理业务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安排紧急应变之作为。 <br />(三)清除处理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变措施 <br />1.甲方应订定园区内清运作业的紧急应变手册及通讯设备,供随车携带。 <br />2.甲方清运人员于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通报本中心及甲方,告知事故发生地点、位置、状况及需求,由本中心依状况需求派员协助,并告知乙方处理情形。 <br />(四)甲方于每次清除处理乙方依进厂申请表内容交付的废弃物后 日内提供已妥善处理的证明文件予乙方。 <br />十二、其它乙方应配合遵守事项 <br />(一)乙方应详实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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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6 14:41:21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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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U-3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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