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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10优秀作品(2)
新概念作文10优秀作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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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阿波罗的柯莱蒂,追不上太阳,就在原地做一株葵花。夏天以后文/范书铭当人人都准备收拾课本回家去睡的时候,门外埋伏已久的老家伙老是会突然杀进来,一个也没跑。我们气急败坏,他却下压双手以示镇定。外面很吵,就像小时候有爆米花卖的乡场,把口哨吹得跟课铃一样嘹亮的八成是小六,也只有他能把见姑娘的急迫心情表达得如此到位,坐我后面总嫌自己还不够瘦的姑娘还想着跟着电视里跳一段瑜珈,而我想睡觉,总之没人愿意面对这张老脸,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做,时间不等人。他往往会在黑板的空隙处写几句抄来的话,时而培根,时而校长的,动作迟缓,以示郑重。接着娓娓道来非常时期的冲刺精神。我想,满屋子的人原本都是没有思想意志的,后来才慢慢有了,得益于被他的意志反复强暴后才派生出来,过程很艰辛,就像分娩,让人享受喜欢不起来。老家伙姓袁,脸却是地道的扁,灯光合适角度适宜才能成像,跟门缝夹出来似的。毛毛曾偷偷给我说,那是前几届的一个劲爆的家伙一凳子拍出来的,由于目前在座各位还没人上去再上去努力一把,也就没人打断他一直说个不停,其实我私下觉得毛毛是挺合适的人选,他在我眼里更劲爆,但他说现在凳子都换成椅子了,工具不顺手,操作起来难度大,就作罢了。教师里我和毛毛的位置最糟糕,我的位置离空调最近,后面的人老是吵着热,怎么冷怎么开,结果开再冷他们还是热,再不怎么开我也冷。毛毛的位置离垃圾桶最近,女生发酵的零食细微的灰尘以及不知名的东西混合一起挥发出来的味道,就像老家伙说话方式和内容一样令人不堪一击,他说话的时候,总是有人出神。这里是症结,是毒瘤,是罪恶源头所在。而毛毛是我同桌,所以有必要一起承担分享这些苦难。第一排,你睡觉,他会很快把你敲起来,让人一点办法没有。由于常年斜视,让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和人说话也得歪头斜眼,给人不诚恳不可信赖的感觉,这一度让我苦恼。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在想什么,你猜得到的是,我想过你,而你不知道的是,可以肯定不是想你最多,而是其他一些问题。垃圾桶臭得让人担心,所以你当时看到我一定会不高兴,以为我多愁善感,因为我总在挤眉弄眼驱赶蚊虫迎面流泪。告诉你吧,什么时候才生出虫子来,那时候我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个,你知道么,我很期待。我想在离开时用虫子塞他满头满脑,耳朵也不放过。这样还不行,他一定会扭动肥大的屁股,还要用刀架着他,不许挣扎,就像电影里的劫持。他一定告不了我抢劫,因为我不但没要他东西,相反还给了不少。如果没在想这个,跑不了就在想,人到了这个年纪是不是都不急着回家抱老婆了,而乐意从事精神活动。 我把这些一五一十说给小冰块听的时候,她就不吃东西了,停下来一脸愤怒地望着我,像才放出来的食肉生物,而我是块肉。她责怪我不应该把这么恶心的想法说出来,想已经很恶劣了,为什么还非得说出来,害得她没法吃东西。我喜欢看到她这个样子,两划眉毛扭成一颗纽扣,也就没有停住,我有我的打算,于是还学起了虫子蠕动,我们的小冰块同学飞快扔下棉花糖就跑进厕所了,我的目的实现了,兴致很高地拿起那半朵棉花糖吃起来,我已经吃过一朵了,为了不至于浪费又接着吃她的,她的是水蜜桃味。她出来时脸上湿漉漉的,洗过一次脸,像新鲜上市刷洗过的桃子。她说,我就不信你们老师就这样对你,你高三是怎么过来的呀。这一问不重不轻正好问到我的难处了,因为具体怎么过的我已经给忘了,这样的答案明显令她不能接受。后来她用地道的女子搏击术给了我一下,你这家伙是不是跟我们有仇啊,哪有你说的那么坏,再这样我就要不起你了,你又不喜欢我们老师。又过了一会她又补了两下,说实话这次她动用了真本领,打得我很疼。她俯过来望着我,就算你到了那把年纪也得给我乖乖早早回家。这样的举动让我陶醉,她已经提前进入角色了,想到很远,一直到我们很老,还一直到我老了以后的精神活动。其实我佩服她的地方正是我没有的,她的理解能力让很多人琢磨不定,也包括我,看待问题需要时间逐一深入再逐一排除,层层推进,猝不及防。据说,写诗的姑娘都是这特点:反应慢,有点木,却是十足地道可爱,你得放慢思维才能满心欢喜。我们有很长时间没说话,我几乎都要认定她睡着了,再开口时是她乍然而起,她发现那半朵棉花糖不翼而飞要讨个说法。我拍拍肚子,飞不到哪去,里面忙着循环呢。她恍然大悟,又恍然大悟地闹起脾气,说,我就知道哪有这种事,原来你瞎编一个故事蒙我,好趁机吃掉我的对不对。我会哄她的,在她需要时我就成了药placebo,安慰剂,事实上没哪个女的不喜欢这个。我需要一个很妙的说法,让她感受到即使我吃了她的棉花糖也是为了她好。我说,晚上吃甜的东西容易发胖对牙齿也不好,我知道小冰块姑娘是绝不轻易浪费的好姑娘,我就代劳了。我清楚这种方法对于解除一个女孩子的怒气远远不够,很妙的说法这一刻不属于我,或者说妙不妙的审判权只属于她,并没有我什么事。我猜她会不依不饶,果然一定要我下楼再买一朵补偿她,她明确表态自己生气不单是因为我吃了她的,更因为我没说实话随便编了一个事儿蒙她,这对相爱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好的,使小心眼容易导致凝聚力消散,跟脱钙一个道理,所以就一定得去买,长点儿记性,不然就一直别扭,谁也别想好过。我是爱眼前这个姑娘的,我愿意为她早些回家,为她不长胖而自己长胖,必要时变成药,或者其他的事也会有呼必应。但她这样一说,我就觉得难受了,因为她不信我说的话,也因为这时电梯正在检修,我们位于二十三楼。最悲哀的也正是这点,我得来回爬将近五十楼以成全她的判断是正确的,证实我没对她诚恳。 我已经有一年没见过那老家伙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一生。在长期斗争中自然记得些事,重庆的夏天很热,每年都热,所以夏天过得都差不太多,游游泳抓抓狂,哪年不热必定印象深刻,去年夏天也很热,足以说明这事挺牢固,意义非凡。傍晚气温并没降多少,很多人都懒得出门,这样可以避开许多人,我夹着一条烟敲开他家的门。当夏天开始时我有了新的打算,关于新的生活,其中一个步骤就是不再和以前任何人任何事产生瓜葛。旧得发霉新得彻底就是我的想法。他是我见的最后一个人,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的兄弟毛毛,其背后意义可谓寓意深长,因为必须得从他手里捧过录取通知书,这个毛毛给不了我。老袁夹着那只再熟悉不过的水壶来到我面前,这就是当时情形痛苦的开始。需要说明的是,每回见到这只水壶时都是他一通长篇大论的开始。我的心情很糟糕,他接下去会有很多话,很明显他很乐意继续指导我以后的生活,这无可避免,我是自己送上门的,他一定以为我听他说话有多迫切。我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当即决定反客为主,一股脑把在家演练好的客套话复述了一遍,先把好听的说完,祈祷听到的也不至于太难听。他后来果然说了很多,我也说了不少,这使得我们的交流更像是激辩而不是攀谈。当时我心里很乱,和他说话时我总是这样。只有想到小冰块的时候才稍微平静一点,一个是未来的人,一个是以前的人,我会想谁立马就能分辨,那时候我在意的只是未来。小冰块,而你就是我的未来。小冰块听后嘻嘻哈哈并没有以“小石头你也是我的未来”回应,她的回答没那么让人情绪激动,却更为实在。小冰块说你和诗对我说是最重要的,排名不分先后哟。只要不是再冒出一个男的来和我排名不分先后,似乎这样的说法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不是小气的人,可我还是想争取下脱颖而出,我把这样的想法告诉她,她很认真地对我说,可是以前你对我说过,因为我写诗,你才喜欢我的。我很想捧着她的脸亲一口,告诉她哪有这种事,你写得好我就喜欢你,哪天写得不好了或者不想写了,我就不爱你了。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只是一种点缀,像吊链一样让形象更丰富,即使没有,形象也不会就此模糊。买椟还珠的事两千多年前就被嘲笑了,两千多年后,我不能再干。但我没有把想法转化为行动,是不想又给她理由说我耍流氓。 我知道有种手段对于消除一个姑娘的单方面恋爱行之有效,你得转移她的注意力,作为一个女孩子还有很多事值得担心,而且件件都是大事。几个月前我就成功地干过一次,那时候正值暑假,只要电话只响两声就断了就是号角响起,我就会很焦躁,丢下所有事带上东西就往她家楼下跑,见到她我会例行公事地安慰几句,安慰的话是最没法翻新的,故而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这样就需要一些外部辅助了。好在我够聪明,我会从包里变出许多女孩子热爱的东西,有时候是少女漫画有时候是才买到的可爱小玩意,更多的是果冻,还有化掉一半的可爱多。吃的是从家里小门市拿的,问题不大。但需要跑很快,不然全化在包里就一点也不可爱了。她家住二楼,我就把这些一件件扔上去,她趴在那里吃着冰棍对我笑和我说话,像极了中世纪被囚禁于家的少女和她的情人。总之她需要时我就应该出现,不让她感觉自己始终只是一个人,让她感觉我是一个热心的人。再后来,我妈妈很疑惑小店里生意不错,为什么总赚不了钱;再后来,她走出了单恋的困扰,沉溺于体重的困扰;再后来我家因为不赚钱关了店面,小冰块成了我的女朋友,一下子从中世纪又回到这个花花世界。说到小冰块是这样的。她说自己是一个写诗的姑娘。这很难能可贵,很多人是我身边所没有的,比如杀手,比如写诗的姑娘。所以当她问我觉得她哪里好的时候,我很老实地告诉她,我喜欢有意思的人,写诗的人不会没意思到哪里去。还有一个原因是献给我妈的,都吃了我家那么多东西,不骗回去当儿媳妇的话,她老人家也太吃亏了。我家一度开了家小店,各种味道充斥其中。众所周知,有些东西是很香的,各种东西混合在一起就不甚了了了。有时候小冰块过来找我的时候,刚洗完澡就会带来花露水的味道,有时候又是香水的香气,这样就多一种气味了,这感觉让我很沉迷,这是恋爱中的人才有的表现,她想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谁。闻不到的话时间一长就会表现得很难受,要闷死掉,作为回馈。对于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样的表现值得称道。后来政府搬迁,爸爸上班远了很多,就另外买了房,他们上班生活都要方便点,管儿子的人也就少了很多,每周打电话来遥控我,空闻其声不见其人。小冰块成了我的女主人,每天早上过来做两只荷包蛋,一人一只。她会为我洗脏衣服脏袜子,却坚决抵制为我洗内衣。她说这些都得放到结婚后再说,不论我再怎么求她媳妇儿叫得再动听她也不为所动。她说不是我们还没领本么,现在这些事都不自己干,真叫人灰心绝望。为了她不绝望,脏东西都到床底了,不难想见,接吻这样的事她也坚决要求放到以后,每当我感情饱满准备正当表达的时候,她都会大叫你个臭流氓,被女朋友管叫流氓已经是可悲的事了,还得加上臭,这说明我真不是个成功的流氓,有点矬。我们过的始终是清教徒的生活,这样的生活特征就是:结婚前接吻就是臭流氓,结婚后耍流氓才是好男人。 我们还有很多事可干,看最新的碟片,用电脑放小冰块打小热爱的滨崎步,或者同时读一本小说,她总是磨蹭,看一页很麻烦,导致我只能从后看起,就像我们的生活,没日没夜前后错落。不过却从来没见过她在我面前诗意大发吟唱几句,这让我很好奇,想尽一切办法引诱她,她就是不说,还叫我死心,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到她家去的时候我也偷偷翻过她的东西,依然一无所获,就像没有这回事,又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一样。这一年我们都在上大学,小冰块在师范学校里待几年后出来就做人民老师,这点让我很反感,有老袁示范在前,让我的心灵对灵魂工程师很抵触。但出来后做文秘被老板动手动脚似乎更糟糕,我也不希望她做公务员抛头露面,我相信她是一个写诗的姑娘,每天动一动笔却与乏味的文件无关才是她该过上的生活。也正是这一年,我领悟到钱的迫切性,很多的钱才行,来成全她的衣食无忧和我的想象。十多年的寄居生涯让我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去过很多地方,和小冰块说这些的时候,她基本插不进嘴,只是听我说。她是在家被关大的孩子,成年以前一度以为每个家伙都是被关大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心疼,她总是有办法把话说得让人心疼到说不出话来,不像我说话只会让人讨厌。我们拿出地图来穷翻八翻,望梅止渴,渴望一起远行。蓝水笔的圈是我去过的地方,红色的是她想去而没去的,密密麻麻,真是很漫长的一段旅途。小冰块捧着地图对着圈发憷,伤感地说,等这些地方我们全去过了,我们会不会已经五十岁了,又或者等我们有钱了五十岁出发,走完这么一圈,我们已经死掉了吧。她目光黯淡神色忧伤,我就不能再表达相同情绪了,我得带动她,像马达一样旋转。我抱着她说哪能呀,很快我们就会有钱的,有很多钱,写诗的家伙怎么可以老待在一个地方不动,大好河山谁去歌颂呀。真的,很快我们就会有钱的。暑假里,我搬过去和我堂妹一起住,她在附近学校念高三,房子是我们租来的,因为很大,还住进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人。这意味着小冰块过来见我一次,得在汽车上颠簸一个钟头,这让她很不满同时也很困惑,依照她的理解,上班还是很遥远的事。我清楚记得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我堂妹了,无论丧葬喜庆各种场合无一例外,原因是什么我也说不大清楚。很可能是我高三时太忙了,没工夫联系亲戚们。等我有工夫的时候她又高三,没工夫联系我。说实话,我并不了解她,她现在要读书,要做饭,自然更没工夫了解我。 旅行社的老板一再强调,既然已经选择做这一行了,微笑最为重要,面对客户时就算心里想打死他,也得给我一脸灿烂,这些可都是我们白花花的银子呀。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狗,为骨头悲喜,摇尾打转。我是一个不擅长笑的人,对着我妈是这样,对着小冰块还是这样,小冰块就曾批评过我,不要老像阅透苍凉受尽蛮荒,这样就不活泼了,我一直没听她的话。