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诸侯间相互聘问之礼。
引《礼记·聘义》:“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
《国语·周语中》“遂假道於陈,以聘於楚” 三国吴韦昭注:“是时,天子微弱,故以诸侯相聘之礼假道也。聘礼,若过国至于境,使次介假道,束帛将命于庙也。”
⒉ 订婚之礼。亦指订婚时所备的财礼。
引南朝梁沉约《奏弹王源》:“璋之下钱五万以为聘礼。”
清李渔《奈何天·调美》:“若还果是年姪,自然没有做亲之理。既然如此,只得把聘礼还他。”
沈从文《阿金》:“这婚事阿金原是预备今晚上就定规的。抱兜里的钱票一束,就为的是预备下定钱作聘礼用的东西。”
任德耀《马兰花》第一幕:“这真是咱们姑娘的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