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以“竹头木屑”比喻可供利用的废置之材。
引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政事》:“﹝陶公﹞作荆州时,敕船官悉録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録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作钉。”
宋郑樵《上宰相书》:“竹头木屑之积,亦云多矣,将欲一旦而用之可也。”
元汪元亨《醉太平·警世》曲:“辞龙楼凤闕,纳象简乌靴,栋梁材取次尽摧折,况竹头木屑。”
明吴宽《礼部试拟宋以范仲淹为枢密副使谢表》:“用人如用药,不遗马勃牛溲;取士若取材,肯弃竹头木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