现在每天下来脸都紧紧的了,很多时候我实在笑不出来就借故跑去厕所打通电话,我会告诉她,我很想她,还会很高兴地告诉她,你知道么其实搞旅游还挺赚钱的,等我把行情弄清楚了我们出门就不会让别人赚钱了。你知道么李姐对我可好了,每天都能听到新笑话,回去就讲你听。你知道么我辛苦这几年,我们就有钱了,你可以安心写你的诗不用当老师了,或许我们不用三十岁再远行了。小冰块会在电话里咯咯地笑,虽然我自己不喜欢笑,却不代表我不乐意听到她笑。她还会说,笨蛋,我不希望你现在就这么辛苦,我会心疼。我就会说,我愿意做笨蛋。回到住的地方,我虽然很累也要监督堂妹学习。我会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说一些很恶心的话。只有她房门紧闭做起理科练习,我才有机会,小冰块来找我神不知鬼不觉的。倘若天色还早,我会拉小冰块去附近的教堂。我拉着小冰块的手,我很爱她,为她讲过许多故事,却没有完整地说过我的故事。我开玩笑说,以后我们结婚就选这种地方得了,大家可以见证,这样亲你就不算耍流氓了。小冰块歪着嘴巴说,你想也别想,我妈说了,要结婚也要搞中式的,我穿旗袍比较好看,你穿财主一样的衣服一定很好玩。这让我很疑惑,到底是谁和谁结婚。一站地以外的罗汉寺香火兴盛,那里是《疯狂的石头》的外景地,现在更是龙蛇混杂。小冰块非得带我去找一个半生坎坷却据说擅长替别人解梦的老和尚问姻缘,在收取五十块钱后,他鼓捣一阵得出一个结论:不可说。这让我很气愤,早点说不能说就别收五十块呀,这三个字就要五十块钱他别当和尚好了,去当金庸。但小冰块不这样想,老和尚让她觉得我们的爱情有了一种神秘的氛围。她的意思是,我们会经历风风雨雨,却义无反顾,过程艰辛结果甜蜜。我们都还很年轻,有的是理由相爱和期待美好。 这一年,重庆热。有一天小冰块跑来要我陪她到山上凉快一下,我说每年都热不独今年呀。她说这次不同了,电视说今年是五十年一遇的,我很兴奋,因为能不能再经历个五十年一遇一切都还难说。小冰块说,你瞎兴奋个什么劲儿,你没发现知了都不叫了么。她的话让我冷静了点,说,城里本来就没有知了。待在我们租的地方,有时候小冰块会带衣服过来,每天晚上要洗很多次,才能睡觉。有时候就穿我的衬衫,就像在我家里时一样,把自己裹个严实。厕所的门板有一个是松动的,随时可以取下来,还是像我家里时一样。每次她要洗澡前,我都会取下。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知道说出来你信不信,这样干的动机一点也不色情。这样干的时候,我想得最多的不是小冰块的身体,而是她在干什么,有没有唱歌,知道我在看她会不会难为情。那条缝看进去只能看到小腿,下滑的泡沫,地上的水花。这些让我兴奋起来。塞尚在大溪地的时候得出过结论,人一辈子难免要冲动几回,所以他在那里为所欲为时常冲动,麻将桌上又有人提出不同观点说,冲动是魔鬼。很显然塞尚死去已久,对我没什么约束力,我就从来没有破门而入过,我的冲动和他不是一回事。我想每个人都有过这个时刻,为一个看似可笑的事瞎激动,有一种一力完成的快感,我干了,小冰块却不知道就等于我没干,至少老袁就是这样的人,小心翼翼伸手进入我课桌的肚子里,掏出我的心脏,但是没了心脏这事我知道。如果我是他就一定专业得多,想知道就复制一份慢慢研究,原封不动皆大欢喜。小冰块是个写诗的姑娘,让我爱得发狂,每天我都会给她讲故事。据说当时她愿意和我在一起不只因为我把她养得胖胖的,更因为我答应她会一直给她说故事。我会讲听来的有意思的事,有时候一连几天没听到有意思的事,来源枯竭,就得伪装成小说家自己编,有时候也说自己的事,遇见的人。只有这个才是取之不尽的宝藏,过去这二十年得再花二十年讲出来才算完完整整。我说老袁对喜欢的女学生表达方式很奇特,他喜欢摸她们的脖子,无论寒暑,一边摸一边说,我有个女儿就好了。都说女如父,那一定早就考上北大了。我的内心世界很矛盾,实在想不出考北大和做她女儿有什么联系,一会儿庆幸不会被摸一会儿又很悲哀。小冰块习惯性地质疑,说我丑化老师的形象。我也不会争辩。我又告诉她,毛毛以前杀过人,她笑得很开心,这次又编这个了。我总是有办法让她开心和质疑,和所有人一样,说起我编出来的事,她会很开心,确定那是真的,我说真事的时候一切又变成我想出来的了,被淡化与虚构。我从来不试图让人相信,任何事一旦扯下脸皮去证实就与趣味相去甚远了。我还会乘机告诉她我曾经想过做一个小说家,这样就和你般配了,小冰块说简直无法想象会是什么样的,一定很混乱,我们笑得都很开心。堂妹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房门紧闭,隔音效果很好,她无从得知我们这边发生的一切,我们隐藏得很好,她根本就不知道,有个姑娘跑到这里来和她哥哥夜夜私会。 在出租屋的最后一天,小冰块照例过来陪伴。二十三楼的窗户邻近长江,已经五十天没降雨了,细得不成样子。不过一会儿就有航班从旁边屋顶掠过,像一架剃头推子。我正在发愁今天该组织个什么故事,结果有人替我讲了。小冰块指着外面说,你看。循着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个姑娘还挺漂亮,她说你别看姑娘了看她手里拿的什么。经过提示我看到她手拿着挺亮的一个东西。老实说我很期待发生点儿什么事,局面已经是这样了,夜深人静的一个姑娘站在那里,我想她会跳下去,这样事情的发展就和背景统一了,小冰块可以就这件感慨一晚上。但是她只是把手里的东西放出去了,那东西银白色很好辨认,摇摇晃晃坚持滑行到很远,落地时一点声响也没有,她看了一会儿就进去了。小冰块问我那是什么?我说,很明显那是锡纸叠的飞机。小冰块很疑惑她那样的举动,我也很疑惑,解释不了。她问那会不会是哪个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呀?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妙了,能给人很多联想,她想表达你还是死心吧,还是准备挣脱束缚一起私奔呢,我不得而知,我并不知道她的一生。我说,这个我都清楚了,你心里又该发毛了,这家伙一定去鬼混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夜不会平静,会发生点事儿。小冰块为我收拾回去的东西,一只箱子引起她的注意。她打开对我说是你的么,里面有很厚一匝书,全是郭敬明与安妮宝贝的书。我说可能是我堂妹的吧。她说想不到你妹妹这么爱读书,一点儿不像你。我也没想到,我不知道她的课余生活,小冰块还在那里鼓捣,我想阻止她却办不到,我也觉得不会就这么简单,想知道还有什么,这种感觉就像拆下门板一样刺激而无害,对秘密的发掘和想象。我们决定一探究竟,因为我并不了解她,所以翻出什么来也没必要吃惊。最后重点落到很厚的两个本子上。我想起一年前我也有颗这样的心脏。那上面全是我上课时写的小说,老袁千方百计弄到它,就像淘到废纸,我写的话是没有价值的,比不上校长放的屁更实在。时间过去一年了,我还记得很清楚那会儿他如何阻止我去北京参加电影学院的复试,在他家里要我感谢他走上他指的光明坦途,别想那些歪门邪道了,一心赚钱养家。翻开本子,一个是都市小说,写到第六章了,具体写的什么我没看,我注意到扉页上这丫头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果然比我强多了,一共四个字,有三个我都不认识。故事前面有个题记,看来是她同学写的,时间是2004年,跟着是一篇自序,前半段表达了对一个叫叶毅的男生的爱慕,然后感慨岁月无常的惆怅,决定用一个故事凭吊,时间是2005年。这可真是预谋已久。另外一个是个古典小说,创作动机没写,故而不详。最奇特的就是她两个故事是同时写的,最近的时间落款就在今天。看来人长大就是那么一两天的事,你知不知道都无关大局。我说,恐怕这样的东西是发表不了的,浪费时间了。然后我预感的事情终于来了,突然小冰块哭了,这让我束手无策。她说能坚持就是好的,然后打开随身带的包,里面有她的衣服,也有她的诗,她开始第一次为我朗诵这些被我说成永远也发表不了的东西:我希望有一片足够坚强的麦地,容我倒下而不哭泣。我会告诉她,她是对的,诗和小说都是好的。却不会告诉她我也写过,告诉了也无法给她看,因为一年前被人给烧了。这让我一度很伤心。 柯莱蒂日记文/刘玥她站在阳光与阴影的边缘。下颏微微扬起。光洁的脸庞,一半沐在阳光,一半掩在阴影。光与影的分界线,穿越她的眉心,鼻梁,嘴唇,下巴,胸口。她静静地伫立在屋檐下,无视周围的人来人往。像在等待或者抉择。人流向她涌来。她往侧旁退了一步。脸深埋进阴影中。初絮自小是个安静的孩子。热闹与喧嚷只会使她更安静。她习惯安静地匍伏在自己的角落里,眯着眼看外面的世界,像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电影。如果她爱上了某个人,她也不过是爱上了某个角色,某个影像,某个虚拟的真实。她隔着一层玻璃看他,为他欢笑为他流泪,直到玻璃被时间蒙上一层灰。倘若参与意味着被伤害的可能性,那么从未参与倒是最好的选择。初絮满足于做一个永不参与的观众,安静地坐在阴影里,眼睛跟随着聚光灯下的华丽。或许这种自闭不过是遗传作祟。初絮的母亲,是个比她手中握着的冰水更冰冷的女子。她若有念力,能让目光所及全都结冰。她生活在黑暗中,皙白的皮肤永远埋在阴影里。初絮对母亲的印象,就是一尊凝固在电脑前的雕像。矮小的,微胖的身段,一头黑发把她的表情埋葬在另一个空间里。她有时整天蜷缩在被窝里,抱着她的手提。屏幕上永远是股市,电影,游戏。一个被网络夺去了一半灵魂的女人。等她看腻了所有屏幕上的东西,她就对着黑色屏幕照镜子,看自己所剩无多的灵魂。初絮与母亲唯一的交流方式是争吵。母亲对初絮不断挖苦嘲笑,可是她不在挖苦嘲笑时,初絮又受不了那种又冷又黏的关心,像某种恶心而善变的流质。跟母亲相处让她觉得窒息。就像她的母亲沉溺于网络,初絮也有自己沉迷的东西。白纸。她喜欢在白纸上写东西。她常常感到躁动不安的灵魂在体内冲撞,颠狂,撕扯自己的内脏,几乎能把人逼疯。自闭的人必须找到灵魂的出口。如果嘴不是,那么只能是手。 她写日记。曾经她像所有青春期少年一样,把日记锁进密码本里。之后她发现这纯粹是多此一举。家里没有人关心她在想些什么,更不会关心她写了些什么。她忽然发现被人偷看日记是何等的幸福。当你不断地写字不断地倾诉而听你诉说的只是白纸,绝望便压顶而至。初絮觉得自己会长成一棵封存无数岁月的树,没有人愿意抚触它的年轮,它只能孤寂地老死,被岁月碾成齑粉。人前的初絮如孩童般胆怯得可笑。她从来不会在课上主动举手。如果被老师点了名,她会颤抖地站起来,用几若蚊鸣的声音吐出几个字。老师为了鼓励她,有意多次让她发言,初絮却从无长进。永远是胆怯的,无所适从的表情。永远是低低的,轻如耳语的声音。聚集的人会让初絮有种莫名的恐慌。女孩们喜欢聚在一起,谈论小说,电影,音乐,明星绯闻和新上市的名品,你一言我一语。初絮在她们中间如坐针毡。她想逃离却不被允许。她想说话却总也插不进去。她觉得自己肯定有语言障碍,说一句话简直能要她的命。她会原形毕露,她会被嘲笑被鄙视。这个星球真应该分成两层。让社会动物住在阳光里吧。那些属于阴影的生物,它们真该被隔离到安静的地底。初絮没有真正的朋友。她的朋友发现跟她交流实在是件万分困难的事。初絮的口语词汇少得可怜。她只会不断地说,是的,不是,也许。她只会冲你傻傻地笑,傻到笑里没有一点杂质。可是你不能跟傻笑讨论哪个明星比哪个明星更帅,哪款香水比哪款香水更好。要是有可能,或许该以跟哑巴交谈的方式同初絮交谈。让初絮把想说的话写下来。她总是能写很多。她写得太多了,以至于无话可说。她写。日期,星期,天气。见过的人,听过的事,路过的梦境。盛开的蔷薇,冻死的小鸟,遗落的情绪。有段时间她天天写回家路上那条又脏又臭的小溪。然后她写糖纸,细细地描摹那些花花绿绿的好看的玻璃纸。之后她还写窗台上昆虫的对白。然后主题变了,变得明确而单一。就是,他,他,他。他。每个女孩都会在恰当的时刻遇见自己的他。有的女孩款款上前,微笑对他问好。然后把手伸进他心里。而另一些女孩不敢上前,她们便只好在纸上写,他。然后把心放进他手里。 暗恋就是,一个人写两个人的故事。于是初絮的日记,变成初絮与他的日记。假如他某一天有机会读初絮的日记,他该会发现多少从指尖流落的回忆。在初絮那里,一天细细碎碎的生活,忽然变成了一种近乎守望的窥视。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安静坐在自己角落里,看一个名叫曹圣的他的背影。初絮疑惑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注意这个男孩。仿佛是从些小小细节开始的。日记本上,总能看到这样的字句。……晚会的节目倒没什么深刻印象了,只记得,那个男主持的声音,分外好听。后来一打听,知道那男生名叫曹圣。……在布告栏上看到年级第一的人名叫曹圣。好熟悉的名字。……那帮女生聚在一起交头接耳,隐隐听到曹圣这个名字……那个他,就这样一点,一点被印进心里,不断镌,刻,划,直到不可磨灭。几乎变成一种习惯。会在走廊里懒懒地倚着栏杆,因为知道九十度的拐角过去,有一个同样斜倚栏杆的男生。从来不敢直视他。但即使是眼角余光,也不曾忽略他的光芒。不错,他总是沐在阳光里,乍一眼会以为他在发光。看不出悲喜的脸。目光散漫地在校园或者天际游移。我常常循着他的目光,拾起先前被遗漏的点点滴滴。从树叶罅隙里泻下的一地阳光,镶上金边的流云,灌木在风里嗤笑的余音。身边的喧嚣忽然与己无关。像是入定。所有嘈杂都被忽略。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人。毫不相关的两个人。看一样的风景。目光不小心交错。我匆忙收回目光,想起自己竟没来得及给一个尴尬的笑。低头的瞬间,却发现,他在笑。像在对我笑。我讶异。一侧脸,却看见身边另一个女孩,正抱以灿烂的笑容。在走廊里滑倒。手里抱的东西散了一地。急忙蹲在地上收拾。起身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一本遗落的书。 “当心了。”他说,微笑着。灼热的感觉。像是要被融化。想说句谢谢的,可还没出口,他已经匆匆走开。不过是无心的小插曲而已,何以自己如此在意。像往常一样独自站在走廊,忽然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好像失落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心变得不安,焦躁,烦闷。他在哪儿。他去了哪儿。他怎么了。他为什么没有站在斜对着我的地方。可是,他在不在又关我何事呢。根本就是两条路上的人。我是他的风景。他是我的风景。如此而已。又看到他了。依旧站在熟悉的位置上。眉头紧蹙,似有不快。这对我却已是最重的恩惠。请让我看着他,即使明知自己永远无法走到他身边去。他在阳光,我在阴影。阳光不在乎阴影是否存在;可是阴影没有阳光甚至无法生存。明知不公平,却已接受。那就让我这样静静地凝视吧。静静守着他。跟随他旋转自己的全部。如同被遗忘的希腊神话。恋上阿波罗的柯莱蒂,追不上太阳,就在原地做一株葵花。看不到终点的如朝圣般的仰望。朝圣。曹圣,原来你的名字是我的谶言。是否这样普通而又丑陋的女孩,就活该在角落里安静死去。是否雪地里被冻死的爱情,就是向日葵命定的结局。初絮是个容易默认和接受的人。