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白纸上留下了黑的字。比喻徒具形式。
引孙中山《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曾不思宪法之所以能有効力,全恃民众之拥护,假使只有白纸黑字之宪法,决不能保证民权,俾不受军阀之摧残。”
瞿秋白《鞘声十二》:“宪法是白纸黑字,一无用处!--请看曹锟已经上了总统台,三五天内乱七八糟的便可以将宪法通过了。”
吴晗《论纪念“五四”》:“新‘五四’运动是人权保障运动,文字法令已经使我们失尽了信心,今后不论再有若干的白纸黑字,不过是徒供作呕的秽物而已。”
⒉ 比喻有确凿的文字凭据。
引赵树理《“锻炼锻炼”》:“白纸黑字贴在墙上,你还昧得了?”
孙犁《秀露集·通讯六要》:“因为这究竟不同说话,是白纸黑字,有案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