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把捕获的小动物放掉。慈悲为怀者视放生为善举。
引《列子·说符》:“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鳩於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 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
宋沉括《梦溪补笔谈·药议》:“予尝见丞相荆公喜放生,每日就市买活鱼,纵之江中,莫不洋然。”
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洪由义》:“性慈善,喜放生。暇时坐黄河畔,见渔人起网,凡所弃小鱼细虾,暨螺蚌之属,悉拾之投于水中。”
《花城》1981年第3期:“都是爸爸,妈妈从农贸市场买来的二元半一斤的田鸡给放生了。”
⒉ 犹言给予活命。 《东周列国志》第七二回:“越(薳越 )飞驰出关,遥望之曰:‘是矣!’喝令左右一齐下手,将訥(皇甫訥 )拥入关上。
引訥诈为不知其故,但乞放生。”
郭寿《迷路记》:“救她两条命,抛儿舍女谁忍心,为的是放生。”
⒊ 北齐处理死囚方式之一。
引《隋书·刑法志》:“帝尝幸金凤臺,受佛戒,多召死囚,编籧篨为翅,命之飞下,谓之放生。坠皆致死,帝视以为欢笑。”
⒋ 方言。谓中途把别人丢开。
引《海上花列传》第三八回:“朴斋嗔责阿虎道:‘耐胆倒大哚!放生仔哩,转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