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保路运动又称铁路风潮。1910年(宣统二年),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逼清政府订立借款修路合同。1911年5月9日,清政府为了向四国银行团借款用来镇压革命,在邮传大臣盛宣怀的策动下,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四川修筑铁路的股东,不仅来自绅士、商人、地主,还有农民,而且农民购买的股份占很大比例。清政府颁布 “铁路国有”政策以后,收回了路权,但没有退还补偿先前民间资本的投入,因此招致了四川各阶层,尤其是广大城乡劳动人民的反对,从而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清政府为了镇压革命,不惜丧失国家主权,将铁路收归国有,且大肆派兵屠杀保路人士,通过此举,全国人民充分看清了清政府卖国求荣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