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3年新教材高中政治复习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五~六课整合家庭与婚姻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资源预览文档简介为自动调取,内容显示的完整度及准确度或有误差,请您下载后查看完整的文档内容。

1/62

2/62

3/62

4/62

剩余58页未读,查看更多内容需下载

第五~六课整合 家庭与婚姻\n梳理排查·夯实基础精析精练·提升能力\n价值引领明确父母和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培育家庭责任意识。课标要求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熟知继承的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n梳理排查·夯实基础\n必备知识教育同等赡养扶助\n协议离婚裁判离婚\n易错纠偏1.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行为的,国家都会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2.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同样重要。()提示:×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示:×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提示:×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n4.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5.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提示:×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n6.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7.在夫妻财产问题上,“离婚各一半”适用于夫妻所有财产。()提示:×两者不是一回事,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提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即“离婚各一半”。但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则不是这样。\n速记卡片1个道理:家庭生活离不开法2对关系:父母与子女、夫妻关系2个观点:父母与子女和谐相处,夫妻要和睦2种继承权: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个平等: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4个婚姻制度的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n精析精练·提升能力\n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考点精析·一一突破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1)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2)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提醒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n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1)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2)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3)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提醒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n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5.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我国法律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能力定位·一举多得能力定位1辨识与判断(是什么)、分析与综合(为什么)1.[2018·浙江4月选考]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B\n解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适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是错误的。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适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n2.[2020·浙江1月选考,36]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D解析:因为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当孙某病重,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③④符合题意。①说法错误,孙某因为尽了抚养小明的义务,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②说法错误,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而不是“应当”,故选D。\n命题预测·一应俱全命题点1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1.张某年老多病且失去劳动能力,承担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儿子小张却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小张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可推卸②小张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③张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张某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A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能免除,若小张不履行法定义务,张某可诉至人民法院,①③正确;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小张的行为属于遗弃,②错误;家庭赡养、扶助关系不在仲裁受案范围,④错误。\n命题点2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及处罚2.“有儿有女的,老人被安置在敬老院就没人交钱了。”长春市张女士说,80多岁的张老太住在这里两年多了,护理费每月1500元,但现在已经欠了两万多元。在这里,张老太的子女()A.履行了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B.遗弃老人,张老太有权提请法院判决C.虐待老人,要追究刑事责任D.只违背道德而不违背法律答案:B\n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家庭成员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构成遗弃行为。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B项正确。A、D两项错误。C项“虐待”不符合题意,且“虐待”未必都要承担刑事责任。\n盲点清除·一网打尽易错点1误认为具有血缘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澄清思维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于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训练1]2010年3月,陈某与潘某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潘某、包某三人订立收养协议,陈煜由包某收养,今后一切与陈某概无关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2019年,陈某、包某相继去世。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包某与陈煜之间收养关系未成立②陈某与陈煜之间已无权利义务关系③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④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A.①②B.③④C.①④D.②③答案:C\n解析: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包某和陈煜之间未办理收养登记,因此收养关系不成立,陈某与陈煜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①正确,②错误;陈某与陈煜具有父母子女关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③错误;包某与陈煜虽然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但二者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于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陈煜也有权继承包某的遗产,④正确。故选C。\n易错点2误认为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都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澄清思维根据情节是否恶劣,确定是否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训练2]年过古稀的薛某与李某系母子关系。2021年8月,因李某不履行赡养义务,薛某诉至人民法院,在开庭休庭后,李某咒骂、殴打薛某,后薛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禁令。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李某咒骂、殴打薛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侵犯了薛某的权利B.李某不履行对薛某的赡养义务,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C.此案中薛某要胜诉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D.李某应对薛某的诉讼请求承担举证责任答案:A\n解析:李某咒骂、殴打薛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侵犯了薛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A入选。李某对薛某不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并没有涉及情节是否恶劣,不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B不选。薛某要胜诉,不一定要委托诉讼代理人,C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是薛某诉至人民法院的,应当由薛某承担举证责任,D不选。\n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考点精析·一一突破1.继承的含义(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3)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提醒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n2.继承方式(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提醒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n3.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2)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提醒\n4.遗嘱的种类(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提醒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n能力定位·一举多得能力定位辨识与判断(是什么)、分析与综合(为什么)1.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16年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2018年春,张母病逝,张乙与刘某就遗产继承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张乙认为自己才是张母遗产的继承人,刘某则要求张乙补偿其一定的赡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①刘某有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不应再要求补偿赡养费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③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④刘某是张母的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D\n解析:因为张甲早逝,故其妻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故刘某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②正确,①错误。题干中,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说明刘某是张母的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故④正确,③错误。\n2.李某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一个侄子李小刚。李某已立有遗嘱将遗产交由李小刚继承。2020年5月李某遇车祸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李小刚将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其遗产B.李小刚将作为受遗赠人继承其遗产C.如李某未立遗嘱,李小刚也可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D.如李某未立遗嘱,李小刚也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答案:B解析:本题中由于李小刚并非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以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故选B。\n命题预测·一应俱全命题点1继承方式1.