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不欺闇室”。 汉刘向《列女传·卫灵夫人》:“灵公与夫人夜坐闻车声轔轔,至闕而止,过闕復有声。公问夫人,曰:‘知此谓谁?’夫人曰:‘此蘧伯玉也。’公曰:‘何以知之!’夫人曰:‘妾闻礼下公门,式路马,所以广敬也。夫忠臣与孝子不为昭昭信节,不为冥冥堕行。
引蘧伯玉,卫之贤大夫也,仁而有智,敬以事上,此其人必不以闇昧废礼,是以知之。’公使视之,果伯玉也。”
后因以“不欺暗室”谓在无人看见的地方,也不作昧心事。 《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隋王世琛墓志》:“信行所履,不欺闇室。”
宋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三:“女仙谓建章曰:‘子不欺暗室,所谓君子人也。’”
《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虽然钱秀才不欺暗室,与小女即无夫妇之情,已定了夫妇之义。若教女儿嫁颜俊,不惟小人不愿,就是女儿也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