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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小学致家长的一封信——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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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小学致家长的一封信——2024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我校将开展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性经费补助申请工作。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  (需属于以下八类贫困情况之一并有相关证件原件)  1.原建档立卡(有扶贫手册);  2.城乡低保(有低保证);   3.残疾学生(有学生本人残疾证);  4.孤儿(有孤儿证);  5.烈士子女(有烈士证书);  6.特困救助供养(有特困救助供养证);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皆弃养并有相关证明文件);  8.工会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  二、国家资助标准:  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按500元进行补助。  三、申请办法:  书面申请。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湘江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根据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校按教育局相关要求收好纸质材料,资料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在评定公示后统一上报。  四、申请材料:  1.《湘江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联系班主任领取电子版打印填写完毕后上交);   2.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学生本人残疾证、五保供养证、孤儿证、烈士证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封面和内页都需复印);  3.学生本人户口页和户主户口页的复印件(能证明户主和学生关系);  4.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限湖南省的农商行)。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本班班主任进行申请。此前已在我校申请并获得资助的学生,无需再重复进行申请。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六、资金发放:  区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后,统一拨付资助款项至贫困学生的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中。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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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4 13:00:02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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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180****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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