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恭顺或委婉的言辞。
引《淮南子·诠言训》:“凡事人者,非以宝币,必以卑辞,事以玉帛,则货殫而欲不饜,卑体婉辞,则諭説而交不结。”
《二刻拍案惊奇》卷六:“﹝妻子﹞婉辞哄那丈夫道:‘我嫁你已多年了;女儿又小,你赶我出去,叫我那里去好?’”
《花月痕》第二回:“彼时我因春闈在邇,婉辞谢去。”
⒉ 婉言谢绝。
引郑观应《盛世危言》附录《开平矿事略》:“﹝唐景星﹞欲禀请傅相,留余幚办,自思才力绵薄,当即婉辞,并力劝速举贤能。”
巴金《<靳以选集>序》:“我不能信口开河,也不便宽待自己,所以我两次婉辞,因为我写不出像柯灵写的那样的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