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开始兴办;创建。
引《汉书·律历志上》:“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
《新唐书·魏玄同传》:“武德、贞观,庶事草创,人物固乏。”
《三国演义》第七十回:“二将赶二十餘里,夺了黄忠寨。 忠又草创一营。”
鲁迅《书信集·致郑振铎》:“第二次印《笺谱》,如有人接办,则为纸店开一利源,亦非无益,盖草创不易,一创成,则别人亦可踵行也。”
⒉ 犹草率。粗糙简略。
引《东观汉记·光武帝纪》:“时城郭丘墟,扫地更为,帝悔前徙之,草创苟合,未有还人。”
宋郑樵《<通志>总序》:“大抵开基之人,不免草创,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仙人岛》:“姊姊远别,莫可持赠。恐至海南,无以为家,夙夜代营宫室,勿嫌草创。”
⒊ 起稿。
引《论语·宪问》:“为命, 裨諶草创之, 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 东里子产润色之。”
杨伯峻注:“郑国外交辞令的创制, 神諶拟稿…… 子产又作文词上的加工。”
《汉书·司马迁传》:“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
清侯方域《徐作霖张渭传》:“作霖好学深思,常偃仰卧竟日,或草创后復毁之,然出,而人以为高文典册焉。”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五篇:“惟文词蹇拙,体制纷紜,中间诗歌,亦多鄙俗,甚似草创初就,未加润色者,虽非原本,盖近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