这样的人总是自卑自弃,默认了也接受了臆想中尚未到来的结局。她可以独自进行这场一个人的恋爱,独自送它悄悄离开,一如当初她独自迎接它。她相信暗恋是一场病。一场高烧,让她滚烫,晕眩。但是她会好起来,然后继续生活在她的阴影里。 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信。从不曾与谁通信,更别提电子邮件。邮箱里总是塞满各种广告,初絮便也极少登录自己的邮箱。因此,当初絮偶然登录时,竟发现收件箱里已积了四五封邮件。每封信都是只言片语。但是语调温馨。发件人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曹圣。看到这封信你一定惊讶不已。可是,我居然会提笔写下这封信,这同样让我自己惊讶不已。知道自己的唐突和冒昧,却也并不奢求你的谅解。如果你把我的信看作无聊者的呓语,你尽管可以不必理我。我还是要说,相遇从不是偶然。当某个早晨发现走廊彼端那个阴影里的女孩,我便不可抑遏地,被强迫似的一次一次走到那个位置。却从不敢直视。然后开始一点一点打听你,了解你。知道你有个好听的名字,初絮。知道你总会站在楼前高大乔木投下的阴影里。知道你不爱说话。知道你的沉默与孤僻。知道了你的邮箱地址。于是开始写信。不奢求你的回复。或许保持彼此间的空白会让彼此心安。只想让你知道,不远的地方,有人正默默注视你。初絮,今天我们目光相遇。霎那心悸。我冲你笑。但是你,却似失措般将目光移开。你身边另一个女生却回了一个笑。你失措。我失落。初絮,我自以为是地以为,你欠我一个笑。帮你拾起书本,递过去。匆匆离开。因为害怕,若慢了一步,表情会把心事抖落。 他们说你自闭,说你不善于表达。可是初絮你看,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也许任何人都一样窘迫,木讷,不敢开口。我还没有作好任何准备掀开我们之间那层幕帘,因此只能选择这种方式告诉你。告诉你什么呢。想告诉你什么呢。自己也不甚了了了。今天有事,便没去我们用沉默约定的地方。不知道你又一次站到那片荫凉的乔木影里,是否曾注意我的缺席。站在那片暖暖的阳光里,又看见你。依然沉浸在那片阴影,像荫凉处盛开的白色花朵,有着与世隔绝的高傲冷漠。却又美得无可言说。我被隔离在你的世界之外。你的世界阳光无法抵达。你不曾给我任何回应。想伸开双臂对你喊,初絮。初絮,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好。初絮,从阴影里走出来吧。初絮,请对我笑。初絮,你知道你有多么漂亮吗。你可以像任何一个女孩一样飞奔在阳光里。你可以冲所有人自信地笑。初絮,我希望你快乐。我用全部身心希望你快乐。孤独不会让你快乐。沉默不会。自闭不会。你也一样属于这个世界。你从不孤单。你一直被爱。你与幸福,与快乐,都只隔着一个边缘的距离。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跨越。阳光会在那里拥吻你。亲爱的,听见阳光的召唤了吗?初絮用颤抖的手敲击键盘。听见了。我听见了。然后久久停住。心海潮涌潮落。这一切太突然,她还没有准备好。她还没有勇气跨越。她也没有勇气坦白。有一刻她恨不得把自己所有心事所有秘密都拿到太阳底下曝晒,告诉他她的全部,她的痛苦她的爱。可是马上她又害怕,害怕那些在阴影里蜇伏太久的东西,承受不了炽热的阳光。她怕它们会被阳光烧死。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复那些邮件。她终于放弃,然后用一样颤抖的手写日记。我收到他的信了。我收到他的信了。我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只觉得自己快要死掉。像太阳用它的光线,把葵花缠绕进它的魔法里。它将要燃烧了。可它还在害怕。 但这不正是它一直渴望的么。它一直渴望的。这些日子,不知出于什么理由,忽然不在课间去走廊了。是知道那里有双等待的目光么?还是只是害怕?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卑微,害怕自己的卑微玷辱了他的高贵么。曹圣,我还没有作好准备去到阳光。可是我会努力。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你。有一天我会披着满身阳光走到你跟前,报答你的漫长等待。即便没有回复,那些信依然像雪片一样悄悄落进初絮的信箱;就像那些层层叠叠的心情,浸润着初絮的日记。鼓励和安慰的话语,像从树叶间渗入的阳光,落进阴影里,变成一个一个温暖的明晃晃的光斑。不经意间就被改变。初絮,好些日子没在走廊上看到你。过得还好么。想象你会在某个时刻出现。带着天使的翅膀,披着满身阳光。一袭衣裙。对了,须是白色的裙子。初絮,你穿上裙子一定分外好看。从来不见你穿裙子的样子。想象你笑的样子。嘴角弯成彩虹的弧度。阳光像雪片在你头顶飞舞。初絮,你会勇敢。一直以来你都把你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地牢,囚禁自己,隔离自己,漠视自己也折磨自己。结束那一切好吗。准备一场对过往的逃离。我可以带你去流亡,倘若你愿意。只要一点勇敢就足够。初絮,你可以做得很好。你可以让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你可以让世界因你不一样。比如说,某个角落会多一寸阳光。那些改变是从一点点开始的。释放。逃离。一边迷惘一边寻觅。 初絮在不自知中开始改变。信里的温存话语,变成耳边的旋律,不断对自己说,你可以。成绩在逐渐提高。如果曹圣是年级第一,那么她就必须强迫自己也有骄人的学习成绩。会在课上破天荒地举手,在班里没有人能回答的冷场时刻,怯怯站起,告诉所有人她的答案,可以看到老师赞许的表情。会在交头接耳的女生中插上一句,我喜欢米拉?乔沃维奇,喜欢她冷的深的蓝色眼睛。会在走廊上伸出双手,让温暖的阳光落在自己的手心。会在与他目光交接的时候微笑。他们只用目光交谈。她绽开一个葵花的笑容。他报以灿烂一笑。然后,在某个阳光如洗的早晨,初絮为自己挑了一条白色的棉布裙。她对着镜子,用金色丝带把头发扎成两束。跨越。初絮对自己说。只要一点勇敢就足够。阳光淌过的早晨,空气里是清橙的气息。从发丝间掠过的,是毵毵金缕的风。天是一碧澄蓝,梦似的云浪在年轻的笑里翻滚。依然以一样的姿势站在那里的,是那个男生。初絮踯躅片刻,然后缓缓地向他走去。“嗨!”初絮说,努力握住自己的笑,“我喜欢你。”男生把脸转向初絮,极度惊讶的表情。“谢谢你给我的那些信。”初絮说,定定地看着曹圣的眼睛。那双熟悉的温柔的眼睛里,写满广袤的空白。“什……什么?”曹圣讶异地问。“那些信。你发给我的邮件。它们真的给我很多鼓励,让我鼓起勇气走到你面前……” “信?”仍是一脸疑惑,“我给你写过信么?”“你不记得了?你给我写的那么多信……”“可是,同学,我甚至不认识你,怎么可能给你写信呢?”初絮愣住。他甚至不认识我。是呵,他甚至不认识我,怎么可能给我写信呢?初絮最先想到的是,他一定在骗我。然后她否决了自己。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个形象。一个矮小,肥胖的女人,趴在电脑前打字。初絮无视响起的上课铃声,从学校跑了出去。她要去确认一件事。她要去找那个天天给她写信的他。她一路狂奔。大口呼吸,几乎把地球上的氧气耗光。她急急地掏出钥匙,打开门。她听见自己的房间的响动。她猛地推开门。矮小的,肥胖的女人慌张地回过头来,看到初絮,一脸苍白。然后她急急地把初絮桌上的日记本合上。“对不起……”她嗫嚅着说。初絮不再写日记。她不曾与母亲争吵。她安静地听母亲的解释,听一个母亲的隐忍与孤寂,听埋没在阴影里的无声的爱。她在母亲额角发现一丝雪白。她从来没有这样心疼母亲。最后她以一个拥抱结束了这一切。初絮,你是被爱的。初絮对自己说。你应该知足。那一瞬忽然长大。 一切如常。她依然是那个把脸深埋在阴影里的女子。把脸深埋进阴影。连同所有孤寂与悲伤。她依然是化作葵花的柯莱蒂,世界迷失在冰冷的霪雨里。她曾经只有太阳。现在她连太阳也失去了。她依然以一样的姿势伫立在乔木的阴影里,虚眯着眼睛看阳光。只是不再用眼角去看对面的男孩。与己无关。初絮,你会勇敢。一点勇敢就足够。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如是说。初絮笑。然后,像完成一个仪式,她向阳光迈出一步。她走进阳光。原来跨越是如此容易。她微微仰起头,阳光泻在脸上。亲爱的,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好。倘若你见到了一个漂亮的木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对她动情呀!碎琴文/王晓虹 乐师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是火烧云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在此之前的每一天,他都沉迷于睡觉和玩牌,与各种各样的男人们打交道,赌钱和彼此交换不同品牌的香烟,并且乐此不疲。那时他丝毫没有想过要做一个乐师,甚至没有任何和音乐有关的念头。那时候的他压根没有这样的天赋,不是吗?他每天无非是想,倘若今天能赢到那个红头发小子的自行车,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或者那个没有门牙的家伙,他有一台新颖的收音机,每天唧唧歪歪地说话,有了那个也不赖,至少不会寂寞。他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下去,直到后来他有了那种感觉,他就再也不和他们玩牌了。他开始每天眼巴巴地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地盼着傍晚的到来。因为每到傍晚,天边总会烧起一团雀跃的火烧云,就像熟了的番茄那般,无限荣光的绵亘在天鹅绒的天幕里。这是绝好的天气,这时候,乐师就觉得胸腔里的那股灵感像火苗一样跃跃欲试地向外喷了,像是一下子就要迫不及待地洞穿他的瘦弱的小身躯,飞到那杆笔头上去。可是事实上他还是一首乐曲都没有写出来。尽管他每天都勤奋地趴在桌子上,拿一根漂亮的羽毛笔顶住腮,装模作样地思考,像极了一个大牌的作曲家,可是他还是不能写出一首像样的曲子。可是他是一个乐师,他不能气馁呀。他只能继续望着火烧云,一天一天地坐下去。后来有一周的时间他没有继续躺在椅子上看天边的火烧云,而是找了很多本大乐师的传记,仔仔细细地看下来,这样一来,他竟终于发现了一个自己满意的答案:每个大乐师的身边,总不乏有一个女人的,总是这样。原来我也需要一个可以给我带来灵感的女人。乐师这才恍然大悟。可是眼下这件事情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洪水镇从来没有过女人,从来没有。你若问起他是怎样繁衍下去的,我也不知道,说是不停地有外人迁来也好,男人们可以长生不老也好,总之它就是那样一代一代地继续下去,镇里谁都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可是他不能就这样下去啊,他是多么渴望能成为一个乐师,让他的笔尖变成一盏奇妙的琴,不多也不少,把人们爱的曲子奏得最好。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天赋是有信心的,那种信心来得蹊跷,仿佛自打见到了那团热乎乎的火烧云,他就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为成为一个乐师而准备的了。他甚至坚定地认为,他终会成为一个大乐师的,这是上帝安排他做的,只是在这之前,他必须找到一个带给他灵感的女人,一切就顺理成章下去了,就是这样。乐师又花掉了一个月的时间在附近的镇子里面找一个乐意随他完成“使命”的女人。他原本认为这不是什么难事,是的,像他这样一个满腹才华的乐师,会有多少女子做梦都想把自己许给他呢。他就是这样想当然地认为的,可是事实上你可以想到,没有一个女人肯跟他走。原因很简单,他很丑,太丑了。他很丑,这是他新近才认识到的事情。原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一群男人在一起,谁还会注意别人的相貌呢?何况即便认识到了,也没有人会在意这个。没错,在洪水镇,没有人会讨个老婆回家过日,而找份工作或是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没有人会把脸蛋当什么大事。所以当他认识到他终将因为丑而失去做一个乐师的资格的时候,他沮丧透了。做木偶的艺人在洪水镇逗留的那几天,乐师总会听到他高亢的嗓子在他屋边洪亮地叫喊:“ 做木偶啦!惟妙惟肖的木偶,谁要做木偶呀!做木偶啦!绝对保真!不像不要钱呀!”这声音宏大得要命,吵得他简直无法安静地思考。后来的一天,艺人路过他屋前的时候,他就忍无可忍地冲了出去。他本来想好好地教训他一顿,因为他,他已经足足好几天没有一点思路了。他怒不可遏地冲他挥舞着拳头,吼着:“快点滚出去,没有人要你的木偶,你快点滚,不要像只公鸡那样扯着嗓子叫!”可是做木偶的艺人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着对他说:“先生,你要做木偶吗?我做的木偶真是漂亮极了,男的女的大人小孩我都会做,就像真的一样的,绝对保您满意!”说着他就拿出了一个他做好的娃娃给他瞧,那是一个比人略小巧一点的木偶娃娃,不过对于他这样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来说,这已经足够大。她的脸蛋很漂亮,瓷一样的颜色,泛着点樱桃一样的红润。高鼻梁,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总之就是一标志的美人儿的样子。她还会简单地跟他打几句招呼,说上两句不复杂的话,这足以让他讶异不已。末了艺人还得意地告诉他,她会越来越机灵,绝对是个顶好的玩伴。他看着她,脑子里突然有了“女人”这两个字。他决定将她买下,尽管那是个木偶,可是眼下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他总是要成为一个乐师呀,而除了她,或许暂且不会有任何其他的女人来陪伴他完成这一个神圣而且光荣的使命。或许这就是天意也说不定。他这样想。后来乐师发现这笔交易合算得没话说。她什么都会,会给他沏水喝,讲笑话,扮鬼脸,更重要的是她很漂亮,漂亮极了,让他几乎忘记了她是一个木偶,想要对她动心。在乐师沉心于创作的时候,她就搬一把凳子坐在他旁边,用手托着腮一言不发地看他,他的衣服坏掉了,她会为她缝起来。你想不到吧,尽管针脚不是那么的细,可她已经是第一个能为他缝衣服的人了。有时候他看着她,禁不住得意起来,有了一个女人,家里果然变了一番样子,这真没错。就这样,乐师的第一部作品终于诞生。是的,你一定想不到,他竟然真的谱出曲子来了。他还特地为这首曲子买了一把琴,反反复复地练了好多遍,直到烂熟才罢休。