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依艸附木”。
⒉ 迷信谓妖魔鬼怪附于物上,为非作歹。
引五代王周《巫庙诗》:“日既持威福,岁久为精灵,依草与附木,诬诡殊不经。”
明唐顺之《与洪方洲郎中》:“且崆峒强魂尚尔依草附木,为祟世间,可发一笑耳。”
⒊ 比喻托名或攀附于人。
引元康进之《李逵负荆》第二折:“想必有那依艸附木,冒着俺家名姓,做这等事情的,也不可知。”
清钱谦益《大司马吉安茂明李公参赞留务序》:“公往理戎政,汰老弱,清冒滥,中官之厮养,侯家之骑从,依草附木者,一切釐革。”
《文明小史》第四七回:“叙起来不但同乡,而且还沾点亲。 白趋贤依草附木,更把他兴头的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