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控愬”。
⒉ 申诉;陈述。
引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一:“百姓喁喁,无所控诉,咎尽在辅。”
宋王安石《乞罢政事第三表》:“伏望皇帝陛下……俯从控愬,实允询谋。”
《金瓶梅词话》第三八回:“情疏鱼雁杳,空教我有情难控诉。”
梁启超《俄罗斯革命之影响》二:“一八二五年, 尼古剌第一即位,行絶对严酷之专制政治,有‘铁沙’之名,人民益颠沛无所控愬。”
⒊ 向有关的人或部门告发;向公众申诉自己受害事实。
引《元典章·刑部十五·越诉》:“人民词讼之剧,多有不候本路归结,越经省府按察司控诉。”
明王廷相《送丰洲蔡先生巡抚山东序》:“夫吏据乎势者也,民制於势者也,势之所在,无往不压,虽强梁者不敢於控愬,而况衰弱之民乎?”
清薛福成《上曾侯相书》:“凡州县被民控愬者,大率多以门丁为辞,则其横可得而知也。”
巴金《<家>后记》:“对祸国殃民的‘四人帮’,我再一次提出我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