他把这首曲子搬到了镇上去演出,立刻引起了轰动。或许那真的是一首好曲子,或许洪水镇的人从没有听过什么像样的音乐,所以才会对乐师的作品产生极大的兴趣。总之那支曲子让乐师一下子成了洪水镇人的偶像。“尊敬的乐师!”人们见了他,都会这样毕恭毕敬地称呼。 这让他兴奋不已,他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乐师了,不是像以前那样的自称,而是一个真正的、人人认可的乐师。在那个年月,有点文化本来就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更何况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艺术家,伟大的乐师呢?于是这样一来,乐师整个人都觉得飘飘然了起来,不过她还是相当清楚,这都归功于他的小木偶人儿,没有她,他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什么莫名其妙的乐谱来的。他带她四处逛,给她买些小东西做奖励。在街上,倘若遇到生人她还会脸红,就像真的姑娘一样,脸颊有两片绯红的云彩瞬间挂了上去。洪水镇不允许有女人存在,所以每当人们问起乐师,他总会趾高气昂地说,看,这就是我的木偶,她绝不是一个女人,可是比一个女人要乖巧得多。后来洪水镇上人人都知道了,伟大的乐师有一个机灵的木偶,她什么都会,又乖巧得要命。于是大家都四处找卖木偶的艺人,可是艺人已经走了,那个习惯了游荡的家伙是怎么也不会回到一个他逛腻了的地方的,所以木偶就成了洪水镇的独一无二的宝贝。我们的乐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接二连三地创作了许多部作品,它们无一例外地在洪水镇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波动。已经有相当一班的人成了乐师固定的听众,每次他演出,他们就会搬着马扎坐在台子下面,一脸沉醉地听他演奏。木偶呢?她已经成了乐师,甚至整个洪水镇的一块牌坊,在外面,每当有人提起这个木偶,大家多半会骄傲地说,看,这就是属于我们洪水镇的,她多好呀,又漂亮又聪明。坦白说,连乐师自己都承认,她便是他灵感的指挥棒,没有她,他是绝对没有可能成为一个乐师的,他一定什么都写不出。 后来,事情的发展骤然上了一个台阶。他发现,他终于开始想她,这种感觉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想念。小时候邻居搬走的时候,他也曾经因为想他家的小狗而掉下眼泪。可是这次不同,他分明感到,每次想起她来,他竟会不由自主地傻呵呵地笑。有时候他出门就会开始算计时间,还有几分钟,他就可以到家,这样他就可以再看到她漂亮的小脸蛋了,多么让人期待。在家里的时候,他就坐在她旁边,仰着头失神地看着她。她的背很直,胸脯在薄薄的衣衫下微微隆起,让整个人的曲线迷人无比,让他的周身就像是骤然通过了一阵电流,灼热的,被点燃一般。有时候他甚至想和她再亲热一点,把它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来待,他甚至忘了她只是一个木偶,想用手去碰碰她的肌肤,摸摸她的脸蛋。他想女人的皮肤应该会是光滑的,必不像男人那样粗糙。这本身就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物。可是这不行,因为每当这时候他就会觉得四肢都会僵硬,动弹不得。他渐渐明白这样的想法是不能动的,爱上一个女人,对于洪水镇的男人来说就是大逆不道,何况是一个不是女人的木偶。他一定是得到惩罚了,洪水镇的神在惩罚他,让他断了这个念头,于是他便这样劝自己:倘若执意要碰她的身体,那么碰到的肯定会是一堆木头,这有什么好。可是他还是不能割舍她。她就在他的周围,与他息息相关,让他每次看到她都会不由自主地兴奋一阵子,就这样,乐师渐渐发现,自己的身体已在悄然间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听力渐渐下降,反应也变得迟钝,就连写字的时候手指都变得不怎么灵活了。起初他以为他是在衰老,过度的思考让他提前衰老了。可是他才三十岁,三十岁呀,怎么说老就老了呢?可是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晚上睡觉翻身的时候,常常听到关节咯吱咯吱的响声,逢到阴雨天,身上就像被水浸泡过的木头一样发胀,有一天,他洗澡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膝盖竟然长出了一片小蘑菇。他试着用手指叩了一下自己的腿,咚咚的声响,像一块空心的木头,让他吓了一跳。他终于明白,他已经越来越像她了。确切地说,不止像她,而且像每一个艺人做的木偶。多可怕啊。木偶却变得越来越灵巧,烧的饭菜更加可口,总是趁他不注意摆弄一下他演出用的琴,奏出的调子也还算流畅。有时候还装成真的女孩子那样跑到其他的镇子上买擦脸用的护肤霜、胭脂、指甲油。起初他认为这无非是她在讨巧,尽量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人类。可是后来他竟在她的壁橱里发现了一包卫生棉。他起初并不知道这种东西是用来做什么,还好他认识几个字,看了后面的说明才算是明白。这让他惊讶极了,它已经拆开了包,还少了几片。这可真荒诞,一个木偶,竟然也学着人的样子来起了月经。他开始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他真的成了一个木偶,而她取代他变成了人。不是吗?他的样子已经越来越可笑,眼珠子越来越凸,手脚越来越硬,头发也渐渐泛出了芥末那样的绿色。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错,他不该对她动情,对一个木偶动情,可是他丝毫无法抑制自己。她已经更像一个女人了,喜欢打扮自己,所以也更加美,每当他见到她,就仿佛全然忘了他不该对她动情这个事实。他只能安慰自己说,她是我的人,我把她买下来,她就理应照顾我一辈子。只要能被这样的姑娘照顾一辈子,那么即使拖着一个木偶的身体整天来来去去的,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木偶一点也不这么想,她觉得被他买到家中本来就是一个错。她是见过世面的人,艺人四处推销他的木偶的时候,她就随着他在各个镇子里逛。她几乎逛遍了天南地北,什么样的男人她没见过呢?英俊潇洒的,浪漫多金的,成熟体贴的,每当遇到这样一个男人,她就会不自主地脸红,祈求他们赶快将她买下。可是无论她长得多么好看,她始终是一个木偶呀,哪个优秀的男人愿意和一个木偶守在一起呢?所以到最后,只有他肯收留她,他是一个矮子,脸也不好看,可是他肯给她的主人,做木偶的艺人很多钱。所以她就只能在他家住了下来。木偶原以为一生就会这样糊里糊涂地过去了,或许有一天,等她老了,她就会被当作一把柴禾烧掉,这也没什么稀奇。可是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像一个木偶了,皮肤,或者是关节的灵活程度,无论从哪里看她都像极了一个真正的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惊喜地发现她终于来了月经,这让她兴奋异常。她迅速提上裙子,跑到附近的小镇为自己买了一包卫生棉,老板娘像对待任何一个第一次前来购买卫生棉的少女一样告诉了她用法,她还友善地拍了拍她的肩说,小姑娘终于长大啦!再不是一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女人了呀!这样的一句话,让她一下子活跃起来,像是得到了认可,她终于肯相信,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倒霉的木偶,而是一个女人,地道的女人。没错,有人已经开始这样想了,并且这样想的人会越来越多,那么最后,就再不会有人因为她不是一个女人这样的事情而把她拒之门外了,多么好。在一个晴朗的月夜,木偶终于决定和乐师的那一大叠乐谱私奔了。她再也不愿意忍受乐师那矮小的身材和丑陋的脸,她要去找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并且和他住在一起。为什么不呢?她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人了呀,只要她不说,谁也不会想到,以前她曾经是一个木偶,那么,总有人会喜欢她的脸蛋,总有人的。而那时,乐师正全然不知地躺在床上睡觉,他定没有想到,第二天起床,他就将变成只身一人了。他的姑娘已经把他的乐谱偷了跑了,连同他音乐家的伟大的头脑。他再也做不成一个乐师,并且,再没有人给她煮饭和烧水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关系,他也不再需要吃饭和喝水了,一个木偶哪里懂得吃饭呢?他只要每天在太阳下走动走动,让自己身上的水分跑一跑,少长几块蘑菇,就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上一辈子。那天晚上,他梦见洪水镇真的发了大水,他的身上长满了木耳和蘑菇,躺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水已经没过了他的床板,将要流过他的身体了。镇上所有的人都在逃命,只有他不能逃。他的耳边响起了轰隆隆的脚步声,那是人们慌乱奔跑的声音,这时候,他仿佛听到有人们在他床边经过,所有人的嘴里都在念着一模一样的咒语一样的话:倘若你见到了一个漂亮的木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对她动情呀! 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文/甘世佳六百年前。年轻的郑和总是在早晨走出刘家港的驿站,独自走去码头。他喜欢在沿途欣赏朝霞和露水,还有江边忧郁的青草地。他远远地看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就照在即将完工的龙船上。水和天是一个颜色的,连同清晨潮汐的起起伏伏。这些总是让郑和压抑不住心里边轻轻的感动。青衣站在远远的丘陵上,淡淡地看着海和天,看着海天一色中的郑和。他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可眼前那个人,却告诉他他要把天地都走遍。青衣拿出长箫,悠悠地吹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他送给他最后的一曲。这个敢做你永远不敢想象的事情的人。他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我总是为青衣送给郑和那最后的曲子感动或者焦虑。是的,它对于我的小说实在太重要了,可是我却怎么都不知道,该如何写出一篇词。晓雯在离开我的那一天给了我最后的一件礼物。她在这个19岁的夏天去了遥远的英国,她太优秀,能够通过重重考试而取得全额奖学金。而我只能留在上海的一个二流大学里,靠为知名不知名的报刊杂志写稿而赚取生活费。可现在我却难以完成这篇关于郑和的历史小说了。给我灵感的是我和晓雯经常去的江边,我们在那里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那里黄昏的时候,天的那边总是有绚丽的色彩,潮水推动着岸,高大的石头如同安全的肩膀让人停靠。有一棵不知名的树,有不知名的鸟筑着巢。 后来还是庞告诉我,那里就是六百年前郑和起锚的地方。于是我决定写这样一篇小说,不在乎能否得到稿费。特别在晓雯要离开的日夜里,那种感觉就更加强烈。晓雯走的那天晚上,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就是那首词:昔日君来见,草青青,路绵延。红尘易老,几多纷怨。都似杏花开遍,二月江边。今日君走远,海茫茫,浪滔天。回头无岸,俯首白颜。不知艨艟踏过,几重狼烟。这是青衣送给郑和的最后一首歌。龙船终于升起了最高的那面风帆,岸上挤满了人群,青衣的箫声也渐渐被人声淹没。终于要走了。青衣叹了一口气,西洋是一片神秘的地方,在那里,他会航行穿过生死的界限。他在驿站里,喜欢看着烛光说话。他从不看青衣的眼睛。他说,“有微小的东西也有庞大的东西,我不过是夜郎侯,并不知道天地有多大……”青衣曾经只是个流落江湖的词人。可是他遇见了郑和。在晓雯离开我的第七天,我决定把故事写下去。那天我和庞坐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他咬着笔呆呆地望着桌上的高等数学习题,我的面前则堆满了关于郑和的书。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洒近来,穿着时尚、笑容灿烂的学生恋人占了图书馆的位子,谈着可有可无的恋爱。他们的脸上洒满了阳光。我扔下笔。“庞,我真的无法再写下去了。” 他抬起头。“是因为晓雯的离开么?”“嗯。我现在就想着去看她去看她去看她,可是我要怎么才能飞到英国?我闭上眼睛,就想到她,根本无法把故事写下去……”庞在某种时候喜欢用智者的口气说话。他说,“呵,故事总会有人写下去的。”在一段沉默之后,庞提议我们去江边。带上你的吉他,他说。来到江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唱歌。月光到了半夜有点凄凉,四下里一片宁静,不知名的树上安睡着不知名的鸟。我拨通晓雯的电话。“我今天也想你了。我在康河的边上,中午时分的河水反射着阳光,还有游船上的嬉笑声。”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我们在无限汪洋的两岸。这样的夜晚只适合唱一首歌。就算是还给晓雯一首歌吧。四月的剑桥是否总是细雨连绵有没有到处芳草碧连天我们的思念能否越过三万里这么远像古人那样扯起帆篷看世界多变如果可以驾船把大海都走遍请让我在暴风雨中看见你的脸 让我一直驶进康河里面看雨后彩虹满天信天翁在盘旋我浮沉水面满心是你的容颜耳边却呼啸着巨浪滔天几分钟相见几万里遥远永不沉没的是否只有时间你远在天边翻越了红尘万千却不知归程需要多少年这一刻想念盼一生缠绵永远应该也要开始于某一天我弹着我的吉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如此沉浸在歌声里面。所有的歌词和旋律就像是早已写好,可以那么自然地一跃而出。我可以听得见晓雯在电话那边的眼泪,可是我在忽然间麻木了所有的想念。晓雯,我一定要来看你。什么时候?今年。怎么来?船。 庞这个永远做高数的人物有时候的睿智不得不让我佩服。事实上,我出口大话,并不知道如何可以前往那个遥远的地方。我只是相信自己写出来的话。郑和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我也是。庞在某个早晨神秘地对我微笑。