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教材高考政治一轮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第10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件(部编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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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2022高考总复习优化设计GAOKAOZONGFUXIYOUHUASHEJI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思想政治\n课标要求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n备考指导1.说明当事人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明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以及法律援助的类型与程序2.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知道起诉、应诉和管辖问题,区分一审、二审、再审3.组织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模拟法庭,辨析不同诉讼的原则、程序和举证规则4.尊重法律程序,培养程序意识,认同按法律程序行事,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n内容索引必备知识关键能力素养提升\n必备知识\n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1.诉讼权利面面观(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n(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误区辨析只有在案件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有关办案人员才有必要回避我国回避的方式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除当事人申请有关办案人员进行回避外,办案人员也可以自行回避,此外,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有关办案人员回避。\n(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两审终审制。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②上诉自由。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n2.寻求法律援助(1)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n(2)法律援助的申请。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n(3)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①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n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1.起诉与应诉(1)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①原因: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②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我国人民法院的分类: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n③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n(2)应诉。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③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n2.审理与判决(1)开庭审理。①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②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③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2)上诉与二审。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n误区辨析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也只能接受判决结果一般情况下,二审判决后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申请再审。\n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1.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的含义。①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②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③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n(2)证据的种类。①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②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③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n误区辨析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一定一致在诉讼案件中常出现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它和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生活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还有许多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n2.主张权利靠举证(1)举证责任的表现。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举证责任倒置: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②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n(2)诉讼的基本原则。①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②为什么: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n关键能力\n1.全面理解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n2.全面理解开庭审理的几个阶段\n\n3.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n素养提升\n[典例剖析](2019·浙江卷)一天,某商家发布一则商业广告:“原价5000元的××牌餐车,现半价出售!今天下单,保证供应,明天起恢复原价。”当日,看到广告的赵先生用2500元从该商家购得××牌餐车一辆。几天后,赵先生开始经营流动小吃摊,生意兴隆,收入不菲。不久,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赵先生所售小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摊贩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将赵先生的餐车与违法所得一并没收,并处罚款1000元。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中的广告是否构成要约?请回答并说明理由。(2)如果赵先生认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除提起诉讼外,他还能如何依法维权?请给出建议并说明理由。\n命题立意本题以要约的构成要件和纠纷的解决途径为必备知识依托,设置具体的生活情境,考查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推理与论证等关键能力,检验考生的法治意识等核心素养。解析:第(1)问,解答的关键是准确认识要约及其构成条件,包括主体、客体、内容明确、意思表示真实,再结合材料中商业广告的内容及要约对象进行分析即可。第(2)问考查与行政机关的纠纷的解决途径,一般包括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结合材料设问,赵先生还可以向特定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n答案:(1)是。材料中的广告具体明确地提出了决定餐车买卖合同内容的标的、价款等主要条款,表明了商家将与当日下单的顾客按广告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以期唤起广告受众的承诺。可见,该广告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2)他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是对赵先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n[真题实践]1.(2019·浙江卷)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A\n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林女士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①正确。诉讼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若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②正确。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③错误。诉讼当事人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如果不及时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④错误。A项正确。\n2.(2018·浙江卷)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C行政纠纷案件不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受理范围,也不适用仲裁,①③表述错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表述符合题意。\n3.(2018·浙江卷)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A公司为原告代销牛肉,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牛肉,并按照牛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接到被告的业务人员陆某电话,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原告经结算认为被告欠付货款10万余元,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被告否认曾收到过原告配送的牛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n(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有上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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