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明珠夜投”、“明珠投暗”。
引语出《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臣闻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闇投人於道路,人无不按剑相眄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
唐李白《留别贾舍人至》诗之一:“远客谢主人,明珠难暗投。”
《三国演义》第五七回:“统曰:‘吾欲投曹操去也。’ 肃曰:‘此明珠暗投矣!可往荆州投刘皇叔,必然重用。’”
《玉娇梨》第十三回:“这等俗物,何足言诗!若有日与白小姐花前灯下,次第唱和,方是人生一快。今日明珠暗投,也只是为白小姐,穷途之中,没奈何了!”
峻青《海啸》第四章:“你赵司令如果归顺他们,岂不是明珠暗投?”
梁启超《译印政治小说序》:“《六经》虽美,不通其义,不识其字,则如明珠夜投,按剑而怒矣。”
鲁迅《南腔北调集·为了忘却的记念》:“但一面又很为我的那两本书痛惜:落到捕房的手里,真是明珠投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