我们站在市中心某个熙熙攘攘的街口,他指了指某个方向,说,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于是我在那家新开张没久的航海用品专卖店里认识了老板宋涛。我们三个都是郑和迷,谈了一下午。从那以后,我相信一切的确都是可能的。我和宋涛开始在江边制造一艘崭新的帆船。为此宋涛每天白天打两份工,把店托付给了朋友;我每个白天窝在图书馆里拼命写作,联系着各式的媒体和出版商。只有郑和的那篇小说被我压在箱底,虽然我相信一定有写完的这一天。每个晚上,我们就去江边工作。我们搭了一个帐篷,累了就钻进去睡一会儿,然后继续我们的伟大工程。三个月后,我的新书出版。我在序言里写着,我在高高的天空中有一个梦想,放置在那里。此时如雪飘落,降在呜咽的海水,我在那里也有悲哀。我想看门前树上不知名的鸟儿生下小鸟,看它长满羽毛来在我们头顶盘旋。不出意外,书的销量不佳。整整半年时间,我们只凑到了两万多块。根本不够。庞在这个时候完成了他的工作。这个天才的男孩子在半年里面走遍了这个城市,在此之前,我以为他除了伪装智者和做高数习题以外一无是处。三天后,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在城市里最漂亮的会堂举行。我和宋涛坐在主席台上,近似于痴傻地辨认着话筒上的不同标志。bbc,cnn,espn,canel+,天空电视网,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还有各种我们无法辨认的符号。台下挤满了记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闪光灯如此耀眼的集中于自己身上。 庞的开场白让我感到深深地震撼。他说,六百年前,古人用樯帆和巨炮征服世界,今天,我的朋友们用卫星直播和国际互联网征服世界。我和宋涛大眼瞪着小眼。这场戏,原来庞才是主角。我们实在是跟不上时代了。一个月后,我们的帆船贴满了赞助商的广告在刘家港起航了。全世界都可以看见我们的启航仪式。阳光照在我洁白的帆上,甚至有很多人一大早过来问我们要签名。过去我也是那个青衣,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我们永远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天地走遍。也许我们的梦想的确渺小,可是我们卷动了整个世界来实现梦想。天和地在这一刻才真正是联系在一起的,用光纤和卫星信号。我们被捧上了天。我们是中国第二个用帆船作环球旅行的团队,第一个是六百年前的郑和;我们是第一个受到如此规模境外赞助的中国个人探险活动;我们被描述成英雄,报纸上充斥着我们的照片,关于我们的事迹的书上了销售排行榜。我们就这样,走向大海。我的故事也该结束了。青衣吹完长箫,和着船队出发的鼓声离开了刘家港。十三年后,他成了翰林院的大学士。他留着长长的胡须,华美的锦跑一直拖到地上,腰间还别着那一支长箫。那一年郑和回到北京。从此以后六百年,中国再也没有一只帆船队,能够穿越最遥远的那片大海。于是我们就这样,地老天荒。章台柳 文/林培源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劳伦斯一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时间一寸寸流逝。我忽而觉得手背冰冷,再抬起头,已见她落泪。她的眼泪如一枚铜币落地,啜泣被南来的群雁嘶哑的叫声覆盖。风大口大口地灌进来,吹散她的发髻,散开的一头秀发簌簌地拍打着后背。银簪随之掉落,跌入了漩涡盘绕的江水之中。溅起的水花迷蒙了我的双眼。在我成长的那段隐晦的岁月里,我时常记起这样的一帧画面。翘首以盼的女人和一无所知的小孩。他们之间难以描述的关系,使得故事从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灰,一层琥珀色一样透明的灰。而我,就是故事里的那个小孩。你所知道的,只是一颗尚未成熟的魂灵。拥有坚韧的外壳以及脆弱的心。我知道,这一切与母亲有关。那时候我贪玩、任性,每天纠缠着母亲。我手里握着一架纸做的风车,那是母亲送给我的玩物,扇叶是红黄蓝三种颜色。我握着风车爬上高高的木质楼梯。楼梯口的扇形窗户被推开,风吹进来。于是风车呼呼地转动,风车转得如此快,它的转动鼓动我欢腾的心,我都快看花眼了,风车形成的圆周一如那天码头江水的漩涡。我迷恋风车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但那时我尚幼小,未学会制作风车。母亲于是用旧报纸为我裁剪,然后用钉子将扇叶钉在竹棍上。一架简易的风车诞生,我惊诧于母亲的心灵手巧,欣喜若狂地握着竹棍在巷子里奔跑,像风一样地奔跑。心极易满足。一点安慰,一句哄骗,足以令我度过无所事事的一整日。 二如今我坐在青春的末尾怀恋逝去的年华。我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行在人流拥挤的校道上。我看到无数美好的同龄人与我擦肩而过,他们洒落满地的笑声。抬头可见漫天的星斗,有时候是万里无云的晴天。脖子上佩戴的长命锁从我出生那天伴随至今。随着我身体的晃动,它摩擦我的浅灰色毛衣领,发出“呲呲”的声音。我几次欲将其摘下,但母亲不让。她固执地认为,这是保佑我长命百岁的吉祥物。母亲的命令不可抗拒,这是我自幼便谨记于心的。那时迷恋的东西已经不是风车了。风车作为一个童年的标记遗失在时间的暗流里,现在所迷恋的,是齐整地码在书架上的那些装帧优雅的古籍,它们被时间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灰。《笏山记》是我甚爱的一本。潜入字里行间描述的笏山,我成了小说里面的颜少青。偏执,充满幻想,衣袂翩翩,跋山涉水。我长久沉浸在文言的世界里,几欲丧失自己的语言,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悬崖勒马,我的意识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抽身离开,不做任何藕断丝连的蠢行。阅读对象的迥异令我一时难以适应。而后我在长久的阅读里,如鱼得水。每天形色匆匆地出入于图书馆,像疯子一样长久地泡在阅览室里,通过长时间和大范围的阅读来填补空洞的心。需要膨胀,不断的膨胀才能使我强大。我时常觉得,阅读是一场没有期限的流放。我衣衫褴褛,满面污垢,是在时间湖里垂钓的孤独渔人。眼之所见,千山鸟飞绝。在食堂里排队打饭的空隙,我捧着一本杜拉斯看得入神。全然不知道打饭的阿姨唤了我好几遍,遭到白眼也浑然不觉。我在一个翘了枯燥的中国现当代史纲要的午后,邂逅了杜拉斯,然后不可抑制地爱上她。我时常念叨起她的名字——margueriteduras。抑扬顿挫的音节从舌尖吐出来,婉转悠扬。那些诗句一般短促跳跃的文字,令人如痴如醉。她的情人告诉她,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次读到这句话,灵魂为之一颤。我所了解的杜拉斯,是一个孤独的女人,她说,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书里的孤独是全世界的孤独。它无处不在。它漫及一切。我一直相信这种蔓延。和大家一样。孤独是这样一个东西,缺了它你已事无成。”彼时我尚未意识到自己的孤独。某个日落的黄昏,街灯一盏一盏照亮脚下被落叶铺满的小路。我发现自己的影子被灯光切割,它们孤孤单单地紧贴着地面匍匐。我瞬间就被俘虏了。孤独清晰得毫发毕现,孤独像睡眠一样喂养了我。我眼神涣散,反复咀嚼杜拉斯的箴言。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么? 许多时候,把自己幽禁在宿舍里,敲击键盘,耳朵里充斥着大量的管弦乐,它们成为我写作时候的催化剂。他们是罂粟,是可卡因,是我的兴奋剂。我对古典音乐一无所知。我分不清大提琴和中提琴的区别。我是个非典型的音乐爱好者,我附庸风雅牵强附会虚伪至极。然后我尝试去写这么一个故事,故事的开头有烟雾迷蒙的码头,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颖的容颜变得模糊不清,但是她的名字,却似一个刺青,深深镌刻在我的记忆里。给我疼痛和自我凌迟般的快感。三每个人终其一生都是孤独的,唯有影子是忠实的伴侣。不管你开心还是哭泣,它坚贞不渝。颖出现在我面前,反复念叨着这样的一段话。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块松软的奶油蛋糕。但因为混淆了太多世俗的圆滑和尖刻,她吐露的每一个字都眼滑腻至极。我一度认为,颖的出身是个可怕的秘密。在颖出现之前的每一个昼夜。我背着小小的心事,像一只蜗牛行走在时间的丛林里里。四周荒草萋萋。颖提着一个藤条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巷子口。她给了三轮车夫四个硬币,提着藤条箱下车。光线从她身后直愣愣地投射。将她稍显丰腴的体态裁剪出来,清晰得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款款走来,那时候几乎没有人穿旗袍,可是颖却穿着,并且上瘾一般难以自拔。她的身体挡住了风,没有风我的风车就无法转动了。我的乐趣被拦腰截断。我抬头看她,没有说一句话,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表明我的抗拒,可是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她半蹲下来,抚摸我的头。轻声问我,孩子,你知道一个叫做柳青的女人么?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听说我母亲的名字,陌生的疏离感令我害怕,往常并没有人如此称呼母亲。我吓得扔下风车,掉头就跑。我边跑便喊,娘——娘——我的喊叫混合着凌乱的脚步声,一波一波回荡在长巷里。那天我一直躲在门后偷听母亲和女人的对话。说到动情处,她掩面而泣,声音断断续续,闻之悲伤,但是我什么都听不懂。闯入我耳朵里的含糊不清的几个词汇是:上海、当铺、高利贷。听到激动处我振奋不已,如获至宝。仿佛窥探多年的幽暗一下子豁然洞开。 母亲与颖只有一面之缘。那时母亲在她家当保姆,颖待母亲甚厚。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在车间里对着一帮工人颐指气使的老板娘会沦落到如今的境地。只是近十年的光景,母亲和她的主顾关系彻底扭转。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四我喜欢的女孩子叫颖,她喜欢向日葵,喜欢文森特?凡高,时常幻想大朵大朵金灿灿的颜色,充斥视野的饱满而富有张力的金黄。我告诉她,凡高是麦田里的朝圣者,是追日的夸父,是欧洲乃至世界的伟大灵魂,生命绽放成向日葵,金黄而炽烈。“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这是她对凡高的评价。那日在石头坞广场观看《不能说的秘密》,之前看过,却骗她说没有,为的只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虽是在露天的广场。但有清风作伴明月相随。也是浪漫至极。逃了一晚上的书法课,我的动机因了这一举动暴露无遗。在人头攒动的石头坞广场,夜里的灯光照耀着因年轻而蠢蠢欲动的心。我和她靠得如此近,近得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馨香。我也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我要为她种植一万棵向日葵。面朝太阳,春暖花开。我告诉她,我试图写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小孩。为什么用我的名字呢?她转过头问我。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就像我喜欢她黑白搭配的衣物,喜欢她不走重复的路,喜欢和她彻夜地打电话,漫无边际地诉说着心里的隐秘。那夜流着眼泪给她发短信,后来忍不住,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滴落在枕头上面。拼命想忍住,可是无法控制。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流过眼泪了。眼泪是什么滋味?甜的还是苦的。我不知道。距离上一次,中间隔着太长的时光。无限漫长的、寂寥的、黑暗的时光。 颖,你知道吗?那晚打电话给你,抑制不住便哭出声音来。我也不清楚究竟流了多少眼泪。原谅我这个脆弱的男人。后来你也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听得出你的声音在哽咽。话都说不清楚。断断续续。夜里很安静。除了楼梯口发亮的白炽灯,外面一片黑暗。有时候喜欢变成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想把这些写进我的故事里,点点滴滴,挤满文字的缝隙。在厌倦了由叙述技巧支撑的写作之后,危机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刺痛我的眼睛。居安思危。我需要的是将灵魂融入到文字里,就像盐融化到水中。不着痕迹。捕风捉影。我想在城堡里做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挥斥方遒。将千军万马,踩于脚下。我的故事刚开了头,却已经艰涩得难以为继。在我的故事里,我依然还是那个孩子气的、长不大的、傻傻的我。容易情绪化。极度敏感脆弱。迷恋风车转动的声音。跌跌撞撞。没有坚强到足以去保护另一个人。难以成长为一个可以面对变迁而安之若素的男人。五翌日。我见她晨起洗漱。母亲捧着一套花蓝的开襟长裙给她。她停滞了许久,最终还是收下了。我一直倚靠在门边看她,顿觉她身上散发着某些经年的古旧气息。是江南的青石板路和烟花春晓。她涂抹口红,揽镜自照脸上丝毫没有因落魄而呈现的疲惫。不怨天尤人。见我躲在一旁,便招手令我过去。她抱起我,将我放在她的大腿上,当我接触到她裸露出来的半截大腿时,我打了一个寒战——从来没有人对我做过如此亲昵的动作,就连我的母亲,也只是蜻蜓点水般,她的爱,囊中羞涩。父亲外出经商。几乎终年不归家。而这一段时间,我却见他奇迹般归来。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过早步入了衰老的光景。眼神疲惫不堪,涂抹上了铅灰的面容淡漠至极。温暖从我的世界里硬生生地抽离,在我记忆模糊的年龄,父亲将我骑在肩膀上。带我去看皮影戏。我坐在父亲的肩膀,居高临下。那时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凯旋的骄傲的将军。