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极言事实之多,难以尽载。常指罪恶。皆此语所本。
引《旧唐书·李密传》载:密作书移郡县,数隋炀帝十罪,且曰:“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明史·邹维琏传》:“忠贤大姦大恶,罄竹难书。”
刘师培《悲佃篇》:“满洲入关,虐民之政,罄竹难书。”
后偶亦形容好人好事。 邹韬奋《抗战以来》二三:“沦陷区的同胞在抗战中所表现的奇迹,真是所谓罄竹难书。”
按,《吕氏春秋·明理》:“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
《汉书·公孙贺传》载, 贺捕京师大侠朱安世以赎子罪, 安世笑曰:“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