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酧酢”。亦作“醻酢”。
⒉ 主客相互敬酒,主敬客称酬,客还敬称酢。
引《淮南子·主术训》:“觴酌俎豆酬酢之礼,所以效善也。”
《新唐书·卓行传·阳城》:“彊饮客,客辞,即自引满,客不得已,与酬酢,或醉仆席上。”
元王实甫《丽春堂》第二折:“怎当他酬酢处两三巡,揭席时五六盃,醉的我将宫锦淋漓。”
⒊ 应对;应付。
引《易·繫辞上》:“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
韩康伯注:“可以应对万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犹应对也。”
宋苏轼《<德威堂铭>叙》:“其综理庶务,酬酢事物,虽精练少年有不如。”
清谭嗣同《仁学》四四:“苟民智大开,方将经天纬地,酬酢万物之不暇,岂暇事此繁縟之衣冠?”
⒋ 应酬交往。
引《宋书·索虏传》:“至此非唯欲为功名,实是贪结姻援,若能酬酢,自今不復相犯秋毫。”
唐孙揆《灵应传》:“余不暇他辞,唯称不敢,酬酢之际,已见聘币罗於堦下。”
茅盾《官舱里》:“然而既经外交式地开始了酬酢,那么交际的客套,也不会马上就止。”
⒌ 斟酌;考虑。
引宋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四:“盖公於束縑内选择边幅,舒卷揲之,第其厚薄,酬酢可否。”
⒍ 诗文唱和。
引唐韩愈李正封《晚秋郾城夜会联句》:“道旧生感激,当歌发酬酢。”
《辽史·文学传上·萧韩家奴》:“遇胜日,帝与饮酒赋诗,以相醻酢,君臣相得无比。”
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崔国辅》:“有酧酢之歌诗,并集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