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保鑣”。亦作“保标”。
⒉ 旧时有武艺的人受雇护送财物或保护雇主人身安全,称为保镖。
引清袁枚《新齐谐·董金瓯》:“吾父某亦为人保标,路逢僧耳,与角鬪,不胜而死。”
鲁迅《三闲集·流氓的变迁》:“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鑣,替他捕盗,一部《施公案》,也说得很分明。”
⒊ 现多比喻起护卫作用。
引浩然《洪涛曲》:“我陪着你去,给你保镖。”
聂绀弩《论莲花化身》:“因之在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会,常有顽固的父母,滥用家庭的权威,为旧思想保鑣,阻碍儿女进步,甚至迫害儿女。”
⒋ 从事保镖之事者。亦比喻起护卫作用的人或事物。
引茅盾《三人行》:“你准是贪官污吏的爪牙--保镖,卫队!”
周恩来《关于国民党二中全会的谈话》:“这样,将来的国民大会就会更便于做一党专政的保镖。”