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区教育局提高校园安全防范通知

资源预览文档简介为自动调取,内容显示的完整度及准确度或有误差,请您下载后查看完整的文档内容。

1/3

2/3

剩余1页未读,查看更多内容需下载

区教育局提高校园安全防范通知 <br>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br>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有关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职业学校)配备安全保卫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校园安全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及资格条件 <br> (一)配备标准 <br>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按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2名,寄宿制学校4名,教学点1名。 <br> (二)资格条件 <br> 1、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要求。 <br> 2、经过保安公司培训,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保安资格证书。 <br> 3、学校内在职或已聘的保安需经保安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br> 二、安保经费来源及装备配置 <br> (一)经费来源:中小学、幼儿园专职安保经费由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共同筹集。从年起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规定比例,将安保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br> (二)装备配置: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安保人员执勤提供必要的橡皮警棍、防暴长棍、钢叉、防割手套等装备及通讯器材。 <br> 三、安保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 <br> (一)岗位责任 <br> 1、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及在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保人员上岗执勤时间,与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一致,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制式保安服装,配带防御性器械和通讯工具,在指定岗位值勤。 <br> 2、维护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和正常的治安秩序。忠于职守,注意发现和处置可疑人员,主动制止侵害学校利益和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br> 3、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做好校园内安全保卫工作。 <br> (二)管理 <br> 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保安公司和中小学、幼儿园共同做好对校园安保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和考核。 <br> 1、区公安分局应督促保安公司严格按照保安的资格条件招聘、分派保安,督促保安公司加强对校园安保人员的培训。 <br> 2、区教育局应当会同辖区公安机关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的不同特点,指导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督促、检查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br> 3、保安公司应当成立专门负责校园安保人员管理机构,制定派驻校园安保人员岗位职责和奖惩措施,加强对派驻保安的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指导保安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定期进行考核。 <br> 4、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成立专门部门或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校园的安全协调工作,加强对安保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和教育管理,协助、指导安保人员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将安保人员的表现和考核等情况书面反馈保安公司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学校有权将其退回派出单位。 <br> 5、保安公司应当依法保障校园安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br> 每学年开学前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对校园派驻安保人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向区政府汇报安保工作落实情况。 <br>

版权提示

  • 温馨提示:
  •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莲山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vx:lianshan857处理。客服热线:13123380146(工作日9:00-18:00)

文档下载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5:00 页数:3
价格:¥3 大小:17.58 KB
文章作者:U-12562

推荐特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