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农历正月元宵节燃点花灯供民游赏的风俗。放灯之期,代有不同,约在正月十一日至二十日之间。
引宋江休复《江邻几杂志》:“京师上元,放灯三夕, 钱氏纳土进钱买两夜,今十七,十八两夜灯,因钱氏而添之。”
明沉德符《野获编补遗·畿辅·元夕放灯》:“礼部上疏,援引前例请旨,许来年新正民间放灯凡十昼夜,盖比之宋初钱俶买宴增三日之外,又展二日。”
⒉ 指放河灯。
引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场》:“﹝七月﹞十五日,诸寺建盂兰盆会,夜於水次放灯,曰放河灯。”
《儒林外史》第四回:“众和尚喫完了斋,洗了脸和手,吹打拜懺,行香放灯,施食散花,跑五方,整整闹了三昼夜,方纔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