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迭床架屋”。
⒉ 后以“叠床架屋”比喻重复累赘。
引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序致》:“魏晋已来,所著诸子,理重事复,递相模斅,犹屋下架屋,牀上施牀耳。”
宋陆九渊《与朱元晦书》之二:“某窃谓尊兄未曾实见太极,若实见太极,上面必不更加‘无极’字,下面必不更着‘真体’字。上面加‘无极’字,正是叠床上之床,下面着‘真体’字,正是架屋下之屋。”
清恽敬《答顾研麓书》之二:“尊大人集已有三序……如敬再作,是叠床架屋,深可不必。”
清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六:“咏桃源诗,古来最多,意义俱被説过,作者往往有迭床架屋之病,最难出色。”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在宋朝的国家机器中,旧官和新官,有权的官和无权的官,朝廷派遣的官和地方的官,层次重迭,迭床架屋。”
⒊ 比喻反复强调。
引朱自清《论老实话》:“常听人说‘我们要明白事实的真相’,既说‘事实’,又说‘真相’,迭床架屋,正是强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