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折衷”。
⒉ 取正,用为判断事物的准则。
引《楚辞·九章·惜诵》:“令五帝以折中兮,戒六神与嚮服。”
朱熹集注:“折中,谓事理有不同者,执其两端而折其中,若《史记》所谓‘六艺折中于夫子 ’是也。”
宋张淏《云谷杂记·侍郎徐公帖》:“予之所疑者,谁与折衷之。”
宋叶适《题<西溪集>》:“夫欲折中天下之义理,必尽攷详天下之事物而后不谬。”
梁启超《论湖南应办之事》:“更折衷於古经古子之精华,略览夫格致各学之流别。”
⒊ 调节使适中。
引《尸子》卷上:“听狱折衷者, 皋陶也。”
《南史·江淹传》:“君昔在尚书中,非公事不妄行,在官宽猛能折衷。”
唐韩愈《上张仆射第二书》:“乘之有道,步骤折中,少必无疾,老必后衰。”
⒋ 指调和不同意见或争执。
引鲁迅《书信集·致曹聚仁》:“设法调解,折中之后,许开一个窗。”
李劼人《天魔舞》第二二章:“唐淑贞顾虑到将来的意外,讨论之后,才折衷下来,由白知时立刻亲笔起草,拟一个结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