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点论
两点论亦称“两分法”。毛泽东对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简明、生动、通俗的说法。1956年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应当承认,总是有优点和缺点这两点。我们党的支部书记,部队的连排长,都晓得在小本本上写着,今天总结经验有两点,一是优点,一是缺点。他们都晓得有两点,为什么我们只提一点?一万年都有两点。将来有将来的两点,现在有现在的两点,各人有各人的两点。总之,是两点而不是一点。”(《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5页)同年11月他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说:“一点论是从古以来就有的,两点论也是从古以来就有的。这就是形而上学跟辩证法。”(同上书,第320页)两点论的客观依据是: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包含有相互矛盾着的两个侧面,都有自己的两点;正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发展。运用两点论进行宣传要求人们认识事物、分析和解决问题,都要有全面的观点,既看到事物的正面,又看到它的反面;既看到它的现在,又看到它的将来;既看到主流,又看到支流,看到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克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形而上学片面性。几十年经验证明,无论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新闻报道、理论宣传中,坚持两点论,防止一点论,都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