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掛号”。
⒉ 编号登记。
引明张居正《明治体以重王言疏》:“凡官员应给誥勅,该部题奉钦依手本到阁,撰述官先具稿,送臣等看详改定,誊写进呈,候批红发下,撰述官用关防掛号,然后中书舍人写轴用寳。”
清魏源《道光洋艘征抚记下》:“英人欲各国洋商就彼掛号始输税。”
巴金《随想录·怀念萧珊二》:“平日去医院挂号看门诊,等了许久才见到医生或者实习医生。”
⒊ 悬挂以号令示众。
引元高文秀《黑旋风》第四折:“小僂儸,将此两个首级掛号梁山泊前,警諭众庶。”
⒋ 寄递邮件的一种方式。重要信件付邮时由邮局编号登记出据,如有遗失,由邮局负责追查。参见“挂号信”。
引茅盾《烟云》:“这封信, 陶太太一定收到,因为是挂号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