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官家祭祀的处所。
引《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来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门閭,腊先祖五祀。”
孔颖达疏:“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
《墨子·迎敌祀》:“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
《汉书·郊祀志》:“﹝高祖﹞因令县为公社。下詔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
颜师古注引李奇曰:“犹官社。”
《淮南子·时则训》:“孟冬之月……天子祈来年於天宗,大祷祭於公社,毕饗先祖。”
高诱注:“公社,国社也,后土之祭也。生为上公,死为贵神,故曰公也。”
⒉ 原始社会中,社会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社会结合形式,如氏族公社等。
引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这个时期的社会形态便是氏族公社制度。氏族公社又分为母系和父系两个互相衔接的阶段,而以母系氏族公社制度为其典型的形态。”
⒊ 欧洲历史上的城市自治机关,如法国、意大利等国早期的公社。它是资产阶级政权的初级形式。
⒋ 无产阶级政权的一种形式,如法国 1871年的巴黎公社,我国1927年的广州公社。
引秦牧《长街灯语·寄北方》:“广州 ……一九二七年国内三大起义之一-- 广州公社起义就在这里爆发。”
⒌ 特指我国于1958年和以后成立的人民公社。
引赵树理《套不住的手》:“白云岗公社大磨岭大队有个教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