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分路扬鑣”。
⒉ 分道而行。
引《魏书·拓跋志传》:“﹝拓跋志﹞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 高祖曰:‘ 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鑣。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文明小史》第五五回:“吃了一顿中饭之后,各人穿各人的长衫,和秦王二人分道扬鑣。”
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五九回:“除唐督留守外,第一军总司令蔡锷,先向四川进发,第二军总司令李烈钧,亦向广西进发,分道扬镳,为国效力去了。”
⒊ 才力相当,各有千秋。
引《南史·裴子野传》:“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鑣。”
明沉德符《野获编·兵部·武臣好文》:“时汪太函、王弇州,并称其文彩,遂儼然以风雅自命。幕客郭造卿辈,尊之为元敬词宗先生,几与縉绅分道扬鑣。”
清王士禛《古诗笺·凡例》:“明远篇体惊奇,在延年之上。 谢之与鲍,可谓分路扬鑣。”
⒋ 犹独树一帜,各行其是。 《北史·文苑传序》:“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
引简文、湘东启其淫放, 徐陵、庾信分路扬鑣。”
顾笑言等《李宗仁归来》第三章:“这一夜, 李宗仁一直没有合眼。他先是在屋中踱步,回忆着与蒋介石勾心斗角,屡屡遭到暗算的往事,一个与其分道扬镳的腹案,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