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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鸭22022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训练27现代家庭与婚姻关系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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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训练27 现代家庭与婚姻关系1.胡某(女)与李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之后育有二子,婚后的李某脾气暴躁,且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2022年,忍无可忍的胡某撇下两个儿子独自外出打工,近十年音讯全无。2022年5月,突然现身的胡某以婚姻关系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①李某有权要求胡某给付10年间的子女抚养费 ②为保护胡某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判决双方离婚 ③胡某遗弃了两个幼子,法院应驳回胡某的诉求 ④胡某遭遇了家庭暴力,法院应支持胡某的诉求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A2.(2022浙江诸暨期末联考)杨某父母婚前给他买了婚房并登记在杨某名下,杨某和张某结婚后共同经营管理该房,出租两年获得租金5万元。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房屋归杨某个人所有,5万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杨某和张某可以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C.房屋和5万元租金都属于杨某个人财产D.房屋和5万元租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案A解析该房屋在婚前就已归入杨某名下,因此该房屋归杨某个人所有。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杨某和张某结婚后共同经营管理该房,因此所获得的5万元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项正确;杨某和张某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B项不选;该房屋属于杨某个人财产,5万元属于杨某和张某共同财产,C、D两项不选。故本题答案应为A项。3.2022年武汉的王娟与卓伟领证结婚,女儿出生没多久,卓伟在武汉下海经商,2022年王娟去深圳打工,2022年初王娟因分居多年回武汉与卓伟协议离婚。王娟外出打工后至协议离婚期间,卓伟在武汉背负340万元债务。本案中的340万元债务(  )①由王娟个人财产承担 ②由卓伟与王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财产承担 ③由卓伟个人财产承担 ④如卓伟与债权人串通虚构债务,由卓伟个人财产承担A.①③B.②③C.②④D.①④5\n答案C解析债务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应由卓伟与王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财产承担。如卓伟与债权人串通虚构债务,则由卓伟个人财产承担,②④符合题意。①③错误。4.2022年10月林某和周某举办了婚礼,11月周某首付了60万元(其中25万元是林某父母赠予的),贷款购得B市一套婚房,房产证上写周某的名字。2022年3月,林某和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是婚房唯一的所有权人B.婚房属林某夫妻和林某父母按份共有C.林某父母是婚房的所有权人D.结婚后婚房归林某夫妻共同共有答案D解析以结婚为目的购房,买房首付有林某父母的赠予款,房款余额是银行贷款,婚后是否共同还贷,材料没有明确表达也应视为林某夫妻共有。林某父母赠予即为林某夫妻共有,选D项。5.小芳的父亲与大鹏的母亲是同胞姐弟。2022年7月,小芳和大鹏隐瞒表兄妹的事实,到所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他们在生活中逐渐出现各种矛盾,2022年12月小芳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大鹏离婚。在本案中,法院(  )①支持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②不支持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③应依法宣告双方之间的婚姻无效 ④可以宣告双方之间的婚姻仍有效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B6.(2022浙江温州六校期末联考)2022年1月离婚的李某嫁给张某,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的大儿子非张某亲生,但是一直与张某和李某一起生活,2022年1月15日张某在外地施工中意外死亡,获得50万的赔偿金。张某死亡时他的老母亲痛不欲生,此时李某腹中已经怀有他七个月的孩子。关于此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①大儿子与张某构成抚养关系应该享有继承资格 ②腹中孩子和张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份额 ③李某和大儿子、腹中孩子、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 ④李某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资格A.①③B.②④C.③④D.①②答案B解析①错误,因李某与张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儿子与张某构不成抚养关系,不应该享有继承资格;②正确,张某的孩子和母亲享有继承份额;③错误;李某和大儿子不是法定继承人;④正确,李某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与张某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继承资格。7.小红与小勇自由恋爱于2022年结婚,婚后小勇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无意中小红发现小勇在老家已经结婚,且有孩子。原来,这是小勇以假身份证骗过了婚姻登记机关查证的结果。本案中(  )A.小勇以假身份证登记,该婚姻无效B.小勇违反一夫一妻制,该婚姻无效C.小红可就该婚姻是否有效提出仲裁5\nD.小红可就该商品房归属提出行政复议答案B解析小勇构成重婚,该婚姻无效,B项入选。重婚,近亲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等属于无效婚姻的条件。由此可知,以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并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条件,小红不能以此作为无效婚姻的诉求,A项不选;婚姻不能仲裁,C项不选;此案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D项排除。8.苏某与王某相恋一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苏某父母认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威胁与她断绝关系,苏某被迫与王某离婚。苏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B.婚姻自由的原则C.进行结婚登记D.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答案B解析苏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为合法夫妻,后苏某父母认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威胁与她断绝关系,苏某被迫与王某离婚,可见他的父母的行为违背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原则,故B项入选。其他选项表述错误。9.金英与王力于2022年9月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于2022年10月生下儿子王同心,由二人共同抚养。2022年以后,金英与王力产生矛盾后分居,王同心与其母金英共同生活,其间父亲王力未支付抚养费。2022年3月,儿子王同心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②因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③因儿子王同心不是由王力直接抚养,因此王力应该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A.①②B.①④C.③④D.②③答案B解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①④正确;王同心虽然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但不应当由其母亲独自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②错误;王力不应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③错误。10.王某与赵某2022年5月结婚。次年,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5万元的收入。2022年,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乔迁新居时,赵某接受亲友礼金3万多元。同年7月,赵某车祸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①出版小说的收入属夫妻共有财产 ②王某继承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③6万元赔偿金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④赵某接受的礼金属于个人财产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B5\n解析王某与赵某结婚后出版了小说,则出版小说的收入应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①正确;王某是在结婚后继承了房产,此房产应属共同财产,②不选;赵某车祸获得赔偿金,此赔偿金应属于其个人财产,③正确;赵某接受的礼金应属于共同财产,④不选。11.某影视男性因为老婆婚内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根据所学法律知识,下列哪些要求是合理的(  )①因为女方出轨,对不起家庭,应该放弃财产净身出户 ②孩子还没成年,应该归母亲抚养 ③虽然女方行为有违道德,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 ④男方可以向女方申请精神赔偿A.①②B.①③C.②③D.③④答案D解析此题考查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的知识。题干中明确告诉我们,某影视男性因为老婆婚内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就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其老婆属于过错方,因此男方可以向女方申请精神赔偿,但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故③④正确;①②表述错误。12.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对此,乙的正确做法有(  )①乙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②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③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对甲予以刑事处罚 ④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对方付给赡养费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A解析针对材料中的情况,乙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也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①②正确;甲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③不选;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对方付给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④错误。13.(2022浙江10月选考)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同时,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A.8万元B.58万元C.32万元D.38万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夫妻间财产关系。由于夫妻婚前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故宋某20万积蓄不属于共有财产。题中的6万、30万、2万均属于婚后所得,且没有明确规定只属于夫妻某一方所有,故夫妻共有财产为30+6+2=38万,答案选D项。其他选项均与题意不符。1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仅差两天即达到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B.表兄妹之间的婚姻C.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D.为取得巨额财产而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答案D5\n解析A项未达到法定婚龄;B项属于近亲结婚;法律规定离婚判决生效前的上诉期内,当事人双方不得另行结婚,C项属于无效婚姻;法律并未对D项中这种婚姻作禁止性规定,故其为有效婚姻。15.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之法院。结合材料,运用“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人身关系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2)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答案(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2)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是:根据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张某有权获得部分产权。16.2022年5月1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22年9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期限、交房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而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房合同不成立。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答案(1)乙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理由: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形式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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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5 23:07:11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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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U-33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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