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讐校”。校勘。
引《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刘珍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餘人,诣东观讎校传记。”
《文选·左思<魏都赋>》:“讎校篆籀,篇章毕覿。”
张载注引《风俗通》:“案刘向《别録》:讎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繆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
明归有光《题<星槎胜览>》:“凡书类是者,予皆不惮讐校,卷帙垢坏,必命童子重写。”
梁启超《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以至太仓顾氏、泰兴季氏等,咸蓄善本,事讐校,自此校书、刻书之风盛於江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