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指天为誓”、“指矢天日”。
引语本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
清李渔《慎鸾交·赠妓》:“蕙娘与你指天誓日,愿做偕老夫妻。”
清龙启瑞《答罗生书》:“所指天誓日,力求无负者,惟公正二字,此心未之或忘。”
茅盾《清明前后》第四幕:“余为民 [像要指天誓日似的]:‘可是,我,我,例外。’”
《新五代史·汉家人传·刘崇》:“道揣周太祖意不在贇,谓太祖曰:‘公此举由衷乎?’ 太祖指天为誓。”
宋洪迈《夷坚甲志·张夫人》:“人言那可凭,盍指天为誓?”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窦氏》:“女要誓; 南指矢天日,以坚永约,女乃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