策马巡视。那时候我把父亲仅有的一点温存比喻成马背。多年后我忏悔,已经来不及。踏着熹微的晨光,父亲朝临水街走来。晨起的颖到井边打水,和父亲打了个照面。两个人没有对话。颖穿着单薄的睡衣。身形显得臃肿。那段时间,颖让母亲教她刺绣。敢将十指夸针巧。我的母亲拥有一双灵巧的手。她将潮州刺绣和抽纱的技艺融合在一起,绣出的花纹极为精致复杂。母亲的针法多平线、捻线。丝细如发,针脚平稳。她总是低头,专心在布面上穿针引线,静寂的时候,可以听见针脚穿过布帛的声音。成衣店的张裁缝雇佣我的母亲帮手。画龙点睛,这是张裁缝对我母亲手艺的评价。张裁缝在临水街上开了一家成衣店。生意兴隆。他常常步履匆忙地提着一袋衣物抵达我家,张裁缝对我母亲说,整条临水街就数你手艺精湛,客人的绸衣有了你的刺绣,真的是画龙点睛啊。说完乐呵呵地笑起来。母亲依靠这手艺,养家糊口。街坊邻居皆视母亲为勤俭持家相夫教子的楷模。我三岁时候,父亲越洋做生意,他乘坐红头船出海,背影消失在雾气茫茫的码头,消失在我们无尽的眺望里。父亲在南洋做商运的营生,所得的银元悉数投资,以扩大生意。他寄来的侨批一摞摞叠在床头。我常见母亲捧着侨批,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凝视上面的潦草的字,黯然神伤。 颖寄人篱下,本就遭人微言,她整日无所事事更是引起了街坊邻居的猜疑。母亲说,要不你跟我学刺绣吧,也好打发这时日。她伸出玉葱一般的十指,问母亲,我能学会么?先学了再说。于是母亲放下案头的活,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在此之前,颖捧着一本线装本的宋词,她念道: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蘋洲。闻之,令人伤怀。颖的手不及母亲灵巧,常不小心扎破手指,疼得泪珠滚落。她眉头紧皱,将被针扎伤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但颖终究是聪明之人,一个月的光景,她已对潮绣技巧娴熟起来。而她所绘绣的图案,既不是大红双喜亦非牡丹月季,竟然是大朵大朵姿态各异的向日葵。金灿灿的好似烈日。母亲问她,为何单单喜欢这花?颖说,你知道西洋有个叫凡高的画家么?我喜欢他的向日葵。母亲是绝然不知凡高为何方神圣的。她摇摇头笑了。难以置信。那日,张裁缝见到母亲送往成衣店的几幅向日葵,恍若巧夺天空之作,叹为观止,执意要见那刺绣之人。六这一刻,我坐在黑夜里冥想关于你的种种:你敲击键盘的样子,嘴角苦涩微笑的样子。都好像夜空里突然放亮的灯盏,照亮我灰暗的生命。许久不曾让自己浸润在悲伤的海里。当你看到我满脸微笑站在天光化日之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心怀感激。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能够轻易闯入你的心,与你惺惺相惜。幻觉,灭失。然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洞,吞噬一切,毁灭一切。就像是划过天际的流星,带给你祈愿的欲望,然后撞向未知的远方——毁于一旦。这段时间,我沉眠在无休无止的虚空之中,有心无力,像一尊失去了操控的木偶。浑身瘫软。没有写下一个字。故事进行到一半便坠入黑洞里,外界的烦扰令我坐立不安。 老省让我写一个稿子,老省是我认识的编辑,老省说要写出你能写的最好的小说。所以我开始绞尽脑汁去构思一个全新的故事。没有历史背景,人物模糊,情节俗套。故事无法进行下去,我的文字便成了无病呻吟的抒情。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想的,究竟站在哪个角落打量我。当你看到我站在灿烂阳光下,你不知道我一转身便会露出苦涩的笑容。一如既往,这个世界飞速流转。我只是一不小心就掉入了温柔的陷阱,然后万劫不复。是谁告诉我,这一切不过虚妄。生生不息,然后死于沉寂。我想为你唱一首温暖的歌,让她在这个冬季触摸你的心,为此,我已经掏空了所有的温存。当你坐在电脑前面,手指僵硬,却依然为我写下那些谏言。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地失败了。迷失在一个巨大的漩涡里。灵魂无止境地坠落。我试图让自己的文字温暖起来,但总让人看到冰冷。而唯有你知道,心凉了,连文字也煮成了一锅透彻的冰。一直试图剖析某些不为人知的生命,但我总是徘徊在门洞外面,遥想关于那些黑暗和白昼之间隐秘的细节。生命之于我究竟是一场盛大的喜宴还是一场浓墨重彩的表演。我所有关于想象的谎言,在不经意间被逐一击破。放逐我一个人流浪在兵荒马乱中。试图歃血,然后联盟。但我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当一个人贫瘠到无法拥有爱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你是知道的,我总是无助得像一个小孩,看着脱手而飞的风筝手足无措。我没有哭,不过砂石迷了眼。我试图在旅途中涂抹掉过去的一切。在我的世界里,有这么两种人,有一种人常驻心底,永世难忘;另一种人,蜻蜓点水,路过你的生命,然后消失殆尽。这些人,我要感激。心怀一颗真心,永远为你奏响温暖的旋律。不管我曾经路过谁的生命。始终要成为一颗耀眼的星星。一如你此刻看到的我。我独自唱着没有人附和的情歌。月光作伴,青灯作伴,流水作伴。他们说这叫曲高和寡。可我,一直,一直都是低吟浅唱。斟酌自己摇摇欲坠的情感。浇注一棵不会开花的树。我一直在唱着,弹拨琴弦,只有你知晓。调子从这里流淌,曲曲折折,抵达不了彼岸。我一直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暴露在众人面前,胆战心惊。谁那么固执,任凭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那么天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说轰轰烈烈爱一场,谁说死心塌地赴天堂。一切皆是假,一切皆是虚。最后谁都苍老,最后谁都,心成殇,泪千行。 七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八颖必是出自书香门第。我常见她捧一卷诗词依窗而读。那日她招呼我,抱我坐于膝头。放下手中的书。自顾念道: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母亲自幼没上过私塾,并不懂得诗词曲赋。见颖肯教我,甚是欣喜。母亲刺绣的时候,颖便给带着我穿梭时空。在颖的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韩翃的秀才。颖说,他自是痴情的男子,纵然金榜题名,不忘旧情。颖说,这是一个士子恋上红尘女子的故事。莺歌燕舞,巧笑倩兮,这些应该是故事里的情节。颖说,你知道安史之乱吗?你不知道吧,安史之乱中他从军。韩辟为书记,柳氏却削发为尼。柳氏应为它流下离别的泪。这一别就是经年,经年啊。颖说,都是铁蹄,踏碎这人间真情,劳燕分飞不过两行清泪。颖给我念的,是韩翃赠予柳氏的《章台柳》,颖说,你知道男人也有柔情似水的时候,所爱之人被蕃将劫去,刻骨,切肤。颖念得如此动情。字字句句。锥心泣血。她突然间哽咽,无法抑制,仿若她已于柳氏融为一体,捧金呜咽。而后她将我放下。伫立窗前,从这里可以看见临水街。颖牵着我的手,兀自念叨起我尚未认识的字句: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那时我并不理解大人们的爱恨情仇。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融化了的奶油蛋糕。我并不知道,这是柳氏所和的词。遥相呼应。心有灵犀。经年之后,我于词集上读到《杨柳枝》,惊叹于柳氏的才情。仿若看见她揽镜自照感叹韶华易逝。离别恨。断肠泪。我问颖。后来他们怎么样了?颖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罢了。那段时间我常流连于颖的房间,听她吟咏诗词曲赋。我幼小的心灵在此得以浸润。细水长流,绕过曲折回环的岁月。九 时间的铰链生了锈,这个故事一直生涩地进行着。大学生活过得差强人意。每天上课前在小卖部买一罐维他奶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习惯。这些不添加防腐剂的植物蛋白饮料被挤在瓶子里,填补我的肠胃。然后新陈代谢。我在熙熙攘攘的林阴路上骑车,与无数美好的灵魂擦肩而过。对许多事情无动于衷。在这个季节更、气温回生的时间段里,我看到无数的女生解放身体的某个诱人的部位,而男生则解放了蒙蔽已久的眼球。看与被看和谐统一。拉拉杂杂。我看到无数的背影杀手掠夺视野,生姿摇曳。见惯了短裙和黑色丝袜,开始审美疲劳。不同的香水味混淆了空气。朋友们戏称我为打字机,我想我这台打字机已经开始高速运转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惦念着颖,惦念着那个手持风车迎风奔跑的孩子。半夜里惊喜,我梦见颖死了,颖死的时候嘴角绽放一枚若隐若现的微笑。我还梦见孩子在哭泣,他蹲在自家门前,哭得那么伤心,好像全世界都把他遗弃了。他的风车被雨水浸湿,像一朵糜烂的紫荆花。我突然就一个哑巴一样失去了语言。我喋喋不休地重复故事的单调情节。颖说,你应该写出有气质的文字。就像《秦歌》。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文字也是有气质的。颖是如此喜欢秦歌,颖说,我能读到深入骨髓的颤抖,字里行间散发温润和湿冷。我喜欢的作家说,小说是灵魂的逆光,你把灵魂的一部分注入你的作品从而使他们有了你的血肉,也就有了艺术的高度。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太多人在告诉我,他们想主宰我,控制我,想让我卑微的灵魂臣服与大地。而我负隅顽抗,想要冲破这藩篱。坠落在文字的枯井里,我是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沉湎于自我的幻想,容易满足。抬头只见满天的星光。几米告诉我,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最美丽的惊喜。我不想我故事里的人死去。我要扭转乾坤翻云覆雨做一个万能的上帝,我要我的故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十父亲抵达临水街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街坊邻居议论着这个穿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议论他儒雅的谈吐和丰富的阅历。父亲的越洋归来使得母亲思念的心得以慰藉。她看到风尘仆仆的男人,眼泪一下子挤出了眼眶。仿若多年积聚的悲苦被化解。那日清晨,父亲与颖相视而过,而后,他拿着一只放大镜蹲在我面前。伸出手拉着我,问道:给你这个,喜欢不?父亲的眼里充满渴望,渴望我亲近他。可那时我还小。尚未读懂父亲的眼神。我挣脱了他的双手。继而奔向颖。我紧紧地抱着颖,不愿离开。颖蹲下身子,替我抹去脸上的惊恐。我偷偷地转过头,瞥见父亲裂开一半的嘴角。经年之后我才明白那笑容的含义——尴尬、自责,混合着愧疚和后悔的成分。我还是钟情于我的风车,我拿着它迎风奔跑,光着脚丫,踏过临水街的鹅卵石,将岁月打磨得更加光彩照人。天空蓝得如一片巨大的琉璃,它映照着尘世的倒影映照着悲欢离合生老病死。“瓜藤上面两只瓜,一凋零来一开花。” 那日,不知道哪个孩子起哄,临水街的其他孩子拍手高喊着顺口溜招摇过市。我蹲在门槛前摆弄父亲送的放大镜,我把手放到焦点中间。顿觉手指发烫。孩子们的嬉笑在我面前。我眯着眼睛,看到烈日下一个挂着褡裢的算命先生向我走来,孩子们围着他。像一群聒噪的蜜蜂。算命先生带一双圆形墨镜。捻着胡须。笑得诡异。我不习惯这样热闹的场面。抱起放大镜和我的风车,转身跑回了屋里。是夜,我躺在母亲身边。夏夜。有萤火虫飞舞着,落在天井里。茉莉花绽放,阵阵沁人心脾的香味飘过来,我看见风,一股又一股的风嬉笑着,摸爬滚打,天井是虫和花的舞台。颖的房间这几日总是紧闭着。母亲不让我去探望她,这让我感到失望。几日不听颖轻启朱唇诵念诗词。总令我坐立不安。母亲哄着我,不久我便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外面开始下起倾盆大雨。花香被雨水冲散。有个男人垂手而立,他耷拉着脑袋,头发沾湿纠结,一缕缕贴着头皮。我看不见他的眼睛,只听得到他在低声哭泣,像一条丧家的狗。他哭得肩膀颤抖。蜡烛投射的灯光在他身上裁剪出猥琐肮脏的形象。我见他形销骨立。长衫被雨水浸润出深色。这样的男人像极了一个游魂。颖走出房间,抚摸他被雨水淋湿的脑袋。而后招呼他进去。黑暗。无穷无静的黑暗覆盖下来。黑暗里,男人像一条贪婪的狗一样在颖身上舔。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的沉睡意味着对雨水的遗忘。可我分明看见了发生在家里的肮脏不堪的交易。然后我听见了女人的哭泣,长短不一、高低不平的哭泣听起来和萧竹呜咽无异。这声音来自我母亲。家里的衣柜被推落。餐桌被人撞开。锅碗瓢盆散落一地。唯有雨水,哗啦啦的雨水覆盖了无休无止的争吵。我看见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黑暗中,我看到两张男人的脸,一张是我的父亲,另一张则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拳脚相向。是黑夜里盲目的,类似两只狗的撕咬。旁边的女人冷眼相看。母亲不知所措地哭喊着,可是没有人理她。没有人理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我想要站起来,却动弹不得。我茫然地看着发生在雨夜里的一场荒诞不经的闹剧。哑然失声哭了起来。我的哭泣汇进母亲的哭泣。哭的双重奏助长了混乱的火焰。而后陌生男人被父亲掷出的花瓶砸破脑袋。哐当一声,花瓶碎裂。粘稠的血顺着他水淋淋的头发流下来。他抱头嚎叫起来,声音凌厉得让我害怕。他双手撑地,慢慢爬起,然后不顾一切,一瘸一拐冲出颖的房间。我动弹不得,他向我冲过来,我看清楚了他的脸,是张裁缝,是临水街成衣店的张裁缝。他把我撞倒,撞倒我手中的风车。我吓得尖叫起来,迅速捂住自己的眼睛。可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的风车被他践踏,成了一张皱皱的纸。碾碎了的风车扇叶沾到了他鲜红的血。雨水从天而降,将它冲刷得千疮百孔。然后不可挽救的,我的风车顺着急流的雨水,滑向水沟里。 我的整个童年都被碾碎了。夕阳西下,天空涂抹了猩红的颜色。我梦见了自己的哭泣,梦见自己亲手葬送了风车。亲手葬送了一个五彩的梦。十一我终于还是将故事推向了俗不可耐的结局。