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过份”。
⒉ 超越本分。
引《东观汉记·郑璩传》:“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
唐白居易《自问此心呈诸老伴》诗:“心未曾求过分事,身常少有不安心。”
宋楼钥《送从弟叔韶尉东阳》诗:“立节毋务奇,躐等恐成僭。外物思过分,检身但多欠。”
⒊ 超过一定的程度或限度。
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军志》曰:允当则归” 晋杜预注:“无求过分。”
《宋书·范晔传》:“麝本多忌,过分必害。”
《水浒传》第二七回:“他又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朱自清《背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份,总觉得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
⒋ 谓享受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