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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中医专科建设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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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中医专科建设活动通知 <br> 各市区卫生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br> 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医“三名工程”和“三进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申报单位范围 <br> 二级以上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已被评为国家、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或省级优势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的科室不再参加申报。 <br> 二、申报条件 <br> (一)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专科2个以上病种的诊疗上在本市区域内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br> (二)申报项目所在单位有专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运行机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 <br> (三)申报科室具有较好的医、教、研基础设施条件;人才梯队合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学科带头人具备高年资中级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室内中医执业医师不少于5人; <br> (四)申报科室近两年内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其工作人员近两年来未发生严重的医德医风问题; <br> (五)科室门诊量占全院门诊总量7%以上,住院床位数不低于20张,业务收入占全院业务总收入7%以上。 <br> 三、报批程序 <br> (一)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填写《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各市区卫生局审查同意后报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市直单位直接上报)。申报日期截至2011年2月28日。 <br> (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到申报科室所在医院实地考察,并听取院长和科室主任答辩,择优确定建设单位。 <br> (三)今年为初次申报,三级中医院限报3个、二级中医院限报2个、综合医院限报1个。 <br> 四、建设标准与周期 <br> (一)建设标准:详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 <br> (二)建设周期:从市卫生局确定为建设单位开始,一般为5年。 <br> 五、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br>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周期内,每年10月30日前将当年的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同时,建设工作中实施的重大举措及出现的重大问题,也应及时报告。 <br>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定期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年度目标考核检查。 <br> 六、建设经费资助 <br>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制。年度目标考核合格的建设单位,每个专科每年给予的奖补。市直属单位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市区所属单位的奖补资金由各市区财政负责。对连续两年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将取消建设单位资格,追回奖补资金。 <br> 七、评审验收 <br> 建设期满,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照《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与评分细则》进行评审验收。评分达到950分以上者,市卫生局将正式批准其为“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未到建设周期而自查认为达到建设标准的单位,也可提前申请评审验收。提前申请评审验收并通过验收的单位,继续奖补一年,在申报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时优先推荐。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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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6 10:42:27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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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U-1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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