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建造。
引《晋书·五行志上》:“清扫所灾之处,不敢於此有所营造。”
《通典·职官十五》:“掌管河津,营造桥梁廨宇之事。”
《明史·桑乔传》:“乔偕同官陈三事,略言营造两宫山陵,多侵冒。”
郁达夫《感伤的行旅》四:“高而不美的假山之类,不过尽了一点点缀的余功,并不足以语园林营造的匠心之所在的。”
⒉ 制作;做。
引《宋书·张永传》:“又有巧思……纸及墨皆自营造。”
《隋书·百官志中》:“太府寺,掌金帛府库,营造器物。”
宋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宋太师彦筠奉佛》:“首诣僧寺,施财为设斋造功德,为状首罪,许岁岁营造功德。”
⒊ 指建筑工程及器械制作等事宜。
引《南史·萧引传》:“转引为库部侍郎,掌知营造。”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一:“内务府有营造,率资经费於工部。”
田北湖《论文章源流》:“大而一代之掌故,小而一技之营造,皆得穷理尽情,表见於著録,以收文字之功。”
⒋ 构造,编造。
引南朝陈傅縡《明道论》:“唯竞穿凿,各肆营造,枝叶徒繁,本源日翳,一师解释,復异一师,更改旧宗,各立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