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1女郑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6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权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③郑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④郑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答案:B\n解析: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姜某与郑某是合法夫妻,有继承郑某遗产的权利,①正确;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郑燕系郑某的非婚生子女,有继承郑某遗产的权利,③正确,④错误;袁某与郑某不是合法夫妻,其与郑某生有一女不能成为其享有继承权的理由,②错误。\n命题点2遗嘱继承与遗赠2.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答案:A\n解析: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甲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的行为,不能被视为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乙有权依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n盲点清除·一网打尽易错点 误认为立有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财产澄清思维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训练]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8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A.乙B.丙C.丁D.乙、丙、丁答案:A\n解析: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甲于2018年1月1日亲笔书写的以乙作为唯一继承人的遗嘱有效,A正确。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所立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因只有一名见证人,不符合形式要求而无效。B、C、D错误。\n核心考点三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考点精析·一一突破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提醒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n2.结婚的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提醒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n3.结婚的程序提醒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n4.离婚要慎重(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5.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n能力定位·一举多得能力定位辨识与判断(是什么)、分析与综合(为什么)1.女青年陈某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王某。陈某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其父母收取了彩礼10万元。婚后,王某经常打骂陈某,陈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王某婚后用婚前存款炒股所得10万元收益,王某则要求退还10万元彩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③陈某和王某离婚,陈某父母应退还10万元彩礼④人民法院应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B\n解析:本案中,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其婚姻有效,但由于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属于可撤销婚姻,①说法正确,②说法错误;陈某与王某离婚,陈某父母不必退还10万元彩礼,③说法错误;王某婚后用婚前存款炒股所得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④说法正确。故选B。\n2.甲与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他们需要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D.撤销婚姻登记答案:C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双方一旦结婚登记,法律即承认其夫妻关系,所以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通过离婚。故应选C项。\n命题预测·一应俱全命题点1结婚的具体条件1.张某(24岁)与赵某(18岁)自由恋爱,在老家与赵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张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张某与杨某的婚姻()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B.是违法的,因为张某已经与赵某办理了婚礼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答案:C\n解析:民法典规定一夫一妻制原则,张某虽然与赵某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无效婚姻;张某与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婚姻关系,C正确,排除A、B。但张某隐瞒了自己与赵某恋爱并订婚的事实,是不道德的,D错误。\n命题点2结婚的程序2.2015年,王强与小张在村里举办了婚礼,同村人也认定他们是夫妻。2016年王强进城打工,认识了芳芳,并与芳芳在2016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小张知道后,非常生气,准备提出诉讼。王强与小张的关系是()A.夫妻关系B.同居关系C.情人关系D.朋友关系答案:B解析:王强与芳芳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与小张的关系则属于同居关系。\n命题点3离婚要慎重3.李某和赵某2015年结婚,2021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以下关于他们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①假设李某正在怀孕,法院不得不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②假设赵某是现役军人,只要他不同意,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③如果双方已分居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④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无争议,可不必向法院申请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D\n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①错误;②中“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婚”说法错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准予离婚,③正确;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争议,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解除夫妻关系,④正确。故选D。\n盲点清除·一网打尽易错点 误认为事实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合法的婚姻关系澄清思维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训练]18岁的女青年王某的父母为了15万元彩礼,强迫她嫁给个体户李某,王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无奈之下,王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开始同居生活。王某的婚姻()①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原则②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不符合结婚登记的程序③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彩礼过高④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其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A\n解析: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n核心考点四 夫妻地位平等考点精析·一一突破1.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3)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提醒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n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内容内涵或范围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处理权归财产的所有者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有了约定,按约定处置,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n提醒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原则上应当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能力定位·一举多得能力定位辨识与判断(是什么)、分析与综合(为什么)[2020·浙江7月选考,35]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答案:A\n解析: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n命题预测·一应俱全命题点1夫妻间的人身关系1.小王和小李在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两家人因为孩子姓氏产生矛盾。王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李家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本案中()①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②孩子的姓名权受到侵犯③小王和小李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可以上诉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答案:D\n解析:小王和小李在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说明小王和小李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两家人因为孩子姓氏产生矛盾,王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李家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本案中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①③正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本案不涉及对孩子姓名权的侵犯问题,②错误。生效之前的民事判决书可以上诉,民事判决书一旦生效,则产生执行的效力,双方都不可以上诉,④错误。故本题选A。\n命题点2夫妻间的财产关系2.张某在做生意期间认识了李某,并在2017年登记结婚,婚前张某拥有1套住房。一年后张某在房产证上办理变更登记,加上了李某的名字。后因张某经常打骂李某,身心俱焚的李某于2019年4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你认为人民法院对于李某的诉求()A.起诉离婚不会得到支持,双方婚姻关系依然持续B.分割房产不会得到支持,房子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C.分割房产可以得到支持,李某有权处置张某赠与的财产D.两项诉求均可以得到支持,加名意味着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答案:D\n解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拥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材料中身心俱焚的李某于2019年4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两项诉求均可以得到支持,加名意味着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D符合题意;A、B、C均错误。\n盲点清除·一网打尽易错点 对夫妻约定财产理解不清澄清思维如果夫妻间约定财产,则按书面约定执行。[训练]王女士与丈夫陆某结婚前进行了夫妻财产公证,并书面约定,婚后如一方出轨,财产都归对方所有,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婚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和,丈夫有了外遇,王女士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取得家庭全部财产,但其丈夫坚决不同意,要求人民法院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是()A.王女士取得家庭全部财产B.陆某可以取得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C.王女士与陆某均分家庭全部财产D.按法律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答案:A\n解析:王女士与丈夫陆某结婚前进行了夫妻财产公证,并书面约定,婚后如一方出轨,财产都归对方所有,出轨一方净身出户是有法律效力的,故A符合题意。

版权提示

  • 温馨提示:
  •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莲山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vx:lianshan857处理。客服热线:13123380146(工作日9:00-18:00)

文档下载

发布时间:2022-07-13 22:00:02 页数:62
价格:¥3 大小:476.39 KB
文章作者:随遇而安

推荐特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