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省作“操赢”、“操奇”。
引语本《汉书·食货志上》:“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
颜师古注:“奇赢,谓有餘财而蓄聚奇异之物也。”
郑观应《盛世危言·商务三》:“使豁然于操奇逐赢之故,而后分者可合,散者可聚。”
清王韬《平贼议》:“商人既能操赢致奇,转输乎远方,以供中国,则市无不足矣。”
章炳麟《读<管子>书后》:“黄金弃於矿,珠玉弃於渊,虎豹之皮、鼲貂之裘弃於山林,是真所谓俈尧之时,昆吾之美在下,虽闭关絶市,裹商人之足焉可也,又安得夫操奇计赢,以成轻重之势者哉!”
《子华子·晏子问党》:“操赢而制餘,商贾之所为也。”
清无名氏《维新梦》:“商人百计牟利,三倍操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