用梦寐的形式混淆读者的视听。我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颖。在虚构的故事面前,一切的条条框框失去了作用。我乘坐了一艘没有方向和航线的船。它载着我一路航行。越过了险滩也越过了暗礁,一路劈波斩浪,终于还是靠了岸。我将这个故事送给颖,颖说,你的灵魂丢了,葬送在无止境的苦海里。永远找不回,找不回了……我捧着打印好的稿件。难以掩饰自己的失落。我盯着稿件,读到了这样的开头: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我突然难过得想哭。努力回想第一次写下这个开头的情景,可是我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了。什么狗屁灵感什么狗屁激情统统消失不见。我随手撕烂了稿件,将他们丢在校道上。我又看到了无数的美好灵魂擦肩而过。他们无视我茫然失措的表情,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步伐踩过的地方,是交织在一起的现实和幻象。我不知道是我虚构了故事还是故事虚构了我。我只知道我随波逐流了这么久,真的该上岸了。死亡定时器文/金子棋已是三月,腐朽的天气开始复苏,天空的末端涂抹着晶莹的色泽,微红的暖光爬上人们的头顶。每一寸画面都是清新而又淡雅的,可是我的心情却如同跌进汪洋的断尾鱼,跟不上鱼群的带领,在最深的海域迷失自己。 我现在想起来,那个下午几乎是一场梦境。被风吹干的,渐渐起皮的,干燥的梦境。在梦里,死亡的光焰灼烧掉我的尾巴。我没有仓皇逃脱,也没有惊慌失措。我像是一具无感无情的行尸走肉,任凭灼热的火舌舔噬我的身体。我听到耳边不断扩展的轰鸣,用同一种频率反复播送着死亡的扑告,他们说奶奶死了。在我写下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手都是颤抖的。在眼里盘旋已久的泪滴,终于脱力下坠。从此以后,我将会变成世上最孤寂的旅人,我最最亲爱的人在我最需要的时刻离我而去。而我又将成为这世上最事故的孩子,因为我只在她面前暴露天真。我知道这场劫难在所难免,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死亡就像一只缓慢倒数的定时器挂在每个人的脖子上。只是爱恶作剧的死神总是把承载死亡的器皿制作成精致的形状,有时我们笑笑闹闹的,就忘记了,真的把它当作一件装饰品。而笑笑闹闹的我,成天烦恼着换发型和买名牌的我,有很多朋友可以结帮拉伙出去胡闹的我,不断祈求上天赐给我一个美少年男朋友的我,浅薄的我,虚荣的我,心里怀着千分感慨和万分惦念却很少感慨和惦念渐渐苍老的奶奶的我,被定时器结束时爆炸般的声响击中心脏。爸爸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不知是在忙活着古文翻译还是化学配平。我从包里翻出拼命震动的手机,轻快地按下接听键,以为接下来爸爸又要说些没营养的话,好比“我忘带钥匙了,你放学早点回来。”或者“我的钱包放在哪了,我找来找去找不到。”再或者“我的蓝色衬衣被你收到哪里去了?”神经大条的爸爸总能找出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在我认真上课的时候打偷袭电话。我以为这次也会和平时一样稀松平常,可是这只是我以为罢了。死亡来袭,没有一丝征兆。爸爸在电话里轻微地叹息,他说:“你奶奶走了。”我脸上的笑容逐渐松动。我仿佛一个弄不清主谓语的小学生,揣摩了很久也不敢相信这句话所要传达的含义。他说她走了,不是别的,而是走了。那么是走去哪里,为什么要去,她腿脚不方便有没有人陪她去?她比我还怕孤独。她一个人去不会迷路吗?我按断通话键,手足无措地哭了起来。 我向老师请了假。我从这个城市的西面乘坐巴士,再换地铁。整整花了两个小时才抵达奶奶居住的东面,然而奶奶还居住在东面吗?我抬起头,望向遥不可测的蓝天。奶奶居住的小区里玉兰花已经繁茂盛开。纯白和粉红的花树紧密排列。我用我逐渐退化的视力发现这些美,闻嗅它们的香味。脸上还残留着泪痕的我,却不自觉地微笑起来。我想到奶奶,她和任何一个寻常女子一样,是非常喜欢花的。只是日渐苍老的她,并不希求情人的玫瑰,也不盼望赞美的花朵。她喜欢拉着我的手,在熟悉的街道上走走停停,看到路边盛开的任何一朵小花,她都会高兴。她用软糯的上海话喊我的小名,她说“晶晶,你看呀,你看呀。”然后指给我看不远处一株开到鼎盛的花树。她不善言辞,也不喜多言。她总是说些最为简单的句子,却足以温暖人心。她也是喜欢漂亮的,她爱穿旗袍,那些细腻的绸缎上总是绣满大而明艳的花盘。我总是笑她俗气,她也不予以反驳,任由我说。她有一条暗绿的袍子,上面用金线密密地绣了极为传神的牡丹花。这件旗袍是在苏州玩的时候,我给奶奶挑的。我一直认定这是传说中的苏绣。我极喜欢它,总是缠着奶奶叫她穿。我搂着她的脖子,摇头晃脑地无理取闹。我说:“奶奶,等下出去你穿那条旗袍,好不好?”奶奶拍拍我圈住她的手,叫我别闹了,老太婆还穿这样的袍子。我还是执意要她穿。奶奶对我无计可施,只好“哎唷哎唷”地允诺我。其实所谓的“等下出去”也只不过是去菜场买半斤三黄鸡,再附带一包糖炒栗子。都是我爱吃的。奶奶有糖尿病吃不得糖炒栗子。每次想起奶奶羞红着脸,穿着那件露出大半条胳膊,花里胡哨的旗袍,我总是忍不住要微笑起来。那时候的奶奶多美啊,她是全天下最美的老太太,谁也比不上她。我挽着她的胳膊,在阳光下开心地蹦蹦跳跳。只有在奶奶身边我才像个孩子。也只有面对奶奶我才能无所顾忌做一个最真实的我。家里人似乎都来了。进门的时候我看见爸爸,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他叫我进去,自己却往外走。我看见房间里进进出出都是些我不认识的人。他们手里攥着厚厚一封素白的信封。他们看见我就一脸悲伤地摇摇头,那种神情好像他们比我还心痛。我觉得他们可以去拿奖了,即使拿不了奥斯卡也能捧一座金球回来。 有攥信封的也有送东西的。我觉得很奇怪,奶奶在的时候你们不来,现在都跑来了。这些东西奶奶根本就用不着。我看见房间的角落里堆了一些花篮还有水果。红色的塑料袋里装着本不该在这个季节出现的绿色纹路的西瓜。我突然就想起小的时候,那时奶奶还算年轻。似乎还没有六十岁,至多五六七十。夏天的夜晚我和奶奶一人捧着半只西瓜,坐在阳台上一边乘凉一边吃。我其实根本吃不了这么多,可是为了让奶奶高兴(她看我吃东西总是特别高兴),硬生生把半只西瓜统统吃了下去。我们不说话,看着寂寥的星辰,吹着舒适的风,捧着凉丝丝的西瓜。水珠从瓜皮上渗出来,弄湿了手心。如同最柔软的锦缎铺展在心里。我的童年虽然并没有什么相好的玩伴,可是却可以一直和奶奶在一起。这样就好,这样就已足够。在吃东西上,奶奶是一点都不含糊的。她总是希望我能多吃一些。因为她那不争气的儿子不懂得照顾我。我很小的时候,被逼无奈,就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冰棍当早餐吃。但是如果是和奶奶在一起,那她便会一大早就爬起来,为我买可可牛奶和小笼包子。我只喜欢吃这两样,也只有她会记得。她总会在它们还热气腾腾的时候给我端过来。如果我赖着不起床,那是要挨骂的。不过她一开始总要讲些我更小的时候的糗事来糊弄我。她说我小时候也不让她睡觉。七早八早就爬起来站在床上唱歌,台词大体是什么“大公鸡,真美丽。小花猫,真调皮。”我当即羞红了脸,我说奶奶,我怕了你了,我起床还不行吗?奶奶起得很早,一般吃完早饭也不过是七八点的光景。我便陪她一起给阳台上飞来的小鸟喂食。奶奶很喜欢小动物,还养过金鱼和小乌龟。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以前养过一只扁脸白毛的北京西施犬。虽然这狗的气质是较高贵优雅的,可是奶奶根本不管这些,照样给它取了顶顶俗气的名字,叫来福。因为奶奶觉得这样叫着家里也会有福气的。跟招财猫一个道理。这种时候我总要笑她迷信。一开始我总不想这么叫它,可是后来叫习惯了也就有了感情。来福是只小公狗,它小的时候还很乖,总是蜷缩在奶奶脚底下,有的时候我就会特别嫉妒它。当然嫉妒一只狗太上不了台面了,所以我就在心里暗暗不爽。趁奶奶还有来福不注意的时候,就把来福的狗碗往沙发底下一踢。可是我忘了来福是一只狗,它的鼻子比谁都灵。它一下子就能拆穿我的小计量,然后汪汪乱叫把奶奶给喊过来。我当时就在心里想来福这小子可不是台省油的灯啊,以后得堤防着点。结果没过两年,它便开始浑浑噩噩,把小区里的小母狗都追了个遍,绝对是块当花花公子的好材料。所以奶奶就把它送给了楼上那家小母狗最漂亮的人家。倒是成全了那小子,也成全了奶奶逐渐老去的年华。 姑姑看见了我,她说:“你愣在哪儿干吗呢?快过来吃点饭吧。”我看见她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化着很深的眼线,殷红的口红,穿着黑色的套装。一副精致干练的模样。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想大人实在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怎么可以都如此无动于衷呢?他们的心像是从天而降的陨石,既不知来路更坚不可摧。我望着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她却先开口了,她说:“你快点过来吃吧,这是奶奶淹的酱瓜,她还说你喜欢吃,叫我们留着给你吃……”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我想陨石也并不是坚不可摧,只是被地球的保护层磨砺了意志。后来吃完饭,我独自一个人跑了出去。我重新去温习那些和奶奶走过的街道,逛过的公园。它们依旧是我假期里来的时候的样子,只是有些微细小的变动。已经是夜晚,街道铺满璀璨的光点,我走过曾经奶奶给我买冷饮吃的冷饮店,小店的台阶已经磨损,可是它贩卖的三色杯和绿豆棒冰依然特别好吃。它们清澈的味道绝对比得上爱茜茜里和dairyqueen。我走过支着小雨棚的福利彩票贩卖点,它局促的小空间里藏匿着许多人不切实际的美梦。那里面也有奶奶的,她每天都要买上几块钱,说是要是中大奖了就留着给我当嫁妆。我走过立交桥下的公车站,每次我来奶奶她总是生怕我不认识似的,早早就在公车站等。我走过小时候上的幼儿园,它的面貌早就翻了新,变得硬朗而又时尚,完全没了小时候充满童趣的可爱样子。以前它的门上都是彩色的小动物,奶奶就一直站在草绿色的小兔子前面等我放学。我走过枝干横生的街心公园,有精神抖擞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伴着录音机里粗糙但却悠扬的音乐跳起华尔兹,以前每次遇见这样的场景奶奶总是不言不语地看着,奶奶腿脚不方便,她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曼妙轻舞。而她艳羡眼光却生生揉痛了我的心。我多希望奶奶也能随风摇曳一曲,只要一支舞就好。那么善良而又温柔的你,那么天真而又透明的你,那么爱我疼我的你。我的存在因为你才变得有意义。对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亲爱的人。我不知道我还能用什么回报你对我的好,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个亲吻我都给不了你。那么就在这个虚幻的瞬间,我希望用我唯一引以为傲的文字来帮你实现这个近乎梦境的心愿。在你最爱的西湖河畔,在你最爱的碧空净影的春天,在你最爱的男人怀中。你最爱的男人是我的爷爷,我并未见过他,他比你更早离开了人间。我见过爷爷年轻时的照片,他有一张坚毅面孔,眼睛像是璀璨的星辰,有最完美的薄薄的嘴唇。在这样一个男子的怀里,你变回50年前那个天真的少女。穿着水红色的裙衫,笑容比西湖的水波更潋滟。你带着那样令人心驰神往的笑容,缓慢地荡开脚步,你轻轻用脚尖划了个圈。动情的乐声便响起,是班德瑞的《夏日华尔兹》。你翩翩起舞,脚步像是轻盈纷飞的蝴蝶。最美的时光都在你旋转飞扬的裙摆里开出明丽的花朵。你最爱的男人再一次对你深情微笑。 西湖边的步道逐渐被围的水泄不通,所有的围观者都在赞叹这一对碧玉妆成的恋人轻曼的舞步。音乐不绝如缕,而我的心也逐渐变得平静。我低下头,摇了摇我胸前的死亡定时器。它还在不眠不休地转动,嘀嗒嘀嗒地倒数。到底要到哪一天它也会到期。那个时候我不想听见爆裂的声响,只要一声轻弱的叹息就好。那个叹息就像你多年前的夏夜轻摇着我哄我睡着,你有些担心地想如果自己不在了,那么还有谁可以给她细密的宠爱呢?你摇着蒲扇,轻轻“哎……”了一声。再说一遍我爱你文/周悟拿谨以此作,献给亲爱的0501班。这个夏天,我沉浸在孤独里面。朋友们都在外面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隐匿在这城市的楼群中。我习惯在上午上网,在这大好时光,好友名单里那些熟悉的头像只会是灰暗。期末考试。领成绩单。学农。在这些程序运行时,我们一直在笑,一直在闹,真的不是强作欢颜。关于离别,我们心照不宣。在接近期考的那一段时间里,老师发下来许多试卷给我们做练习。我每次一拿到试卷总习惯性地在左上角写下姓名班级,然后惆怅地想,以后便不能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写下这个班次了。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后面黑板上的期考倒计时变成了10天。小轻对我说,还有10天,我们就不再属于这个集体了。我无言以对,然后看到暮色中,教室桌椅的轮廓变凝重起来。后路已经封死,前路满目荒凉。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我一直记得,发文科意向表的时候,穗穗紧紧握着我的手,很紧很紧。我的手指隐隐作痛,但还是坚持对她微笑。可是现在,我的右手旁边,已找不到你的左手。空荡荡的掌心,已找不回当初十指相扣的温暖。曾经,霸道的我一定要和你争夺靠窗的位置;大大咧咧的我弄翻了你的牛奶。我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我的确不是一个好同桌啊。我在家里翻巷倒柜地找春游回忆录,找到后放到电脑里反复地看。一遍又一遍,直到眼泪湿了脸。汹涌的往事潮水一般在心里翻腾,留下黯然的痕迹。那些光辉熠熠的日子。那些绵长细致的爱。那些熟悉的眼角眉梢。你们是否,会和我一样一直铭记。篮球赛在最后一秒进球获胜的喜悦,曾经像一把火一样点燃我们的快乐。要求班主任组织补课的同学签名书,昭示着我们立志要迎头赶上的决心。记得我们的春游,那么快乐。我深深地知道,那是我在0501班的第一次春游,也是最后一次。早上刚下了一场雨,山路上空气很清新。我和霏霏一直很快地爬山,耳边只有喘息声,还有山道上呼呼的风声。其实我早就爬不动了,可我们都没有说泄气的话,仍旧一直斗志昂扬地前进。后来哑铃和小皮喊着口号赶上来,一二一,一二一。我们四个人不服输地开始了拉锯战,其实大家都已经使不上力气,但还是坚持着。过了南天门,我们停下来,一起痛快地淋了一场松树雨。山间雾气弥漫,宛若仙境一般美好。