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并行不悖”。
引清王夫之《读通鉴论·东汉桓帝》:“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养民之纬也。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者也。”
清陈天华《狮子吼》:“如今的事,本来复杂得很,大家只有分头办理的一法,我办我们的,你办你们的,自然是并行不悖。”
並行不悖:《礼记·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后以“并行不悖”指同时进行或同时存在而不相冲突。 《朱子语类》卷四二:“问:二条在学者当并行不悖否?曰:皆当如此做。”
明陆世廉《西台记》第四出:“子陵清高,丞相义烈。正自并行不悖,易地皆然。”
并,现写作“并”。 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这是交相为用的,这是并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