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饯行。
引《后汉书·文苑传下·高彪》:“时京兆等五永为督军御史,使督幽州,百官大会,祖饯於长乐观。”
唐李白《留别金陵崔侍御十九韵》:“羣公咸祖饯,四座罗朝英。”
元辛文房《唐才子传·温庭筠》:“庭筠之官,文士诗人争赋诗祖饯,惟纪唐夫擅场。”
明汪廷讷《狮吼记·祖席》:“多君祖饯大慇懃,迁客还朝意气新。”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仙人岛》:“王涕下交颐,哀与同归,女筹思再三,始许之, 桓翁张筵祖饯。”
郭沫若《海涛集·离沪之前》:“午前啸平来,言民治及其他诸人在都益处等候,要为我祖饯。”
⒉ 犹祖奠。出殡前夕设奠以告亡灵。
引明唐寅《祭妹文》:“今秋尔家袭作蓍龟,以有此兆宅,来朝驾车,幽明殊途,永为隔絶,有是庶物,用为祖饯,尔其有灵,必歆吾物而悲吾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