我们把手放到嘴边,一起向着群山大叫:“0501最强——”这几个音节,在耳边反反复复地响着,随着浮云上升下沉。然后,从略高处传来另外一拨属于0501的声音:“是0501的就快点赶上我们!” 那一刻的感动,无可比拟。现在想起来,心扉仍旧温暖,仿佛所谓时间的辗转,从来不曾存在。那种亲切的感觉,是“0501”这四个数字带来的。虽然你们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但是,我仍旧知道你们在那里,未曾远离。冬天,我在学校的厕所里晕倒,把下颌磕出一道大口子。被忆砣扶回教室的时候,仍旧昏昏沉沉,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情。然后看到你们围上来,惊恐关切的样子。你们准备把我送到校医务室,到了一楼才发现外面下着不大不小的雨,舒畅还把校服脱下来给我挡雨。到了校医务室,医生说伤口深,要送大医院去缝针。我忽然开始害怕,下颌的疼痛开始肆无忌惮地蔓延。我“哇”地一声哭出来,茫然不知所措地。霏霏、忆砣和舒畅都围在我旁边,你们亲切叫我的外号,“超级塞亚人”。舒畅甚至还配上那非常有趣的动作。忆砣说,超级塞亚人是最坚强勇敢的呢!立竿见影的是,眼泪马上就停止流了。当时觉得,有你们在身边,真的没有什么好怕的了。缝完针回家,整个晚上手机都未曾安静。源源不断的短信向我涌来,几乎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我受伤的事情,一条条载着问候载着担心的短信,让我感动到要流泪。我想,我会一直记得,我曾经那么幸福地在台灯下一条一条收短信。我甚至感谢那一次意外,让我明白,原来我手握那么多的关怀和友情。这是个很冗长的暑假。每一天都那么炎热,百无聊赖。我曾经花大把的时间在坐公车上,随意坐上一辆,坐到头脑发昏,再随意找个站下。如此循环,最后又坐回家。穿行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我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你们。望着窗外的小区或者车站,我会想,玮玮家住这附近的,班花家要从这里坐车的。一想到开学后便不能和你们在一个教室里学习,心里便有一种空荡荡的失落。我还记得学农的最后一天,大家都回到浏阳市一中。在校门口下车后,我一直在用眼神寻找同学们的身影。当终于找到0501的大队伍,我和穗穗欢快地奔跑过去也加入其中。当时的感觉,如同回家了一般温馨。我想,分班以后,我也仍旧被贴着标签,我曾是0501的光荣一员,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临近开学,很久没有联系的小强同学打来电话,像往常一样询问语文作业有关事宜。几乎高一的每个周日晚上,他都会发来一条极度不负责任的短信:“明天交啥作业?拜托写具体点,谢了。”一直扮演着“老好人”角色的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打短信告诉他各科作业。 回答完他的问题后,我说:“其实,语文作业下学期就不归我收了呢……”然后,只剩沉默。耳边只有电流的沙沙声。我开始后悔说了那句话,然后用没心没肺的笑容搪塞:“哎呀,你要快点做作业!没我这样的大好人罩你了啦!”挂了电话以后,仍旧出神地坐着。关于0501班的种种琐碎,其实都已成为习惯,只有时间能粗暴地篡改。而我,会尽力和时间搏斗,拼尽全力,狠狠地记得,那些回忆。记得在临近期末的时候,我、燕子、穗穗坐得很近,总是一起唱《写一首歌》。现在我多想对你们唱——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写这篇文,只为你,只为你。分离不舍的情绪,曾经说过很多次。再说一遍,我爱你。亲爱的0501班。陪伴我一年的你们。只要爱在,回忆在,0501班就永远都在。清的手机号码文/曹兮给记住一个人的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你能否记住那个人……——题记当什么都不再属于自己,只有身体这具空壳是自己的。抬头望向天空,被我们称为誓言的星星,静静地闪烁着,仿佛在持续着多年前许下的心愿。昏暗的路灯下,破碎的啤酒瓶散发着异样的色彩,鲜血落在翠绿色的玻璃上像是绽放着的玫瑰,我触摸着那血,贪恋它离开身体后残存的温度。 小心翼翼地将沾在手中温暖贴近脸庞,但它却顺着泪痕蔓延开来。我安静地掏出手机,拍下这一切,取名为“冷艳”。选择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号码,大拇指颤颤巍巍的按下“发送”。酒精在血液里翻腾,它麻痹了神经,只让我晓得摇摇晃晃的走向远方。远方……是一片曾开满玲兰花的地方。如今,那里只剩荒草遍野。铃兰花的根是永远不分的,每一对铃兰都是分不开的。清那曼妙旋律般的声音仍在我耳边,挥之不去。懒懒地躺在草丛中,青草香掺合着泥土的腥味驱去了三分酒意,摊开满是鲜血的手机,等待着回复。但我知道,我永远也只能是等待回复。每一次想起清的时候都是这样,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犹如丧家之犬,明明知道她不会再给我任何回复,却又一遍遍的重复这无意义的举动,像是等断了线的风筝,明知它会迷失在风里,却还傻傻的在原地奢望着它会逆风回来,却不知它早已在风中离自己越来越远。什么弱智的誓言,什么不变的承诺,都不是真的……为什么……还叫我这样想她。泪,涌出眼眶,无节制得像是长长的思念。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放了几年的手机号码到现在都不舍得删去,生怕它一旦从电话本中消失,清也会彻底从生命中消失一般,哪怕对方一直是关机,还是会不断的发短信过去。 不知为何,竟觉得这可笑的行为像是一场痛苦的单相思。手机铃声在空旷的草地上响了许久,酒精使身体感觉不到力气,只好让它在那里孤独的响着。因为知道永远都不会她的来电,索性连接都不接。已感到倦了,无论是这样的怀念,还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抄起手机,踉跄着离开,朝着相反的方向,踏上回家的路。醒来时,意识昏沉,昨日的种种也已记不起,身上的血迹干透后粘在身上,我拿起毛巾擦拭着满是鲜血的手机,用ok绷将伤口覆盖,洗去脸上的泪痕,盯着镜中的自己,仿佛昨天的颓废不复存在。路过那片玲兰花海,突然觉得对于她的思念我要记下来,就算她看不见,我也会发到她手机上,哪怕每次都是关机,哪怕没有回复。我一直都有种错觉,我们不过是分手,她一直都存在。某月某日,下了很大的雨,和你离开时的那场雨一样。我仰躺在床上,和朋友发着无聊的短信,当不知还要和朋友说些什么时,忽然想起,家里没有酒了。外面的雨不是太大,没有拿伞就进了雨里,还没走出多久,就看到举着花伞的萱,她是清的妹妹,也是我的秘书,我明白她是打电话找不到我才来的。“经理……”“抱歉,我现在没心情谈公务。”我疯狂地奔跑在远去的路上,将她甩在身后,看她不再追来后,我便停了下来,浑身都已湿透又不想再回去,环顾四周才发现走岔了路,来到了那片铃兰花海。还记得清曾告诉我的铃兰花语是永远相守。啊……对了……当时我还笑着骂她白痴,她没有还嘴只是甜甜地笑了。这里铃兰还都没有开,我想它是永远都不会开了吧。 昨日的悲伤原以为它已成过去,却没想到它会在心里扎根发芽,我莫名地笑了,凄凉且僵硬,我为什么这么傻?明知她已不会再回来了……脑海里关于她的记忆模糊的只剩下一片铃兰,曾那么想要记住,曾那样告诫过自己不能忘记,但我却未能敌的过时间的冲洗,越想要记住的,忘记得越快。“干吗要林雨?”萱还是赶了过来,将伞移到我头上,“你这样会感冒的。”“习惯了……”我离开她的伞下,继续走远。“别这样,姐姐知道会伤心。”伤心?若真是这样她也不会就此轻易地离开了。但……如果……如果有一天,患病的人是我而不是清,她会像现在的我一样,还是会忘记我?我情愿她忘记我,就像不曾存在过,因为相思一个人,太苦了……今天的雨很大,可能会下好几天……银河中有一个淡蓝色的星星,你为它起名叫做誓言。某年的七夕,天上的星星多的令人难以想象。清拉着我到郊外的河边去看星星,我虽不听得骂她是笨蛋,却还是跟着她坐在草地上望向天空。我不懂得她为何要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光亮点,不一会她突然拽住我指着银河里一颗淡蓝色的星星,她说那叫誓言星。“岚,我们许个愿好不好。”“不要。”“哦。”请低着头不说话。 “生气了?”“没有。”她歪着头天真的笑着。我最后还是屈服了,她那唯美的笑容,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的。“好了好了!我输了!我许,我许还不行吗?”“嗯。”她依旧笑如春花。“我先许!我说……嗯……要永远幸福……”清说这话时,看了看我。“白痴!许这种愿干什么!”那个夜晚,她许下要幸福的誓言,而我却什么也说,直至现在我也不知该许些什么,或许我也该和她许同样的愿,因为从我们分手那天,我认定了真实,从认定真实的那瞬间起,平凡的幸福就不复存在了,我挺羡慕清的,永远活在梦里,永远的笑着,永远的翻开手机看着我的手机号码,她或许已经得到幸福了,或在梦里的人是幸福的,因为真实要比梦幻残忍且脆弱,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崩溃。隔年的七夕,清离开了,那天没有星星,下了场极大的雨,将盛开着的铃兰都一个个的打掉,雨停后,草地上白花花的都是铃兰的尸体。今年七夕,我和萱一起去墓地看她。她的墓周围都是铃兰,我放了一束玫瑰在墓上,它在雪白中显得很尴尬,是一种刺眼的不融于周围的存在。“为什么要送玫瑰?”萱蹲下身子,恭敬地擦掉墓碑上的尘土。“不为什么……”我不想再多待一刻,转身坐上了车。其实,我在等待那束玫瑰枯萎,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她离开后的多少个情人节我已经不清了,虽然总会收到萱给的巧克力,但最后总是会因为放的时间太久而被当作垃圾丢掉。没有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到处都有巧克力的身影,清和普通女孩子一样很喜欢巧克力的味道。脚步,在看到一家熟悉的店面后停留,那是清常来的巧克力店。轻盈的铃声响起,一句温柔的“欢迎光临”,货架上摆着五颜六色的巧克力盒。“你好,是准备买巧克力送人吗?”“啊?算……算是吧……”“那您看中哪一款了?”我随手指了一个褐色的带有白色花边的巧克力,服务生拿了起来进了工作间,问我要在巧克力上写些什么。我想了想翻开手机给他看了那个手机号码,他皱皱眉但还是写在了上面。“谢谢惠顾……”手中紫色的礼盒中放着不知该送给谁的巧克力,看了看街上的街上的似乎多了很多情侣,也许本就那么多,只是我注意到罢了。“萱,你在家吗?”黑色的情人节,我不知该去向哪里,只好打电话给萱。“在。”“我想去你家。”“好,我等你……”她等我先挂了电话,她才挂断,和清的习惯一样。当我到达她家门前,她正疑惑的盯着我手中的盒子。 “送给你的。”我侧着身进了屋,缩在沙发上换电视看。萱小心翼翼的拆开盒子,当她看到巧克力上的号码时,明亮的双眼挂着泪花。“姐姐好幸福。”她又将盖子放回,按原样将盒子包装好。“为什么这么讲?”“她都已离开这么久,你却还能记得她。”我没有告诉她我早已忘记清的模样……“我们……结婚吧……”“你……”她奇怪地看着我,然后笑着摇摇头,“但是……”“放心,我从未把你当作她的代替品。”萱没有回答,只是像清一样,微微地笑着。今年的我过的依旧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萱打电话过来说她将那盒巧克力埋在了那片铃兰花地里。那个巧克力上写着的,是清的手机号码……海边,我悄悄地走向海的中心,只为能体会你所讲的幸福“清,来海边干什么?”“看海。”她脱了凉鞋,奔向海浪,像是一朵飘在风里的花。天气一热,连海风都是热的,我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汗珠挂满全身。“岚,你说海的颜色漂亮吗?”“反正我不喜欢。”我看见清迷茫的盯着远方,白皙的脸上不待有丝毫的血色。 “那你喜欢什么颜色?”“黑色……”“好单调呀……”她起身走向海。“要是海能变成紫色就好了……”她继续向前走着,我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只能坐在沙滩上看着她,海浪轻轻的打着她的裙边,清的长发肆无忌惮的飘散。她一直平静的走着,我不知道这海有多深。海水漫过清的肩膀,她抬起头凝视远方,我如梦方醒般,却见到她转过头,淡淡的微笑。“岚,你看……”“清!快回来!”我快速的跑了过去,生怕她会从我眼前消失“海变成紫色的了……”她在水中摇摇晃晃,那一刻,双眼模糊。那一次,差一点就失去她,但清却跟我讲她只是为了看到紫色的海。我问她,你看到了吗?她说,没有。我知道她要找的不是什么紫色的海而是幸福。我一直都无法给她幸福,她却说跟我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可我早已忘记……什么叫做幸福……如果爱有天意…… 久远的事全部都发生在昨天,直到现在我还没醒,我不愿意清醒,总害怕一旦醒来,我便要把过去抛弃,总想着我的现在永远也不要来,就像被封印在了那个手机号码上,永远沉睡,不会解开。铃兰花,在五月的不安与骚动中一串串地开了。我站在其中,想象着清还会回来,我不想忘记,她曾是我的唯一。“花……很美……”萱站在身旁,抚摸着手中的花朵。“你说……清希望我忘记她吗……”“是呀,姐姐会希望你忘记她,希望你幸福。”我清楚地知道清的占有欲,她如此贪婪地从我身上得到幸福自然也不会想让我轻易忘记她。“你骗我……”萱毫无掩饰地笑了,和清很像。“你呀,又不是小孩子了,这种事还是别问我的好。”“她说过会记得我……你记得吗?”她停止微笑,转过头,“我……忘了……”“真的吗?”“嗯……我忘记了……”她不安地离开我身边,奔跑向远处。她还不知道……自己就是清……病死了的不是清而是萱……清视萱如己身,萱死去的那天,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言一行都和萱分毫不差……我知道她太爱萱了,她受不了妹妹的离开,就这样,一人扮着两种角色。“岚,快过来。”她蹲在花丛里,指着地面,“我把你给清的巧克力埋在这儿了……” “白痴……”她又那样笑了,美丽,妖异,只绽放给我的笑。我深吸一口气,伸了伸懒腰,今天阳光很好……“清,我们结婚吧……”她愣了,蹲在那里半天不说话。“默认啦?”她一下子扑进怀里,放声大哭,像是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不停地拍打着我的胸。“明年……我们去看萱……好吗……”清没有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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